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我幾乎每週都帶她去戈爾韋的電影院的時候,我發現電影於她而言類似宗教信仰。影院大廳裡掛著許多影星的照片,她全都認得,就像合格的俄羅斯人認識當地教堂所有聖像。那些照片中凝視的雙眼迸發著什麼,傾倒在她身上,而她身上也的確有著相同的東西,回望著它們。
「市政廳」,他們是這樣叫的。它看起來像古老的東方城堡,聞起來是擦臉香粉、消毒劑和死老鼠的味道。前廳門衛一定會就准尉副官的職位和湯姆·奎伊一決高下。
在愛情的第一波洪流面前,我們像瘋子一樣交談著。她對什麼都很感興趣,而我似乎不是那樣。我不大懂政治,說實話,即便是內戰時,政治也只存在於生活的邊緣地帶,如果它在你的眼裡,那也是在角落裡。歷史是生命之書裡燒焦的邊邊角角,好似的確曾有那麼一場大火,但是它並不是故事本身。我弟弟埃內亞斯因為與政治相關的那些困擾而飽受苦痛,這使得我傾向於對此類問題保持沉默,直到現在。但是曼對新政府極具熱情,且頗為擁護,她生來就應該在邁克爾·柯林斯的聖壇下頂禮膜拜,原來柯林斯是她住在卡文的一位姑母的朋友。幸好我弟弟湯姆也是柯林斯的狂熱擁躉,所以我能冒用一些他的言論,假裝是我自己的,我希望這種詭計無傷大雅。
「這個古老的國家需要換上新衣。」她會這樣說,帶著狂熱,面色泛紅,彷彿還在凝視著那些影星的照片,我確信此時在她的想象中,柯林斯和加里·庫珀這些影星早已交錯在了一起。
「等我畢業,」她會說,「我會試著在政府裡找份工作,等著看吧。我可能會教幾年書,然後去都柏林,再然後……」
這個「再然後」有些含糊,但是她的雄心壯志發自內心,令人鼓舞。
一天晚上,那時我們大概交往了六週——如果那是交往的話,我們從沒給它定過性——她告訴我一會兒她要帶我回家見她父親。沒有提前打招呼就得知這個訊息,我很害怕。她打扮得好像要參加皇室盛會,但是其實她一直都那樣,可以和麗蓮·吉許一爭高下。所幸我剛買了件帶皮領的高檔大衣,我最好的氈帽,灰亮如水獺,正斜戴在我頭上。她一隻手腕上戴著石榴石手鍊,鮮紅如血滴,脖子上戴著一串珍珠,是她父親買給她的首飾。
她父親。
當過無線電報員還服過兩年兵役的年輕人,是能存點錢的。雖然現在為了上大學花掉了一大筆,但我銀行裡還有些錢。我希望她父親能夠意識到這個閃光點。
我並沒有全神貫注於銀幕上的影片。我坐在她身邊,身處電影院能給予人的獨特私密空間中,看著她的臉朝著光亮和陰影高高抬起。臉上的脂粉給她的臉頰增添了如花般的光澤。烏黑的髮絲上綁著精巧的髮網,髮網上帶著小小的箔片,當她的頭微微晃動,便會反射出細閃的光。她一顰、一笑,或是哭泣,都帶著超脫塵世的感覺,彷彿她正睡著,只是睜著眼睛,或者是我正睡著,在夢中與她相見。
影片過後,我們穿著嬌貴的皮鞋,漫步在街道上,道路被夏日暴雨淹沒,好像一層緩緩流動的黑色清漆。
「我們去羅拔待會兒,等雨停吧。」我說,我一般不願意帶她去酒吧——我覺得這不是柯萬先生會讓他女兒去的地方。
我很感謝下雨這個藉口,因為我正需要儘可能地讓自己鼓起勇氣。我把她安頓在包間裡,裡面還有幾個被雨淋溼的女人,我給了她一杯紅檸檬汽水,然後去站著一排黑人的、真正的吧檯點了兩杯威士忌,猛地一口喝了下去。
那時我感覺準備好了,至少是準備得更充分了。
三天來,我什麼都寫不出來。除了呼吸,我什麼都幹不了。
