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敘述有名的紳士 德 拉曼卻的性格和日常生活。

不久前,在拉曼卻的一個村莊(村名我不想提了),住著一個紳士sup/sup。他和同類的紳士一樣,矛架上常插著一根長矛,有一面古舊的盾牌,還有一匹瘦馬和一隻獵犬。這紳士家鍋裡煮的常常不是羊肉,而是牛肉sup/sup;晚餐經常是碎肉加蔥頭的涼拌菜;星期六吃雞蛋和炸肉條,星期五吃濱豆;星期天加餐,添只野雛鴿。這樣,花去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其餘的錢財用來置辦過年過節穿用的細毛呢外套、天鵝絨褲子和天鵝絨平底鞋。平時他穿普通粗呢制的服裝。紳士家有個四十多歲的女管家,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外甥女,另外,還有一個能幹雜活、能上街採購的小廝,紳士出門時替他套馬,平時在花園裡鋤草,修剪樹木的枝條。我們這位紳士已年近五旬,身子骨還相當結實,身材瘦削,面貌清癯,平時喜歡早起,還愛狩獵。他名叫吉哈達,又有人說他叫蓋薩達,說法不一,但據考證,他應該是姓蓋哈納。不過,他叫什麼名字對本傳記關係不大,只要在敘述的過程中不失真就行了。

這紳士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閒著無事,他就全部用來讀騎士小說。他讀得津津有味,興致很濃,幾乎完全忘記了行獵,也沒有心思去經營自己的莊園產業。他越讀越有興趣,最後入了迷,賣掉了許多法內格sup/sup耕地,用來購買騎士書供自己閱讀。他將能買到的騎士小說全買來了。他最愛讀名作家費裡西亞諾·德·西爾瓦sup/sup寫的書,因為這位作者寫的作品行文流暢,把道理說得很透,被他奉為至寶。尤其是書中向情人大獻殷勤的言詞和那些要求進行決鬥的信件,真令他讀了拍案叫絕。在這個作者的作品中,常常出現這樣的佳句:「你以無理對待我的有理,我的有理反變無理;我怨你長得美麗,反倒有了道理。」又說:「崇高的蒼天以神聖的方法,用星辰對你進行裝點,使你更加神聖,並使你成為當之無愧的偉人。」

可憐的紳士被這些話迷住了心竅,他廢寢忘食,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思考著這些話中的含義。其實,即使亞里士多德再生也弄不清這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這位紳士對堂貝利亞尼斯打傷了他人,自己也負了傷這樣的寫法表示不滿。他認為,即使有妙手回春的高手為這個騎士治傷,傷好後,也難免留下滿臉滿身的疤痕。不過,他很讚賞作者在小說結尾時,宣佈故事未完待續的做法。他曾多次想拿起筆來,不折不扣地按作者承諾的那樣,續完這個故事。只是由於他時時刻刻在思考著更要緊的事情,才沒有這麼辦,否則,他一定會把這個故事補完的。他多次和本村的神父(他是個畢業於西昆沙大學的學識淵博的人)討論究竟誰是最優秀的騎士:是英國的帕爾梅林sup/sup,還是阿馬蒂斯·德·加烏拉sup/sup?然而,村裡的那個理髮師傅尼古拉斯卻認為,這兩個騎士誰也比不上德爾·弗博騎士。要比也只有阿馬蒂斯·德·加烏拉的弟弟堂卡拉奧爾才能比得上他。這個騎士各方面條件都十分優越,他不裝腔作勢,也不像他兄長那樣愛淌眼淚。論武藝,他絲毫也不遜於他哥哥。

