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語言跟個人習慣、個人性格有關係,比如有的人性格是特別愛寫長句子,有的人可能喜歡寫短句子,短句子看起來節奏比較快一些,流利一些,長句子可能看起來自省一些,沉思一些,或者你也可以說短句子看起來中國一些,長句子看起來西方一些。沒有高下之分。我初寫作時寫短句子比較順手,因為短句子會帶給人敘述的快感,像某一種利索的舞步一樣向前跳躍,另一方面也跟我家鄉人說話的方式有關係,也跟我想把對話與敘述融合有關係,所以我過去時常用短句來寫小說,當然也會注意節奏,注意長短句的錯落。最近長句子用得明顯比過去多,長句子有一種森嚴感,有時候像一條長石板,可以把段落砌得很結實。
跟體裁也有關係。如果我給別人寫一些評論什麼的,這句子會稍微長一些,在評論裡頭應該清晰準確地表達一個意思,這個意思可能還比較繁複,有可能在句子的構造上稍微麻煩一些,敘事的句子和評論的句子還是大不相同。
有人說話說得短,有人說話說得很長,但是如果是在說話中,那就都是口語。回到小說裡,不是說寫短句就口語化,它其實也是一種書面語。因為用文字寫下來和用嘴說出來是完全不一樣的,形似神不似,看起來都是傳達資訊,其實內在不是一個東西。比如我們看到很多主持人,說出來的東西感覺可以直接印刷成書,但是到了寫書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又是另一碼事了,說明說和寫性質完全不同,就像有人覺得自己在馬路上開車開得很快,但是上了賽道,發現自己很慢,跟別人比起來幾乎不動。
在小說裡不用刻意去寫長句或者短句,按照自己的語言習慣來就好了,自己舒服很重要。句子流暢,能做到我心裡想的什麼,比較自然地就寫出來,這是很難得的狀態,當然並不像寫日記一樣私密地寫小說,只是說語言的感覺,非常純熟,非常自如。我們讀王朔的小說是不是就有這個感覺?句子像成串的雨一樣落下來,沒有一點點滯澀,嬉笑怒罵,左右逢源,這就是一種自如。這跟穿衣服一個道理,這件衣服別人瞅著再帥,你穿起來就上不來氣,那你穿著幹嘛?要穿讓自己最舒服的衣服,而不一定是在別人眼裡最帥的衣服,最舒服的衣服穿久了,就會有一種氣質出來。
你怎麼說話,你怎麼表達,以一個文學的節奏去體會,融匯,它就會很好,因為它是帶著你的呼吸,你的韻律,你的整個人的狀態,這個是很重要的。這是一種辯證,剛才說口語跟書面語的不同,這裡說的是兩者之間的關聯。比如你本來是一個四川人,或者東北人,你有自己的說話方式,但你非要把自己的口氣去掉,用很典雅、很書面好像是外國人的方式去寫,這是很奇怪的。當然不是說完全不行,如果你有特定的需要也可以,但整體來說,你應該用一個對自己比較適合的節奏來寫作,最好不要完全拋開你的語言土壤、語言環境。
比如張愛玲,比如老舍,肯定是在用自己比較舒適的方式寫作,對他們來說,表達不是困擾,就跟說話一樣,你說話會覺得累嗎?呼吸會覺得累嗎?跟寫作比起來還是輕鬆的,但如果你寫作有一種像說話一樣自然的、得心應手的感覺,那你就會跨過一大步。有時候我讀魯迅的書信,真覺得他的寫作已經到了隨便一寫就有東西,即使是一掛蚊帳、一次腹痛,都讓你覺得有看頭,有很文學的東西在裡面,這就是功夫。常年寫作思考形成的功力,將語言馴服成了像內衣一樣貼身舒適的東西。
比喻也是如此。有些朋友會覺得比喻很困難,會想怎麼能用更精妙的比喻提升自己的作品。比喻沒有所謂的好比喻和壞比喻,最重要的是要適合你小說的氛圍。比如說雷蒙德·錢德勒,他的比喻使用不多,大多帶著一種消極疲憊的氣味,且經常關於自己,比如「邊境關卡那兒沒人看我一眼,好像我的臉如錶盤上的指標,平常得不值一顧」,比如「我坐下望著他。他看著我,好像昆蟲學家看著一隻甲殼蟲」。
