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年作1625年增訂)
雅典人地米斯托克利的話由於過多地把功勞歸於自己所以顯得居功自傲,但如果全部用到別人身上,那就是一種嚴肅睿智的評論了。在一次宴會上,人們要他彈琴,他說:「我不會鼓瑟弄琴,但我能把一座小鎮變成一座大城。」這番話(用一句比喻略加引申)可以表現出處理國務的人的兩種不同才能。如果對謀士權臣進行一番真正的考察,倒是可以發現有(儘管很少)能變小國為大邦而不會鼓瑟弄琴的。但另一方面,人們也會發現善於鼓瑟弄琴卻遠遠不能把小國變為大邦者,大有人在,而這些人卻另有所長——能把一個偉大強盛的國家變得衰敗凋零。的確,許多謀士、權臣用來贏得主子寵信和百姓敬重的下作伎倆充其量只是個鼓瑟弄琴的名堂。因為這種東西僅討得人一時的歡心,自己也出了風頭,但對他所效力的國家的繁榮與進步卻貢獻甚微。毫無疑問,也有些謀士權臣可以說是很能幹的、「稱職的」,有理事能力,不至於把事情辦到盲人瞎馬的境地,但他們絕無強國富民、振興國運的本領。不過,且不管這些人是什麼樣的辦事人,讓我們談談事情本身,也就是國家的真正強大和達到強大的手段。這是一個英君明主經常要掂量的問題,其目的是不要自不量力而落得個螳臂當車的下場,也不要妄自菲薄而屈尊聽從草雞之言。
國家疆土的大小是可以測量的,財政收入的多少是可以計算的,人口可以由戶籍冊來顯示,城鎮的數目和大小可以由地圖示明。然而在國家事務中沒有比正確估計國家的力量更容易出錯的了。天國沒有被比作任何大的果仁或堅果,而是被比作一粒芥子,因為它是最小的一種穀粒,但卻有迅速生長蔓延的特點及活力。同理,有些國家幅員遼闊,卻不能擴張稱霸;有些國家只是塊彈丸之地,卻有成為強大帝國的基礎。
城郭、武庫、駿馬、戰車、大象、重炮,如果民眾沒有英勇尚武的精神,凡此種種,只不過是披著獅皮的綿羊。不僅如此,如果民眾膽小如鼠,軍隊數量再大也無濟於事。因此正如維吉爾所言,「狼從不在乎羊有多少」。阿爾貝拉平原上的波斯軍隊好像一片茫茫人海,使亞歷山大軍中的將領大驚失色,他們便來到亞歷山大面前,要求他下令夜間偷襲,可是他的回答是,「他不願意竊取勝利」。於是便輕而易舉地打敗了敵人。亞美尼亞王提格拉尼斯統兵四十萬,在一座小山上紮營,他發現羅馬軍隊不超過一萬四千,在向他逼近。他感到好笑,說道:「那些人若當使節人數太多,若來作戰人數則太少。」沒等太陽落山,他發現這支軍隊已大開殺戒,對他窮追猛打了。兵不在多而在勇的例子不勝列舉,因為人們可以斷言,一個國家若要強大,主要的一點就是要有一批英勇善戰的人。有句皮相之談說,金錢是戰爭的筋肉,如果萎靡陰柔的民眾雙臂的筋肉軟弱無力,那種說法就不能成立了。克羅伊斯向梭倫炫耀他的金子時,梭倫說得好:「陛下,如果再來一個人,他是個比陛下更強的鐵漢,那麼他就成了這些金子的主人了。」所以,每個君王、每個國家,除非他們軍隊的戰士個個優秀驍勇,否則一定要清醒地估計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如果有些君王具有充滿尚武精神的臣民,他們也應該清楚自己的力量,除非這些臣民在別的方面還有缺陷。至於僱傭軍(這是民眾柔弱的情況下的補救措施),一切先例都已證明,哪個國家哪個君王若要依賴他們,他一時有可能展翅雄飛,但很快就會折翼雌伏。
猶大和以薩迦的福分是永遠不會相合的,所以同一個民族,同一個國家不會既是幼獅,又是馱驢。一個為苛捐雜稅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民族永遠不會變得英勇善戰。但是經國家同意徵收的捐稅則不是那麼挫傷人們的勇氣,這倒是真的,低地國家的國稅是有目共睹的。在某種程度上,英國的王室特別津貼也算一個例子。你必須注意,我們現在講的是心力而不是錢財。因此,同樣的捐稅,無論是經過同意的還是強加的,對於錢財來講是一碼事,但對於勇氣的作用就大相徑庭了。因此你就可以得出結論,賦稅過重的民族是成不了霸業的。
