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輩孤雛 石黑一雄 第2頁,共2頁

他向我靠近一步,環顧屋裡有哪些人在我們眼前。接著就在我耳邊說,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並且把人指給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為我補上「這位是銀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氣沒那麼大的,他會把這個人的事業做個摘要說明,並告訴我這個人為什麼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談到離我們極近的一位牧師時,他冷不防地岔開話題說:

「哪,我看你沒在聽哦……」

「真是對不起……」

「無妨,無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這樣的年輕小夥子。」

「我保證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頂一頂我的手臂。「你覺得她美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反應才妥。我委實無法否認,我分心去看了左側約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婦,她正在和兩位中年男士聊天。不過實情是,剛看第一眼,我並不覺得她有什麼姿色可言。情況甚至可能是這樣子的:在那個時刻與地點,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麼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質,那是我後來才得到驗證的。我看到的是位嬌小得像個小精靈的少婦,留著及肩的黑髮。儘管當時她顯然想討好與她交談的男士,但我看得出來,她的笑容隨時都可以立刻變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聳,有如鷹隼,她的姿態洩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圍注意到一種特質——可說是嚴厲而苛刻到無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來,那天晚上,主要就是為了這點,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視她。

正當我們還在對她品頭論足的時候,她向我們望過來,認出我身邊的同伴,對他冷冷一笑。銀髮先生也回禮,並且鄭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著,同時把我帶開,「不過,像你這樣的年輕小夥子,倒不必浪費時間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實在像個乖小孩兒。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個名字對我沒有任何意義可言。我這位嚮導,雖然在此之前都用心良苦地為我解說他點到名的客人的背景資料,這回卻只說了姓名,顯然認為我也聞名已久。因此我就順勢點頭說:

「說的也是。原來那就是亨明斯小姐。」

老先生又停了下來,找了個新的山頭開始瞭望。

「讓我看一看。我猜你正在尋找可以提拔你的貴人。猜對了吧?別擔心。我自己年輕的時候也玩這套。還有誰在這兒。讓我看一看,今天有誰來了?」接著,他忽然轉身問我:「你剛才說,你的人生抱負是什麼?」

在此之前,我根本什麼都還沒談到。不過既然如此,我遲疑了一下,便明白地告訴他:

「偵探,先生。」

「偵探?這個嘛……」他的目光繼續在室內搜尋,「你不會是指……警探吧?」

「我指的是私人的諮詢服務。」

他點點頭。「那當然,那當然。」他繼續抽了口雪茄,心思重重。接著他說:「你不會碰巧對博物館有興趣吧?那邊那個傢伙,認識他好多年了。博物館。骨頭、古物,那類東西。沒興趣?我想也是。」他繼續環視屋內各處,有時伸長脖子好把人看個清楚。「當然啦,」他最後開口說道,「許多年輕人夢想要當偵探。我敢說,在我年少輕狂時也做過這種夢。你這個年紀的人,心中充滿理想抱負,一心想做名震一代的大偵探,單槍匹馬就除盡世上所有惡人。值得嘉許。不過,說真的,小夥子,不妨這麼說吧,你好歹也有別的退路。因為過個一兩年,恕我直言,反正過不了多久,你對世事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沒有興趣從事傢俱業?我會問,是因為那邊那位先生不是別人,正是哈米什·羅伯遜本人。」

「我並無冒犯之意,先生。不過方才晚輩陳述的志向,絕不是一時奇想,是我一生都感受到的召喚。」

「一生?你能有多大年紀?二十一?二十二?我想我是不該潑你冷水。畢竟,假如連年輕人都沒有半點理想主義式的想法,誰還會有呢?那麼,小夥子,你必然認為今日世風,比起三十年前要敗壞囉?而文明已在崩潰邊緣,諸如此類的?」

「老實說,先生,」我直言不諱,「我正是這麼認為。」

「記得當年,我也是這麼想。」忽然間,他譏諷的口吻變得厚道許多,我甚至覺得我看到他淚水盈眶,「怎麼會這樣子呢?小夥子,你覺得呢?世風真的一日不如一日嗎?難道智人正一步步地墮落成動物?」

「這點我也不明白,先生。」我回答,語氣溫和多了,「我只能說,從客觀的角度來看,現代的罪犯變得愈來愈聰明。他們的胃口變大,膽量也更大,科學更是為他們準備了全套嶄新的先進作案工具,供他們使用。」

