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

我在車站的書報攤買週刊。

買到了一本,但想買的那一本已賣完。無奈之下只好去書店買那本,但這種場合,抱著已經買來的週刊去書店難免有種不自在。

這可不是你們店裡的喲,是我在前一個地方買的──必須讓店員認識到這點。說穿了,必須小心別讓人家以為我是扒手。

把還沒看過的週刊捲成一團,故意在入口的店員面前晃給對方看然後才進店。

要買另一本時,就說:

「啊,這本是在車站買的。不好意思。」

諸如此類,忍不住多此一舉地道歉。為了預防萬一真的被誤認為是扒手,不如先記住其中某一頁的標題,藉以證明自己已經看過一部分了,我忍不住這麼胡思亂想。平時看似莽撞勇猛,原來這麼膽小啊,照這樣看來,我今後也沒啥出息啊,認清我的前途後,不禁為之黯然。

我的日常用品都是在住處後面的小超市購買。美其名曰「超市」,其實不久之前還是蔬果雜貨店,由於貨色好,店裡的人也誠懇周到,我大概兩天就會去一次。

但是,五分鐘路程之外的地方有家著名的大超市,我不時也會去那裡買東西。買東西時,順便也會把平時習慣在附近小超市買的白蘿蔔啦蔥啦一併在有名的大超市購買。

拎著有名超市的紙袋時,我會刻意避免經過小超市門前,但有時心不在焉,腦袋與兩腳各自為政,會不自覺地走到小超市門前。

尷尬的是,偏偏在這種時候,小超市的老闆正在店門口收拾空紙箱。

「天氣真好呢。」

老闆還向我如此打招呼。

我就像在新宿御苑的園遊會承蒙天皇陛下贈言時(我沒受過陛下邀請,所以不清楚),驚呼一聲,呆立原地,嘴裡喃喃地咕噥著語無倫次的招呼詞,鞠躬時腰比平時彎得更低。外遇時的心情說不定就是這樣吧?我這個沒經驗又不解風情的呆子,在這種地方好像忽然有點開竅了。

若只是這樣罪過還算小,問題是我有時還會拎著知名超市的袋子走進小超市。就在我忘記買三葉芹或生薑時。

在知名超市,一次就會買個三四千元,但在小超市每次只買一百元或一百二十元的東西。愧疚感多少也令我有點畏縮,上哪兒買菜應該是顧客的自由吧,犯不著為此卑微示人,雖然有點心痛,但我還是如此強裝若無其事。外遇歸來的人,正因心虛不免虛張聲勢的心情,也是在這種時候稍有體悟。

若是白蘿蔔或大蔥還好,要是美容院,那就有點沉重了。

倒也不是嫌棄了原先那一家。非做頭髮不可的日子偏碰上慣用的美容院公休,只好去別家店,連我自己都覺得換個感覺挺不錯的。

下次自然會再光顧,驀然回神,已自然疏遠了原來慣用的那家美容院。

這三十年來,我幾乎沒換過髮型,即便如此,每過三五年還是會有一次這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