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不碎,也不可以撕碎。撕碎了,就無法說明這一刻的我了。這一刻很重要,比美好的過去重要,比可期的未來重要。這一刻的我還活著,活著才有未來。我一定會有未來。
那些以為我能有三四次人生的傢伙,說什麼事已至此覆水難收、只當這輩子算我倒霉的傢伙,這種事怎麼可以歸結到命數上、歸結到黴運上?說得彷彿只有他的人生才是不可重來的一樣,還讓我別因為那一次失誤便毀了他的人生……那個人早已經無可救藥了。他不僅毀了自己,還毀了我!
可是大伯卻說我做錯了。
大伯母說這件事已經傳開了,而吃虧的人只有我。
奶奶還說,不管是誰都曾經歷過類似的事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記憶總有一天會模糊,到時候還可以若無其事地與那個人低頭不見抬頭見。只要我看開了,大家就能輕鬆起來。
「你一個女孩子,又是抽菸又是喝酒的,我還以為你有多文靜老實呢。我聽警察說你已經不是處女了,那你們之間到底誰撲倒的誰還不好說呢。」——誰能想到這些話竟然是從校長嘴裡說出來的?
「女孩子家的也太大膽了吧,一個人就敢到小路上去。如果你當初沒有跟去那種地方,這種事又怎麼會發生呢?孰是孰非,真要說下去的話,可沒完沒了了。」——再看看果樹園那個姑媽說的這些話。
沒有一個人站在我的立場上說話,他們根本就不想替我說話吧。他們都認為自己絕對不會發生和我一樣的事。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呢?如果我能理解他們,是不是就可以看到下一段人生的起點呢?有沒有辦法不刪除記憶,只刪除感情呢?堂叔肯定不想理解我吧,但是我卻想理解他。因為我很痛苦,因為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那樣對我而痛苦。他分明可以不那樣做的啊。他怎麼可以那樣對我?什麼才是理解呢?知道就意味著理解嗎?如果我知道了他為什麼要那樣對我,如果我能理解他,那此時的我還會存在嗎?理解了他,我就可以挺過去嗎?
大家都知道我遭遇了什麼,他們讓我把這件事當作灰塵一樣抖落掉——那怎麼能是灰塵呢?那分明是能壓死我的泰山,壓得我無法動彈。我還活著,我可以動。我可以走路,可以看見東西,可以說話,可以跑步。我還可以笑,可以哭,可以做出判斷。我可以寫東西,我正在寫,我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