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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爾夫裡克四十歲的時候,在格溫達眼裡仍然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那黃褐色的頭髮中已夾雜起些許銀絲,但這使他不僅顯得強壯,也顯得睿智了。他年輕的時候肩膀很寬,到了腰部卻急劇變窄,現在腰不那麼細了,反差也不那麼大了——不過他幹起活兒來仍然可以一個人當兩個人使。而且他永遠比她年輕兩歲。
她覺得自己變化不那麼大。她那頭黑髮恐怕到了晚年也不會變白。她的體重也不比二十年前重,儘管生了孩子後她的乳房和肚子都比以前鬆弛了許多。
只有當她看到自己的兒子戴夫,看到他光滑的皮膚和健步如飛的活力時,她才會想起自己的年齡。戴夫今年二十歲,簡直跟她在那個年齡時一模一樣,只不過他是個男的。那時候她也像他一樣,臉上沒有一絲皺紋,走路時快活地邁著大步。不分寒暑地終日在地裡勞作,使得她現在手上佈滿了皺紋,面頰也變得很紅很粗糙,這些提醒著她走路時要慢一些,要儲存體力了。
戴夫像她一樣是個小個子,也一樣頭腦精明,總給人一種猜不透的感覺:由於他是老小,她從來摸不清他究竟在想什麼。薩姆則正相反:又高又壯,呆頭呆腦,連一句謊都不會撒,可又有那麼一點野性難馴,格溫達把這點歸咎於他的生父:拉爾夫·菲茨傑拉德。
已經有好幾年了,兩個孩子都跟著伍爾夫裡克一起在地裡幹活兒——直到兩個星期前,薩姆突然不見了。
他們知道他為什麼走。整個冬天他一直在說要離開韋格利,到能掙更多工錢的村子去。春耕一開始,他就失蹤了。
格溫達明白他想掙更多的工錢是無可厚非的。雖說離開自己的村莊,或者接受高於1347年標準的工錢,都是非法的,但全國各地不安分的年輕人都無視這條法律,而急需人手的農夫們也願意僱他們。像拉爾夫伯爵這樣的地主,除了咬牙切齒外,對此也無可奈何。
薩姆沒說過他要去哪裡,走時連一聲招呼也沒打。如果戴夫這麼做,格溫達會相信他一定經過了深思熟慮,認定了這是最好的選擇。但她敢說薩姆只不過是一時衝動。有人跟他提起了一個村莊,第二天一早他醒來,就立刻動身去了。
她一再勸說自己不必擔心。他都二十二歲了,長得身材高大,沒人敢剝削他,也沒人敢欺負他。但她畢竟是他的母親,她的心在隱隱作痛。
她尋思著,如果她找不著他,別人也休想找著他,這樣也好。但她仍然渴望知道他在哪裡過活,有沒有找到一個好東家,別人待他好不好。
那年冬天,伍爾夫裡克為他那些越發多沙的地新做了一張輕型犁。春天的一天,格溫達和他一起去諾斯伍德買鐵犁頭,那是他們沒法自己做的零件。像往常一樣,一小夥韋格利村的鄉親們結伴去趕集。為瑪奇·韋伯操作漂洗機的傑克和伊萊要添置給養:他們沒有自己的地,因而所有吃的都得買。安妮特和她十八歲的女兒阿瑪貝爾用板條箱裝了十幾只母雞去賣。內森鄉長也和他兒子喬諾一起去。薩姆兒時的對頭喬諾這會兒也已經長大了。
安妮特依然向迎面而來的所有漂亮男人拋著媚眼,而他們大多傻傻地一笑,也回個媚眼。在去諾斯伍德的一路上,她都在和戴夫搭話。雖然他還不到她年齡的一半,她卻不時地假笑著,把頭甩來甩去,還假裝嗔怪地拍打著他的胳膊,就彷彿她才二十二歲而不是四十二歲。格溫達心中不快地想到,她已經不是姑娘家了,可她好像一點兒也不明白。安妮特的女兒阿瑪貝爾像安妮特以前一樣漂亮。她故意和她媽媽拉開一段距離,好像因為她而尷尬。
上午過了一半時,他們到了諾斯伍德。伍爾夫裡克和格溫達買好東西后,就去老橡樹酒館吃午飯。
就格溫達記憶所及,酒館外一直有一棵古老的橡樹,一棵枝幹很難看的、低矮、茂密的樹,冬天像個彎腰駝背的老人,夏天卻投下宜人的濃濃蔭翳。她的兒子們小時候就圍著樹追逐嬉鬧。但樹一定是死了或者搖晃不穩了,因為它已被砍掉,現在只剩下了樹樁,直徑竟和伍爾夫裡克的身高差不多。顧客們拿它來當椅子或桌子,還有一位筋疲力盡的車伕,竟把它當床,躺在了上面。
