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

「什麼樣才像受害者?」

「我是說你看著不像是會老實就範的人。如果真遇到了那樣的事,你昨晚就該來報警才對。你不該在這裡大吼大叫,而是昨晚就該跑去那男人面前吼叫才對。」

夕夜把自己的恐懼告訴了警察,但她覺得眼前這位警察並不知道恐懼是什麼意思。

「您知道什麼是恐懼嗎?」

「我是說你的性格看起來並不像是會恐懼的人。真正經歷那種事的孩子根本不敢來警察局,更不可能一個人去醫院做檢查。她們中大部分都會把自己鎖在房間裡,什麼事也做不了,慢慢地就瘋掉了。根本不可能像你這樣啊!」

夕夜想象了一下被鎖在房間裡發起瘋來的自己。哪怕所有人都猜測她會那樣做,哪怕所有人都覺得那才是受害者應有的姿態,夕夜也不可能那樣做。她不想瘋掉,她只想變得安全。想到這裡,夕夜擦乾眼淚,端正了坐姿。她想要變得強大起來。

「請不要這樣看著我。」夕夜說,「做錯事的不是我,是那個人。」

就在夕夜在會議室忙著和警察爭吵的時候,媽媽來了警察局。沒多久,爸爸也來了。就這樣,爸爸也知道了。他和媽媽在警察局裡大聲爭吵起來,一群警察圍著他們勸架。很快,堂叔也到了警察局。媽媽一看到堂叔就飛奔過去,狠狠拽住了他的衣領。爸爸一邊說著「讓我們先聽聽他的說法」,一邊攔住了媽媽,安撫媽媽的情緒。堂叔理了理衣領說道:「我是接到樸警官電話來的,說是有個學生說了一些奇怪的話。他讓我先來警察局看看,我就過來了。我做夢都沒想到那個學生會是夕夜。」「這種事壓根兒不值得報警。」堂叔強調了好幾遍「我們又不是外人,都是一家人,自己能解決的事情何必還興師動眾地跑來警察局呢?真搞不懂夕夜是怎麼想的。她可能是對我有什麼不滿吧,我會和她好好談談的」。媽媽並沒有理他,只是在那兒悲痛地哭喊:「夕夜她真是瘋了,竟然鬧出這樣的事情來!我都說過這件事說出來只有她自己吃虧,她怎麼還到處亂說!她心裡是有多憋屈才會自己跑來警察局啊!」

「嫂子,你要替夕夜想想啊,你這樣做對夕夜可沒有一點好處。你看看這警察局裡有多少人啊,你還是快點帶著夕夜出去吧。我負責封住他們的口,你們先回去。這事兒我們回去再說。」

見狀,周圍的警察也紛紛幫起腔來。爸爸先把媽媽硬拉上了車,然後又回來接夕夜。夕夜一看到堂叔就癱坐在了地上。而堂叔卻假裝沒有看到她,側過臉和警察交談起來。

堂叔一見檢查結果表明夕夜陰道中提取的精液是自己的,便立刻改口承認了有過性行為,但是他卻說:「可是我絕對沒有強迫她,更沒有打她或者威脅她。我們一起喝酒談天,自然而然就發生了關係。我也知道,我作為大人,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這事兒就算判個一百次一千次也都是我的錯。只不過,剛才夕夜是怎麼說的?性侵犯?這個詞我連提都不敢提,真的絕對不是她說的那樣。你認識我這麼久了,難道連我的為人還不知道嗎?我看起來像是那樣的人嗎?其實夕夜和我的關係確實有點特別……我經常送夕夜上學,夕夜也覺得和我相處很自在,我也很疼她。隨著夕夜慢慢長大,我們漸漸演變成了男女關係……對,我也知道那是不對的。可是我怕我和她擺長輩的架子,她會逆反啊!你也知道這個年紀的孩子一旦逆反了會有多危險吧?是夕夜先對我起了男女之情,我因為擔心她才沒能果斷地拒絕,就應和了她幾次,之後也一起出去玩過。其實我們之間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已經有過幾次……對,我知道我罪該萬死。但是我一次都沒有強迫過她,我可以對天發誓,甚至可以賭上我的一切。你可以去問問夕夜,去問問她我們之間的關係。雖然夕夜可能會因為害羞而說謊,但我又怎麼會騙你呢?我現在的態度難道還不夠坦誠嗎?哥,你也知道,我怎麼說也是一個要臉的人啊!和我有關的人遍佈公共機關和各大市場,如果這件事傳出去了,我還有什麼名譽可言啊!你也知道信賴度對我來說有多重要吧?我是瘋了不成,要去做那種事?我也不知道夕夜是怎麼搞的,為什麼要捏造那樣的話出來。我也快要瘋了,夕夜她到底是怎麼了啊?她到底想要怎樣?」

