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剛開始宣揚言論自由,緊跟著就出現了無節制的濫用。
某一雜誌為了迎合讀者的好奇心,到處搜尋醜聞線索,然後誇大事實,恬不知恥地大寫特寫庸俗不堪的報道。
有一天,我在電車裡看到這種雜誌的廣告,簡直目瞪口呆。那上面用大字標題寫著:是誰奪去了××的貞操?
乍看起來,這似乎在為××女士鳴不平,實際則是把××當作玩物恣意戲耍。還有,這種恬不知恥的廣告詞句說明,這些傢伙早已算計好,××乾的是靠人緣維持的職業,不敢得罪他們。足見這幫人用心惡毒。
我不認識那位女士,只知道她的名字和職業。想到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大寫特寫這類報道,再考慮到她的立場,我覺得彷彿自己受辱一樣,難以沉默下去。
這樣的事是不能允許的!
我認為,這不是言論自由,而是言論暴力。
我想,現在就得把這種傾向徹底消滅。如果再對這種言論暴力忍氣吞聲,而不勇敢地站出來與之戰鬥,那是不行的。
這就是《醜聞》這部影片的基本精神。
然而目前的現實情況如何呢?不僅我的杞人憂天已成現實,而且整個社會對此也早已屢見不鮮。總而言之,面對這種傾向,《醜聞》這部影片完全是螳臂當車,但我並不灰心。我滿懷希望地期待著,有朝一日,毫不含糊地同那些流氓言論、禽獸言論、暴力言論堅決鬥爭的人物一定會出現。
我想再拍攝一部和這些魑魅魍魎作鬥爭的影片。
《醜聞》之力甚微,所以我要拍更強有力的《醜聞》。
回想起來,《醜聞》這部影片未免天真得過頭。
在我寫劇本的過程中,有一個次要人物比主人公更加生動活躍,內容大有被其牽著走的趨勢。
這個人物就是蛭田這位寡廉鮮恥的律師。他主動要求在法庭上為同言論暴力進行正面鬥爭的主人公辯護,這就違反了我自己原來的意志。因為電影中的人物是有生命的,作者在有些地方是不自由的。也可以這樣說,如果作者像操縱木偶那樣完全自由地驅遣人物,作品也不會有任何魅力。
從蛭田這個人物出現開始,我這支寫劇本的鉛筆就像有生命一樣活動起來,寫出了連我自己都感到不舒服的蛭田其人的言行。
我寫了不少劇本,然而這種感覺還是頭一次。
我簡直不考慮蛭田的境遇,信筆寫了下去。這樣,就必然把主人公拋在一邊,把蛭田這個人推到前面來。我也感覺到這樣不行,可是仍然無能為力。
那是《醜聞》這部作品上映半年左右的事。
我到澀谷去看電影,看完後乘井之頭線電車往回走,在火車上我幾乎情不自禁地大聲喊出來。
車到井之頭線的神泉站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來,我見過蛭田這個人物。
那是在火車剛通過的神泉站的道口附近,在一家名叫駒形屋的酒館裡,我曾和蛭田並肩而坐,一起喝酒。
我不禁茫然。連自己也感到奇怪,為什麼一直沒有想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