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籠子在主樓裡。這是一個有三面實體牆壁和一面玻璃牆的環形區域。裡面有樹和一些藏身地,沒有屋頂,向天氣與蒼穹敞開。
第一次見到他時,我覺得自己從未見過猞唎。他是美麗的動物,比美洲獅更敦實,體形更緊湊。他的蜜色皮毛厚實濃密,腿部和體側隨機散佈著黑色斑點,腹部、喉嚨和頷毛處則變為純白。爪子很大,看起來柔軟極了,但你肯定不想處在那隻爪子的接觸範圍內,哪怕它兇悍的鉤狀武器已經被拔除。尾巴很短,幾乎是個殘根——說到尾巴,美洲獅的尾巴比猞猁和北美山貓的都長。猞猁的耳朵相當古怪,迷人極了,有個長長的尖尖。他的右耳有點被壓扁了,或者說有點彎折。一張大大的方臉,臉上掛著平靜而神秘的貓之微笑,還有一雙金色的大眼睛。
玻璃牆看著不像單向玻璃。我從來沒問過。如果他真的意識到玻璃另一邊有人,那他並沒有表現出來。偶爾他會凝視外面,但我從沒見過他的目光聚焦於玻璃另一側的任何東西,或追蹤任何人。他的目光徑直穿透你。你並不存在,只有他在那裡。
幾年前,在一次文學會議的最後一晚,我發現並愛上了這隻猞猁。與會作家受邀參加博物館的宴會,與捐款支援會議的人們見面並交流。這種活動是回報慷慨的合理嘗試,無可挑剔,儘管瞭解了作家們都是什麼樣後,往往會讓捐款人深感失望。而對許多作家來說,這也是一種折磨。像我這樣獨自工作的人往往不愛交際,事實上就是未開化。如果說鋼琴是強項的反義詞,那麼與陌生人優雅暢聊絕對是我的鋼琴。
在晚餐前的紅酒乳酪時間,所有捐款人和作家都在博物館的主廳裡遊蕩、交談。我不擅長在人群中逡巡聊天,注意到銜接主廳的走廊裡沒有人,便偷偷溜去探索。我先是發現了北美山貓(他肯定時不時會醒來,儘管到現在我也只見過他睡著的樣子)。而後,我進一步遠離同胞們的喋喋不休,深入暗淡與寂靜,我遇見了猞猁。
他正端坐,用那雙金色眼眸凝向幽暗與寂靜。動物的純粹凝眸,如里爾克所言。這凝視便是那純粹凝眸:目光穿透一切。對當下感到力不從心、格格不入的我來說,那意外而華美的動物存在是那麼鮮活、令人安慰而又平靜,他那麼美,完全自成一體。
我一直和猞猁待到不得不回到胡言亂語的人群中。派對結束時,我又偷溜回去看了他一眼。他在小樹屋裡睡得莊嚴,軟軟的大爪子交叉在胸口。我永遠迷失了我的心。
去年,女兒伊麗莎白帶我去東俄勒岡周遊了四天(一次壯遊,我希望在網站上用文字和圖片把它記錄下來——如果我和伊麗莎白能互相鼓勵,把它整理出來的話),我又見到了他。在博物館,我和她一起看了展陳,還有水獺、貓頭鷹、豪豬以及其他種種,最後以長時間默默注視猞猁作為結尾。
上週,在讀書會前,當羅傑承擔了全部重任,正在為博物館籤書時,我又可以多出半小時和猞猁待在一起了。我過去時,他正來回踱步,英姿勃發,也異常焦躁不安。如果有一條能夠抽打的尾巴,他肯定會抽來抽去的。幾分鐘後,他穿過一扇大大的活動鐵板貓洞,消失在不對公眾展示的裡屋。我認為這很公平,他想要一些隱私。我接著去看了活體蝴蝶展,當然無比美麗。俄勒岡高地沙漠博物館是我知道的讓人最心滿意足的地方之一。
等我再回到走廊,猞猁坐得離玻璃相當近,正在吃一隻超大的鳥。我猜是松雞。無論如何肯定是一種野鳥,不是雞。一根尾羽在他的下巴上掛了片刻,可能會降低他在旁觀者眼中的尊嚴,但他並不承認旁觀者的存在。
他勤勉又細緻地忙於他的鳥。他咀嚼他的鳥,就像過去大家習慣於這樣描述吃小羊排的人。他完全沉浸在咀嚼中。由於失去了四顆尖牙,他的情況就很像人沒有了門牙:他得用上臼齒,從側面開始吃。他吃得慢條斯理。我確信這會讓他吃得更慢,但他即便只是咬到一嘴毛,也從未變得不耐煩。他只是把那柔軟的蜜色大爪子搭在午餐上,再次發動攻勢。他認真探入鳥的體內時,有些路過的孩子拉長聲音尖叫道:「呃!他在吃內臟!」其他一些經過的孩子則滿意地低語:「哦,看呀,他正在吃腸子。」
我不得不離開去做讀書和籤售活動,所以沒能看到他吃完午餐。
大概一小時後,我又回來,想在走前再看他一眼,這隻猞猁正舒舒服服地蜷縮在他的樹屋臥室裡睡覺。一隻翅膀和一個鳥喙躺在靠近玻璃牆的泥土上。在三根樹樁上,猞飼養員們擺出了三隻死老鼠——優雅的甜品擺盤,就像那些高檔餐廳一樣。我想象著再晚一點,當博物館閉館,所有靈長類動物消失無蹤,這隻大貓或許會醒來,打個哈欠,輕盈地舒展著探出樹屋,在寂靜之中,一隻接一隻,不疾不徐地享用他的甜點,黑暗之中,只有他遺世獨立。
我正在探索一種聯結,一種度假村與猞猁之間的聯結。這種聯結並不是帶我們從一地去往另一地的蜿蜒街道,而是一種與社群和獨居有關的精神聯結。
度假村既不是城市也不是鄉村,它們是半社群。大部分人口都是偶然而至或暫住。為數不多的日常工作者是園丁、門房、維修人員。他們並不住在漂亮的房子裡。而大多數住在那裡的人卻不是因為工作將他們帶去那裡,而是為了逃離工作。他們之所以去那裡,不是因為他們與那裡的其他人擁有共同的興趣,反而是為了逃離他人或者是為了進行高爾夫、滑雪等讓人對抗自我的運動,又或者是因為他們渴望荒野的孤獨。
但我們並非獨居物種。無論喜歡與否,我們都是要聚在一起嘰嘰喳喳的人。社交是我們的天性,只有在群體中,我們才能茁壯成長。對人類來說,長期獨自生活是完全反天性的。因此,當我們厭倦人群,渴望空間和寂靜,我們會在偏遠地區建造這些半社群、偽社群。然而可悲的是,去那些地方,湧入沙漠,我們往往找不到真正的社群,反而只是破壞了我們尋覓的孤獨。
至於貓,大多數種類的貓都不社交。最接近貓系社會的可能是一群活躍的母獅,為幼崽和懶散的雄獅提供食物。農場貓共享一座穀倉,形成一種特定的社會秩序,不過公貓對這個社群而言更像是威脅而非成員。成年公猞猁都是獨行者。他們獨自行走。
我那隻猞唎的奇異際遇讓他住進了一個人造環境,一個對他而言全然陌生的人類社群。他與自己天然而複雜的荒野棲息地隔絕開來,令人痛心,極不自然。但他的疏離淡漠,他的孤立獨處,又是他真實的本性。他保留了那份天性,並將其原封不動地帶入我們之中。他將堅不可摧的獨處天賦帶給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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