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個瘋子

諜海之狐 粉色袈裟 第1頁,共2頁

「董博安,光緒九年生人,五十三歲……身高五尺一寸,微胖,面白,長鬚……好西餐(尤喜法式西餐)。好讀書,尤喜野史,近年甚迷安徽人張恨水之小說……不注意個人衛生,較邋遢……」

唐銘水坐在那裡,腦海裡不斷迴旋著董博安的資料。

他必須把每一個細節都記住。

一點都不能出現疏忽。

那張董博安這些年來唯一的一張照片,就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照片上的男人,個子不高,長鬚飄飄,和資料裡的描述基本一樣。

董博安,董博安,你藏了那麼多年,終究還是露出馬腳了。

他端起桌子上倒滿了酒的酒杯,喝了一大口。

眼睛血紅血紅的,這是他回家後喝的第三杯酒了。

他每天到家,都必須要藉助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睡。

而且絕不能有任何的風吹草動,再輕微的響聲,都會把他驚醒,然後整晚上就別想再睡著了。

睡覺前,他一定會洗把澡,不是因為舒服。

而是因為他必須這麼做。

洗澡的時候,他會一寸寸的拼命擦自己,把皮膚擦到發紅生疼為止。

他髒。

唐銘水一直都認為自己髒。

從身體,一直髒到心裡。

在進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也就是大家更加熟悉的稱呼,「黃埔軍校」之前,他一直都是個非常陽光的年輕人。

他熱情,充滿了朝氣,嚮往著男兒沙場百戰死,何不馬革裹屍還的豪情。

可是當他被力行社招募後,他就變了。

尤其是當他第一次親眼看到那些特務們是怎麼用刑的時候,他悄悄的跑到廁所裡,大吐特吐,吐的黃膽水都出來了。

可是,當他自己第一次對犯人用刑時,他卻驚訝的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害怕,而且做得是如此的嫻熟。

如同一個真正的老手。

「每一個行業,都會有天才的存在,而唐銘水,就是我們這個行業百年難得一見的天才。」

這是賀洛川當年對自己得意學生的評價,他甚至還這麼說:「如果唐銘水去當老師,一定會誤人子弟。如果讓他當個銀行家,他一定會引起擠兌風潮,銀行會倒閉的。只有在這裡,在力行社,當個特務,當個間諜,當個情報人員,他將是我們中最有前途的,沒有之一。他的名字,早晚都會名垂青史,要麼流芳百代,要麼遺臭萬年!」

這算是在誇自己嗎?

唐銘水不知道。

他只知道,從自己第一次親自用刑開始,自己就髒了、臭了、墮落了。

人人都可以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只有他沒有。

當然,他現在想的不是這些,而是明天的行動。

毫無疑問,火車站是個不錯的選擇。

在那裡,力行社遍佈眼線,擦皮鞋的、賣苦力的、小偷強盜……

誰不聽從力行社的話,就別再混下去了。

他的人,可以監視整個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