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你聽說過那種離譜的事嗎?」帕森斯夫人結束了談話,撣掉她裘皮大衣上的糕餅屑。

「熱牛奶和煎餅一份。一壺茶。麵包卷加黃油,」女服務員們喊道。

門開門關。

這就是上了年紀的人的日子。

躺在船上觀浪,真是其樂無窮。三層浪一層接一層整齊地湧來,大小差不多。旋即,第四層接踵而至,大得讓人心驚;它把船抬高;又向前湧去;然後一無所獲地消沒在水面上;像其餘的浪一樣平靜下來。

什麼能比狂風中樹枝的擺盪更加猛烈,整棵樹從樹幹到樹梢都完全屈服,順著風勢飄搖、顫動,但決不狂飛亂舞?穀子扭轉、壓低身子,彷彿要讓自己與根部脫離開來,但最終還是被束縛住。

欸,正是從這些窗戶裡,即使在黃昏時分,你也能看見一個趾高氣揚的傢伙在街道上穿行,那是一種渴望,似在伸展雙臂,望眼欲穿,張著大嘴。我們隨後平息下來。因為如果這種狂熱持續下去,我們就會像泡沫一般被吹向空中。星辰的光芒便會穿透我們而閃耀。我們應當讓狂風變成雨滴落下來——就像有時會發生的那樣。因為狂妄的靈魂不會得到一分搖籃般的支援。他們從來不會搖晃或毫無目的地閒躺。從來不會假裝,或舒適地躺著,或天真地以為人與人之間差別不大,火暖,酒香,奢侈即罪。

「一旦你瞭解了他們,你就會發現大家人都挺好。」

「我無法把她想得多壞。人們必須記住——」但也許尼克,或是範妮·埃爾默,對於片刻真情深信不疑,急於擺脫、傷了面子,便像一陣急劇的冰雹一樣消失了。

「啊,」範妮叫了一聲,衝進畫室時已晚了四分之三個小時,因為她一直在孤兒院的住宅區徘徊,只為找機會看到雅各沿路走來,掏出鑰匙開門,「恐怕我來晚了;」尼克聽了一言不發,範妮便生出挑釁的情緒。

「我再也不來了!」她終於喊了出來。

「那就別來,」尼克答道,她連晚安也沒說便奪門而出。

位於沙夫茨伯裡大道的埃瓦里娜時裝店裡的那件裙子真是巧奪天工!那是四月初的一個晴天的下午四點,而範妮會是在屋裡度過晴天的下午四點的人嗎?那條街上的別的姑娘,有的坐著低頭看賬本,有的無精打采地在絲綢和薄紗間抽出一根根長線,有的繫著斯旺和埃德加公司的絲帶,飛快地在賬單背面合計零頭,把一又四分之三碼的料子用綿紙一裹,問下一位顧客:「您需要什麼?」

在位於沙夫茨伯裡大道的埃瓦里娜時裝店裡,女人各個部位的服飾分開陳列著。左手邊是裙子。一條羽毛圍巾纏繞在中間的杆子上。帽子擺放得就像坦普爾門上犯人的腦袋——翠綠的、純白的,稍微用花環點綴的、在染成深色的羽毛下耷拉著的。她的腳踩在地毯上——金色尖頭的,或紅條漆皮的。

四點鐘,女人們大飽眼福之後,店裡的衣服就像麵包店櫥窗裡的糖酥餅,沾滿了蠅卵。範妮也在盯著它們。一個衣衫破爛的高個男人正沿著傑拉德大街走來。一個影子落在埃瓦里娜時裝店的櫥窗上——雅各的影子,即使那不是雅各。範妮轉過身,沿傑拉德大街走去,希望自己讀過書。尼克從來不看書,不談論愛爾蘭,也不談論上議院;至於他的手指甲!她想學拉丁語,想讀維吉爾。她曾經博覽群書。她讀過司各特;讀過大仲馬。在斯雷德沒人看書。不過沒人知道範妮在斯雷德待過,也沒人想過那個地方於她而言是多麼空虛;對於耳環、舞蹈、湯克斯和斯蒂爾的熱愛——那時只有法國人才懂繪畫,雅各說。因為現代派畫家無所作為;繪畫是藝術中名聲最差的;為什麼不看馬洛、莎士比亞和菲爾丁,雅各說,如果要看小說的話?

