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蒂莎的暱稱。

老達德利蜷縮在那把與他身體形狀漸漸渾然一體的椅子裡,向窗外望去,十五英尺外是另一扇窗子,窗框的紅磚已經燻黑了。他在等待那株天竺葵。每天早晨十點左右,他們會把它搬出來,下午五點半再拿進去。在老家,卡森太太的窗前也有一株天竺葵。家鄉有很多天竺葵,更好看的天竺葵。我們的才是千真萬確的天竺葵,老達德利心想,才不是這種淡粉色的玩意兒呢,上面還繫著綠色的紙蝴蝶結。他們要放在窗臺上的那株天竺葵讓他想起了老家的格里斯比男孩,他有小兒麻痺症,每天早晨要坐著輪椅被人推到外面,留在熹微的晨光裡。露蒂莎本可以拿走那株天竺葵的,把它栽進地裡,幾周內她就有東西可以好好瞧一瞧了。小巷對面的那家人不應該養天竺葵。他們把它放在外面,整天任烈日暴曬,離窗臺又太近,一陣風就能掀翻它。他們不該養天竺葵,不該養天竺葵。它不該在那裡。老達德利感覺到自己的喉嚨在打結。露蒂仕什麼都能種。雷比也是。他的喉嚨發緊。他向後仰頭,想醒醒腦子。他能想到的幾乎都是讓他喉嚨不舒服的事。

他女兒進來了。「你不想出去走走嗎?」她問道。她看上去很焦躁。

他沒有回答。

「嗯?」

「不。」他心想不知道她還會站多久。她讓他的眼睛也像喉嚨一樣不舒服了。他的眼睛會流淚,她會看見的。她以前看見過,她為他難過。她也為自己難過;她其實可以不這樣的,老達德利想,她只要別管他就好了——讓他待在自己的家裡,她不必總想著那該死的義務。她走出房間,留下一聲清晰的嘆息,那嘆息匍匐過他的身子,讓他又想起那一刻——他突發奇想要搬到紐約和她同住的那一刻——那根本不是她的錯。

他可以不走的。他可以一意孤行,說他要在一直居住的地方終老餘生,每個月給不給他寄錢都無所謂,靠養老金和打零工能過下去。該死的錢她自己留著吧——她比他更需要錢。她這樣擺脫了責任,應該會高興的。到時她可以說,臨終時他身邊沒有子女是他本人的錯;如果他病了,沒有人照顧他,哦,那可是他自找的,她可以這麼說。他心裡卻始終有一個念頭,他要看一看紐約。他小時候曾去過一次亞特蘭大,但他只在電影裡看過紐約。那電影叫《大城節奏》。大城市是重要的地方。一瞬間他心裡鑽進了一個念頭。他在電影裡看到的那個地方有他的位置!那是一個重要的地方,而那裡有他的位置!他說好的,他要去。

他說這話時肯定是瘋了吧。如果不是瘋了,怎麼可能說出這種話。他瘋了,她又總想著那該死的義務,是她勾出了他的心魔。她為什麼要先跑到他這裡來煩他呢?他的日子過得不錯。養老金足以餬口,打零工的錢夠他在寄宿屋租一個房間。

透過那個房間的窗子他能看見那條河——凝重的、發紅的河,奮力流過岩石,蜿蜒而去。他努力回想,那條紅色的緩慢的河還有別的什麼特點呢。他加進了綠色斑點,那是河岸兩邊的樹,還有一個褐色小點,那是上游某處的垃圾。每個星期三,他和雷比都乘著平底船去那條河上捕魚。河的上上下下二十英里雷比全都摸透了。蔻阿縣沒有哪個黑鬼比雷比更瞭解那條河了。雷比愛那條河,但那條河對老達德利沒什麼意義。他想要的只是魚。他喜歡晚上拖著長長的一串魚回家,啪地扔在水槽裡。「沒抓到幾條。」他會說。要想抓到這些魚,非得是條漢子才行,寄宿屋的老女孩們總是這樣說。每到星期三他和雷比會早早出發,一整天都在捕魚。雷比尋找魚群和划船;老達德利總是負責捉魚。雷比對捉魚不太熱衷——他只是愛那條河而已。「在那兒放線有啥用哩,老爺,」他會說,「那兒可沒魚喲。這老夥計那兒啥都藏不住,沒有啊先生。」他會笑嘻嘻地把船向下遊劃去。這就是雷比。他偷雞摸狗時比黃鼠狼還要狡猾,可他知道魚在哪裡。老達德利總是把小魚都留給他。

