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早之前,有人跟張大小姐說過:紐約不屬於美國,屬於第三世界。她一直沒明白其中的含意。那天從海斯特街生死逃離後,她才明白,和她分手以後,姜平繼續生活在紐約,只是在另一個世界裡。
在張大小姐的世界裡,roger的媽媽是一個楷模型的女人。她是建築師,懷上孩子以後就放棄了職業,回家養孩子。老公是紐約共和黨的鐵桿,保守派的中流砥柱,紐約華爾街最大律師行的合夥人。roger媽媽是紐約兩個慈善機構的董事,一個是大都會芭蕾的基金會,另外一個是給街頭流浪漢提供免費食宿的基金會。張大小姐在紐約的時候,她還帶她和roger去給這些窮人做飯,張大小姐回國以後也效仿著roger媽媽的樣子,做了兩個基金會,一個是贊助民工孩子的學校,還有一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案。兩個基金會都得到國家的表揚和民政部的認可。就比如那個非遺基金會,除了黨小明和他的朋友們捐錢,連中國銀行這樣的國企都給錢,每次做活動,都可以募到五千萬。說實話,這些錢怎麼花是張燕頭疼的事情,基金會有上億的捐款,但是沒有那麼多好專案,她也只好讓黨小明先給她管著錢,保證錢在賺錢就好。她覺得這樣她也就算負責了。這次來紐約,她本來還想問一下roger媽媽,美國基金會是不是也有同樣的問題,怎麼處理。但是張燕不知道roger對她什麼態度,所以也就沒敢上門打攪。
roger媽媽回家就看見兒子呆呆地坐在客廳的飄窗上,手裡拿著一個未開封的信封。
「想什麼呢?」roger媽媽問道,她輕輕地用手梳了一下roger的頭髮。
「嗨,媽媽。」roger目不轉向地回答道。他和媽媽感情很好,但是至今他不知如何啟齒向家人講他在中國的日子。
「這什麼信啊?」他媽媽問道,「開啟看看吧。」
「不是給我的信,媽。」roger轉身衝著他媽媽,他長嘆一口氣,不管怎麼樣,他總得開口,不然他快憋死了。如果他要傾訴,那最佳選擇還是媽媽。
roger去廚房端來一個托盤,上有一隻茶壺,兩個茶杯,準備坐下來跟他媽媽講述他在中國的經歷。
「你記得張燕在紐約原來的男朋友嗎?」roger問他媽媽。
「有印象,」roger媽媽說,「藝術家,很有才華的一個憤青。」
「對,就是他。大四那年我和他們一起在學校附近租的房子住,那真的是我最開心的一年。我還記得張燕懷孕了,我陪她去跟校方交涉,她不想休學,就想挺著大肚子把本科唸完,然後和姜平結婚生孩子。說實話,那時候我們都很擔心將來他們怎麼養得起這個小孩,可是姜平倒是很樂觀,他說他去唐人街送外賣能養活他們。我那時候差點想問你能不能讓他們在我們長島南漢普頓的房子住下。」
「我不記得你問我啊?你如果問了,我肯定會說yes的。」
「我知道,媽媽,」roger接著回憶道,「但是姜平真的是天才,佩斯畫廊給了他十萬美金的預付款,準備在我大學畢業那年春天給他辦個展。那個展覽如果成功了,姜平就是第一個進入西方藝術市場的中國大陸藝術家。」
「那後來?」
「確切情況我也不是都瞭解,我記得我們畢業那天,大家都很開心,張燕挺著大肚子上臺領畢業證書,我們都使勁為她鼓掌,大家都覺得太不容易了,也想鼓勵一下學校開明的決定,沒有逼她退學。唯一不太高興的人是張燕的媽媽。她是個中國的大官,說來紐約出差,正好來參加張燕的畢業典禮。」
「她是不是很不喜歡姜平,我想如果我是張燕的媽媽,看著女兒沒結婚,肚子大了,我也會討厭姜平的。當然,他將是一個出色的藝術家會讓我感覺好很多。」
