夢裡依稀慈母淚/秦牧

有一位我所敬愛的長者——杜國庠同志(哲學家,曾任中國科學院廣東分院院長),生前曾經這樣對我說過:「母親是最值得懷念的。一個人能夠長大,一般來說,主要靠母親。母親們含辛茹苦,在養育孩子上的功勞,是一般做父親的難以比擬的。」他這番話,我很有同感。我還記得杜老早年用過的一個筆名,就叫做「念慈」。

大概也就是由於這樣的緣故吧!世間人們所寫的懷念母親的文章,比懷念父親的要多得多。有時,我也很想寫一篇。但人的感情是很奇特的,對於太熟悉,太親切的人,提起筆來,思潮如湧,有時反而有一種「欲說還休」的感情。我經常懷念我的母親,但是多年來卻始終沒有寫成什麼文章。

最近,因為有所感觸的緣故,終於下決心要寫一篇了。

我的父親原本是鄉間的一個裁縫,後來飄洋過海,浪跡南洋各地,當了資方代理人,成為新加坡一間米行的經理;但是最後又破了產,摒擋回國。在他比較有錢的時候,他娶了三個妻子(按照舊的傳統說法,是一妻二妾),我的生母和三母,都是「妾」。她們兩人有一些相同的命運,小時候都當過婢女,長大了都做「妾」。

在舊社會生活過,或者讀過《紅樓夢》之類小說的人,都知道婢女、丫頭(在廣東又有「赤腳」、「妹仔」之類的別稱)是怎麼一回事。舊時代,貧苦人家(大抵是農民,自然也有少量城市貧民),在窮得無以為生的時候,就把女兒賣給大戶人家當婢女。如果是在哀鴻遍野的旱澇凶年,有些地方還會出現「人市」,成群女孩子被插上「草標」,作為販賣的標誌。平常年景,販賣就是零星地進行的了。每當一戶農家窮得生活不下去的時候。「中人」就上門了,把他們的十歲左右的女孩子帶給大戶人家看看,那些地主紳商們的女眷就出來評頭品足。凡是相貌標緻的,身體健壯的,價錢就多一點。因為等到這些婢女長大的時候,轉賣出手時價錢也可以相應高些。凡是相貌差的,身體弱的,臉上受過傷,「破了相」的,或者「流年八字」不好的,價錢就給壓低了。被賣的女孩子一過門以後,往往就給改了名字,什麼春蘭、夏蓮、秋桂、冬梅之類就是。有些窮家女孩子被賣斷以後,父母要來探視她們都很困難。有的大戶人家根本不讓進門。有的窮父母三兩年來一趟,還得拿紅桌裙圍著身子,才算「闢了邪」,准許走進「花巷」(就是從側門進去的地方)和女兒短暫聚一聚。好些婢女的賣身契,還有寫著「憑中說合,一賣千休」、「倘有落水夭亡,各安天命」的。婢女買賣,實際上可以說是古老的奴隸制社會的殘餘。

我的生母叫做吳瓊英,三母叫做餘瑞瑜。這自然都是後來起的名字,她們做丫頭時的名字,生母叫做「蓮香」,三母叫做「綠霞」。因此,我從小聽到的關於丫頭生活的故事特別多,她們告訴我,有些丫頭被養主鞭打,每天早上到河邊洗衣的時候,常常各自揭開衣袖褲管,彼此出示傷痕。有的丫頭由於吃不飽,竟偷生米,捉鹽蛇吃。有的丫頭晚上給「老奶奶」「少奶奶」捶腰的時候,由於太疲倦了,打著磕睡,竟給那些老奶奶、少奶奶一腳踢下床來。我的三母親告訴我,有一戶人家,一個少爺為了尋開心,晚上特意支使一個丫頭上鎮買東西,他自己則扮神扮鬼,裝成活無常的樣子,頭上戴著高帽,脖子上掛著冥鏹,還畫黑了臉,躲在暗處,當丫頭走進暗巷的時候,他大喝一聲闖了出來,竟把那個丫頭嚇得癱倒在地,最後不治身死。

