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致父母

1892年9月11日,斯特滕

親愛的父母親:

剛才我想拉一下提琴,拿起小提琴,望著外頭的日光,不由自主地就拉了舒曼的《幻想曲》。我既感受到舒適,又感受到痛心,還有昏昏欲睡的感覺。那些輕輕搖晃著的音調正符合我的心境。我沉浸在音調中,夢想著遙遠的比較好的時光,想著在伯爾的美好幸福的日子。接著,突然一聲爆裂、刺耳的騷音響起。一根絃斷了。我從夢幻中醒來,發現自己又在——斯特滕。弦只斷了一根,而其他的弦全發不出聲音了。

我的情況正是如此:我最好的東西,我的愛、信仰與希望,都留在了伯爾。何等的反差:在伯爾我可以在漂亮的廳裡和可親友善的熟人打桌球,象牙球輕輕地滾動著,我們聽到粉筆在黑板上寫字的沙沙聲,我們笑,我們彼此戲弄。我也可以舒服地坐在沙發上,跟人家下棋,同時聽著貝多芬壯麗的奏鳴曲。在這兒,我坐在房間裡,上面是令人昏昏欲睡的管風琴聲,下面是那些低能兒用鼻音唱著兒歌。

但主要的是我內心感受到的反差。我內心再無平靜的快樂、再無心跳的激情,取而代之的是死亡荒涼的空虛。我可以上吊。可以做出使人家把我趕出此處的事或者做點什麼其他的,然而,何苦呢?幸福阻抗著我,爸爸對我的憤怒簡直比他當時把我趕出家門時還要嚴厲。醫生說的話對我不利,見鬼了,我將會變成什麼樣啊?如果我不舒服的感覺是致死的,那我將安靜,什麼也不說。我確知,我再也沒法這樣在斯特滕過下去了。如果人們犧牲我,用暴力把我變成一個悲觀的人,那麼,我宣告,我就是這樣,也會保持這樣的悲觀。假如我的處境不可能改變,因為把我換到一個和斯特滕相似的地方,對我毫無幫助,我不需要醫生和父母來使我陷入絕望之境或踏上犯罪之途。如果爸爸不需要我這個兒子在家,那麼在神經病院裡的兒子對他也毫無幫助。世界很大,非常大,一個人算不了什麼。

順便說一下,我等待著迴音;如果你們沒有什麼可以回答我的話,事情就變得非常簡單了。我還有點兒希望,但是希望什麼呢?——簡直是夢話。

看吧,特奧最近給我的信裡說:「別想著那女孩了,比她好比她漂亮的不知有多少。」同樣,人們同樣可以給你們寫「別想著那男孩了」等等。

剛剛寫了上面這封信,便收到爸爸的來信。

你們在卡爾夫,不在斯特滕,我在斯特滕,不在卡爾夫。你們呼吸著別樣的空氣,「在斯特滕的赫爾曼」對你們是陌生人,他不是你們的兒子。

我痛恨在園子裡幹活,到這兒來了之後,我只去幹了幾次活,雖然我「應該」每天都去。「我的父親不需要我,把我送到了斯特滕來」就這樣完事了。因為他們不允許我到其他地方走,我就只得這樣坐在這裡,為我自己哭泣,同時又取笑著督學。我不讓他強迫我做什麼,當他知道我不在園子裡幹活或沒有讀李維烏斯的時候,他就處罰我,把我的飯食減量,以及諸如此類的處罰。或許他還會威脅我,把我關入囚室。他要做就做唄。

我會用最後的力氣來告訴你們,我不是被人一啟動就運轉的機器。你們用暴力把我塞進火車,運送到斯特滕,我在這兒,就永不會擾亂世界了,因為斯特滕處在世界之外。附帶說一下,在我的四壁內,我是自己的主人,我現在不服從,以後也不會服從。

如果督學察覺到我這樣,他會暴怒,我將會受辱受罰,這一切都是為我好!

在我看來,我的天性註定與家庭不合,然而你們不能像坡沙那麼說:「自從你只愛自己,你是多麼可憐,落到赤貧的地步。」

這不是我該得的評價。我像每個人一樣愛自己,但並不是因為這樣我就不能在這兒生活,而是我需要另一種氛圍,讓我能夠滿足我作為人的目標的意願。你們看,我努力以客觀的態度說明,並且預先阻擋了所有藉口。因為我最終要的是個決定。……

在我寫信的過程中,我一點也不激動焦躁,我的看守也看了這信的部分內容,他可以作證。我試著冷靜明確地描述此地的情況。現在,僅僅作為一個人,我要問(我允許自己具有一種不符合你們的願望,也不符合我十五歲年齡的見解):把一個除了神經有點衰弱,身體相當健康的少年,關在一家「低能兒與癲癇兒醫療機構」,強暴地盜取他對愛和公正,因而也對神的信仰,這是正確的嗎?你們知道嗎,當我第一次離開斯特滕時,我心想要重新生活,努力奮鬥,我如今恢復得相當好,而內心比任何時候都病得更加嚴重。拿一塊石磨綁在這樣一個人身上,把他沉入海底,是不是更好呢?

我不知道你們讀這封信時,會笑還是會受驚,無論如何,我是十分嚴肅認真的,我以一種固然僅僅是理想的卻是人性的立場問你們,可能在你們看來這是厚顏無恥的,然而我在第一、第二、第三封信字裡行間點明的,你們置之不理,或許是有意的,如此,我在這第四封信裡便講得清清楚楚,我把清楚明白看作是信件往來的要素。或許你們會說:「你又無須負什麼責任。」但我是受害者,我明明就是個交際工具,並相信事情完全與我有關。你們作為「虔誠者」說:「事情很簡單,我們是父母,你是孩子,不用多說。我們認為好的,就是好的,不管事情會是什麼樣。」

而我從我的立場出發,我要像席勒那樣說:「我是人,‘有個性有人格的人’。」大自然是我唯一的母親,她從未、從未對我不好過。我是人,在大自然面前,我以嚴肅認真和莊嚴虔誠的態度提出要求,要求一般的人權,然後還要特殊的人權。我堅持認為,沒有什麼功績可以讓我們獲取真正的權利,權利來自自然,她選定我們成為這樣或那樣的人。即使在我自己聽來也是奇異的,我還是要說:「自然完全沒有賦予我這種生活在低能兒和癲癇兒之中的權利。」

你們自己知道,具有詩情和理想的年輕快樂的心是怎麼樣的,知道什麼是似火的熾熱,知道青澀的愛情和五月的夢想是什麼。你們知道,少年是幸福的春天,因而如此美麗,因為

一旦他遠遊

他唱著歌走過山和谷!

你們知道,蓋伯爾是如何輕柔惆悵而感人地警告;

啊,不要,不要去攪和!

而在這兒任何理想和愛都被粗俗化、誤解、嘲笑。你們說,我前面還有整個人生。誠然是這樣,但是少年是根基,這時少年的心還能接受善事和惡事。啊,我忘了,你們是另一種人,沒有汙點和缺點的人,你們是真正的虔誠主義者,誠如尼科德姆斯所言:正直的猶太人。你們有其他的願望、其他看法觀念、其他的希望、其他的理想,對其他人和事滿意,對這個或那個生命有不同的要求。你們是基督徒,而我——僅僅是個人。我是大自然不祥的兒子,不幸的胚芽在我自己身上。可是,才幾個月前,我還相信自己能夠在家庭的懷抱中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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