而托爾斯泰的比喻就相對質樸和簡單,包含一種生命感,他會這樣寫:他的手像嬰兒的手。或者會寫:他就像吃飽了飯一樣。都是非常平常的比喻,但是多平庸的比喻也都沒關係,沒有人會否認托爾斯泰是個偉大的作家,只要你的風格是這樣的,只要你能夠像托爾斯泰那樣去抓住人的本質,抓住一個物件的本質,那這樣的比喻就是有價值的。
創作可以按照說話的方式來,這需要一個特別強的轉化能力,因為口語不可能自動變成文字的,需要你的積累,口語只要是變成了文字,它就是文學,它就是另一種表意系統。那你怎麼能夠用文字這種表意系統把你的東西說出來,甚至用文字把你說不了的東西說出來,把你自己沒想到的東西都能說出來?需要更多的練習和自我挖掘,讓它更精準一些,有時候寫作讓人有提升的感覺,就是因為通過文字你寫出了平時不會想到或者說出來的感受。
有時候文字比你意識到的思考更快,打字會比你想得要快,如果在你狀態好的時候,你還沒有想到,它已經打出來了。所以你要怎麼能找到這種東西?工具一定要純熟,工具純熟的意思不是打字快,而是用文字表意這個東西你要純熟了,然後再考慮寫得好和寫得壞的問題,最後也有可能覺得自己寫的是垃圾,純熟地寫著垃圾,也有可能,沒關係,能洶湧澎湃地寫下去就很好,先找到屬於自己的表達方式,自己講故事的節奏。有些人寫小說一上來就要寫驚動人的句子,一天寫兩句,也不是不可以,主要是可持續性有問題,難以為繼。
有些人說起話來揮灑自如,妙趣橫生,可是為什麼寫小說或者文章就要用怪怪的、特別擰巴的方式在寫?跟平常那個自己完全不一樣,我也搞不清楚。嚴肅這個東西不是裝出來的,不是我想求得就一下可以達到的,也沒有這個必要。你平常就這麼講話,這麼思考,就那麼嬉皮笑臉的,你就可以用那種方式去寫作,這都是沒問題的,如果你內心有另一個特別真誠和深沉的自己,當然也可以展示,如果沒有,我覺得不如放輕鬆。
雖然現在討論的主要是語言上的變化,但語言連線著思想,語言和思維方式是一個東西,就是你找到了語言,就找到了一個自己去思考文學的方式。有的時候是思考帶動了語言,有的時候是語言帶動了思考,有時候我會注意一些我平時不太用的詞或者根本沒聽說過的詞,不是要蒐集它們作為工具,而是一些新的詞語本身就是新的思考。
我是東北人,我的小說它就會有東北的節奏,一定程度上你生活的地方的氣質對你的個性會有些影響,這種氣質也會進入你的文字,成為你語言節奏的一部分,這個是逃避不了的,它鐫刻在你的內部。
比如沈從文,湘西人,他的思考方式就是湘西的,為什麼沈從文一生看不起城市裡那些知識分子,對他們有很多的懷疑,因為他的思考方式和成長環境根本上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對人的認識,對世界天生的認識會因為地域和個人的際遇而不同。
比如我的小說裡寫了豔粉街,並不是豔粉街重要,是我看豔粉街的目光對我自己重要,即使我寫北京,也是我寫的北京,跟北京人看待的北京,跟美國人看待的北京,跟火星人看待的北京,肯定不是一個。這個重要不是指它客觀多麼重要,多麼了不起,是對於我自己比較重要,是個人的一種認識。
我第一部出版的小說是《翅鬼》,回頭看《翅鬼》的那些片段,就覺得有很多問題,但是還算有一種無知的通順。《翅鬼》之前寫的那些片段可能會更差一些,我的意思是之前練筆,寫一些小故事的時候,到了《翅鬼》,相對來說已經找到了那個表意系統,不怎麼彆扭,至少可以順利地把故事講完。
我最初寫東西也有一個挺擰巴的過程,2010年以前,愛用成語,刻意想要寫得很書面,自己還認為寫得很帶勁,就像是用怪調在唱歌,不是自己的嗓子。