總之,這紳士整天埋頭看騎士小說,夜夜秉燭達旦,白天看到黃昏,廢寢忘食,勞心傷神,最後,終於失去了理智。他頭腦中裝的全都是書中讀到的怪事,什麼著魔中邪呀,打鬧鬥毆呀,決鬥比武呀,傷殘呀,打情罵俏呀,談情說愛呀等等。在他看來,這一個個胡亂編織的故事,都是千真萬確的,是世界上最真實的信史。他常說,熙德·魯伊·地亞斯sup/sup是個非常優秀的騎士,但比不上火劍騎士。火劍騎士反手一劍,便將兩個窮兇極惡、碩大無朋的巨人劈成兩半。他特別喜愛貝爾納多·德爾·卡比奧sup/sup,因為他仿效赫拉克利斯用雙臂扼殺地神的兒子安泰的方法,在隆薩斯巴列斯殺死了已著了魔的羅蘭。他也常常稱讚巨人摩爾甘特,因為他那一族的人個個都傲慢無禮,只有他和藹可親,很有教養。不過,在所有的騎士中,他特別偏愛利納爾多·德·蒙塔爾瓦sup/sup。每當他走出城堡,掠奪他遇到的每個人的財物時,堂吉訶德由衷地喜歡他。使他感到最痛快的一件事是這個騎士在摩爾人聚居的地方,盜走了穆罕默德純金全身塑像。對那個叛徒加拉隆,他恨不得對他狠擊一拳,甚至對他的女用人和外甥女也不輕饒。

失去理性後,他頭腦中忽然浮現了一個連全世界的瘋子也從來沒有過的奇怪的念頭:他要去做遊俠騎士,全身披掛,手持武器,騎著駿馬,周遊世界,行俠冒險,將書中讀到過的遊俠騎士們做過的事情,也做一遍。他認為,這樣做一來可為自己揚名,二來可為國家出力。他要像書中的那些騎士那樣甘冒一切風險,消除種種暴行,建功立業,名垂史冊。這可憐的紳士幻想憑自己雙臂的力氣,顯身成名,少說也得當個特拉比松達國的皇帝。他打著這樣的如意算盤,心裡樂滋滋的,總想盡快實現自己的心願。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擦洗他曾祖遺留下來的那套盔甲。這套盔甲一直丟在牆角落裡,總有一個多世紀了。早已鏽跡斑斑,還散發出一陣陣黴味兒。他想方設法對這套甲冑進行洗刷、修整。這時,他發現了一個大問題,那頭盔很淺,是個頂盔,只能護住額頭,護不住臉面。他開動腦筋想了個辦法。他拿來一張馬糞紙,做了個面甲,嵌在那個頂盔上,看起來就像個深頭盔了。他想試試這頭盔是不是堅固,經不經得起刀砍劍劈,便抽出佩劍,準備砍它兩下,誰知一劍下去,這一星期的心血全都化為烏有。眼見自己做的這隻面甲這麼輕易地劈爛了,心裡實在覺得懊惱。他又做了一個。為了避免再次被劈碎,他這次在硬紙片做的面甲裡襯了幾根細鐵條,進行加固。他認為這樣夠堅固了,就不想再進行檢驗了。他自己認為,這是一個十分精緻的帶面甲的頭盔。

他接著考慮自己的馬。他這匹馬蹄子上的裂口比一個里亞爾兌換的小硬幣還多sup/sup,身上的毛病比戈納拉sup/sup的那匹馬還多。可是,我們這位紳士卻認為,連亞歷山大的布塞法羅sup/sup和熙德的巴維埃卡sup/sup都難以和它比美。為了給自己的馬起個名字,他整整花了四天時間。他認為,像自己這樣聲名顯赫的優秀騎士,這馬本身又是一匹良駒,不給起個響噹噹的名字是情理難容的。他挖空心思,想起這樣一個名字:它既能表明馬在主人成為遊俠騎士之前的狀況,又能表明它的現狀。它主人已變樣兒了,它自然也得另外取個又顯赫又叫得響的名字,這樣才能和主人的新地位、新職業相配。他腦子裡想了一大串名字,又一一加以否定,重起一個,又否定一個,又重起,又否定,最後決定取名「羅西納特」sup/sup。他感到這個名字高雅、響亮,而且還富有意義,表明它過去是一匹劣馬,現在成了世界上最好的馬了。