奮發圖強的國家必須小心,不可使貴族紳士增長過快,因為這會使普通臣民淪為僱農賤民,胸無鬥志,實際上只不過是貴族紳士的一名勞工而已。就像你在幼樹林裡看到的情況一樣,如果你讓幼樹長得過密,你就永遠不會有一層井然有序的林下灌木林,有的只是一片雜亂無章的灌木叢。同理,在一個國家裡,如果紳士太多,平民就顯得卑賤,而且你會遇到這樣的局面,一百個人中連一個宜戴頭盔的都找不出來。對於軍隊的中流砥柱步兵來說,尤其是這樣。所以,就會出現人口眾多、力量微弱的局面。我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把英法兩國加以比較就最清楚不過了。兩國之中,英國領土較小,人口較少,卻一直是法國的一個勁敵。這是因為英國的中間民眾都能成為優秀計程車兵,而法國農民卻辦不到。在這一方面英王亨利七世的做法(我在他的傳記裡已經詳盡地談到)用意深遠,令人欽佩:他為農莊和養殖戶制定了一個標準。也就是說,讓耕者有其田,使一個臣民生活優裕,不至於落到受奴役的境地,而且要由主人扶犁,而不單單是僱工種地。這樣就真的達到了維吉爾所描繪的古代義大利的特點:
一片武力強盛、土地肥沃的國土。
還有一種情況(這種情況據我所知,幾乎是英國特有的,也許除了波蘭,別的地方很難見到)也是不可忽略的。我指的就是貴族和紳士的僕從都是自由人:他們在從軍作戰方面絕不比自耕農遜色。貴族、紳士氣勢如虹,隨從如雲,熱情好客,一旦蔚然成風,無疑會有助於武功的強大;相反,貴族紳士生活封閉拘謹,就會導致軍力貧弱。
要千方百計地使尼布甲尼撒的王國的樹幹粗大到足以支撐枝杈的程度。也就是說,君王或國家的本族臣民跟他們統治的異族臣民要比例適當。因此,凡是慨允異族人入籍歸化的國家都適合成為帝國。據認為,一個小小的民族,以世界上最大的勇氣和策略可以擁有太廣的版圖,這種局面可以維持一時,但會突然土崩瓦解。斯巴達人在異族歸化這一點上是非常苛求的,因此,他們固守自己的地盤的時候,地位是鞏固的,一旦擴充套件開來,便顯得枝大幹小,就突然煙消雲散了。在這一點上,從來沒有任何國家像羅馬人那樣開通地把異族吸收進來,羅馬人做得很恰當,他們變成了最大的帝國。他們給異族人入籍權(他們稱之為「公民權」),而且在最大限度上給予這種權利,不僅給他們「貿易權、婚姻權、繼承權」,而且給他們「選舉權」和「擔任公職權」,這些權利不僅給予個人,而且也給予全家,甚至還給予全市,有時候是全國。再加上羅馬人有殖民的習慣,羅馬人的秧苗就被移植進異國的土壤裡去,把雙方的法制合為一體,你會說不是羅馬人擴散到全世界,而是全世界擴散到羅馬人中間,這才是可靠的強國之道。有時候我們對西班牙驚詫不已,西班牙本民族人數十分有限,他們怎麼佔領了這麼廣闊的疆土?不過,毫無疑問,整個西班牙領土是一棵大樹,遠遠勝過最初的羅馬和斯巴達。再說,雖然他們沒有放開讓異族人入籍的習慣,但他們有與之近似的辦法,那就是幾乎是一視同仁地僱用各國人當他們的普通士兵,甚至有時候還擔任高階將領。不過似乎現在他們意識到了本國人口的不足,這一點從現在頒佈的國是詔書中有所反映。
毫無疑問,需要久坐的室內技藝和精密製作(需要手巧,不要臂強)的性質就與尚武精神背道而馳。一般說來,凡是好戰的人都有點兒遊手好閒,喜歡冒險,討厭勞作。如果要保持他們的活力,就不可過分破壞他們的愛好。因此,斯巴達、雅典、羅馬等一些古代國家使用奴隸從事製作,有很大的好處。然而奴隸制卻被基督教法律基本廢除了。一條最近似的辦法就是把這些手藝活大都交給異族人去幹(為了這一目的,他們就更容易被接納),而把大多數本族平民限制在三種行業上:耕種土地,當自由僕役,做強勞作工匠,如鐵匠、泥水匠、木匠等,職業軍人還不算在內。