大概是三年前的一個下午,我突然決定再也不喝酒了。就在我像往常那樣走去俱樂部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是時候了。我掉頭向家走去,在喝了四十年酒之後。奇怪的是,我一點也不想它,戒酒一點都不費力,好像這就是我該做的事,而且我也能做到。
湯姆·奎伊和我一樣,甚至比我更清楚大雨迫近,而且雨滴一旦砸下來,就沒必要再騎印第安摩托車出門了,因為小鎮的這一端會變成沼澤地,只能隱隱約約地看到鋪石的路面。出門就是溼透的衣服和壞掉的靴子,泥濘和暴漲的河流暫時統治了世界,哪怕是湯姆也沒法開上摩托車穿梭其中。
所以當湯姆建議我和他晚上一起去奧蘇消遣一下的時候,我並沒有什麼抵抗力拒絕。事實上,在他的灌輸之下,我對這場即將到來的暴雨恐懼極了,有史以來我第一次感到獨處不自在,雖然我這幾個月都過得好好的。於是我草率地和他一起出發了,日落之後一個小時,誇張的深紅色日光還殘留在天邊,植物的綠散發出怪異的光芒,而我自己則敗倒在湯姆對車把的渴望之下,棲身於劣質的摩托車的後座。
我們就這樣出發了,儘管我們倆沒人希望如此,但我們活像二人轉,像翻版的斯坦和奧利,希望這只是我自己這麼想。我坐在湯姆身後,必須牢牢拽著他的舊卡其襯衫,有幸目睹它背後有這麼多小洞,好像是被老鼠咬過的米袋子。
我們在湯姆的小房子旁稍作停留,很快他就穿著我之前見過的那身時髦西裝出來了,頭髮梳得油光發亮,就像壓在帽子下的甲殼蟲,而且,等我們重新坐上摩托車的時候,他身上還散發出某種刺鼻強烈的油味。
湯姆身上透出某種冷峻的感覺,似乎他現在身負要讓我開心的重任,我也努力從後座擠出隻言片語來讓他輕鬆一點。可能他在重新考慮要不要把這個又禿又老的愛爾蘭前少校帶進奧蘇的夜生活,但是哪怕他這麼想了,他也沒有說出來。當我們開到我們所在街道和奧蘇之間那段比較好的地帶時,他開啟了摩托車風門,同時似乎也給自己找到了一個更好、更愉快的擋位。他低聲歌唱,如往常般,這次用的是他自己的語言——埃維語。
很快,我們便穿梭在奧蘇街頭,穿梭在週六晚上人們製造出的高聲喧鬧之中。我們飛馳過瑞吉影院,我是第一次注意到它——要是曼的話可能早就注意到了。我們左側是沉靜肅穆的大西洋海岸,如綢緞般廣闊無垠的黑暗,鑲嵌在這個整潔得令人驚詫的城市邊緣,這裡有鐵皮屋子和臨時照明、煤油燈和發電機,突然我腦海裡浮現出關於斯萊戈夜晚的回憶,裝著大燈的馬車抄近路穿過廣闊的沙田前往斯特蘭希爾,如果那晚有月亮相伴,朋友們會互相呼叫對方,想著馬上要跳舞便激動得要發瘋。福特車和奧斯汀車在沙田裡,就像是閃著微光的動物,直晃行人的眼,跋涉著,跋涉著,從鎮上走了長長的一段路,在呼呼作響的大風和雨夾雪中緊握住被風摧殘的帽子,更美麗的女孩們揮手搭車,等人拯救她們於風雨之中。曼和任何活人一樣生氣勃勃,散發著簡單的人類的喜悅。
湯姆載著我到達一處安全地點停放好摩托車,禮貌地交還給我鑰匙,然後我們邊道歉邊擠進一處掛著亮閃閃的「銀拖鞋」招牌的地方。我原本隱隱擔憂著自己到底在做什麼,但是卻發現「銀拖鞋」只是「anslipearairgid」的別稱,其實就是我父親最喜歡的長笛舞曲,更不用提它也是班多倫一個著名舞廳的名字,於是我的憂慮便煙消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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