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床墊
最開始弗娜並沒打算殺人。她心裡只想著度假,念頭純粹而簡單:暫時休整一下,好好沉思,美容養顏。北極很合適,在廣袤的冰層、岩石、海洋和天空中自有一種平靜,不受城市、高速公路、樹木和其他東西的干擾,那些分散人注意力的東西讓南方的景緻雜亂無章。
她認為的雜亂無章還包括他人,而他人即男人。這段時間她受夠了男人,心裡暗暗打定主意要終止所有的調情撩撥行為,杜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她不缺現金,不再缺錢了。她不奢侈也不貪婪,她告訴自己,曾經她只想要一沓又一沓體貼、柔軟、阻隔一切的鈔票來保護自己,這樣就不會有任何人或事能接近並傷害她了。當然,她最終達到了這一適度目標。
可是積習難改,不久,第一晚住機場酒店時,她就在大廳打量起那些穿著羊毛外套、帶著拉桿箱、滿臉躊躇的旅客。她的眼光掠過女人們,對人群中的男性暗暗分門別類地辨識起來。有一些身邊有女人黏著,她有原則地將這些人剔除掉,幹嗎吃力不討好呢?撬有婦之夫的牆腳太費勁,這是從她第一任丈夫那裡得來的經驗,棄婦必然毛刺般扎人。
獨行俠才會引起她的興趣,他們潛伏在邊緣。有一些年紀太大了,不合適,她會避免和這些人有眼神接觸。那些仍然欣賞半老徐娘的,才是她的獵物。她對自己說,倒不是說她真會採取什麼行動,而是因為來點小曖昧也無妨,權當只是向自己證明,她要是願意,還是能撩的。
為那晚的見面,她挑了件米色的套衫,左胸上「北上勝境」的姓名牌貼得略低。幸虧有水上運動和核心力量的訓練,她在這個年紀身材保持得很好,其實任何年紀,這種體形都很棒,至少穿戴整齊,有精心設計的支撐型內衣墊襯著,效果絕佳。她不會冒險穿比基尼坐在甲板椅子上,儘管做了最大的努力,還是會露出皮膚皺褶,這也是她選擇北極,而不是,比如加勒比海地區的原因之一。她的臉還是老樣子,當然是這個年齡段用錢能買到的最好的狀態了:用一點古銅色和淡色的眼影、睫毛膏、閃粉,加之暗一些的光線,她可以巧妙減齡10歲。
「雖然失去很多,畢竟還擁有不少。」她對著鏡中的自己喃喃著。她的第三任丈夫喜歡不停地引經據典,特別偏好丁尼生。「到花園來吧,莫德。」上床前他總愛這麼說。當時她都快要瘋了。
她稍稍擦了點古龍水,這是一種淡淡的花香,有懷舊味道;然後將它抹掉,只留一點點氣味。過頭了就不好,儘管人年紀大了嗅覺不比年輕時敏銳,最好得考慮別過敏。男人打起噴嚏來可沒風度了。
她稍稍晚點入場,露出超然而愉悅的微笑,沒伴的女人不可以表現得太急切,她接過一杯還算過得去的白葡萄酒,那是分發給客人的,而後從聚集在一起小吃小喝的人中間飄過。那些男人都是退休的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工程師、股票經紀人等,他們對北極探險、北極熊、考古學、鳥類、因紐特工藝品,甚至是維京人、植物或地質學等很感興趣。北上勝境很吸引正兒八經的賭客,他們被一群熱切的專家團團圍住,專家們滔滔不絕。她研究了一番該地區的另外兩個旅遊專案,都沒什麼吸引力。一個盡是徒步旅行,吸引的都是五十歲以下的人,他們不是她的目標群體;另一個熱衷唱歌,打扮得很傻氣。所以她就參加了「北上勝境」,它帶來熟悉的舒適感。她之前也參加過這家公司的旅行,那是她第三任丈夫去世之後,是在5年前,所以這會兒她很知道可以期待些什麼。
房間裡滿是運動裝,有很多穿米黃色衣服的男人,也有不少穿格子襯衫的,還有穿口袋很多的馬甲的。她留意著姓名牌:弗萊德、丹、瑞克、諾姆、鮑勃,又是一個鮑勃,接著再是一個,這個團裡面有好多個鮑勃。有幾個似乎是獨自乘飛機來的。鮑勃這個名字曾經對她意義非凡,儘管現在她早已擺脫了這些負擔。她挑了一個相對瘦一點卻依然沉重的鮑勃,向他飄然靠近,她抬起視線,又垂下來。他悄悄瞥了瞥她的胸脯。