自從一九二二年妻子去世後,老達德利就一直住在寄宿屋樓上拐角的房間。他是老夫人們的守護者。他是這房子裡的男人,他也做了這房子裡的男人該做的事。晚上這是一項枯燥的工作,老女孩們坐在客廳裡,發著牢騷,做著編織活,這房子裡的男人要聆聽,要評判不時爆發的刺耳的嘰嘰喳喳的麻雀戰爭。而白天有雷比。雷比和露蒂莎住在地下室。露蒂仕做飯,雷比洗涮和照料菜園;他很機靈,總能扔下做了一半的事,溜過來幫老達德利乾點手上的活——搭個雞窩或是漆個門。他喜歡聽,喜歡聽老達德利講他待過的亞特蘭大的事,聽他講槍支部件是如何組合在一起的,聽那老人講他知道的所有的事。一種比較原始的有袋類動物,主要產自拉丁美洲。負鼠性情溫順,常常夜間外出,捕食昆蟲和蝸牛等小型無脊椎動物,也吃一些植物性食物。平時負鼠喜歡生活在樹上。有些晚上他們會去打負鼠。他們從來沒有逮到過一隻負鼠,但是老達德利想從老女孩身邊溜走一陣子,打獵是一個很好的藉口。雷比不喜歡打負鼠。他們從來沒有逮到過一隻;甚至都沒上樹去追過;再說,雷比是個水上黑鬼。「我們晚上就不要去打負鼠啦,對吧,老爺?我有點活計要忙哩。」老達德利正要說起獵狗和獵槍時,雷比就會這麼說。達德利會笑呵呵地問:「那你晚上要偷誰家的雞呢?」雷比會嘆口氣說:「好吧,我晚上得去打負鼠哩。」

老達德利會拿出槍,拆開,雷比擦著部件,老達德利給他講解機械原理。而後,老達德利重新裝好槍。雷比總是驚歎於他裝槍的技藝。老達德利多麼想給雷比講講紐約。如果他能展示給雷比,紐約就不會那麼大了——每次他要走出門走進它的時候,它就不會那麼壓迫他了。「它沒有那麼大的,」他會說,「你可別失望,雷比。它和其他城市一樣,城市嘛也沒那麼複雜。」

然而城市是複雜的。這一分鐘紐約是時髦的、擁擠的,下一分鐘卻是骯髒的、死寂的。他女兒住的地方都不能稱之為家。她住在一棟大樓裡——在一排一模一樣的大樓中間,全都是烏紅色或灰色的大樓,尖嘴猴腮的人們探出窗外,望向別人家的窗子,那些長得和他們一樣的人也回望過去。在大樓裡你可以上上下下,樓裡就只有那些走廊,讓你想到拉長的皮尺,它的每英寸都有一扇門。他記得剛來的那周他被大樓弄得頭昏腦漲。他會醒過來,希望走廊在夜裡變了模樣,他向門外望去,走廊伸展,彷彿是一條條遛狗道。街道也是一樣的。他想知道,如果他走到街道的盡頭,又會置身何處。一天晚上他夢見自己這麼做了,他在大樓的盡頭停住——哪兒也不是。nah,美國俚語,同no,「不」的意思。過了一星期他才慢慢意識到女兒、女婿和他們兒子的存在——其實他根本躲不開他們。女婿是個怪人。他開卡車,只在週末回家。他不說no,說nah,他從來沒聽說過負鼠。老達德利和十六歲的男孩住在一個房間,男孩是不會聽老達德利說話的。有時候,女兒和老達德利獨自待在公寓,她會坐下來和他聊天。她要先想出話題。可是在她覺得應該起身去做事之前,她的話往往已經講完了,他只好找話說。他總是極力去想一些以前沒說過的事。她從不樂意聽第二遍。她竭力讓父親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安度晚年,而不是在那破爛的寄宿屋,裡面擠滿了搖頭晃腦的老女人。她在盡義務。她有兄弟姐妹,他們並不盡義務。

有一次她帶他去購物,可他動作很慢。他們走進「地鐵」——地下的鐵路,那好像一個大山洞。人流從火車裡沸騰而出,爬上臺階,走上街道。他們搖晃地走過街道,走下臺階,走進火車——黑的、白的、黃的全混雜在一起,像湯裡的蔬菜。一切都在沸騰。火車從隧道里呼嘯而來,駛上管道,驟然停下。下車的推搡上車的,一聲噪音響起,火車又猛地開動了。老達德利和女兒換了三輛車才到達目的地。他不知道人們究竟為什麼要出門。他感覺到胸口在往下墜。她拽著他的袖子,拉著他穿過人群。

他們又上了一輛高架火車。女兒叫它「電車」。他們要爬上一個很高的站臺去坐車。老達德利向欄杆下面望去,他能看見腳下湧過的陣陣人潮和車流。他感到眩暈。他一隻手搭住欄杆,滑到了站臺的木地板上。女兒尖叫著從邊上拉起他。「你不要命了,想掉下去?」她咆哮道。

透過木板的裂縫,他能看見街上的汽車游來游去。「無所謂,」他低聲說,「無所謂我想不想。」

「快點吧,」她說,「到家後你就會好了。」

「家?」他重複道。腳下的汽車有節奏地執行著。

「快點吧,」她說,「車來了;我們還趕得上。」他們剛才趕上了所有的車。

他們趕上了那輛車。他們回到了那棟大樓,回到了公寓。公寓太侷促了。找不到一處沒有人的地方。廚房對著浴室,浴室對著一切,你一轉身就回到原處了。在老家,有樓上,有地下室,有河流,有弗雷澤店前的商業區……他該死的喉嚨。

