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鄰居們說我死得很聖潔。我被安放在一口很深的棺材中,棺材則放在一間黝黑的屋裡,我一身白衣,蓋著厚厚的白色面紗,這對處女很合適,也很能掩蓋我的鬍子。我在那裡躺了兩天,儘管夜裡我自然是能四下走動的。有人進來我就屏住呼吸。他們躡手躡腳的,說話也壓低聲音。他們並不靠近,對我的病還是很害怕。他們對我媽媽說,我看起來就像天使。
媽媽坐在廚房裡,就像我真的死了那樣哭泣著,連姐姐都竭力表現出憂鬱的樣子。爸爸穿著黑西裝,奶奶做烘焙。每個人都把自己的胃填得滿滿的。到了第三天,他們往棺材裡塞滿了潮溼的稻草,把它運到墓地埋了。大家禱告著,還立了一塊大小適中的墓碑。三個月後,我姐姐出嫁了。她坐著馬車到了教堂,這在我們家族是頭一人。我的棺木就是她階梯中的一級。
既然我已經死了,就更自由了。只有媽媽得到允許可以走進我的屋子,他們管它叫我曾經住過的屋子。他們告訴鄰居,說要保留這個房間來紀念我。他們在門上掛了我的肖像,那是我還像個人時拍的照片。我不知道這會兒自己什麼模樣了。我避開所有的鏡子。
在幽暗中我閱讀普希金,還有拜倫爵士,以及約翰·濟慈的詩歌。我瞭解了什麼是枯萎的愛,還有抗爭和死亡的甜蜜。我覺得這些想法很撫慰我。媽媽會給我送來土豆和麵包,還有裝著血的杯子,並將夜壺拿走。她以前總喜歡給我梳理頭髮,直到它們開始一把把地脫落;她以前常抱住我哭,可現在她已經不那樣了。她儘可能快地進出,不過她竭力掩飾著。她當然是恨我的。在你意識到一個人的痛苦就是他對你犯下的惡意行為之前,你只能為他感到難過。
夜裡我在房間裡走動,後來到院子裡走動,再往後就到林子裡走動。我不再擔心會礙著其他人或他們的未來。對我來說,我沒有未來。我只有現在,那個似乎隨著月亮的陰晴圓缺而改變的現在。要不是病情不時會發作,連著好幾個小時的疼痛,還有那些我無法理解的呢喃聲,我都可以說自己是快樂的。
奶奶去世了,接著爸爸也走了。貓越發衰老。媽媽陷入了更深的絕望中。「我可憐的姑娘,」她會這麼說,雖然確切來說我已經不再是姑娘了,「我走了誰來照顧你啊?」
唯一的答案就是:我只能靠自己了。我開始探索自己能力的極限。我發現,隱身時比被人看見時更有能力,尤其是半隱半現時最厲害。我在林子裡嚇壞過兩個小孩,是故意的。我讓他們看見了我粉紅色的牙齒、長毛的臉,還有紅指甲。我對他們喵喵叫,他們尖叫著逃開了。很快人們就不來我們這邊的樹林了。夜裡我朝一個窗戶裡張望,讓一個年輕姑娘歇斯底里發作。「鬼!我看見鬼了!」她抽泣著。看來,我是個鬼。我心想。鬼到底是怎麼和人區別開的?
一個陌生人提出要買下我家的農場。媽媽想把它賣了,搬去和姐姐,還有她的紳士老公以及她健康開朗的全家一塊兒住,全家人的畫像才剛剛畫好呢。可是媽媽做不到,她怎麼能撇下我呢?
