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拆遷——與其他所有依據現行有效法律在這個國家進行的拆遷工作一樣——須遵守兩件最為重要的事情。其一,執行拆遷的公司必須移除所有已安裝的固定設施,無論這些設施為木製(窗框、門、嵌入式壁櫥、鑲板、樓梯),金屬製(暖氣、管道、鋼筋),或(如適用)整屋鋪設的地毯,並且要有選擇地處理固定設施,即按種類分類,這樣在拆遷過程中經由排放釋出的汙染物就可以被控制在最低限度。唯一的例外是,移除窗框時,應在房屋內將窗玻璃從窗框上敲下,等待與其他建築垃圾一起丟棄,因為玻璃也屬於礦物原料。
其二,執行拆遷作業時應儘量注意減少震動,以減少塵埃和噪音對環境造成的負擔,同時防止附近建築物出現裂縫。
因此,第一步是拆卸房屋內部。這種規模的獨戶家庭住宅需要大約五名工人共同作業,他們需要工作三到五天,為第二階段的實際拆除做好一切準備。
此後,由三名工人組成的工作小組將執行房屋的拆除工作,包括一位操作挖掘機的工頭和兩位助手。兩位助手將在拆除過程中使用手持工具把堵塞的小塊物體、木料或金屬材料敲碎,並將它們分類歸入適當的垃圾箱內。兩位助手還必須持續穩定地噴灑水霧,以將灰塵控制在最低限度。這組工人的工作時間大約為一週半。他們最重要的工具即所謂的液壓式挖掘機,一件重達20至25噸的裝置,由液壓缸驅動的機械臂最長可伸展9米。這臺挖掘機將使用其抓鬥裝置從閣樓開始拆除房屋——抓鬥顎板微張,便可抓住閣樓的單個橫樑,將其直接卸下,歸入專門用來存放木料的垃圾箱裡,與此同時,那些較小的瓦礫碎片也會被篩落地面。
這之後,牆體將從上到下逐一拆毀,或繼續使用抓鬥裝置,或根據實際情況更換鏟斗裝置,瓦礫殘骸將被歸入適當的垃圾箱內。鏟斗裝置為開放式裝置,主要用於裝載體積較小的材料或拆除地基,但它也可以,舉例而言,用於推倒一堵未垮塌的牆。
這棟房屋長約14米,寬約8米,高為一層半,加上地下室,也即大約8米,組成一個大約900立方米的內部空間,乘以0.25,即225立方米的建築材料。但在計算清運殘骸所需的卡車數量時,還須考慮到材料堆壓並不緊密的事實,因此還應乘以1.3的係數。是以,就這棟房屋而言,我們預估大約有290立方米鬆散堆積的建築垃圾。鑑於每輛卡車可運輸17至18立方米的材料,這次清運總計需要牽引拖車運輸大約17次,才能將所有材料運輸至柏林郊外諸多建築垃圾收集區中的一個。水的密度是1,木頭是0.25,碎磚石估計在2.2。這些是計算噸數的相應數字。原則上,重量可以由固定體積推導得出。洗浴小屋(長5.5米,寬3.8米)沒有地下室,外部牆體和內部裝修均為木製,因此它的重量只佔不到4噸,而主屋的重量大約有500噸。
於是,在為期兩週的時間裡,先後有五名工人和三名工人分別在這處地產上作業。他們會在上午9點到9點30分停下來用早餐,在中午12點到下午1點用午餐。休息時,他們會坐在草地上進食、飲水,倚靠著這棵或那棵樹抽菸,遠遠凝望著湖泊。當他們完成整屋的拆除,徒留一個凹坑標記著它曾經的所在時,這處地產看上去彷彿忽然變小了許多。直到人們在同一塊土地上建造起另一棟房屋的那一天到來之前,這片風景——縱使須臾——又再度返璞如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