被父母禁足在家的夕夜因自殘被救護車接走了。醫院裡,看著日漸憔悴的夕夜,媽媽最終還是沒忍心,帶她去了警察局。「好吧,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吧。好死不如賴活著。」夕夜在警察局裡做了陳述,起訴了堂叔。但由於浮現在腦海裡的場面太過可怕和強烈,夕夜很難回想起細微的動作。然而警察卻表示這些細節才是陳述最重要的部分。他反覆要求夕夜說出堂叔在集裝箱裡對她說了什麼以及她用什麼言語和行動進行了反抗,他想要知道具體話語和詳細動作。夕夜準確記得堂叔走近自己的那一刻、皮帶上的紋樣、他突變的表情、自己感受到的壓迫、味道、聲音、身體上的痛苦、角落裡的蜘蛛網、映照在集裝箱牆壁上的影子,以及斑駁的汙跡等零散的東西。其他記憶都是斷斷續續的。自己是怎麼求饒的,哭得有多麼大聲,這些記憶全都混雜在一起。每當警察懷疑地看著夕夜,夕夜都會陷入深深的恐懼中。堂叔找出夕夜與自己發的簡訊給大家看,反問他們:「這會是強姦犯與受害者之間發的簡訊嗎?」樸警官打電話給夕夜的父母,試圖說服他們:「起訴只會讓夕夜受苦,提取到的精液根本沒什麼用,畢竟你們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夕夜是遭到脅迫的啊。最後頂多因為證據不充分判個無罪,要麼就是緩刑,更大的可能是根本起訴不了他。即便起訴成功了,這件事也會不停地被拿出來調查,那樣時間就會拖得很久,最後被拖垮的只會是你們。我也是有女兒的人,夕夜的事也讓我深有感觸,所以我才會不惜口舌來勸你們啊。這樣下去,受傷的只會是你們。要是李社長不爽了,他還可以反過來告你們誣告!那時候情況可就混亂了!我勸你們還是儘早和李社長把這件事私了。這才是夕夜的活路,也是你們夫妻倆的活路啊!」

一些人認為李社長沒理由去做這樣的事。年輕有為的事業家何必要去招惹親戚家的女孩子?喜歡他的女人那麼多,他也不會缺女人,何苦要做那樣的事?

一些人感嘆酒精就是禍根。男人喝酒後做出那樣的事情也是情有可原的,而女孩子喝酒本身就很有問題。

一些人把這件事歸類為「女人問題」。在做大事的男人身上,「女人問題」再常見不過了,其實都算不得什麼事。哪個男人不會因為「女人問題」頭痛一兩次呢?

另一些人假裝站在夕夜的立場上,卻說了這樣的話:「聽說李社長平常也很喜歡給她零花錢,和她特別親近啊。人家女孩子還小,會不會是誤會什麼了?」

也有一些人在同情夕夜的同時,感嘆她很「可怕」。

還有上了年紀的女人這樣說:「就當你真的遭遇了那樣的事吧,那你也有錯啊。你跟炫耀一樣到處聲張,說是要懲罰他,不覺得自己很不正常嗎?你難道都不知道‘羞恥’二字嗎?你應該覺得羞恥啊,我們也……我們都替你覺得羞恥。你現在應該做的是把這件事嚥進肚子裡,再也不要提起,而不是吵著鬧著要打官司。」

然而,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指責堂叔。他們只當這是血氣旺盛的男人惹出的一個鬧劇,依然若無其事地與堂叔聊著賺錢的事,哪裡房價又漲了,哪裡施工有沒有開始,哪裡新開了一條國道,自己兒子考上了外國語高中或是法律研修院等話題。如果對話過程中不小心提到了夕夜,堂叔就會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

夕夜只在獨自一人的時候才會哭,在旁人面前,她總是說:

「請不要這樣看著我。做錯事的不是我,是那個人。」

堂叔到處走訪親戚,為自己申冤:「我是殺人了還是偷東西了?我是賭博敗光了家產嗎?我不過是誤會了她的意思,對她犯了點小錯而已啊!那個錯嚴重到要否定我整個人生的程度了嗎?」

夕旎衝著堂叔的臉便吐了一口吐沫:「你那叫一點小錯?」

夕旎一邊諷刺他,一邊又吐了口吐沫。堂叔的媽媽飛奔過來打夕旎,結果也被噴了一臉的吐沫。

夕夜知道夕旎是在為自己出頭,她感到愧疚又痛苦。她剛說完對不起,夕旎便打斷了她:「別說這樣的話。姐姐,你不需要和任何人道歉。」

夕夜從不是個會惹出問題來的人,相反,她是一個時常把「對不起」掛在嘴邊的人。夕夜每一年的學籍簿裡都不會少了類似「性格善良」「很有忍耐心」「很會照顧人」「很重視關係融洽性」的評語。大人們也一直對夕夜的這一方面讚不絕口。當堂叔說沒想到夕夜會報警的時候,夕夜想起大人們一直以來對自己的稱讚,那些曾被自己認為是優點的特質,她現在卻想撕碎。

最後,父母勸夕夜儘快在私了協議上簽字,說什麼「只有私了,生活才能恢復平靜;不私了,被毀掉的只有我們一家人」。父母和堂叔在寫有夕夜姓名的私了協議上蓋了章。協議表示他們之間的問題並不是性侵未成年人,而是與親戚家未成年的女性進行性交。同時,協議最後還寫著「以後不會對此事追究任何法律、金錢以及道德上的責任」。最終,夕夜的起訴化為泡影。

夕夜當時並不知道大人們的做法意味著什麼。

夕夜只想變得強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