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三個場景

靜物 A.S.拜厄特 第2頁,共2頁

鄙視人類的進化

我還是我

人類永恆

拒絕死亡的呼喚。

他背誦詩歌很有本事,在此過程中,他成了所有人的中心,大家的眼睛都盯著他。

「聊勝於無吧,」他說,「你們感覺怎麼樣?」

溫妮弗雷德有些感動,馬庫斯卻不然。

弗雷德麗卡坐在她想象中的小圖書館裡,那是一個靠窗的位置,位置上放著舊的錦織靠墊,窗外可以看到沐浴著春雨的草坪,有一條護城河,河裡有水,河上有一座小磚橋。房間很漂亮,充滿異域風情,用綠色、暗金色和玫瑰色裝飾,還有備受推崇的老紅木傢俱,百花香用中國罐子裝著;藏書不少,有很多已故紳士的遺作,包括切斯菲爾德爵士、吉本、約翰遜博士、麥考利、斯科特和金斯利的書信和作品,其中有一本《古羅馬方位》108,奈傑爾·瑞佛小時候在下雨的日子裡就喜歡讀這本書,她第一次來的時候也喜歡讀這本書。奈傑爾有兩個姐妹,奧利芙和羅薩琳德,她們不瞭解他們倆的事情,也不管他們發生過什麼故事,她們只管在一張矮桌子上泡茶,桌面上撒了一些茶末。喬治時代的銀色茶壺反射著火光和來自外面的微弱光線,骨瓷杯非常精緻,淺盤裡放著美味的三明治和一塊碎巧克力蛋糕,淺盤被放在薄薄的緞布上,再放在一個黑色的大托盤上。有一個銀色的奶油壺,還有一個碟子盛著被切成兩半的檸檬片,檸檬片閃閃發光,看起來就覺得酸。姐妹倆穿著花呢短裙和羊絨衫,就像奈傑爾,表情陰鬱、生硬,好像悶悶不樂,但身體充滿了力量。

弗雷德麗卡想不通他為什麼叫她來,也想不通她為什麼同意來。奈傑爾能讓她哭喊出來,也願意挨她的打。但這裡不是她的地方。第一天,她就被嚇到了。布蘭大宅是一個家常住所,所以有數不清的奶牛場、溫室、外屋和馬廄,和羅伊斯頓莊園不同,而克羅的家則更加富麗堂皇。她和奈傑爾一起穿過田野去了農場,她非常驚訝,他一個人怎麼可以擁有這麼多自由生長的樹木,這麼多野草叢生的土地。不過,她並沒有表露出來。她站在野雞場的外面,看到羽毛鮮豔的野雞在圍欄裡面笨手笨腳地走來走去,這個景象很不和諧,甚至有點滑稽,她還看到門柱上掛著一串已經乾枯的死烏鴉和鼴鼠。

她的臥室很漂亮,有一張掛著白色帷幔的四帷柱床,床上放著四個白色的鉤針編織的棉質靠墊。晚上,奈傑爾光著腳進來,自始至終一言不發,但力量十足。她羨慕斯蒂芬妮擁有一個固定的伴侶,但不可思議的是,她居然選擇了丹尼爾。弗雷德麗卡曾經一直不想要固定的伴侶。她曾經指望斯蒂芬妮一個人做掉她們倆應該做的事情,那是她很害怕的事情,也許也是她做不到的事。讓我進去,讓我進去,奈傑爾似乎在說。有時,她說不清楚他是怎麼開始而她又是怎麼結束的。反正,他們合為一體了。這就是斯蒂芬妮想要的嗎?想到姐姐,她總是很難受,好像她自己也活不下去了。她也有一些美好的回憶,她們倆曾經並排騎著腳踏車,一起去沃利什和瓊斯店裡喝茶,她們會為了《冬天的故事》起爭執,斯蒂芬妮喜歡這本書,而弗雷德麗卡卻讀不下去。然而,她又想起斯蒂芬妮的身體變得僵硬,樣子很可怕,然後她開始哭泣,哭得滿身大汗。棺材蓋上之前,她沒有勇氣去看一眼躺在裡面的斯蒂芬妮。她本以為自己很勇敢,天不怕地不怕,但她做不到。弗雷德麗卡只對奈傑爾坦白過,因為他能理解,在她平白無故感到恐懼或者發脾氣的時候,他都能理解。那天晚上,當他在她身上無休止地發洩力量的時候,她又想起了姐姐,於是開始哭泣,但她盡力不哭出聲來,奈傑爾在黑暗中緊緊地抱著她。他非常熱情。這座莊園和他的兩個姐妹都令她感到陌生,但他非常熱情,也精力充沛。夜裡,弗雷德麗卡緊緊地抓住他;白天,他們冒著雨,走在古老的小徑上,他們注意到了生命的跡象,看到了一雙綠色的翅膀呼呼地飛上天空,看到了一隻受到驚嚇的野兔,也看到了一隻打著哆嗦的鷹。