但是,我的這兩個母親很少談及自己的婢女生涯。上面提到的那些事情,大抵是她們的同伴或者附近人家的。不過,她們自己的生涯,不待說,也是相當悽苦的。

讀者們大概會這樣想:我在這裡記敘的主要是我的生母的事蹟,但實際不然,我雖則也會談談我的生母,但主要部分卻是談我的三母。她給我的印象,比生母給我的還要深。

我的這兩位母親,由於少年時代都曾經度過艱難竭蹶的生活,長成後健康都很差。我的生身母親吳瓊英患有肺病,在我八九歲的時候就逝世了。她生前,對待兒女十分嚴格,操持家務井井有條。她常常把少年時代的悲苦生活告訴我們兄弟姊妹,要我們立志向上,同情窮人。她長期受疾病的折磨,曾有一個夜裡企圖懸樑自盡,解除痛苦,被我的弟弟發現,弟弟號叫起來,全家人都驚醒了,她這才被父親從繩套裡救了下來。但是不久她就因病重逝世了。我們兄弟姊妹圍著她的遺體哭泣,她的眼角竟然滲出了淚水,這事情給我們的印象當然非常深刻。當時我完全不能理解這是什麼原因,到了長大以後,我才知道人剛剛死亡的時候,並不是全身的器官同時死亡的,有的器官還保持著一定的機能,所以一個人剛嚥氣的時候,並非任何器官對外界的影響都毫無反應。

生身的母親死後,三母親就從鄉間遠涉重洋前來照顧我們了(原本和大母親一同住在鄉下)。前此,我的生母在世的時候,她也曾經到新加坡來小住過,相處也還融洽,我們都認識她。按當時的習俗,我們叫她「三姐」。因為照封建社會的規矩,兒女們對父親的妾侍,丫頭出身的母親只稱為「姐」(生母例外)。這規矩,到了多年以後,我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破除了,改口稱她為「三姨」。但是,直到如今,我的叔伯兄弟提起她時仍然稱呼為「三姐」,這樣的稱呼使我異常厭惡。似乎一個女人只要是丫頭出身的,一輩子都要低人三分。封建習俗的殘餘在中國的確是相當嚴重的。

三姨自己沒有生兒育女,而我的生母卻養下了七個男女。當她來到新加坡我們這個海外的家,照料我們的時候,她才三十多歲,照現在的標準來說,還是個「女青年」呢!但是她已經要挑起教養七個不是自己所生的孩子的責任了。

她的身子一直都很瘦弱,體重從來沒有超過一百斤。而且,她又有昏眩病,每當發作起來,就臉色鐵青,咬緊牙關,不省人事。要旁人撬開她的嘴巴,灌下藥去,才逐漸甦醒。但是在她能夠下床走動的時候,就總是很勤勞地操持家務。她,一個婢女出身的人,當然沒有受過什麼學校以至私塾的教育,然而依靠自己隨處留心,居然也認識一些字,可以看懂普遍的書信和便條,只是不能書寫而已。

我小的時候異常頑皮,是兄弟姊妹中受父母懲罰最多的一個。在學校被老師打,回到家裡被父母打,因此常常遍體鱗傷,鞭痕像大蚯蚓似地遍佈在小腿大腿上。這些鞭痕,有些是三姨給我的,但是她打我厲害的程度,並沒有超過我的生身母親。由於我比較倔強和調皮的緣故,有時她打我,我也打她,(那時我大概十歲的樣子)兩個人像走馬燈團團轉地扭打著。照一般人的看法,這樣的非親生的母子關係,以後發展下去一定很糟糕了。但是事實不然,到我長大以後,我們母子關係是相當好的原因是:三姨既有嚴格的一面,也有慈愛的一面。例如,當事過境遷以後,她有時就噙著淚水給我的傷口塗藥。既使是小孩子,對於大人的善意或者惡意,也是常常有很好的判斷力的。在當時,她可能認為「打」是最好的教育方法之一了。