有一個坐在樹樁邊緣的人,正用大杯子喝著淡啤酒,是扶犁手哈里,奧特罕比的鄉長。
格溫達的思緒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前。那強烈地刺激著她的頭腦,竟使她熱淚盈眶的,是希望,是那天早晨她們全家從諾斯伍德出發,穿過森林前往奧特罕比迎接新生活時,從她心底湧起的希望。然而還不到兩個星期,那希望就粉碎了,伍爾夫裡克被用繩子套著脖子牽回了韋格利村——一想起那情景,她至今仍怒火中燒。
但自那以後,拉爾夫也不能為所欲為了。形勢逼迫他把伍爾夫裡克父親的土地歸還了他,儘管伍爾夫裡克不夠機靈,沒有像他的一些鄰居那樣贏得自由佃農的身份,但這對格溫達來說,是個雖說代價慘重可還算滿意的結果。格溫達很高興他們現在畢竟是佃農而不再是僱農了,伍爾夫裡克實現了自己的夢想,但她仍然渴望著更多的獨立性——一個免除了封建義務的佃農身份,只須用現金交租,全部協議都寫入采邑卷宗,任何老爺也別想反悔。這是大多數農奴都向往的,而且許多人自黑死病以後也得到了。
哈里熱情地向他們打招呼,並堅持為他們買了淡啤酒。伍爾夫裡克和格溫達在奧特罕比短暫居留後不久,哈里就被凱瑞絲嬤嬤提升為鄉長,他現在仍然擔任著這一職務,儘管凱瑞絲嬤嬤早已還了俗,瓊嬤嬤現在擔任著副院長。從哈里的雙下巴和啤酒肚來看,奧特罕比現在仍然很富裕。
他們正準備同韋格利村的鄉親們一起離去,哈里壓低聲音對格溫達說道:「有個叫薩姆的小夥子正在給我幹活兒。」
格溫達的心裡咯噔一聲。「我兒子薩姆?」
「這怎麼可能呢?不是。」
格溫達糊塗了。那你提他幹什麼?
但哈里敲了敲自己的酒糟鼻,格溫達意識到他在故作神秘。「這個薩姆向我保證說,他的主人是一位我從來沒聽說過的漢普郡的騎士,他准許他離開自己的村莊到別處幹活兒,而你兒子的主人是拉爾夫伯爵,從來不準手下的僱農離開。我當然不能僱你們家的薩姆了。」
格溫達明白了。如果有人正兒八經地問起,這便是哈里的託詞。「哦,他在奧特罕比。」
「在‘老教堂’,山谷裡的一個小村子。」
「他好嗎?」她急切地問道。
「好極了。」
「謝天謝地。」
「他是個棒小夥兒、好勞力,不過他挺愛跟人吵架。」
她瞭解這一點。「他住的房子暖和嗎?」
「他住在一對好心腸的老夫婦家。老夫婦的兒子到王橋給皮匠當學徒去了。」
格溫達還有一打問題想問,但她突然發現駝背的內森鄉長正倚著酒館的門柱打量著她。她強忍著才沒罵出聲來。她有那麼多事情想知道,但她不敢讓內特知曉哪怕一點點薩姆在哪裡的線索。她應當對自己已經瞭解到的情況知足了。讓她興奮的是,至少她知道了可以在哪裡找到他。
她轉過身去背對著哈里,努力裝作漫不經心地結束了一場無關緊要的談話。但在轉身的一剎那,她又從嘴角里擠出一句話來:「別讓他跟人打架。」
「我盡力而為吧。」
她馬馬虎虎地揮了下手,就跟在伍爾夫裡克後面走了。
大家一起步行回家的路上,伍爾夫裡克把沉重的犁頭扛在肩上,並不顯得怎麼費力。格溫達急切地想告訴他這個訊息,但不得不等到大家在路上散開,她和她丈夫與別人拉開了幾碼距離之後,她小聲地講述了與哈里的談話。
伍爾夫裡克放下了心。「至少咱們知道這孩子去哪兒了。」他說,儘管肩扛重負,卻呼吸自如。
「我想去一趟奧特罕比。」格溫達說。
伍爾夫裡克點了點頭。「我猜你就會去的,」他很少頂撞她,但這時還是表達了擔心,「不過,這很危險。你必須確保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你去哪兒了。」
「沒錯。尤其是不能讓內特知道。」
「那你打算怎麼辦?」
「他肯定會注意到我有幾天不在村裡。咱們得想個說法。」
「咱們可以說你病了。」
「那太冒險了。他可能會來家裡看的。」
「要麼說你回孃家了。」
「內特不會相信的。他知道我從來不在那兒多待一會兒。」她咬著指甲上的逆刺,絞盡腦汁地想著。在冬天漫漫的長夜裡,人們圍坐在爐火旁講著寓言神話,故事裡的人物總是不假思索地相信別人的謊話,但現實中的人們不那麼容易受騙。「咱們可以說我去王橋了。」她最終說道。