「張燕的媽媽不開心,她和姜平很客氣,但是她一直在和張燕現在的丈夫說話。」
「真複雜。」
「是的,媽。中國人的事情很複雜,你不能只看《紐約時報》裡面那些過於簡單的報道。中國不是他們說的那樣,而且等他們爆料,事情已經過去了。前幾個月,張燕的丈夫還上了《紐約時報》了,他好像買了一棟樓吧。」
「oh,mygod!(我的上帝!)那是張燕的老公啊,兒子,你要介紹我認識他,我朋友做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慈善舞會,還想跟他聊聊,看他是不是捐款。聽說這些中國大款都非常想進入紐約上流社會,我能介紹他認識他該認識的所有人!」roger媽媽開始有點激動了。
「媽!媽!我不喜歡張燕的丈夫,他有問題。」
「兒子,他的錢是好的,藝術需要資金。」
「你能聽我說完嗎?」紐約人對吸金的興趣是roger覺得噁心的事情,他爸爸是保守派,一心做大買賣的法律護航者也就罷了,但是他媽媽一直是「白左聖母」,沒想到聽見有錢人,也是這麼赤裸裸地要衝上去。他突然失去了再跟他媽媽講話的興趣。
屋裡突然非常安靜。roger媽媽去廚房煮茶,再拿點小點心,她一邊煮茶一邊對roger說:「對不起,我不是想逼你去和你不喜歡的人打交道,但是你不知道現在中國人在我們圈裡多火,每個人家的晚宴都必須有個中國客人,不然都不夠時髦。如果桌面上沒坐著一個有錢的中國人,就落伍了。你那朋友的老公,應該是這個月最受歡迎的中國人啦,他好像不錯,不像那個在《紐約時報》上投廣告,然後滿大街送錢的瘋子。那個叫陳什麼的中國人,你認識他嗎?」
roger在沙發上坐著,又開始傻呆呆地看著自己手裡的信封。
「吃個布朗尼吧,這是你最愛的,胖巫婆的布朗尼。你告訴我後來呢?其他的事情我待會兒再跟你聊。說吧,我保證我不插嘴啦。」
roger又嘆了口氣,咬了一口胖巫婆布朗尼,他感覺好多了,糖,是美國人幸福的秘密。「我們畢業那天早上,張燕媽媽帶著她現在的丈夫來參加畢業典禮,姜平和張燕現在的丈夫還寒暄了幾句,但是我沒覺得他們是朋友,也不是敵人。張燕懷著姜平的孩子,也沒怎麼關注她現在的丈夫,反而是張燕的媽媽,一直拉著他說話。挺怪的。」
「畢業典禮完了以後,我們就回紐約了。」roger拿起第二塊布朗尼,他媽媽瞪了他一眼,掰了一半自己咬了一口,把另一半給roger了,「姜平在肉庫區租了一個巨大的loft,張燕特別高興,我當時正在猶豫是回家住還是賴在張燕他們的沙發上,我不想看見我爸爸給我臉色。我記得張燕媽媽打電話來,說她可以留在紐約待一個月,等張燕生了孩子再走。張燕還挺高興的。」
「後來呢?」他媽媽終於聽進去了。
「張燕離產期還有三週的時候去找她媽媽,哭著回來的。我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她媽媽不讓她跟姜平結婚,理由是姜平的爸爸因為走私要進監獄了,如果張燕和姜平結婚,她就只能留在紐約,不能回國,她媽媽必須和她斷絕母女關係,不然她的仕途會斷送在她女兒的婚姻上。」
「這簡直太中世紀了吧?亨利八世也不會這麼不講道理。」
「媽,在中國是這樣的。所以張燕就很困惑,但是她又不想告訴姜平,她想等孩子生下來再跟姜平商量,也許他們不用結婚,就在紐約同居也挺好。」
「是的,再說孩子他爹是藝術家,在紐約就是十幾年前,也沒人會眨眼。」