「去吧。」我對她說。現在我的聲音有點像低吼,「我會騰出自己的房間,我有地方住。」她很感激我,可憐的人兒。她很牽掛我,就像對手指上的倒拉刺,對一個痦子,我是她的一部分,可是擺脫我她又很開心。她這輩子已經為我付出太多了。
在打包整理和賣傢俱期間,我整日躲在草垛裡。那裡對我來說足夠了,不過冬天可不行。一旦新人搬進來,避開他們倒是不難。我比他們更瞭解這屋子,包括入口和出口。我可以在黑暗中活動自如,變成一個又一個的鬼魂。我在月光裡用長著紅指甲的手摸別人的臉,不由自主地發出生鏽的鉸鏈的聲音。他們拔腿就跑,於是這裡成了鬧鬼之地。之後這裡就全歸我了。
我靠在月光下偷挖土豆、從雞舍偷雞蛋為生。我間或偷一隻母雞吃——會先喝雞血。這裡有看門狗,不過雖然它們會朝我叫,卻從不攻擊我,它們不知道我是什麼東西。我在自家房子裡試圖照鏡子。據說死人是看不見自己的映象的,確實如此。我看不見自己。我倒是見到東西了,可那東西不是我自己,它看上去不是那個我心裡自認為的善良美麗的女孩。
但是此刻一切都要結束了。我變得太顯眼了。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黃昏時分我正在採藍莓,就在樹林邊緣的草地,我看見兩個人分別從相反的兩頭走過來。一人是小夥子,另一人是姑娘。小夥子穿得比姑娘好。他還穿著鞋。兩個人看上去鬼鬼祟祟的。我明白那種樣子,回頭瞥著,走走停停的,我自己就特別謹慎隱秘。我蹲在草堆裡看著。他們抓住彼此,纏繞在一起,倒在地上。他們發出呻吟聲,低吼著,輕聲尖叫。也許他們癲癇發作了,兩人同時發病。也許他們,哦,終於!像我一樣。我爬近了想看個究竟。他們不像我,比如說,並沒有毛茸茸的,除了頭髮。這我能看出來,因為他們幾乎脫光了衣服。不過後來,我可是費了點時間才明白的。他們一定是發病的初級階段,我想。他們知道自己發生了變化,於是找到彼此做伴,一起發作。
他們似乎從渾身的抽搐中獲得了愉悅,即便他倆還不時地咬著對方。我明白這是怎麼回事。要是我也能加入該多好啊!這些年我已經對孤獨感到麻木了。此刻我覺得那麻木在消融。可我還是不敢靠近他們。
一天夜裡小夥子睡著了。姑娘用他脫下的襯衫蓋住他,吻著他的額頭。接著她小心翼翼地離開了。
我從草叢裡走出來,輕輕地向他走去。他就在那裡,躺在橢圓形的壓平的草上面,就像擺放在淺盤裡。很抱歉,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把自己長著紅指甲的雙手放在他身上,咬他的脖子。這是肉慾還是飢餓?我怎麼知道差別?他醒了,看到我粉紅色的牙齒,黃色的眼睛。他看到我的黑衣顫動著,看著我跑開了,他知道我去了哪裡。
他告訴村裡的其他人,於是人們開始猜測起來。他們挖出了我的棺材,發現裡面是空的,於是害怕極了。這會兒他們正朝著這房子走來,現在是黃昏,人們拿著長棍、手電筒。我姐姐也在其中,還有她丈夫,還有那個我吻過的小夥子。我認為自己當時是在吻他。
我能對他們說什麼呢?我怎麼解釋呢?當人們認定有惡魔存在,就得有人填補進去,無論是你主動走上去,還是被人推進去,結果都一樣。「我是一個人。」我可以這麼說的。可是我有什麼證據呢?「我天生畸形!帶我去城市!有人可以研究我!」沒用的。恐怕這對那隻貓來說也很不幸。他們怎麼對待我,就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貓。
我是一個寬容的人,我知道他們的初衷是好的。我穿上了自己的白色婚紗,戴上白色面紗,就像個處女。人必須得有儀式感。那呢喃聲變得很大:我該起飛了,我會如彗星一般從燃燒的屋頂墜落,會像篝火一樣閃亮。他們一定會對著我的灰燼不停唸咒語,確保我這次真的死了。不久我就會成為倒掛起來的聖人,我的手指骨會被作為黑暗遺物出售。到那時,我會成為傳奇。
也許在天堂我會像個天使,或者說是天使會像我這樣。這對其他人而言,會是多大的驚奇啊!我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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