天竺葵今天遲到了。都十點半了。他們通常在十點一刻把它搬出來。

走廊盡頭有一個女人面向大街尖聲喊叫,說著誰也聽不懂的話;收音機聲音微弱地播放著肥皂劇憔悴的配樂;一個垃圾桶噼裡啪啦地滾到下面的防火通道。隔壁公寓的門砰地關上了,尖厲的腳步聲嘚嘚地敲打著走廊。「肯定是那個黑鬼,」老達德利嘀咕,「那個鞋子亮閃閃的黑鬼。」他來這裡一星期後這個黑鬼搬了進來。那個星期四,他正望著遛狗道般的走廊上的大門,這個黑鬼走進了隔壁的公寓。他穿著灰色細條紋西裝,打著一條棕褐色領帶。他的衣領潔白挺括,貼著頸部形成一道鮮明的線條。他的鞋是棕褐色的,亮閃閃的——與他的領帶和皮膚很相配。老達德利撓了撓頭。他沒想到,擠在這密不透風的大樓裡的人竟然請得起用人。他輕聲笑了。身著節日盛裝的黑鬼對他們會很有用的。也許這個黑鬼知道附近的鄉下——也許知道怎麼去那裡。他們或許可以去打獵。他們或許還能找到一條小溪。他關上門,走到女兒的房間。「嘿!」他大喊,「隔壁那家人找了個黑鬼。肯定是來幫忙打掃的。你說他們每天都會請他嗎?」

女兒正整理床鋪,抬起頭說:「你在說什麼呢?」

「我說隔壁找了一個用人——一個黑鬼——一個衣冠楚楚的黑鬼。」

她走到床的另一邊。「你瘋了吧,」她說,「隔壁沒有人住,再說這裡沒有人能請得起用人。」

「我和你說,我可瞧見他了。」老達德利竊笑道,「他直接走了進去,打著領帶,戴著白衣領——腳穿尖頭皮鞋。」

「如果他進去了,他是自己看房吧。」她嘀咕道。她走到梳妝檯邊,煩躁地擺弄著物件。

老達德利大笑。只要她想,她就能變得很滑稽。「好吧,」他說,「我打算過去看看他哪天休息。也許我能讓他相信,他是喜歡捕魚的。」他拍了拍口袋,裡面的兩個硬幣叮噹作響。他正要走到走廊,女兒從後面一把扯住他,把他拉了進來。「你聽不見嗎?」她嚷道,「我沒開玩笑。如果他進去了,那是他自己要租房。你不要去問他任何問題,不要和他說任何話。我不想和黑鬼扯上麻煩。」

「你是說,」老達德利悄聲說,「他要住在你的隔壁嗎?」

她聳了聳肩。「我猜是的。你別管閒事,」她接著說,「不要和他有任何關係。」

她就是這麼說話的。把他當成白痴。接著他就呵斥了她。他闡明瞭他的想法,女兒也明白他在說什麼。「你的家教不是這樣的!」他雷霆般怒吼道,「你的家教可不是和那些自以為和你一樣的黑鬼門挨門住著,而你竟然認為我要跟那樣的人攪和在一起!你竟然認為我會跟他們有什麼關係,你瘋了啊。」他的喉嚨發緊,不得不放慢語速。她直挺挺地站在那裡,她說,他們只能住在住得起的地方,盡力而為。她竟然對他說教!她沒再多說,直挺挺地走掉了。這就是她。她的雙肩向後收攏,脖頸高昂,刻意擺出一副高貴的姿態。把他當成傻瓜。他知道北方佬會讓黑鬼進門,請他們坐在沙發上,他只是沒想到他那有著良好家教的女兒會與他們為鄰——還以為他發昏到要跟他們攪在一起。跟他!

他站了起來,從另一把椅子上拿起一張報紙。等女兒再過來時,他可以假裝在讀報紙。她站在那裡盯著他,以為自己有義務為他想一想有什麼可做的事,有什麼意思呢。他的目光越過報紙,投向小巷對面的窗子。天竺葵還是不在那裡。從來沒有這麼晚過。第一天看見它時,他正坐在那裡看窗外的另一扇窗子,他看了看錶,想知道早餐過去了有多久。他抬起頭,它就在那裡了。他吃了一驚。他不喜歡花,而那株天竺葵看上去也不像花。它像老家的病男孩格里斯比,它的顏色像老夫人們在公寓客廳掛的厚簾子,上面的紙蝴蝶結像露蒂仕禮拜日總穿的衣服後面系的結。露蒂仕喜歡腰帶。黑鬼都喜歡腰帶,老達德利心想。

女兒又過來了。她過來時,他裝模作樣地在看報。「你能幫我一個忙嗎?」她的口氣像是臨時才想起一個他能幫得上的忙。

他希望她別再讓他去雜貨店了。他已經迷過一次路。所有那些討厭的大樓全都一個樣。他點了點頭。

「下到三樓,問施密特太太借一下她給傑克做的襯衫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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