給自己的馬起了這樣中意的名字後,他又想給自己也起個名字。為此,他又思考了八天,決定取名堂吉訶德。上面說到,這部真實的傳記的作者一口咬定他叫吉哈達,而不是像有些人說的那樣叫蓋薩達,原因也就在這裡sup/sup。另外,他還考慮到,英勇的阿馬蒂斯認為,光叫自己阿馬蒂斯還不夠,要在自己的姓氏上再帶上自己的國家名字或故鄉的名字,因此,他自稱阿馬蒂斯·德·加烏拉sup/sup。他作為一名優秀的騎士,也應該在自己的姓氏後面加上故鄉的名稱,所以他自稱堂吉訶德·德·拉曼卻sup/sup。他覺得這樣一來,自己的祖籍一清二楚,而且,以地名為姓,也替故鄉增了光。

他的盔甲已清洗修整完畢,頭盔上也鑲了個面甲;馬已經取了名字,自己的名字也定下來了。他認為,萬事齊備,就差給自己找個戀人了。遊俠騎士沒有情人,就像樹木沒有葉子和果實,也像軀體沒有靈魂。他自言自語道:

「如果我遭到了厄運,也可能交上了好運,在路上遇到個把巨人(這種情況對遊俠騎士來說是常有的),只交手一個回合,就將他打倒在地,或將他劈成兩半,總之,我勝了他,將他制服了,那麼,我就得派他去拜見我的心上人,讓他走進她家,跪倒在我那可愛的小姐面前,用被征服者低三下四的聲音說:‘小姐,我是馬林特拉尼亞島的島主卡拉庫里亞勃羅巨人。在一次罕見的激戰中,那位非常值得稱頌的騎士堂吉訶德·德·拉曼卻戰勝了我,命我來到小姐跟前,聽候小姐發落。’這樣,該有多好啊!」

我們這位紳士作了這一番道白,尤其是給自己選中了意中人後,真是喜不自勝。原來離他故鄉不遠有個村莊,裡面有個農家姑娘,面貌姣好,他早就看中她了。只是姑娘本人對此事一無所知,也沒有察覺。她名叫阿爾堂莎·洛倫索。他認為,將她定為自己的意中人非常合適。他也得給她取個名字。這個名字既不能和原來的名字相牴觸,卻又要帶點公主貴夫人的味兒。後來,他決定叫她杜爾西內婭sup/sup·德爾·託波索,因為她是託波索人。他覺得這個名字就像給自己和自己的東西取的名字一樣,悅耳動聽,美妙別緻,也富有意義。

註釋

紳士的原文是hidalgo。據瑪利亞·莫利納主編的《西班牙語用法詞典》的釋義,hidalgo一詞是指中世紀這樣的社會階層人士:他們儘管沒有貴族稱號,但已不同於一般平民;憑自己的家產,他們不必參加勞動,便能過舒適的生活。

西班牙當時羊肉比牛肉貴。

西班牙地積單位,一法內格約合六千六百平方米。

塞萬提斯同時代的騎士小說作者。

著名騎士小說《英國的帕爾梅林》(一五四四)中的主角。作者是葡萄牙人弗朗西斯科·德·莫拉萊斯。

同名騎士小說的主人公。這部作品被認為是最好的騎士小說之一。

西班牙古代英雄。史詩《熙德之歌》(一一四○)中的主人公。

西班牙神話故事中的人物,也是騎士小說中常常出現的人物。

法蘭西古代史詩中的英雄。

里亞爾是古代西班牙的輔幣,可換八個小硬幣。

義大利斐拉拉公爵府內的著名滑稽演員,他和自己的馬都很瘦,成為人們的笑料。

亞歷山大的駿馬。

熙德的駿馬。

原文為「rocinante」。這個詞由「rocin」(劣馬)和「ante」(在……之前)兩部分組成。意即劣馬中的佼佼者。

因為吉哈達和吉訶德發音更接近一些。

意思是加烏拉的阿馬蒂斯。

拉曼卻地區的堂吉訶德。

原文是「dulcinea」,是由「dulce」(甜蜜的)一詞演化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