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浩來了,穿著病服,拄著雙柺。雖然我從夕旎那裡得知了勝浩受重傷的事,但我並沒能去醫院看望他。勝浩看著我哭了,誰都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他。每當他問起,大人們都只會說「你不需要知道,先擔心自己吧,你可是剛撿回來一條命」。
勝浩也剛從鬼門關回來。
勝浩在大學附屬醫院裡做了手術才轉回市裡的醫院。直到那時,他才好不容易聯絡上夕旎,得知了最近發生的事。
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勝浩邊哭邊說對不起,沒想到我聽到的第一句對不起竟然是勝浩說的。沒有一個人和我說對不起,他們只想從我嘴裡聽到那句話。
一句對不起所能承載的事情是有限的,有些事情終究是無論如何都無法承載的。勝浩在來見我的路上出了事故,我在等勝浩的時候遭遇了那樣的事。勝浩連衣服都無法自主更換就拄著柺杖離開醫院,坐著計程車來找我了。我不知道他坐在計程車上時會想些什麼,更不知道他是帶著什麼樣的心情來見我的。我只知道我一句話都說不出口。「你沒事吧」「一定很痛吧」「現在怎麼樣了」,我連這些簡單的問候都說不出口。
勝浩一直都在自責。他覺得如果他沒有遭遇車禍,我也不會發生那樣的事。我無法忍受他說的這些愚蠢至極的話。難道在這件事裡做錯的人還不夠明顯嗎?穿著病號服卻只能說出那種話的勝浩讓我心裡滋生了一股厭惡,但這厭惡的情緒卻很輕,讓我不禁想要發笑。對勝浩的厭惡很快就蒸發了,心裡只留下那些強烈又可怕的感情——憎惡和憤怒、恐懼和絕望。
大人都覺得我是為了幹抽菸喝酒這些壞事才會去集裝箱。可是自從那天以後,我的眼睛、耳朵還有心發生了變化,認為抽菸喝酒並不能算是壞事,它們甚至連最輕微的壞事都排不上。在人們口中,性侵也會被歸類為壞事嗎?好像沒有人會那麼想。他們只認為那是倒霉事,是女人先給機會才會發生的事,是男人喝醉酒後可以做的事。那些人主張「雙方的話都要聽一遍」,然後用奇怪的標準做出奇怪的判定。如果我有強壯的牙齒和下巴,如果我是條狗的話,我一定會衝上去撕咬他們。
勝浩說他要去告訴大人,告訴他們我那天去集裝箱的理由。他想說煙是自己的,那天約好了在那裡見面,我只是在那邊等他的。
「你瘋了。」我不由自主地嘀咕起來,「那樣只會讓我成為更加晦氣的臭女人,一口氣毀掉家裡兩個男人的臭女人。」
我從沒有這樣和勝浩說過話,今天卻破了例。
現在的我說不出什麼暖心話來,即便勝浩會對我失望、討厭,我也沒有辦法。
勝浩不可能會討厭我的。
我催促勝浩趕快回醫院,因為大人們肯定很討厭勝浩來看我,如果他們知道了肯定又會對我指指點點。我現在就算老實待著也是一個陰險的孩子,是一個隨便的孩子,是一個喜歡自作多情的孩子,是一個小心眼、會勾引男人的孩子,是一個說謊的孩子,是一個愛吹牛的孩子,是一個不知羞恥的孩子……哪怕我現在只是喘口氣,也是那樣的孩子。
我們在網上預約了計程車後便走到大路上等著。勝浩一直在旁邊哭,他的哭聲不禁讓我浮想聯翩。想象中,我抽打著勝浩的臉頰,尖叫著讓他不要再哭了,然後又奪走了他的柺杖,用柺杖毆打他。突然之間,我有點害怕想象會變成現實。所以我握緊拳頭,使出渾身的力氣控制自己。就這樣,我越來越僵硬,我們之間多了一道看不見底的深淵。現在,我們再也無法跨過這道深淵。我計算著自己已經失去並即將失去的東西,其中完全沒有勝浩。深淵裡傳來這樣的聲音:我會失去一切,從珍貴的東西開始一件件失去,最終變成孤身一人。
等計程車的時候看到了文具店的阿姨,阿姨只和勝浩一個人打了招呼。她擔心地問勝浩怎麼會在這裡,身體如何了。她不是不認識我,只是裝作不認識我而已。我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就笑了。我攙扶勝浩上了計程車,把錢給了司機,關上車門轉身離開。我連一句路上小心、以後再聯絡的道別都沒有留下。勝浩一定轉過頭,一直目送著我,直到我消失在他的視線之中。
勝浩也會那樣做嗎?他也會用力量壓制住女人,掏出自己的下體,做出那樣的事情來嗎?即便現在不會,以後長大了會不會也那樣做呢?今天我看著勝浩的時候有了這樣的疑慮,雖然只是一小會兒,但依然讓我無法忍受。無論是我想象了這樣的勝浩,還是我對勝浩起了疑心,都讓我難以忍受。我失去了勝浩。
爸爸媽媽每天都會祈禱,為我祈禱,可是那算什麼祈禱,分明更像是乞求。事到如今又能祈禱什麼?這時候我們還有可以做的祈禱嗎?難道現在不該對著我祈禱,而不是為我祈禱嗎?
今天媽媽提到了江陵的阿姨。
反正我也無法繼續在這裡生活了,搞不好我還會去殺了他或者是自殺。我害怕自己真的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爸爸媽媽從來沒有離開過這裡,我也一樣。可是我現在必須離開了。
恩菲搬去了哪裡呢?
我也變成那樣了,變成了傳聞中的那種女孩子。
等勝浩拆了石膏,不用拄拐也能好好行走的時候,等他成年的時候,等他三十歲的時候,人們肯定早就忘了勝浩出過交通事故。我也會這樣嗎?他們也能忘掉現在纏在我身上的骯髒傳聞和臆想,客觀地對待我嗎?勝浩不需要對自己的交通事故緘口不言。而我,卻要對自己遭遇的事,甚至都不是我做的事,守口如瓶。為了不被發現,我還得戰戰兢兢地看著他人的眼色說謊。肯定會有人讓我堂堂正正、不要畏縮、理直氣壯地活下去。那種話只會讓我覺得噁心。誰都沒有資格要求我堂堂正正、理直氣壯。
我依然不想見到恩菲,我也許會比較我們遭遇的事情,衡量我們之間誰的痛苦更大。我們遭遇的事是一樣的嗎?差得多嗎?如果一樣或者是差不多的話,痛苦也會相似嗎?如果是,我可能會覺得恩菲是另外一個我,繼而去詛咒和憎惡她。
為什麼受到質疑的是我?為什麼需要我來提供證據?為什麼一切都要我來解釋?為什麼消失的那個人必須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