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非常好的美國小說:H. L.戴維斯的《蜂蜜之角》 A Very Good American Novel: H. L. Daviss Honey in the Horn

密西西比以西的作家都反對這樣的東部觀念:密西西比以西的所有地方,或許斯坦福除外,都長滿仙人掌。許多東部人還認定,「地方性」小說是等而下之的小說,認定「地方」是指東部之外的任何地方。你無法打敗這樣的邏輯。所以h.l.戴維斯的《蜂蜜之角》居然早在1936年就能獲得普利策獎,是一件令人驚奇的事。然而此後他就被徹底忽視,被文學界遺棄,以至於當讀者發現肯·凱西(kenkesey)的《永不讓步》(sometimesagreatnotion)、唐·貝里(donberry)的《查斯克》(trask),以及其他寫西部文學的嚴肅作家,包括倍受讚頌的華萊士·斯泰格納,竟然都有效法他的風格和語調時,或許會大吃一驚。莫莉·格羅斯在《決勝灣》和《群馬之心》(theheartsofhorses)中的寫作,則真正師承於他,我想他應該也會樂於承認這種傳承關係。

戴維斯獲普利策獎的傑作是《蜂蜜之角》。主人公克雷是一位討人喜歡、倔頭倔腦、困惑的男孩,大約十八歲左右,已然經歷了太多,卻並未完全封閉內心。他本質正派,卻陷入非法狀態,並且熱情地參與追捕並以私刑處死他不中用的父親,而後者很可能只是他的叔叔。他的女朋友魯斯是書中最生動的角色,是直率誠實和謹慎狡黠的完美結合。他們之間的愛情故事寫得很好,總是在可能性與悲劇之間走鋼絲。克雷和魯斯都有能力殺人,這讓故事始終充滿緊張感。他們都同樣天真、聰慧、年輕,卻已然被毀了,被各種糟糕的錯誤糾纏,被過去的黑暗追逐,卻依舊掙扎著在生活巨大的複雜性中尋找某種道德意識。那些他們遇到或一起旅行的形形色色的人,有些心甘情願陷入犯罪深淵,大多數徒勞無功,有些只是不安於現狀,而有些則像克雷和魯斯一樣,繼續懵懵懂懂地摸索向前,尋找一種更清晰的為人標準,一種更好的生活方式,或許只要翻過那些群山……

克雷對這個世界抱有鮮活的興趣,通過他,戴維斯以一種具有欺騙性的隨和筆調,向我們展現出他本人對於各種人和地方驚人的生動感知。在以下這段文字中,我們跟隨克雷騎馬穿過一片硬土荒漠:

鹽鹼地綿延起伏,反射出澄澈的靛藍色天空,他騎馬穿過這片藍色,將其一分為二,於是當胯下母馬前行時,天空便輕柔地擦過她的兩條前腿,洗刷她的四蹄。在有些地方,清冽的空氣受熱膨脹,放大遠處的景物,令它們看上去只有幾英尺遠,而它們還在繼續擴張,變成龐然大物,以至於幾隻正在啃食草莖的地松鼠,變得好像小馬駒那樣大;轉眼間它們又消失了,彷彿溶解在水中。

戴維斯是一個慷慨而倔強的男人,酗酒成性,就像人們眼裡的記者和男作家應該有的樣子。他寫過很多優秀的長篇和短篇小說,包括令人難忘的《裸露的冬天》(「openwinter」),所有這些故事都與俄勒岡郡,以及在那裡謀生的人有關。他曾說過,希望《蜂蜜之角》能夠呈現1912年俄勒岡的人們從事的每一種工作。這句話將我們帶回一個遙遠的世界,那裡有無窮無盡的艱難且需要技巧的手工勞動,譬如牧牛、打鐵、為農場工人做飯,或者手持魚叉,在瀑布中甩下繩子釣鮭魚,又或者將谷袋的開口縫上。這部小說寫作於大蕭條時期,那個時候工作是人們極為關心的事。書中描寫的時代距離現在已有一個世紀之久。考慮到技術變革的速度,這應該是人類歷史上最漫長的一百年。對於有些人來說,戴維斯描繪的畫面毫無意義,對於另一些人來說則引人入勝。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意識到,從人類文化的起源一直到一兩代人之前,所有人都曾生活在戴維斯描繪的那樣一個充滿各種手工勞動的世界中;而我們只要讀小說就能不費吹灰之力地回到那裡。