「原來如此。要是沒有你這種才華高的有為青年站在我們這邊,未來就不堪設想了,是這樣嗎?」他悲哀地搖搖頭,「看來你也許真的有心。我這樣的老傢伙太喜歡說風涼話了。小夥子,也許你說的沒錯。或許是我們放任事情惡化。唉!」

莎拉·亨明斯從我們身邊走過,銀髮先生再度向她點頭致意。她以高傲的優雅穿過人群,目光左右搜尋還有誰配站在她身邊——我這麼覺得。她注意到我的同伴,臉上閃過一抹微笑回禮,就跟剛才一樣,不過腳步半點也沒減緩。有那麼一剎那,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轉瞬間就把我拋諸腦後,我還來不及對她微笑,她早已穿過人群,走向房中另一個新發現的目標。

晚宴結束後,我和奧斯本共乘一輛計程車急馳回肯辛頓區,我試著從他那裡多套點關於莎拉·亨明斯的事。奧斯本雖然滿口說那晚的聚會真無聊,其實他滿意得很,急著要仔仔細細地跟我說,他跟哪些達官貴人談了多少事情。看來我不裝出求知若渴的樣子,是不可能讓他把話題轉到亨明斯小姐身上的。好不容易我才把他的話頭引到亨明斯小姐的身上:

「亨明斯小姐嗎?這個嘛,我想起來了。曾經跟海列特-劉易斯訂婚。你知道的,那位指揮家。接著,海列特-劉易斯就在艾伯特親王紀念廳舉行舒伯特作品的音樂會,就去年秋天。記不記得,那簡直是一場災難。」

我向他承認,不曾聽說這件事,奧斯本繼續說:

「他們差點要把椅子砸過去,還好椅子都釘死在地上。《泰晤士報》有個記者還形容那次演出是‘胡搞亂來’呢。還是用‘汙辱樂迷’這個字眼?反正他也不在乎。」

「而亨明斯小姐呢……」

「她把他甩了,像個燙山芋似的。顯然她把訂婚戒指退回去了,從此躲他躲得遠遠的。」

「就為了那場音樂會?」

「這個嘛,反正事情鬧得很大。引起不小的騷動呢。我是說,她解除婚約這件事。不過,班克斯,今晚那些人真是無聊透了。你覺得等我們上了那個年紀,會不會也變成那樣?」

離開劍橋後的頭一年裡,大半拜奧斯本的交情所賜,我發現我每隔一陣子就有時髦的社交宴會可以參與。那段人生,現在驀然想起,覺得當時真是不務正業。我周遊於晚宴、午餐聚會、雞尾酒會之間,通常都在布盧姆斯伯裡區以及霍爾本區的公寓裡舉行。我下定決心要改掉那夜我在查林沃思表現的彆扭,我在這類場合的表現也日益穩健。一點也不假,有那麼一陣子,我甚至可以說,我在時髦的倫敦社交圈裡也佔有一席之地。

亨明斯小姐不屬於我那個圈子,不過每當我跟朋友提起她時,任誰都知道有這個人。此外,在晚宴聚會里,或者在一些豪華飯店的午茶廳裡,也經常會瞥見她的身影。總之,關於她在倫敦社交圈的事蹟,我總算累積了不少資料。

關於她,當時我所知的一切,不過是些模糊的二手印象,回想這樣的日子,真是別有趣味!不用多久我就確定,許多人對她並無好感。即使與安東尼·海列特-劉易斯解除婚約之前,她早就因為許多人形容她的「直性子」而得罪了不少人。海列特-劉易斯的朋友——他們的看法恐怕無法客觀,實在不足為信——說她先前曾經不擇手段倒追這位指揮家。有人則指控她玩弄海列特-劉易斯的朋友,好接近他。她後來又把這位指揮家給甩了,有人覺得不解,有人則認為這恰好證實當初她就不安好心。反觀我聽到的,很多都是說亨明斯小姐好話的。我常聽到人家說她「慧黠」、「迷人」、「有深度」。女性尤其支援她有解除婚約的權利,不論她的理由為何。然而,即使是為她說話的人,也同意她是「新品種的勢利鬼」;同意她是認名不認人,倘若沒有個顯赫的姓氏,她連正眼也不瞧你。我也得承認,儘管那一年我只是在遠處觀察她,也實在找不到什麼可以推翻這些說法。一點也不假,有時候她讓我覺得,只有頂尖傑出人才周圍的空氣,她才呼吸得慣。有一陣子她與一位名叫亨利·奎因的律師交往,只因為「查爾斯·勃朗寧案」失利敗訴,她就跟這位律師疏遠。接著有流言說她與詹姆斯·比肯愈走愈近,當時他是政壇上旭日東昇的新人。總之,到了這時候,我總算完全明白那位銀髮先生告訴我的話,像我這種「小夥子」別妄想追求亨明斯小姐了。我當時自然沒有真正體會他話裡的真意。現在明白了,反而讓我別有興致,在那一年裡到處追蹤亨明斯小姐的各種活動。即便如此,我第一次與她本人交談,卻是在查林沃思俱樂部初見後近兩年的某個下午。