「弗娜,」他說,「真是個好聽的名字。」
「過時了,」她說,「它源於拉丁文‘春天’,萬物復甦。」這句話撩撥起來性趣盎然,曾經為她搞定了第二任丈夫。對第三任丈夫,她說自己的母親曾經深受18世紀蘇格蘭詩人詹姆斯·湯姆森與他筆下春日微風的影響,那是個荒謬而有趣的謊言,其實她的名字來自一位粗笨、包子臉的已故姨媽。至於她母親,她是個嚴謹的長老會教徒,嘴巴像老虎鉗一樣緊,她討厭詩歌,任何硬度低於花崗岩的東西都不可能影響到她。
在弗娜初識第四任丈夫,即他被她標識為扭動成癮者的那段時間裡,她就更肆無忌憚起來。她告訴對方自己的名字來自《春之祭》,一部極為性感的芭蕾舞劇,該劇以痛苦的折磨和以活人獻祭為結局。他笑了,但是也扭動了起來,這顯然是魚兒上鉤的訊號。
這會兒她說,「你叫……鮑勃。」這是她花了多年才臻於精湛的小口發聲技巧,絕對令人心顫腿軟。
「是的,」鮑勃說,「鮑勃·戈勒姆。」他補充道,有點缺乏自信,他肯定是想表現得有魅力些。弗娜露出開心的笑容以掩飾自己的震驚。她發現自己臉紅了起來,其中交織著惱怒和近乎魯莽的歡樂。她細細打量對方的臉,沒錯,在稀疏的頭髮、滿臉的皺紋,明顯被漂白和可能是種植的牙齒外,就是同一個鮑勃,是五十多年前的那個鮑勃。是她的心動先生,足球巨星先生,捕獲驚奇先生,他來自富裕的、開著凱迪拉克車的街區,礦業巨頭們都住在那裡。她的狗屎先生,帶著隱約的霸凌姿態,露出歪著嘴的小丑笑容。
那時候,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不光是學校的人,而是所有的人,因為在那個偏僻的小城,誰喝酒,誰不喝,誰並不怎麼樣,誰的屁股兜裡有多少零錢,他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那個金童鮑勃居然在白雪皇后宮殿的冬季舞會上選中了微不足道的弗娜,這有多不可思議。漂亮的弗娜比他小三歲,好學,跳級生,天真,大家可以容忍她,但並不接納她,弗娜想方設法地爭取獎學金,以此作為走出小鎮的通行券。容易上當的弗娜,她以為自己墜入了愛河。
或者說她確實
戀愛了。說到戀愛,難道信以為真和真愛不就是一回事嗎?那些信以為真的念頭弄得人筋疲力盡,模糊了視線。她可再也不許自己重蹈覆轍了。
那一晚他們跳了什麼舞?《晝夜搖滾》《石頭心》《大偽裝者》等,鮑勃帶著弗娜轉悠到了舞池邊緣,摟著她,把她緊緊地貼在自己插著康乃馨的扣眼處。當時涉世不深、笨拙的弗娜從未參加過舞會,她跟不上鮑勃那激烈而華麗的舞步。在溫順的弗娜看來,生活就是教堂、學習、家務,以及週末在雜貨店的零工,而她面容嚴肅的母親會指點每一步。沒有約會,這些是從不被允許的,倒不是說她沒被人邀請過。不過母親允許她和鮑勃·戈勒姆一起去參加監督嚴格的高中舞會,他不是出身於名門望族嗎?母親甚至有一點沾沾自喜,雖然她保持著沉默。自打弗娜父親出走後,把頭抬高,挺直脖子成了她最重要的工作。隔著時空距離,弗娜後來對此有了深刻理解。
於是弗娜出了門,滿懷崇拜,一臉憧憬,第一次穿著高跟鞋顫顫巍巍地走著。她彬彬有禮地坐進了鮑勃那輛閃亮的紅色敞篷車,而那邪惡的、摻著麻醉劑的黑麥酒早已藏在了手套箱裡。她筆直端坐著,因為害羞而非常緊張,渾身散發著普瑞爾洗髮水和傑根斯乳液的味道。她披著母親那帶著樟腦丸氣味、過時的兔毛披肩,還有一件冰藍色薄紗連衣裙,看上去廉價至極。
廉價,是那種廉價和一次性的,用完即丟型。這就是鮑勃眼裡的她,打一開始就是這樣。
此時鮑勃微微一笑。他顯得怡然自得,也許他覺得弗娜是因慾望而臉紅的。但是他沒有認出她!他真的沒有認出來!他這輩子到底遇到過多少弗娜啊?