當你比較正常,用自然的聲音去說話、去表達的時候,會舒服一些。感覺對了是說能夠用文字比較自然地去表達自己,你能夠邊寫邊得到樂趣,會覺得講故事還是挺爽的,之前就不會這麼順暢。找這個感覺我用了好幾年的時間,當然我自己現在也不能隨心所欲地寫我想寫的東西,都需要很多努力,而且一種語言用的時間長了,也會有生鏽的感覺,你總希望有新的東西補充進來。所以我雖然一直在強調語言的舒適性,但寫作這個工作本身是個苦功夫,苦就苦在,一邊熟練堅固一邊又要長出新芽。
《翅鬼》,我的風格還是沒有怎麼顯露出來,處女作最重要的是完成,寫完它。風格還是在之後的作品裡一點點發展出來的,因為風格是對人更高一層的要求,你要先能夠表意,之後你才能逐步建立風格,你才能夠有自己的東西,才能夠有自己的創造。是不是一個人寫小說一定要有風格,區別於他人?我覺得也不一定,這都是在寫作中自己產生的,要相信寫作,相信它會帶給你變化,帶給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東西,包括你的思維方式的變化。你會在寫作中一點點被塑造,需要耐心和等待,也需要練習。有些人在寫之前就給自己確定了風格,這樣也很好,有目標,我還是更喜歡在寫作中不停地試,最後鍛造出一種風格。
寫到《大師》那個短篇小說的時候,我就突然感覺到好像這個節奏是對的,比以前所有的東西好像都對一些,忽然之間找到了一個比較舒服的、比較適合我的風格,我當時是挺愉悅的,就像嬰兒爬啊爬啊,突然在牆角坐起來了。這個風格在之後也在一點點變化。只要你在寫,就會有變化。作家千萬不能保守,不要因為得到了某種風格就像獲得了什麼寶貝,這種想法是很愚蠢的,作家需要不斷嘗試,不能閉關鎖國,讓自己每一天都在發生小變化,寫作才是有意義的,搞創作就是一生與風險和錯誤相伴,想擯棄它們就等於自殺。
在《大師》之前我已經寫了很多短篇小說,還寫了兩三部長篇小說,包括《聾啞時代》《天吾手記》《翅鬼》,寫了好幾十萬字了,已經寫了好多了才找到。所以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需要你不停地練習,不停地寫。閱讀,觀察,去試錯,反省,再去改。
當然這裡也有你自己個人的機緣,有的人寫一輩子,他可能都沒有找到,有人幸運地找到了,這個東西無法討論,就不討論了。還是那句話,在閱讀、實踐和自省,包括對生活的觀察裡,你要積累到一定程度,有可能會出現某一個瞬間,發現寫出的小說比以前一下提高了一大塊,我認為這個機率是挺大的。
我很推崇契訶夫,他早年寫的一些幽默小品也沒那麼好,他也是在不斷的實踐裡,隨著年齡增長,越寫越好的。有很多越寫越好的作家,比較阿城的《遍地風流》和「三王」(《棋王》《樹王》《孩子王》),我覺得還是稍晚的「三王」寫得更好,從氣質到運筆,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就像一個只會近身肉搏的人忽然學會了騎射,學會了兵陣。
當然也有人越寫越差,這可能也是起點高了的緣故,也可能是自己和時代的原因,有的單純是失去了命運之神的眷顧。果戈理把《死魂靈》的第二部燒了,然後沒多久就死了,肯定是覺得自己沒有寫好,這是一種很痛苦的感覺,一個真誠的作家是很難欺騙自己的,據說他這本書主要是要讚美,讚美俄國,費了很大的勁,寫了好多年,最後發現寫的東西不好。通過寫作度過一生就是有這樣的風險,不過以任何方式度過一生都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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