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頂峰與風景

現在我們離開,向山頂進發。許多平靜細小的聲音在召喚:「再上去些吧。」

——約翰·繆爾,1911年

「他們坐在那兒,像菩薩一樣坐在雪地裡,」薩沙告訴我們,「我自己就見過十多個。」他說的是屍體,登山者的屍體,絕大多數是俄羅斯人,死在波別達峰的峰頂山脊上。波別達峰意為「勝利之峰」,是天山山脈的制高點。薩沙的話並非聳人聽聞,他知道沒必要嚇唬我們。一年裡四分之三的時間,他是莫斯科一所學院的數學講師,每到夏季三個月的「天氣視窗期」,他就來天山攀登,路線一次比一次艱險。他說得一口幾乎無可挑剔的英語,戴著有酒瓶底那麼厚的大鏡片眼鏡,身上總穿著件皺巴巴的薄羽絨外套,底下是一條綴著補丁的工裝褲。

我們抬頭朝五英里外的山脊望去。在高海拔地帶,氣壓降低,空氣有如透鏡,讓遠處的物體看似更接近。從我們在冰川上駐足的地方,能看到波別達峰隆起的龐大輪廓;七英里峰頂山脊上的每一片冰塔和雪原都清晰可見。傍晚的天光潑灑在雪地上,把雪變成粉紅色,看來異常柔和,就像草莓冰激凌。我們一行五人站在那裡,鼻息在寒冷的空氣中升騰,心裡想著那些屍體。我想象他們隨意靠在雪堆上,彷彿只是睡著了,彷彿還可以被搖醒。我想象他們沿峰頂山脊坐著,像一排堆石標,標記著登頂的道路。

然而事實更可能是這樣的:他們的遺體因為酷寒而扭曲,衣裳在暴雪和日曬中破損,爛成碎片掉在身旁。他們的皮膚脫了色,被風雨從骨頭上拍打下來。

「我記得聽說過一個人,」薩沙抬手指了一下山脊說,「他登上山頂時天氣很糟,下著大雪,和他一起上去的還有兩個人。他們觀察到另一場大風暴正從東邊過來,便立即調頭,沿著山脊原路返回。走了五分鐘,他的一隻眼睛瞎了。就像這樣:咔嚓一下,眼前就黑了,像關燈似的。是視網膜脫落。再走幾步,又是咔嚓一下,另一隻眼睛也瞎了!兩隻眼睛的視網膜都因為氣壓太低而剝落。另外兩個人領著他走了一陣,但他絕不願瞎著下山。最後他一屁股坐到雪地裡,等死。」

薩沙聳了聳肩膀:「他現在還在上邊。高山上就是這樣的。」

***

高山之上,人往往只剩視覺,其他感官都失靈了。冷到什麼都感覺不到;海拔太高,什麼味道都聞不到;你的味蕾遲鈍了;而除了自己的呼吸聲,再無其他聲響。於是視覺必不可少:你需要用雙眼認出披巾般的捲雲,那可能是風暴的護衛隊;也需要眼睛來指導自己在暴風雪中有條不紊地邁步向前。更需要眼睛來欣賞風景——觀景可能是你的初衷之一,正是為此你才攀得這麼高,到如此危險縹緲的世界裡來。

記憶和高度一樣,也能讓一些形象格外清晰。我清楚地記得七歲時,外祖父給我看過一張黑白照片,大概十英寸長,五英寸寬,照的是阿爾卑斯山脈一道白雪覆蓋的山脊——貝爾尼納峰的比昂科格拉特山,那是他攀登過的地方。山脊異常尖銳,彷彿把陽光都劈成兩半:山脊一邊白得炫目,另一邊則籠罩在陰影裡。背景裡只有天空,山脊在峰頂逐漸收窄,成了一座雪錐,錐尖上一抹白色旗幟般的雲彩舒展開來。外祖父用小指頭點著這面旗幟,告訴我那是風從山裡揚起的一串冰晶。在當時的我看來,這座直刺長空、飛揚著冰旗的山峰像是天外來客,很難相信外祖父爬上去過。