我與友人在華爾道夫飯店的午茶廳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於是我獨自坐在棕櫚廳那裡,享用我的果醬烤餅,這時我瞥見亨明斯小姐也是獨自一人,坐在外頭陽臺上的桌位。我也說過了,我不是第一次在這種地方看到她,不過那天下午情況有所不同。當時「曼納林案」結案才剛滿一個月,我興奮之情猶在心頭。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來有一陣子春風醉人的日子:許多新的機會忽然都浮現眼前;邀請函從新的領域如雪片飛來;原先頂多對我點頭微笑的人,現在看到我出現,都歡欣地對我大呼小叫。也難怪我會有點忘形。

總之,在華爾道夫飯店的那個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陽臺走去。我不確定我期待的是什麼。在那段志得意滿的日子裡,我經常這樣,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沒有這個興致與我結識。也許在我晃過鋼琴師身邊,走近她看書的桌位時,心中曾閃過一絲疑慮。不過我記得,我還算滿意自己開口說話的聲音,禮貌中不失輕鬆: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紹。我們有許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說到姓名時,我還想辦法說得有些花哨,不過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鬆動。因為亨明斯小姐抬頭看我的眼神冷漠而嚴厲。她什麼話也不答,立刻又低頭瞥了一眼她的書,彷彿那本書不悅地哼了一聲。過了半晌,她才用全然不明就裡的語氣回答:

「是嗎?幸會。」

「‘曼納林案’,」我提起此事,實屬不智,「也許您知道這個案子。」

「當然,是您經手辦的囉。」

這句話說得平淡無味,讓我再也沒辦法裝得神情自若。因為,她的語氣不帶半點撥雲見日的意味;那句話沒有任何意義,只表示她一開始就相當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麼理由配站在她桌邊。過去幾周那種飄飄然的感覺,忽然消失無蹤。我乾笑了幾聲,相信是從那一刻開始,我心底明白了,儘管在「曼納林案」裡,我的調查毋庸置疑是十分傑出的,儘管我的朋友也對我讚美有加,但是對於圈外的世界來說,我並不如我自以為的那麼重要。

我們極可能中規中矩地寒暄了幾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顧此事,我覺得亨明斯小姐那樣待我,已經是太客氣了;像是「曼納林案」這種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聽過,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話了!不過,我記得我又回自己桌邊坐下,心中又生氣又沮喪。我忽然覺得,我不只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許過去一個月以來,不知道自己出過多少醜態;我的朋友儘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後卻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這個釘子我碰得活該。不過在華爾道夫飯店的這件事,恐怕著實在我心裡埋下對於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無疑也引發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過在當年,我卻認為,我算是幸運才會遇到這整件事。畢竟它讓我醒悟,我們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離自己珍愛的目標。我的志向是要打擊邪惡——特別是暗中滋長、隱而不顯的那種邪惡——這樣的志向,跟在社交圈裡沽名釣譽根本無甚關係。

從那時起,我大幅減少社交活動,並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裡。我研究過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領域的知識,以備日後使用。也是約略在這個時期,我開始鑽研各路名偵探的一生事業,發現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聲是建立在真實的貢獻之上,有些則純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虛名;從中我瞭解了偵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虛實之分。簡言之,儘管我十分興奮在「曼納林案」之後,許多人都來攀連結交,但經過華爾道夫飯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範,並且下定決心不讓瑣事雜務再讓我變心易志。

一戰時的一場血腥戰役,發生於19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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