生動鮮活的語言,詼諧的冷幽默,通過寥寥數筆描繪出的壯麗景色,還有那些脾氣火暴吵吵鬧鬧的角色,不斷給自己和方圓兩座山之內的每一個人找麻煩,除了所有這些之外,這本書給我的最核心的感受是孤獨(loneliness)。或者用一個美國式的說法:孤寂(lonesomeness)。孤寂的人。得不到世界認可。我們或許會奉承孤膽英雄,卻並不想成為他。是無所不在的電視、手機和社交媒體挽救我們遠離孤寂。與此同時,許多人來到西部正是為了尋找孤寂——找地方、找空間、找寂靜。我們是社交動物,卻又渴求在獨處中塑造我們的靈魂。美國人珍視自己的想法不亞於珍視自己的靈魂,而想法如果能在遠離人群環繞的地方紮根,就會生長出壯大且奇異的枝葉。戴維斯樂此不疲地描繪出這一切。

他也有一些屬於自己的強大想法,譬如他對「開發商」的評價不高。這些人將西部變成令人嚮往的房地產生意,在鹽鹼地裡插滿白色小木樁,標記出尚未開始修建的大道與歌劇院,他們愚弄那些懷抱希望的人,空談著十英尺厚的肥沃土壤,註定會建成的鐵路,發財致富,蓬蒿叢中的柑橘園。開發商是資本主義忠誠而積極的僕從,這一點毫無疑問;或許這也解釋了戴維斯對他們的看法。

今天提及非白人種族時使用的充分體現尊重的語言,即白人種族主義者蔑稱為「政治正確」的語言,對戴維斯和對莎士比亞來說都是一樣聞所未聞。但戴維斯對每個人都一視同仁。沒有什麼人不是因為其自身言行才得到他的尊重。他說起美洲土著時,並非隔著一廂情願的鴻溝,而是出於一種對於差異的個人認知,這一點在小說中極為罕見,以至於會令今天的人們震驚(或許就是這部分導致了《蜂蜜之角》沒有進入文學經典)。小說中的各種印第安族群之間,呈現出鮮明生動的差別。譬如在寫到一個沿海村落時,他這樣描寫一個小小的與世隔絕的阿薩巴斯卡族群:

這個偉大的族群已走到窮途末路,毫無希望,他們被困在這樣一個地方,這裡沒有任何東西能讓他們費腦子想一想,也沒有什麼人能有機會動動腦子;這裡沒有任何可做的事,除非是在一個也許僅有不足百人的破爛小鎮上當個鎮長;這裡到處是奇怪的人和奇怪的語言,令他們永遠無法離開。

這倒沒什麼可悲哀的。他們並不想離開,他們在這裡已經待了近千年,他們從不懷疑這世界上是否還有其他地方,會比他們自己這塊兩英畝見方的土地更好或者更有意思。

戴維斯忽視了一種可能性,即這個村落就像俄勒岡海岸邊的許多村子一樣,因為白人帶來的疾病而剛剛失去了八到九成人口;同時,作為一個荒漠男人,他也無法想象對多雨地區的喜愛。在此之外,他嘲諷這些原住民正如嘲諷其他人一樣——對於這個印第安村落附近的白人定居者,他的態度同樣不留情面。戴維斯對世俗的偽君子毫無敬意,卻痴迷並尊重文化差異,因此他可以同情這些印第安人,卻並不感覺自己有義務分享他們對生活的看法。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判斷並不重要。這樣一種公正而直白的言說,極容易被種族主義/反種族主義的情緒化畸變消聲。《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因為使用了「黑鬼」這個詞而被禁止、詆譭和刪改,即便書中的「黑鬼」吉姆分明是一位道德楷模。既然如此,其他名氣稍遜的書又如何能夠倖免?

這本書中的角色都沒能實現任何目標,甚至沒能做成任何有意義的事,但他們的生命卻熾烈如火——可嘆可悲、有痛有笑、激烈又暴躁。透過俄勒岡壯麗而冷漠的群山和土地,戴維斯給我們帶來一群列隊行進的特立獨行者與孤獨者,一支充滿不和諧音的瘋狂交響樂,一次屬於頑固靈魂的朝聖之旅。帶著幾分抗拒、幾分釋然,甚至幾分欣喜,我從他們之中看到我的同胞,彷彿只有在最遙遠的西部,在美國這片探索如何做人的偉大試驗場的最遠端,才能把他們看清楚。

初次發表於《錫屋》,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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