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分裂

為《刺客愛人》所寫創作談。

不寫小說的時候,我經常喝多,頻率介於一週一次和一週兩次之間。所謂喝多,第一是酒局最後一個鐘頭所說的話全部忘記,場景依稀有印象,比如坐在誰的身邊,燈光從哪裡照過來,事後覆盤,內容多為歌頌友誼和罵一群和我完全無關的文學電影從業者為垃圾,並且提醒身邊的人,我們千萬不要做垃圾啊(最近這種情況在減少,基於某種瞭解之同情)。能夠覆盤,是因為在場有人沒有喝多,多麼可怕,在我喝成這樣的時候有人還是清醒的。有時候也談文學本身,把喜歡的東西翻來覆去講,像揉搓一塊舒服柔軟無人認領的紙巾。第二個標誌是,到家之後,從客廳到臥室,依次脫衣服,第二天醒過來,前一天所穿之衣物如同地下黨的暗號一樣蛇狀蔓延到床上。夜裡老醒,找水喝,這是最痛苦的時候,動一下感覺就要有碎片脫落下來,水源那麼遠,要是就躺在溪邊該有多好啊,張嘴就喝。第二天醒來,臉必然浮腫,腦袋異常清醒,甚至感覺可以登臺演講,其實是酒精還沒有完全散去,前一夜的興奮猶存,到了下午,便徹底垮塌,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都坍陷成一個小點,限制行為能力人,而且容易對自己和世界產生特別悲觀的認識。

年輕的時候我啤酒喝得比較多,東北雖冷,啤酒是主流,而且崇尚乾杯。喝多了就吐,吐完之後第二天起來吃一把阿司匹林,還能上場踢球。到了北京之後化學啤酒不怎麼喝了,喝進的東西據說質量不錯,所以吐不出來,就在體內遊動,等待著吸收,有幾次我似乎感覺到身體像一輛過載的汽車,發出忍辱負重的嘶嘶聲。也有好處,之前喝酒的時候沒有現在這麼高興,喝多了跟不喝的時候情緒變化不大,現在喝多了就高興,特別高興,然後就沒那麼高興,或者說很不高興,就像刷了一筆特大數額的信用卡,還是要還的。我寫小說的時候不怎麼喝酒,因為有東西在肚子裡頂著,喝不太進去,而且喝酒的開心和第二天沒法工作的焦慮比起來,有點不太值當。這是一道無聊的計算題,在目前生活中較為常見的計算題,值不值得,因為時間就這麼多,你幹這個就不能幹那個,如果你不算,你就會被一些貌似有意義其實是一些人心血來潮的事消耗掉,如果你算,你就變成一個愛算計的人。還是做一個愛算計的人吧,因為我本來也算。但是不寫小說的時候,喝酒的罪惡感就降低了很多,當這一段生活裡沒有規律的文字活動的時候,我就把它當成一整段找樂的時間。比較遺憾的是,我能在日常生活裡找到的樂趣有限,沒有絲毫不敬的意思,如果無法將之轉化成精神創造我就覺得枯燥,但是如果萬事都變成精神創造的一部分那又是多麼令人疲乏啊,於是喝酒這個專案就躍升出來,因為其正好介於兩者之間。

《刺客愛人》是我2020年寫的,我最近有時候會看之前寫的小說,我很羨慕那時候我對世界的認識,如果我能保持住,也許我會少喝點酒,並且更容易有小說家的豪情。可惜人的年齡一天天變大,此事誰也無法阻逆,酒吐不出來,只好在肚子裡發燒,往好處想,你看到了自己的侷限,就是看到了人的侷限,看到了人的侷限就是看到了世界運轉的一個小小的規律。寫小說的一點好處是,無論你寫多麼長,它也是一個有限的東西,或者說某一種侷限,無論你內心對世界的認識有多分裂,它本身也是完整的,可以用看待完整事物的方式去掌握。我一直不很贊成把小說當成一個枯燥的文學事業勉力去搞,平時的生活裡謀求愉悅,寫小說時便皺起眉頭想起了歷史上諸多痛苦的文學巨匠。小說本質上與自己相關,這是其最根本的相關性,閱讀契訶夫或者卡佛你就會發現它的滋味和合法性就在於它與作家自己的關係(觀看伯格曼和布努埃爾也類似),因此便保持了幽默。閱讀這種好作家的收益並不完全在於研究他的寫作方法,也是瞭解他怎麼通過寫作處理困擾自己的問題,或者簡單點說,怎麼通過寫小說把自己呈現出來。

《刺客愛人》是一篇挺長的小說,對於我自己來說。為什麼寫這麼長我也不知道,最後得到這麼一個東西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感謝《收穫》諸君提供的寶貴意見,彌補了我忙於呈現而露出的盲點,文學的懷抱是溫暖的,這是我修改這篇小說過程中最直接的感受。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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