「那天晚上我和張燕聊了一夜,她開始覺得待在紐約也挺好的,她想入美國籍,還可以回去看她媽媽。事情沒有那麼壞,我們都認為她媽媽把小事戲劇化了。張燕開玩笑地說,如果姜平是負責天安門城樓上毛澤東肖像的畫家,她媽媽肯定同意這門婚事。但是姜平的作品都是在中國無法展出的。」
「你們計劃得很對啊!」
「是的,當時我們也是這麼想的。姜平正在布展,展覽開幕式是張燕產期前兩週,姜平說他好像同時生兩個小孩,每天都跟吃了興奮劑一樣。展覽開幕前一天,我在畫廊幫姜平布展,大概下午三點,他說他約了張燕媽媽聊聊,就走了。我接著布展,一直到晚上九點,姜平喝得大醉進來,把佩斯畫廊和他自己的作品都砸了。我給張燕打電話,讓她過來,她那時候已經快生了,但是沒人能攔住姜平,我們怕事情鬧大,結果張燕來了根本沒用。姜平不僅沒安靜下來,反而破口大罵張燕是婊子的女兒,要跟她徹底分手,要張燕去墮胎,說孩子生下來也是個勢利眼王八蛋,絕對不可能是好東西。他永遠不要回中國,他讓張燕滾。」
傍晚了,外面開始下雨了。roger走到窗前看著樓下來回走動的雨傘,紐約一下雨是打不著計程車的,這點好像大都市都一樣。而且只要下雨必然堵車,窗外雨點中的車燈是模糊的,很像什麼電影裡的鏡頭。
「下雨了。」roger說。
「哦,還好我今晚沒有什麼約會。你晚飯想吃什麼?」
「無所謂,媽媽。」roger回到他原來窗前的位置,還是呆呆地望著雨中的紐約街道,「姜平和張燕分手那天也下雨,張燕那天晚上跑了。警察來了,把姜平帶走了。三個月以後,張燕說她回國了,要我去跟她一起開一家公關公司,我再也沒有姜平的訊息,一直到有人把這封信送到這裡,這是姜平的字跡……」
「你說什麼?親愛的,」roger媽媽在廚房裡大聲說,「我煎兩條魚可以嗎?」
roger家的公寓在中城,57街五馬路和六馬路之間,下樓右轉到57街五馬路就有一個地鐵口,坐f地鐵到百老匯/拉菲耶站,大概也就十五分鐘,再走十分鐘,就到了張燕和丁強出事的海斯特街。再往西走兩條街,有一個有兩棟高樓的小區,這是紐約市政府為城南建設的經濟房,這個小區叫尼克博克(knickerbocker),也許這個區域原來荷蘭移民比較多,所以叫這個名字,但是實際上小區裡還是中國人最多。
紐約的經濟房和中國不一樣,不能買賣。如果你是繳稅的低收入人群,你就可以申請住經濟房,經濟房的房租很低,只是正常房租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萍姐就住在這個經濟房裡十五層的一個兩居室公寓裡。
萍姐的公寓裡面有不少人,大家都等著跟她請示彙報工作。萍姐坐在廚房裡,她在煲湯,屋子裡有一股香噴噴的佛跳牆味道,萍姐已經守著爐灶一天了,就為了煲這一鍋佛跳牆。今天晚上有八個家鄉來的人,這些人偷渡過來不容易,只要是家鄉的人來,萍姐都會給他們煲佛跳牆喝。
「針頭怎麼辦?」黑人問。
「那個女的還會去嗎?還是你真的把她嚇跑了?」萍姐問黑人。
「那個女的肯定不會去了,但是那個男的說不定,還有,他身上有功夫,肯定訓練過。」
「他原來是警察。」
「中國警察?」
「是啊,都會功夫的!」萍姐比畫兩下,示意黑人不要輕敵。
「好啊,來,我跟他練練!」黑人一踢腿,差點把廚房的蒸鍋給踢翻了。
「stop!」(停手!)萍姐大喊。大家立刻肅靜。
萍姐站起來,她的個子很小,大概只到黑人的腋下,她仰頭看著黑人,黑人立刻蹲下來,這樣是黑人仰望著萍姐。
「你把那個針頭扔回hester,如果那個中國警察來了,你就讓他留在紐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