「菲爾丁,」當查林十字街的那個人問她要什麼書時,範妮答道。

她買了本《湯姆·瓊斯》。

早上十點,在她與一位教師合住的房間裡,範妮·埃爾默在讀《湯姆·瓊斯》——那本神秘的書。因為這種關於名字古怪的人的無聊玩意兒(範妮覺得)正符合雅各的口味。優秀的人都喜歡它。不在乎坐姿的邋遢女人們讀著《湯姆·瓊斯》——一本神秘的書;因為書中有些東西,範妮想,若是我受過教育便會喜歡的——比耳環和鮮花好得多,她嘆了口氣,想起了斯雷德的走廊和下週的化裝舞會。她沒有什麼可穿。

他們挺實在的,範妮·埃爾默心想,把腳搭在壁爐臺上。有些人如此。尼克可能也是,只不過他太蠢了。而女人從不真誠待人——除了薩金特小姐,不過她在午餐時會突然擺起架子來。他們安靜地坐在那裡埋頭夜讀,她想。不去音樂廳;不瞧一眼商店櫥窗;不跟別人換衣服穿,就像羅伯遜戴過她的圍巾,而她也穿過他的背心那樣,要讓雅各做這些事還真是為難他;畢竟他喜歡《湯姆·瓊斯》。

書躺在她的膝頭,雙欄排印,定價三先令六便士;在這本神秘的書中,亨利·菲爾丁曾在許多年前斥責範妮·埃爾默以血肉為食,寫得真是妙筆生花,雅各說。因為他從未讀過現代小說。他喜歡《湯姆·瓊斯》。

「我的確喜歡《湯姆·瓊斯》,」範妮說,時間是四月初那一天的五點半,當時雅各坐在她對面的扶手椅上,掏出了菸斗。

欸,女人總是信口雌黃!但克拉拉·達蘭特不是。無暇的思想;率真的天性;一個被拴在石頭(朗茲廣場上的某處)上的處女,永遠在為穿著白色馬甲的老頭們倒茶,睜著一雙藍眼睛,直直地看著你的臉,演奏著巴赫。她是雅各最欣賞的女人。但與身穿天鵝絨的貴婦坐在桌前享用黃油麵包,在老佩裡小姐倒茶時跟克拉拉·達蘭特說的話決不比本森對鸚鵡說得多,這是對人性的自由及公正——或類似的說法——的一種無法容忍的踐踏。雅各一言不發。他僅是盯著火看。範妮放下了《湯姆·瓊斯》。

她正縫著什麼。

「那是什麼?」雅各問。

「為斯雷德的舞會準備的。」

她拿來她的頭飾;長褲和飾有紅流蘇的鞋。該穿什麼呢?

「我要去巴黎了,」雅各說。

那化裝舞會還有什麼意義?範妮想。你見的是老面孔;你穿的是同一身;曼津喝醉了;弗洛琳達坐在他的膝蓋上。她肆無忌憚地調情——剛剛是跟尼克·布拉姆漢。

「去巴黎?」範妮說。

「去希臘時順路看看,」他答道。

因為,他說,再也沒有什麼比五月的倫敦更讓人厭惡的了。

他會把她忘了。

一隻麻雀銜著稻草從窗前飛過——一根從農場穀倉旁的草垛上銜來的稻草。那隻棕色的老長毛垂耳狗在牆角嗅著鼻子找老鼠。榆樹頂的枝頭已經被鳥巢遮實了。飽滿的板栗撩撥得嘴饞的人垂涎三尺。蝴蝶正花枝招展地飛過林中馬道。也許正如莫里斯所說,那隻紫色帝王蝶正在橡樹下的一堆腐肉上大快朵頤。

範妮覺得這一切都源自《湯姆·瓊斯》。他會揣上一本書獨自去看那些獾。他會乘坐八點半的火車然後走上一整夜。他會看到螢火蟲,然後把它們裝在藥盒子裡帶回來。他會帶著狩鹿犬去打獵。《湯姆·瓊斯》就是這麼寫的;他會揣著一本書去希臘,然後忘了她。

她拿起小鏡子。她的臉映於鏡上。假如有人用頭巾裹住雅各?他的臉浮現其中。她點上燈。但陽光透過窗戶射進來時,只有半塊鏡子被燈照亮。即便他看起來駭人而崇高,而且會離開佛瑞斯特,他說,來到斯雷德,成為一個土耳其騎士或一個羅馬皇帝(他讓她塗黑他的雙唇,然後咬緊牙關,怒目而視),依然——《湯姆·瓊斯》就放在那裡。


作者「弗吉尼亞·伍爾夫」的其他小說

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