再後來,住在大奧蒙德街的亞歷山大聽到有人叫門,於是走下一段樓梯走向前門。有人一直在按門鈴。那個人髒兮兮,鬍子拉碴,穿著一件舊雨衣,腳上穿著舊靴子。亞歷山大退後一步,才認出那人是丹尼爾。他瘦了很多,在雨衣下面穿著黑色衣服。

「我可以進來一會兒嗎?外面很冷。我得好好刮一下鬍子。我還要打一個電話。你給我寫過一封信,所以我就想到了你。我能進來嗎?」

亞歷山大讓他進來,讓他洗了個澡,並給他準備了吃的。他想找衣服給他穿,但都不合適。他弄了一大堆火腿炒雞蛋和黑麵包加蘑菇和西紅柿。丹尼爾坐在火爐前的一張矮桌旁,把所有東西一掃而光。他長了一把雜草似的大鬍子,他在浴室裡修了一下,但沒有完全剃掉。嘴裡被塞得滿滿當當,所以他說話含含糊糊、斷斷續續。公寓牆壁的顏色很淡,顯得很祥和,木頭傢俱有稻草色的,有金黃色的,也有亞麻色的,喬治式的窗戶邊框很漂亮,光線很足。看得出亞歷山大整理房間時不會大動干戈,但是一絲不苟。他會做酸奶,像埃莉諾那樣,桌子上還放了一瓶鳶尾花,旁邊是一幅微縮版的《早餐桌》。

「我一直在走路,」丹尼爾說,「基本都是走著來的,偶爾坐巴士。我在外面睡覺,有時在車站睡。我不會給你添麻煩的。我不知道我要走去哪裡,我沒有目標,就想把自己累趴下。我要歸於虛無。」

他怎麼能這麼說?他跟自己的肉體做過鬥爭,懲罰過自己,連續好幾個星期都沒有跟任何人說話,腳下不停地走著,管它是柏油碎石路面,還是草地,還是沙地,還是石楠花,他都無所謂。丹尼爾明白了「流浪」意味著什麼。他記得他的腳在移動,而不斷的運動使他的大腦失去了活力,他忘卻了自己,忘卻了往事。

「差不多就完蛋了。我一直走著,不吃東西。走到了聖班納特教堂。你知道的,他們會接納任何人,流浪漢、無業遊民、自殺者、醉酒者,通通來者不拒。有一個我認識的人也去過那裡。走到那裡時,我的狀態剛剛好,渾身髒兮兮,得了肺炎,說不出話來,可能還有破傷風。第二天,他們在我的口袋裡放了一副狗項圈,於是,我出門的時候都戴著,貌似很滑稽,但我真的戴著,就像揹著廣告牌。我終於實現了目標,我歸於虛無。他們把我送進了醫院。我總算幫上一點忙,浪費了國家財政。好吧,我要回歸生活了。」

亞歷山大在牆上掛著大幅的《播種者》和《收割者》,那是查爾斯·科尼克幫他弄的,比真人或油畫更大,照著黃色和紫色的光。他知道,一般的客人,甚至是大多數遊客,都會從中看到資產階級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他也知道,畫家都希望自己創作的作品掛在房間裡能讓人家振作起來。丹尼爾看過了卻無動於衷。亞歷山大之所以掛著這兩幅畫,是希望體會一下他未曾感受過的極端情緒。他看著丹尼爾,好像根本不認識他,不知道是什麼驅使他這樣做,是什麼讓他歸於虛無。

「你要幹什麼?」

「我不能回去幹家務活。也許以前我有這種想法,我不知道。我希望繼續待在聖班納特教堂,我要在那裡幹活,直到出現新的變故。我要幫助那些窮困潦倒的人。不過,我得先去跟主教說明白。在聖班納特,還沒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認為,我要先問問你這個想法是不是靠譜。」

「你覺得呢?」

「應該靠譜。」

「非常高興你來找我。」

他把剩下的飯菜推到一邊,拿起藍色搪瓷咖啡鍋,把咖啡倒進一個金黃色的瓦洛裡陶器早餐杯裡。

「喝點咖啡。提提神。」

丹尼爾的手指在擺弄著一個東西,就是那副狗項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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