然而,一個國家要稱霸,要強大,最重要的是它要把軍事奉為國民的主要榮譽、主要教養和主要職業。我們前面談到的事情只不過是軍事能力而已。如果沒有意向和行動,能力又算什麼?羅穆盧斯死後(據傳說或杜撰)給羅馬人留下遺言,要他們首先重視軍事,這樣一來,他們就會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帝國。斯巴達的國家結構完全(雖然不怎麼高明)是根據這個目標組織的。波斯人和馬其頓人也這樣輝煌過一個階段。高盧人、日耳曼人、哥特人、盎格魯-撒克遜人、諾曼人或其他民族也曾稱雄於一時。土耳其人直至目前還是這樣,不過已經江河日下了。在信奉基督教的歐洲實際上只有西班牙成就了霸業。人人都在他最專注的方向得利,這是一目瞭然的事,不必多說,一點就通。還有,不爽爽快快地崇尚武力的國家別指望強大會掉進嘴裡。話又說回來,那些鍥而不捨地崇尚武力的國家(如羅馬人和土耳其人的所作所為)在建立奇功偉業,這是時代最明確的啟示。而在某一時代尚武的國家,不僅一般能在該時代強大,而且在它們的尚武活動日漸衰微後,還能維持很長一段時期。
伴隨而來的問題就是,一個國家要有法律或習俗提供發動戰爭的正當理由(這是可以找出來的)。因為人性中就帶著那種正義感,除非至少有一些特殊的依據和緣由,他們是不會參軍作戰的(它會引發很多災難)。土耳其人把推廣他的法律或教派作為一種近便的戰爭理由,這種理由什麼時候都可以使用。羅馬人雖然在開拓帝國疆域完成後,把這種任務看成他們的將領們的光榮,但他們從來沒有把這一任務看成發動戰爭的唯一理由。因此,凡是發憤圖強的國家首先要有這樣的素養:對於侵犯要敏感,不管是對邊民、商人還是對政治使節的侵犯。對於挑釁不能坐視太久。其次他們必須嚴陣以待,對他們的盟邦給予援助。羅馬人一直就是這麼做的。如果盟邦與其他國家還有防禦同盟,該盟邦遭到侵略,分別向各個國家求援,羅馬人總是一馬當先,不會叫他國爭功。至於古人為了黨同伐異、政體劃一而宣戰,我看沒有什麼正義可言。羅馬人為希臘的自由而作戰,斯巴達人和雅典人為了建立或推倒民主政權和寡頭政治而戰,還有外國人以正義或保護為藉口發動戰爭,要把他國臣民從專制和壓迫下解救出來,等等。一言以蔽之,哪個國家希望強大,它就得虎視眈眈地注視著可以興兵的任何正當理由。
不鍛鍊,身體就不會健康,不管是人體還是政體。對一個國家而言,一場正義和光榮的戰爭無疑是真正的鍛鍊。同室操戈就像害病發燒,而對外戰爭則像鍛鍊發熱,有利於保持身體健康。因為太平無事,精神就會萎靡,作風就會敗壞。不管戰爭對國民的幸福關係如何,毫無疑問,對於國家的強大而言,大部分民眾枕戈待旦是有好處的。一支不斷行動著的久經沙場的部隊(雖然是財政上的一大負擔)就有力量發號施令,或者至少名震鄰邦。西班牙的情況是有目共睹的。因為西班牙在某種程度上有一支幾乎連續轉戰達一百二十年之久的部隊。
做海上霸主就等於建立了一個小帝國。西塞羅在寫給阿蒂克斯的信中談到龐培對抗愷撒的情況:「龐培的計劃是地地道道的地米斯托克利式的,因為他認為誰掌握了海洋,誰就掌握了一切。」毫無疑問,龐培要不是因為有恃無恐地離開了自己的勢力範圍,他一定會把愷撒搞得筋疲力盡。我們且看看海戰的成效。亞克興海戰決定由誰稱霸世界;勒班陀海戰遏制住了土耳其的強大。海戰最後決定戰爭勝負的例子不勝列舉。不過這是在君王或國家把他們的安寧建立在海戰之上的情況下造成的。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誰有了制海權,誰就有了極大的自由,戰爭要大打還是小鬧就由他擺佈了。然而,陸上的強國卻往往陷入窘境。毫無疑問,今天我們歐洲的海上優勢(這是大不列顛王國得天獨厚的一點)是巨大的。這一方面是因為大多數歐洲國家不是完全地處內陸,而是大部分領土臨海,另一方面是因為東西印度的財富似乎大部分非海上霸主莫屬了。