小時候,幾乎每年夏天我們都會驅車向北,去蘇格蘭高地看望外祖父母,再以他們家為營地,出發去山裡待上幾天。外祖父的登山裝備存放在一間車庫裡,那裡常年陰冷,有股機油味。裝備包括滑雪板,有好些年它們比我還高。另有套在滑雪板底部的海豹皮,外祖父向我解釋,那皮子的絨毛在雪地裡只能朝一個方向滑動,因此在爬坡時,可以防止他往後溜。筆直的滑雪杆是木頭做的,尖端是金屬,帶著寬寬的圓形藤製雪輪。挨著滑雪板的是兩個冰爪,灰色金屬上了油,鉸鏈扣合,還帶著尖牙,就像兩頭坐在一起的小怪物。此外,還有外祖父的冰斧,長三英尺,沉得像槳,冰斧的木柄上了清漆,鋼製的斧頭用舊了,遍佈瘢痕。

外祖父在日內瓦湖東岸的蒙特勒長大,上下學總會路過一座英國父子的紀念碑,這對父子在阿羅拉附近的山峰上墜崖身亡,當時倆人正從山峰較低處的草坡下來。每年夏天,外祖父都會和「大塊頭拉比」結伴登山,拉比是荷蘭人,我家的世交,塊頭一點也不大。九歲時外祖父就爬上了平生第一座海拔三千米的阿爾卑斯山峰——密迪齒峰,還在峰頂遇見了查爾斯·布魯斯(charles bruce)將軍,那可是一九二二年和一九二四年率隊遠征珠峰的人。威嚴的老將軍長年在英國陸軍服役,歷經槍林彈雨,身上傷痕累累。他與拉比和外祖父輕聲說了幾句話,就輕鬆地沿山峰陡峭的那一側下去了。外祖父則小心翼翼地從好走的一邊下山,默默回味著剛才的相逢。他一直認為,那次偶遇標誌著自己登山生涯的開端。

時間久了,我漸漸對外祖父冰斧上的瘢痕有了更多瞭解。外祖父曾在喜馬拉雅山脈、北美和歐洲各地登山,土耳其阿拉達格山脈中有一條沖溝線路以他命名,他利用戰時休假去那裡探險。外祖母也是位涉足頗廣的登山行家,去過不列顛群島、委內瑞拉境內的安第斯山脈,以及西印度群島的火山。新婚不久,外祖父帶著外祖母去瑞士瓦萊地區登山度假。那一週才剛開始,風雪驟至,他們被困在圖爾特曼塔爾偏僻的棚屋裡整整三天,兩個人只能分著吃一個大洋蔥。他勸我度蜜月可不要安排「這種遊覽」。為了紀念七十大壽,他和外祖母加入了一支不丹山地探險隊,結果被反常的大雪堵在海拔四千多米的山谷裡,最終不得不說服印度軍隊,用直升機將他們運出來。我還記得,當時在英國家中那些擔憂的下午——我們漫無目的地啜著茶,心不在焉地說著話,等待電話鈴聲響起。

外祖父對高山的崇敬從未動搖。在他看來,這根本不成問題,儘管屢屢有朋友在山中死亡或身受重傷。他的一位朋友被迫在喜馬拉雅山脈的雪洞裡待了一個晚上,由於凍傷,失去了十六個手指和腳趾。那年他才二十二歲。五十年後,我見過他一面。我本能地伸手去和老先生握手,卻吃驚地摸到一個球莖般的手掌,那些被磨得發亮的殘端就是從前長著手指的地方。

我有一次試著和外祖父探討,他為什麼喜歡登上高處,會終其一生——並且甘願冒生命危險——奮力抵達那麼多頂峰。他並不真正理解這個問題,甚至不覺得這是個問題。對他而言,高處的魅力無法解釋,抑或根本沒有解釋。然而頂峰和那裡的景觀怎麼就對眾人的想象產生了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呢?或者就像丁尼生略帶不解地問道的那樣:「高山上……那又高又冷的地方有什麼樂趣呢?」雖然山峰時不時就出現在丁尼生的詩裡,但他身體孱弱不宜登高,度假時也更樂意去懷特島。