「去做什麼?」
「也許,可以說我去買產蛋的母雞了。」
「你可以向安妮特買嘛。」
「大家都知道,我不會買那母狗的任何東西的。」
「這倒是真的。」
「而且內特知道我一直是凱瑞絲的朋友,他會相信我會在她家住幾天的。」
「好吧。」
這並不是個很好的理由,但她想不出更好的了,而她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她兒子。
第二天一早她就走了。
她悄悄地離開屋子時,天還沒亮。她裹著厚厚的斗篷以抵禦三月的寒風。在一片漆黑中,她憑藉摸索和記憶躡手躡腳地穿過村子。她可不希望還沒出村就被人撞見和盤問。不過這時候還沒人起床呢。內森鄉長家的狗低低地吠了幾聲,就辨出了她的腳步聲。她聽見它搖擺著的尾巴敲打在木狗舍的壁上發出的輕輕的聲響。
她離開了村子,沿著大路穿過田野。破曉時分,她已經走出了一英里外。她回頭看了看身後的大路,空空如也,沒有人跟蹤她。
她嚼了點兒僵硬的麵包皮當早餐。上午過了快一半時,她在韋格利到王橋的大路和諾斯伍德到奧特罕比的大路交叉口的一個小酒館歇了歇腳。酒館裡沒有她認識的人。她一邊緊張地注視著門口,一邊吃了碗燉鹹魚,喝了一小杯蘋果汁。每當有人進門,她都連忙遮住自己的臉,但每次進來的都是陌生人,也沒有人注意她。她迅速地離開了,走上了通向奧特罕比的大路。
她到達山谷時,下午已過了一半。她上次來這裡,已是十二年前了,但這地方沒怎麼變化。這裡黑死病後的復甦快得令人驚歎。除了有幾個小孩子在屋子周圍玩耍之外,大部分村民都在幹活兒,有人犁地,有人撒種,也有人在照料新生的羊羔。他們知道她是個陌生人,在田裡遠遠地注視著她,心裡猜測著她會是什麼人。如果走近了,他們中的一些人會認出她來。儘管她在這裡只待了十來天,那卻是一段令人難忘的日子,他們會記得的。鄉下人很少能遇見那樣激動人心的事情。
她沿著在兩道山之間的平地上蜿蜒的烏特恩河,穿過主村,經過一串她在這裡時知曉了名字的小村落——漢姆、短畝和長水,來到了最小也最遠的村落:老教堂。
離村子越近,她的心情就越激動,連雙腳的痠痛都忘記了。老教堂是個很小的村子,只有三十來間簡陋的房子,沒有一間大到可以做地主的府第,甚至連鄉長的宅子都做不了。然而,顧名思義,這裡有一座老教堂。格溫達猜想足有好幾百年曆史了。教堂有一座低矮的塔樓和一個很短的中殿,都是粗石料建成的。厚厚的牆上有幾扇很小的方形窗,顯然是胡亂地砌上去的。
她繼續向前走向田地,沒有在意遠處牧場上的一群牧羊人:精明的扶犁手哈里是不會把大個子薩姆浪費在這樣輕鬆的活計上的。他一定是在耙地,或者在疏通溝渠,或者幫著掌控一組八頭牛拉的犁。她逐個地掃視著三塊田地,尋找著一群頭戴暖和的帽子,腳蹬沾滿泥的靴子,相互大聲吆喝著的男人,尋找著一個比其他人高出一頭的小夥子。她掃視了一遍,並沒有看到她兒子,心裡不禁又擔憂起來?他會不會已經被抓回去了?會不會又跑到別的村子去了?
她在一排正把糞肥撒入新犁出的溝裡的男人中找到了他。儘管天很冷,他卻把外衣脫了。他揮動著一把木鍁,背部和胳膊上的肌肉在他的舊亞麻布襯衫下不時地隆起和收回。一想到這樣的一個人是從她自己小小的軀體裡生出來的,她心裡充滿了驕傲。
當她走近時,所有的人都抬眼看著她。他們凝視的目光中充滿了好奇:她是什麼人?來這裡幹什麼?她徑直走向了薩姆,一把抱住了他,絲毫沒在乎他渾身散發著馬糞的臭味。「你好,媽媽。」他說。於是其餘的人都大笑起來。
她不明白他們為什麼這樣開心。
一個一隻眼眶裡沒有眼睛的瘦而結實的男人說道:「好了,好了,薩姆,這下你就好了。」他們又一次大笑起來。
格溫達明白了,像薩姆這樣的大個子,竟然有她這樣一位矮小的母親,大老遠跑來檢視他的情況,就彷彿他還是個任性的孩子,他們覺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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