與古代戰爭反映到人們身上的光輝與榮耀相比,近代戰爭似乎是在昏天黑地中進行的。現在為了鼓舞士氣,也有一些騎士頭銜和勳章,不過這些東西都亂髮一氣,沒有軍人和非軍人之分。還有匾額、傷兵醫院和諸如此類的東西。然而在古代有巍然屹立在獲勝地點的勝利紀念柱,有獻給烈士的頌詞和紀念碑,有獎給個人的花冠和花環,有被後來的世界各國的明君英主們借用的大元帥這一頭銜,有凱旋將帥的勝利遊行,有軍隊復員時的大犒賞,凡此種種,都是能夠鼓舞勇氣的舉措。然而,最重要的是,羅馬人的凱旋式並不是炫耀、浮華,而是一種最明智、最崇高的制度,因為它包含著三項內容:將帥贏得了榮譽,國庫因獲得戰利品增加了財富,軍隊得到了犒賞。然而那種榮譽也許不適合君主國家,除非把榮譽歸於君王本人或王子們。羅馬皇帝時代的情況就是那樣,因為羅馬皇帝們親自帶兵打了勝仗才給自己或皇子舉辦真正的凱旋儀式,如果是臣民們打了勝仗,僅僅給將軍賞賜勝袍和錦旗而已。
總之,就是殫思極慮,正如《聖經》所言,誰也休想把人體這個小模式裡的「身量多加一肘」。然而在國家這個大框架裡,國君和國家有能力使他們的國家拓寬增大,因為通過引進上述的一些法令、憲章和習俗,他們可以給子孫後代和繼承人播下強大的種子,然而這些事情一般不被人注意,只好聽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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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13章第31節和第32節:「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
提格拉尼斯(tigranes,前96—前55年在位),他狂妄地自封為「王中王」,被羅馬大將盧庫勒斯(lucullus)用一支小部隊完全擊敗。
克羅伊斯(croesus,?—前546),呂底亞末代國王,斂財成鉅富。
梭倫(solon,約前638—約前559),古雅典政治家、詩人,所謂希臘「七賢」之一。他訪問克羅伊斯的記載在很多方面具有神話色彩。
猶太人的祖先雅各臨終前把兒子叫來,預言將來之事。他說,猶大是隻小獅子,以薩迦是頭強壯的驢。參見《聖經·舊約·創世記》第49章。
原文為拉丁文。引自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1卷第531行。
參見《聖經·舊約·但以理書》第4章第10節:「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
這裡指的也許是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的特詔,鼓勵婚姻,優待有六個子女的夫婦。
羅穆盧斯(romulus),戰神馬爾斯(mars)三子,羅馬城的建立者,「王政時代」的第一個國王。
西元前31年,安東尼在亞克興海戰中敗於屋大維。
1571年,土耳其人在勒班陀海戰中大敗。
參見《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6章第2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