穩住了,她告誡自己。看來,她畢竟並非真的無懈可擊。她因為憤怒而顫抖,或者是因為屈辱?為了掩飾自己,她喝了一大口酒,馬上就嗆住了。鮑勃趕緊行動,在她背上輕快而溫柔地拍了幾下。
「抱歉。」她竭力喘息。康乃馨那淡雅、清冷的芬芳包圍著她,她得走遠點。突然她覺得很噁心,便急忙衝到女廁所,幸好裡面沒有人,她把白葡萄酒、奶油芝士橄欖甜餅嘔在了廁所隔間裡。她心想現在取消這趟旅行是否為時太晚。可是她幹嗎要再次逃離鮑勃呢?
當時她別無選擇。到那周的週末,這件事傳得沸沸揚揚。是鮑勃自己傳開的,那個誇張滑稽的版本和弗娜自己記憶中的截然不同。淫蕩的、醉醺醺的、主動倒貼的弗娜,簡直是笑話。她被一群不懷好意的男孩一路尾隨到家,他們起鬨大叫著。浪妹妹!我能搭個順風車嗎?糖果美味,喝酒更爽!
這些話都算輕了。她還被女生們排斥,她們都怕丟臉,這一切太荒謬可笑,又骯髒,自己可別沾上了。
接著就傳到了母親那裡。醜聞沒多久就傳到了教會圈子。母親咬牙切齒、言簡意賅地直奔主題:既然弗娜自己捅的婁子,那就著手解決。不,她不該自怨自艾,她得直面現實,這並不是說她要永遠揹負恥辱,因為一步錯了就萬劫不復,生活就是這樣。當最糟糕的已然發生,她為弗娜買了一張汽車票,把她送去了多倫多郊外的一個由教會辦的未婚媽媽之家。
那段時間,弗娜整天和其他失足少女一起削土豆皮,擦地板,沖洗廁所。她們穿著灰色孕婦裝、灰色羊毛襪、笨重的棕色鞋子,並被告知這些都是慈善捐款購置。除了洗刷和削皮等雜務,她們還接受一輪輪唸叨式的教誨和那些自以為是的訓斥恫嚇。她們的遭遇都是應得的,她們被這麼訓導著,因為她們行為不端,不過依然來得及通過幹苦活兒和自我約束來改過自新。她們被告誡不要喝酒、抽菸和嚼口香糖,如果哪個體面的男人願意娶她們,那她們就該把這看作上帝的奇蹟。
弗娜的分娩過程漫長而艱辛。嬰兒一生下就被人抱走了,這樣她就沒有任何和嬰兒接觸的機會。她無意中聽到一個活潑的護士對另一個護士說,她感染了,還出現了併發症,留下了疤痕,但這是最好的結果了,因為這樣的姑娘本來就不適合做母親。等到弗娜剛能走動,那裡就給了她5塊錢,還有一張汽車票,讓她回去由母親監護,因為她尚未成年。
但是她無法面對,無論是這件事,還是整個城鎮,於是她就前往多倫多市區。她那時是怎麼想的?其實她什麼想法都沒有,只有情緒,悲傷、痛苦,最終,是憤怒的火花。既然大家都認為她下賤沒用,那她不如就豁出去真這樣了,而在做女招待和打掃賓館房間的間歇,她確實這麼做了。