在這麼一個家庭裡,管這麼一大群孩子,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的大哥患肺病,常常需要煎藥照料。我的小妹妹由於是在我母親病重時產下的,先天不足,孱弱愛哭,三姨在她身上特別花費了巨大的心力。我的小妹妹後來和她的感情極好。

我的父親是一個豪邁好學的商人,足跡踏遍南洋各地。到過好些國家,很愛讀書。但是他酗酒成性,每當酒醉後回家,常常大吵大鬧。有時也對三姨亂髮脾氣,這樣的場面出現了多次。在這種場合,我們總是把同情放在三姨一邊。一個人在小時候的境遇,對他以後一生的發展的確很有關係,由於對父親酗酒的反感,我長大以後,竟成為一個不會喝酒的人,一杯白酒就足以使我醉倒。

當父親破了產之後,我們的日子就很不好過了。不久他摒擋一切回國,除大哥在一間酒店工作,大姊已經出嫁,留在新加坡外,我們都被帶回「唐山」鄉下。這時我們家境大不如前,我念書的學費,有的是三姨拿出她的私蓄來供應的。事情隔了幾十年,有些場面我還記得很清楚,那就是:每當夜讀時,她拭亮了燈筒,為我點火的場面;我上床之後,她用蚊燈細細照蚊子的場面;以及她從櫃子裡取出一些小小的金飾,瘦弱的手拿著釐秤,稱著重量,給我作為學費的情景。

那時我們的家境很困難,她拿出這些僅有的微小金飾,是大不容易的。她常常織網換取微薄的收入,補充生活。織網所得異常微小,大概是一千網眼才三兩個銅板吧。網店在這宗生意上進行了驚人的剝削。夜裡,每當我在燈下讀書的時候,聽到三姨一針一針織網的聲音,常有一種心碎的感情。

有一次,我患上嚴重的皮膚病,手上、腿上,生了許多疥瘡。三姨耐心地為我洗滌、塗藥。那時,我雖然只是十三四歲的少年,也很過意不去。心想「將來我長大了,一定要很好報答她。」

少年時代的心願,到我長大以後,總算在若干程度上實現了。抗戰期間顛沛流離,經常窮困不堪,和家鄉的通訊聯絡也斷絕了,那段時間除外;抗戰勝利以後,我幾乎有三十年的時間,每月拿到工資,第一件事就是給三姨匯寄生活費,並曾專程好幾次回家探望她。一九七一年那一次,十年動亂期間,我在九死一生之後,回鄉看她。離別時我在巷裡走了幾十步,看到她不在大門旁,又折回家裡看她一次,見到她為傷別之情所折磨,哭倒在床上。我想到這可能是最後一面,平時極少哭泣的我,眼眶也發熱了。過了幾年,她終於逝世,我為此悒悒鬱鬱地過了好些日子。

三姨給我的印象,比生母給我的還要深得多。解放前,她知道我和革命生活多少有些關係,並沒有阻攔我,只是叮囑我要小心而已。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不是親生,也可以建立起真摯的母子之情的。

我們這一家,也是一個例子。

現在,和睦親愛的家庭很多。但是,吵吵鬧鬧,幾無寧日的家庭也不是很少。有些人對於同處一個家庭的非親生孩子,即配偶以前和別人所生的子女,一點愛心都沒有,以至於水火不能相容。有些人對於繼母繼父,也視同仇敵。更有些人,被極端個人主義所支配和腐蝕,連對自己的生身父母,也冷冷淡淡,甚至橫加虐待。每當看到這些事情時,我就感觸很多,甚至十分憤慨。我寫出上面這些事情,不僅是抒發我個人緬念三姨之情。同時,也想讓人們知道,不是血緣關係的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是可以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的。

愛是生活中的暖流,我們的生活不能缺乏愛。但是一個人要得到別人真正的愛,首先要懂得怎樣去愛人。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比這個又有更高更高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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