人想要探索空間、攀登得更高的衝動是天生的——只要這麼說,或許就能回答丁尼生的疑問。法國專門研究空間和物質的哲學家加斯東·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認為,對高度的渴望乃是人的普遍天性。他寫道:「人在青春年少時,正處於上升階段,精力旺盛,就想脫離大地飛昇而上,這種騰躍是快樂的基本形式。」毫無疑問,在我們的語言中,「高處」等同於「美好」這一認識根深蒂固,進而我們的思維方式也深受影響。英語中的動詞「勝過」(to excel)就來源於拉丁語excelsus一詞,意思是升高的、高的;名詞「優越」(superiority)來自拉丁語中的形容詞比較級superior,意思是位置更高;「崇高」(sublime)本意為高聳的、出色的,或者抬高的——如此種種,不一而足。相反,「深處」(depth)則與一連串貶義詞為伍:低微、劣等、卑下……類似的詞還能找出幾十個。我們借用坡度構建發展模式:上升抑或下行。上升比下行艱難,但正是這種難度讓上升更值得敬佩。在任何語境中,人都不會「向下進步」。大多數宗教都認為世界在一個縱向座標軸上執行,上面是天堂或類似的所在,相反的境地則在下方。因此「向上」從某種根本意義上來說就是靠近神性。

最近,山峰更成為一種努力與回報的世俗象徵。「登頂」就是抵達努力的頂點;「在世界頂端」則意味著心情好到無與倫比。毋庸置疑,伴隨登頂而來的成就感歷來是人們渴望高處的要素。這毫不奇怪——有什麼能比登上高山更簡潔地寓示成功呢?頂峰設定了清晰可見的目標,通往那裡的陡坡就是挑戰。我們走上或爬上山峰時,穿越的不僅是具體的山地,也是奮鬥與成就的抽象地形。抵達頂峰明顯就是戰勝逆境:你征服了某樣東西,儘管它毫無用處。讓登山蓬勃興起的,正是人們臆想中頂峰的意義——而頂峰其實不過是一小片岩石或雪地,由於偶然的地質作用,抬升得比同類地貌高一點而已;它只是一組空間座標值,一個虛構的幾何圖形,一個沒有意義的意義。

然而成就感並非高處唯一的樂趣。對高度的感官體驗也能產生快樂,這種無上的快樂無關競爭和成功,而帶著沉思的況味。高度能讓最熟悉的景觀變得陌生。從高塔上俯瞰生活了一輩子的城市,你能重新認識它。伏爾泰的朋友、詩人喬治·濟慈寫到,在高處「新天地撲面而來」,說得真到位。自山頂看風景地貌,風光迥異——河流彷彿絲帶,湖泊有如銀刃,巨礫則好比微塵。大地分解成抽象的圖案,變作出人意料的景象。

有一年十月,我登上了布拉文峰,那是斯凱島上的一座高山。天氣晴朗,但山峰最頂上三百米雲霧繚繞,直到步入雲中我才發現,頂峰也覆蓋著厚厚的積雪。上到山巔,我立定站了一會兒。白雲四合,銀裝素裹,任何方向都看不到二十英尺開外的景物。辨不出大地在哪裡終結,天空自何處開始,只見黑色的石頭聳立在一片雪白之中。我正站在那兒,一大群雪鵐出其不意地從前方掠過,拐彎時整齊劃一,翼下的黑色羽毛映著白雪,好不醒目。黑與白,高山上的色彩組合就是這棋盤素調。

倏地,周遭雲霧暫時散去,南北向的海岸線地圖一樣鋪展開來,陸地猶如深色手指,和大西洋的銀色手指交纏。遠處海面上,雲中一窗洞開,陽光傾瀉而下,在水面上投映出一方金色島嶼。隨即,窗便合上了,雲霧也重新在我四周圍攏,我轉身開始下山。