只能說她運氣太好,恰巧遇到了一位年長的已婚男子,此人對她很有興趣。她用了三年和他在中午做愛,換得了學業。她覺得這是很公平的交易,她對他毫無惡感,也從他那裡學到了很多東西,如何穿高跟鞋走路是最基本的知識,由此她振作起來,走出了泥潭。漸漸地,她徹底將鮑勃的影子碾碎並拋棄,那影子曾經像乾花般被她一直戴著——真令人難以置信——一直藏在內心深處。
她輕拍自己的臉,恢復了狀態,還重新塗了睫毛膏,雖然它號稱是防水的,之前還是順著臉頰流下來了。拿出勇氣來,她告誡自己。她不會退縮了,這次絕不會。她要挺過去,她現在能幹過五個鮑勃。再說她有優勢,因為鮑勃壓根兒不知道她是誰了。難道她的樣貌真有那麼不同嗎?是的,確實。她的形象更好了。銀髮閃著金色光澤,當然還有各種變化。但是真正的變化是在姿態,她那自信滿滿的姿態。鮑勃是很難從外表看出那個性情羞怯、髮色灰褐、流著鼻涕的14歲傻姑娘的。
她最後又撲了一層粉,然後回到人群中,排隊拿取自助餐中的烤牛肉和三文魚。她不會多吃,可後來她壓根兒沒吃,尤其在公眾場合下,一個貪食、狼吞虎嚥的女人是不會有神秘誘惑力的。她忍住沒掃視人群以確定鮑勃的位置,他會向她招手的,她需要時間思考,她找了一張大廳最遠端的桌子。可是,轉眼間鮑勃就溜到了她身邊,連「可以坐一起嗎」都沒說。他以為自己像狗尿消防水龍那樣事事領頭,她心想。把牆壁噴塗了一遍。砍掉了狩獵戰利品的腦袋,盛氣凌人地站在屍體上拍照。就像之前的那樣,只是他自己沒有意識到。她微笑著。
他很殷勤。問弗娜還好吧?哦,是的,她回答。只是吃了什麼不得勁的東西。鮑勃徑直進入賽程。問弗娜是做什麼的?退休了,她說,儘管她之前是一位理療師,專門從事心臟和中風患者的康復治療,那是一份很有意義和回報的職業。「肯定很有意思。」鮑勃說。哦,是的,弗娜說。能幫助他人的確令人滿足和愉悅。
不僅僅是有意思。從兇險的病症中恢復後,有錢男人會認識到,一個雙手靈巧、樣貌迷人的年輕女人,一個鼓舞人的姿態,一種明白何時該保持沉默的直覺,是多麼重要。或者,正如她第三任丈夫濟慈式的表述:有聲旋律固然優美,但無聲的更加悠揚。在親密關係上,身體接觸會引發更多的親密,雖然弗娜總是會在發生性關係前終止它,這事關宗教信仰,她會說。假如接下來沒有求婚環節,她就會抽身,說她有責任照顧那些更需要她的病人。這就是再次施壓。
她會根據醫療情況來選擇接受的物件,一旦結婚,她就會盡最大努力讓錢產生價值。每一任丈夫離開時都很快樂,也很感恩,雖然離開的時間比預期的要早了一些,但是每一任都是自然死亡:致命的心臟病復發,或是第一次遭遇過的中風又來了。她只是默許他們滿足所有禁忌的慾望:諸如吃堵塞動脈的食品,暢飲美酒,過早地重新開始打高爾夫球等。她從未對一個事實發表過評論,即嚴格說來,他們太熱衷於藥物治療。她事後會說,她當時對劑量有過質疑,可是她憑什麼以一己之見來反對醫生呢?
