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蓮在廚房邊放好腳踏車,邁著沉重的步子向家裡走去。越到家門口,她的腳步聲聽起來就越像一個迷路的孩子那樣猶猶豫豫。
此時王寶根還在床上,他睜開蒙矓的眼睛,死死地盯著冬蓮的臉,恨恨地說:「你昨晚死到哪裡去了,誰收留了你?」
然後又不依不饒地說:「你聾了?你今天不講明天講,明天不講後天講,非講出來不可,否則你就沒有好日子過!」
「你不要把孩子吵醒嚇著了,他們是無辜的。沒有明天,也沒有後天,更沒有以後,我們今天就去離婚!」
「才一個晚上,是誰挑撥了你,要你離婚?這人真欠揍了!」
「沒有人收留我,更沒有人挑撥我,是我自己要離婚的。話說回來,只有你這種狼心狗肺的人才會把我關在外面。這麼冷的天,凡是有點良心的人,都會收留我。今天我們就去離婚,我才三十多歲,不能讓你活活折磨死。再說還有兩個兒子,我還得留著命養大他們。」
「即使離婚,兒子也不歸你。」王寶根氣得從床上蹦了起來。
「兒子歸不歸我,我都不在乎。總歸我是生了他們,我是他們的母親總是改不了的。」
「你以為你是什麼好女人?你是婊子、臭貨,你可以在馬路上撒尿,在露天水龍頭下洗澡,你是個不要臉的下流女人!我不稀罕,離就離,嚇得到誰!」
孩子們吃過早飯,上學去了。冬蓮和王寶根一前一後向街道辦事處走去。時間尚早,辦事處一片安靜,只有一個二十出頭的男青年在掃地。看到他們走來,青年便問:「你們找誰?」
冬蓮說:「同志,我們是來辦離婚手續的,不知找誰。」
那青年說:「你們跟我來。」他們就跟著他走進辦公室。那青年連忙坐到辦公桌前,心裡一陣竊喜:他分到這裡一個星期了,還沒辦過一件事,今天總算碰上了。青年把目光從這張臉移到那張臉上,說:「你們真要離婚?」
冬蓮說:「我們感情不和,經常吵架,還動手。」
「你們的共有財產如何分配,都商量好了?」
「我們……沒有什麼財產,一些舊傢俱誰要都可以。兩個孩子都歸他。」
「你同意嗎?」那青年轉向王寶根。
王寶根很不情願地粗聲說:「同意。」
「我把離婚證填好,你們雙方簽字就行。」那青年也不勸,二話不講就從抽屜裡拿出兩個深綠色本子,上面印著「離婚證」三個字。
雙方簽好字,那青年又在兩個本子上使勁按上公章,離婚手續就辦好了。
冬蓮接過離婚證,說了聲謝謝,轉身離去。離婚辦得如此順利,她的心情無比輕鬆,似乎長期以來壓在背上的大山終於搬走了。她死死攥著這救命的本子,快步向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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