如今,飛機和衛星航拍的照片鋪天蓋地,高空視角已不再那麼令我們驚奇。然而早期的登頂者一定覺得它極為驚人,他們從未見過這般高空景象,只是突然發現自己正俯瞰天下。於他們而言,這高處的廣闊彷彿已接近神明的視野。讀一下早期登山者的記述,不時能看到成功登頂的人把自己比作古希臘人所謂的kataskapos——俯瞰之人,天國的觀者,突然間他們不可思議地以地圖繪製員的視角瞭望大千世界。

***

有很長一段時間,挪亞保持著世上的登高紀錄。《聖經》記載,洪水退卻後,方舟擱淺在阿勒山的山坡上,此山的地點和高度還存在很大爭議,而根據探險日誌(也就是《創世記》),挪亞也從未攀上山頂。不過他無疑登上過相當高的地方。十八世紀劍橋一位宇宙起源論者威廉·惠斯頓(william whiston)算出,方舟停靠的山體高達六英里,也就是將近三萬兩千英尺,比珠穆朗瑪峰還高出約三千英尺。如果惠斯頓的計算正確,而方舟也像《創世記》記述的那樣滿載乘客,那麼這些人和動物很快就會死於體溫過低、缺氧,以及極高海拔的其他致命影響。閃、含、雅弗和挪亞其他那些極能生養的子女就活不下來,無法繁衍,地球上也不會重新遍佈動植物和人類。

所以惠斯頓可能在高度上弄錯了。不過早年對於高度的估計,就像當時對地質時間的估計一樣,是極其混亂的。這也不奇怪,當時並沒有精確計算高度的必要。幾乎沒人去登山,而對於極少數登山者來說,那也不是什麼美事。與計算山脈高度相比,測量海深或海岸線長度必要得多。於是老普林尼稱世上最高的山脈比海平面高出三十萬英尺,超出實際情況達二十七萬英尺。直到十八世紀,人們還以為特內里費島上的山峰是世界頂點,因為它位於貿易主航道上,從海面陡然升起,非常顯眼。事實上它遠遠不及珠穆朗瑪峰的一半高。

對於那些不得不登高的早期旅行者(比如商人,以及必須翻越阿爾卑斯山口往返羅馬的朝聖者)來說,他們遭受的噁心、暈眩和頭痛就明顯說明,人體不適應高海拔。早期登山記述中有大量此類描寫,這些症狀今天被稱為ams——急性高原病。何塞·德·阿科斯塔的日記寫得最為生動,正是由於此病侵擾(當地山民稱之為puna),他在一五八〇年未能完成安第斯山脈之行。「我很驚訝,痙攣和嘔吐會這麼痛苦,」他寫道,「我嘔出先前吃的肉,嘔出黏液和又黃又綠的膽汁,只覺得再下去連心都要吐出來了。」旅行者們用浸了醋的海綿罩住口鼻,抵抗高原反應,但收效甚微,也完全無助於增加旅行的樂趣。

鮮有證據證明,十八世紀之前,歐洲人對自然景色已形成普遍的審美趣味。那些必須登山的人往往更在意能否活下去,而不是眼前的風景。如今我們見到山川風光,再自然不過的反應就是認為自己看到了「美景」,這種觀念在當時的日常意識中卻並不流行,至少高山不會讓人作此感想。恰恰相反,事實上直到十八世紀中葉以前,硬著頭皮翻過阿爾卑斯山口的旅行者還常常故意蒙上雙眼,以免被山峰的樣子嚇倒。哲學家喬治·貝克萊(george berkeley)一七一四年騎馬穿越塞尼山,他寫道,自己「被最恐怖的懸崖弄得心情糟糕」。連《瑞士的樂趣》(les délices de la suisse,此書一七三〇年出版,或可算最早的瑞士旅行指南)那身份不詳的作者也對阿爾卑斯山「驚人的高度」和「終年積雪」驚恐不已,他在書中斷言:「大地的這些巨大贅疣,外表看來既無用處,又不美觀。」他轉而大力推薦整潔的市鎮和歡樂健壯的瑞士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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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認為,義大利詩人彼特拉克對自己登上旺圖山的記述是高山史的起點。旺圖山位於沃克呂茲省,海拔一千九百一十米,是一座宜人的山丘。彼特拉克一三三六年四月來到此地,同行的還有他精力旺盛的弟弟蓋拉爾多。登上山頂之後,眼前的景色讓彼特拉克驚詫不已:

我就像恍然從夢中醒來,四下張望,然後出神地盯著西方。我認不出法國和西班牙邊境上的比利牛斯諸峰,不是有什麼障礙遮擋視線,只是因為肉眼凡胎,目力有限。不過我可以極清晰地看見,右邊遠處是里昂附近的群山,左邊是馬賽的海灣,還有沖刷著艾格莫爾特海岸的海水,儘管這些地方其實非常遙遠,從這裡要走幾天才能到達。

暮色漸濃,彼特拉克和蓋拉爾多下山,在山腳的客棧投宿。就著燭光,詩人匆匆記下當日行程。此次登頂對高山的歷史無疑有重大意義,然而彼特拉克執意將自己的經歷塑造成宗教寓言,這削弱了它的重要性。他筆下的一切——上山的路徑、峰頂的景觀、身上的衣裳——都不再是本來面目,而是充滿象徵意味的敘述中一個個饒有深意的細節。有些學者甚至認為這次登山根本不曾發生,它只是一個方便合用的虛構框架,好讓彼特拉克掛上自己的玄學沉思;或者只是一個可得出一番虔誠寓意的良機。彼特拉克總結道:「為了把世俗本性中湧起的慾望踩在腳下,而不是為了站上山巔,我們應當付出多麼認真的努力。」

要看到人們不只是因為巔峰的精神象徵意義,還因為山頂的動人景色對山峰這一物質實體產生興趣,我們必須來到十七世紀。當時,著名的「壯遊」模式開始成形,也就是遍覽歐洲大陸的名都大川,以期獲得教化啟迪的旅行;十七世紀後期直到十八世紀,有錢(或避風頭)的年輕人常作此遊歷。這些「壯遊者」對風景,尤其是山峰有了新的文化見識,並將新見識帶回祖國,廣為傳佈。日記作家約翰·伊弗林(john evelyn)就是第一代踐行「壯遊」的英國青年,他的日記讓他在身後名氣大增。(日記寫於一六四一年至一七〇六年間,一八一七年有人在一個洗衣籃裡發現了它,並於次年首次出版。)

一六四四年十一月的一天夜晚,在義大利北方山中,伊弗林和兩位同伴正從羅卡城堡的外牆下快步走過。晚風中傳來教堂的鐘聲,那是附近博爾塞納湖中小島上,嘉布遣會僧侶在撞擊一口大鐘。僅僅數星期前,在翻越阿爾卑斯山進入義大利時,伊弗林對山脈「怪異、醜陋、嚇人的」面貌還十分憎惡。他在那幾天的日記裡抱怨阿爾卑斯山的群峰,列舉了十七世紀盛行的對山峰的種種反感之詞:它們的陡峭遮擋了原本一覽無餘的視野;它們是「沙漠」——寸草不生,毫無用處。

讓伊弗林驚訝的是,在這麼不愉快的經歷後不久,自己居然會因為身居高處而激動不已。因為在他騎馬繼續登高時,山峰贈予了他高處最驚心動魄的美麗成果——逆溫,登山者發現自己一下子身處雲層之上。

我們進入了非常濃厚的、實心的深色雲層,從稍遠處看,這雲朵就像岩石,伴著我們向上走了差不多有一英里。它們是乾燥的霧氣,綿延而稠密,懸浮不散,將太陽和大地一併遮住,於是人就像在大海中,而不是在雲霧裡。之後我們終於突破雲層,來到寧靜的天堂之境,彷彿置身一切塵世喧囂之上;山看上去更像闊大的島,而不與其他群山相連。我們能看到一片濃稠的雲海在腳下巨浪般翻湧,間或有別的山頭隱隱顯露,看得出它們遠在幾英里之外。從雲層的裂隙可以窺見下方地貌和村莊。我必須承認,這是我平生見過的最愉悅、新奇且格外驚人的事物之一。