而且,假如一個男人恰好那一晚忘了自己早就服了藥,此後發現這些藥整整齊齊地擺在老地方,於是又服了一次,難道人們會料得到這種情況嗎?血液稀釋劑使用過量是很危險的,會大腦出血。
還有性愛,那會致命,會斷送一切。弗娜自己對性愛沒什麼興趣,可是她明白什麼是可行的。「人只有一次生命」,她習慣於不斷重複這話,在燭光晚餐時舉起斟滿香檳的酒杯,接著推出偉哥,它是革命性的突破,又是血壓的困擾者。有必要立即叫來醫護人員,但又不能太迅速。「我醒來時他就是這個樣子」,這麼說是可信的,還有「我聽到洗手間裡傳來奇怪的聲音,便走過去看……」
她並沒覺得遺憾,她這是幫了這些男人:與其苟延殘喘,不如速戰速決。
有兩任丈夫的成年子女在遺囑一事上頗多麻煩。弗娜優雅地表示,自己完全理解他們的感受,然後花錢將他們搞定,鑑於她的付出,這筆錢超過了嚴格意義上的公平。她一直保持著長老會教徒的正義感,她不想佔便宜,但也不想吃虧。她喜歡得失平衡。
鮑勃靠攏過來,一隻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你的丈夫一起來了嗎?他問,在她耳畔湊得過近了些,呼吸著。沒有,她說,她剛喪偶,一邊低頭看著桌面,希望傳達出無聲的哀慟,這多少是一次療傷之旅。鮑勃說他很抱歉,不過很湊巧,他自己的妻子6個月前剛去世。真是一場打擊,他們真的一直期待共享靜好歲月的。妻子是他大學時的戀人,就是一見鍾情的那種。弗娜相信一見鍾情嗎?信的,弗娜說,她信的。
鮑勃繼續傾訴:直到他獲得法學學位後他們才結婚,此後有了3個孩子,現在有了5個孫輩小孩。他為此很是驕傲。假如他給我看任何孩子的照片,弗娜心想,我就揍他。
「這事讓人心裡空落落的,是吧?」鮑勃說,「有一種失落感。」弗娜坦言確實如此。請問,弗娜願意和鮑勃共酌嗎?
你這個胡扯的渾蛋,弗娜想,就是說你結了婚,有了孩子,過上了正常的生活,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而我……她覺得噁心。
「我很樂意,」她說,「不過等我們上了船,等到更悠閒的時候。」她又垂下了視線。「這會兒我得去睡美容覺了。」她微笑著起身。
「哦,你當然不需要。」鮑勃殷勤地說。這個渾蛋居然還為她拉開椅子。他以前從沒這麼彬彬有禮過。下流、粗魯、唐突,正如她的第三任丈夫曾說的,那是引用了霍布斯對自然人的評論。現在姑娘知道可以喊警察。現在鮑勃這樣的就得下監獄,不管他怎麼扯謊,只要弗娜未成年。但是當年並沒有關於這種行為的真正定論:強姦就是有某個瘋子從樹叢裡跳出來撲向你,而不是你的正式舞伴駕車把你載到某個錫礦開採小鎮的附近,在茂密的、鮮少砍伐的森林的旁路上,讓你乖乖地把酒喝了,然後一層層地把你的衣服撕掉。更糟糕的是,鮑勃的死黨肯還駕著自己的車子來幫忙。那兩個人一直大笑著。他們還把她的緊身褲留作紀念。
此後,返回途中鮑勃開到半路還將她推下車,那肯定是因為她一直在哭。「閉嘴,否則你就走回家。」他說。她腦海裡浮現著這樣一幕,自己光著腳踩著那雙為了配色而染成了冰藍色的高跟鞋,一瘸一拐地走在冰天雪地的公路邊,頭暈目眩、渾身發抖,更荒謬而屈辱的是,她還不停打嗝。當時她心裡最記掛的是她的尼龍緊身褲,尼龍緊身褲去哪裡了?那是她用雜貨店打零工的錢買的。她一定是嚇壞了。
她沒記錯吧?鮑勃是不是把她的緊身褲倒扣在頭上,在雪地裡跳舞,而吊襪帶的扣子像小丑的鈴鐺一樣撲騰著?
緊身褲,她想,太遠古的事了。這東西,以及所有往昔的考古遺蹟都隨它消散了。現在的姑娘會吃藥丸或做人流,都不回頭看上一眼。舊石器時代的人才會感到受傷呢。
是肯,而不是鮑勃,回來找她的,他粗魯地喊她上車,把她送回了家。他至少還有點羞恥心。「別告訴任何人。」他低聲道。她沒告訴任何人,可是沉默不語沒帶來任何好處。
作者「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