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用「變化無常」來形容我們所處的世界,或者生活。事實也是如此,我們周遭的一切都在變,街道邊的矮房不見了,成了一片廢墟,再過兩年,就會平地拔起幾棟高樓。常常去遛狗的青草地開始有人管了,他們說閒雜人等不能入內了,以後,這裡被規劃成商業區。去公司,發現單位對面的地產公司正在搬家,說是經營不善的原因,可明明前兩天還很是熱鬧,一片繁榮。樓下經常去的餐廳裡的那個漂亮服務員辭職不幹了,說是一個頂有錢的富商看上她樸實可愛打算娶了她過日子。大的變化不說,就說小的,我們每天一睜眼,很多東西都在變化,電錶、水錶、天氣、著裝、堵車的情況等等,想想都覺得可怕。
可也有不變的,那個唯一不變的,就是你的真心,是你內心世界裡那個知道你冷了、老了、生起煩惱了的「旁觀者」。它如明鏡般清醒,對你的一切都明察秋毫;它又是金剛般無可動搖的存在,不捨棄,不背離。但前提是,你必須足夠自我,足夠自愛,足夠堅信你就是你的所在。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獨立地保持自我的堅強站立,因為生命是屬於自己的,生活也是以自我為核心向周邊輻射的。我們不可以自私,但一定要自愛,我們可以向現實妥協,但是絕不可以失去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東西,那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快樂之源,我們生命中的精華。
一個女孩兒,她從出生到上大學,一直生活在父母為她安排設定好的生活中,要考哪所學校,要上哪個專業,父母把他們自己的意願加附在她身上,他們認為,這是他們能想到的對女兒最好的方式。女孩很乖巧,從來沒有對父母有過怨言,但她也很有自己的想法,雖然有些辛苦,卻也一直沒有放棄自己的愛好——繪畫、寫作。
大學的時候,女孩學著自己並不喜歡的法律專業,卻在課餘時間利用一切機會研習繪畫,閱讀文學作品。大學畢業後,到了真正為自己的人生做選擇的時候,女孩毅然放棄了父母為她安排好的律師工作,一個人揹著行囊到處旅行,從雲南之巔到青藏高原,從越南到泰國,到英格蘭,到澳大利亞,再到生存環境異常險惡的非洲,她一個人幾乎遊遍了半個世界。她寫著,畫著,用自己的筆養活自己,用自己的眼睛把世界各地的精彩印到心裡。父母問她,既然心理有這樣堅定的想法,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拒絕他們的安排。女孩笑,她說她相信父母都是愛自己的,他們為子女選擇的也一定都是最好的,但是,那些好可能並不適合我。她說她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是被強迫的,因為生命的主動權她從未放棄過。
直到現在,女孩仍在自己追夢的路上前行,她說,她會一直快樂地走下去,永不放棄,因為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懂得如何才是好的。
其實不放棄的,還有她最溫柔的堅持。我不反抗,不是我沒有力量,而是我有能力有信心為自己的生命護航;我順從,並不是我妥協,而是堅持把一條路走完,看到更美好的另一種可能。
很多人說了,最欣賞那些有自己獨特幸福秘訣的人,能在成長的道路上不隨波逐流,一直按照自己堅持的方式生活。其實,你也能,你有這個能力。做一個安靜細微的人,於角落裡自在開放,默默悅人,卻始終不引起過分熱鬧的關注,保有獨立而隨意的品格,這原是我們每個人都具有的一種天賦。
溫柔的堅持,做真實的自己,這就是自我的真正意義。在人生的路上,我擁有我自己,我做最真實的自己,那就不存在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