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5年作)
力爭消滅憤怒,這只不過是斯多葛派的豪言壯語。我們則有更高明的神示:「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憤怒必須在程度和時間兩方面加以限制。我們首先談談發怒的性情和習慣怎樣才可以得到緩和;其次談談怒火中燒時,怎樣平息,或者至少不要因發怒而造成惡果;最後談談怎樣使別人發怒或息怒。
關於第一點,除了仔細考慮發怒的後果,它怎樣給生活造成麻煩,別無他法。這樣做的最好時機就是當怒氣全消以後,回想一下發怒的情況。塞內加說得好:「怒氣如傾圮的房屋,它在倒下的地方摔碎。」《聖經》規勸我們:「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誰失去忍耐,誰就失去了靈魂。人切不可變成蜜蜂,
——把他們的生命留在傷口上。
憤怒是一種低劣表現,出現在它所主宰的臣民、婦孺老病者的弱點中。人必須當心的一點是,怒氣攻心時要表示輕蔑而不可恐懼,這樣他就不至於受到嚴重傷害。做到這一點並不難,只要他掌握住自己就行。
關於第二點,發怒的原因與動機主要有三個。首先,對傷害過於敏感,因為一個感覺不到自己受到傷害的人是不會發怒的。因此脆弱敏感的人常常發怒,他們總是煩心事兒不斷,而這些事情,性格堅強一點的人是不大感覺到的。其次,覺察和認識到在這種情況下受到的傷害中充滿了輕蔑,輕蔑等於在怒火上澆油,影響跟傷害相當,甚至更勝一籌。因此,人如果敏於發現輕蔑的因素,就常常燃起怒火。最後,認為別人在揭自己人格之短時最容易叫人怒火攻心。根治的方法是,按貢薩爾沃常說的那樣,一個人應當有「一個更厚實的榮譽防護層」。然而壓制憤怒的方法多種多樣,最好的還是贏得時間,使自己相信,報復的時機尚未成熟,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目前只能平心靜氣,等待秋後算賬。
一個人雖然怒火中燒,但為了不惹禍,必須特別注意兩點,一是不可惡語傷人,尤其不可用尖酸刻薄、切中要害的言辭(謾罵倒不要緊);還有,一個人發怒時切不可揭人的老底。因為這樣會使他與社會格格不入。另外,切不可一氣之下就撂挑子。不管你怎麼表示憤懣,千萬不要幹出無法挽回的事情來。
至於使別人發怒或息怒,主要還在於選擇時機。趁別人在最急躁或情緒最壞的時候,激怒他們。再就是蒐集(如前所說)一切能找到的材料來增強輕蔑。息怒的兩種辦法則剛好相反。首先是跟別人談及一件惹人生氣的事情時,選擇好時機,因為第一印象十分重要;另外就是儘量說明雖然造成了傷害,但絕無輕蔑之意,把它歸咎於誤會、恐懼、衝動或隨便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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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聖經·新約·以弗所書》第4章第26節。
引自塞內加《論憤怒》第1章第1節。
參見《聖經·新約·路加福音》第21章第19節。
原文為拉丁文。引自維吉爾《農事詩》第4節第238行。
貢薩爾沃(gonzalvo,1453—1515),西班牙軍隊將軍,外號「大將軍」,在國王費迪南和伊莎貝拉對摩爾人的戰爭中屢建戰功,攻克了格拉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