翻閱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早期的旅行記錄,時常會邂逅這樣的時刻:一個心靈吐露出與某種風光的本能聯結,短暫掙脫了成見的束縛,創造出嶄新的感受方式。然而伊弗林在高處感受到的激動當時仍被視為異數,一直要到十八世紀中葉,這種感受——只為高處本身而仰慕高處——才突然備受矚目,成為正統,並至今佔據主導。而這種感受一旦確立,要做到對高處無動於衷,反而要像從前青睞它一樣需要足夠特立獨行。

***

十八世紀,高山日益受到尊崇。教會當然總能確保自己在地理位置和道德精神上都佔領高地。在義大利炎熱的山丘上和瑞士峭壁環立的山谷中,大大小小的教堂、禮拜堂和十字架聳立其間,審視著腳下的大地。在歐洲各大城市裡,教堂尖塔滿懷渴望地伸向基督教高高在上的天堂,寓意對天國的嚮往。不過對高山的感受也正在世俗化,人們開始因高山本身而獲得愉悅和興奮,不再把它視為天堂的象徵。

這一全新的態度是一場激進的心靈轉變。從文學、建築到園藝,它幾乎影響著每個文化領域。十八世紀初,所謂的「山嶽詩」發展成一派流行的亞文體,詩人先是描述登山的實際行為,然後抒寫頂峰景色在心中激起的思索,很像四個世紀之前彼特拉克所做的那樣。山頂和那兒的開闊視野對尋求閒適的人也很有誘惑力。整個歐洲,包括在埃特納火山、維蘇威火山和那不勒斯,觀景點和觀景站逐漸正規起來,也越發尋常。高山之上,你的目光能愉快地跨越生活的不同介面——通常分散在時空各處的事件、物體和現象,在此地只需一瞥,就能同時感受到。高處讓「全景」成為可能,這個詞來自古希臘語,意思是「全視角」「包羅永珍的景觀」。瑞士博物學家康拉德·格斯納(conrad gesner)寫道,在阿爾卑斯山的峰頂,一天之內能觀賞到四季風光。據十七世紀法國偉大的旅行家馬克西米利安·米松(maximilien misson)記載,在高踞那不勒斯之上的聖馬丁加爾都西修道院,觀景者站在粗糙的石頭陽臺上,可以眺望那不勒斯全城的輪廓——港口、防波堤、燈塔和城堡;然後視線沿著海岸向南,來到佈滿白色岩石的扇形海岸線,再向北,看看維蘇威火山龐大的黑色身軀,火山口騰起粗壯的煙柱,盤旋向上,有如印度苦行僧的繩子。

十八世紀下半葉,在「如畫運動」影響下的英國,一種毫不規則卻十分雅緻的設計漸漸取代了啟蒙時代講究勻稱的園林佈局。啟蒙運動給英國大莊園留下一套整飭的園藝幾何學——玫瑰花壇砌成圖案;沙礫小徑以噴泉為中心,輪輻一般延伸開去;噴泉裡清波跳蕩,從泉源到池塘,週而復始;擺放著棋牌桌的草坪一直延伸到看不見的隱籬,望去幹乾淨淨。然而十八世紀晚期,人們摒棄了這種精心打理過的莊園,認為它太整齊、太規則。許多時髦的莊園主故意將自己精心修飾的莊園改造成象徵性的曠野。洞穴、瀑布、隱士、殘破的方尖塔、幽暗的矮樹林、嶙峋的圓土丘——忽然間荒蕪景象備受推崇,遠遠勝過修剪整齊、直線排列的方塊樹籬,或者華麗壯觀卻千篇一律的草坪。莊園主們實施這番改造時,通常還會要求加上一處微型懸崖或類似的險要地形,從頂上可以將整片凌亂卻景色宜人的領地盡收眼底。

理查德·希爾(richard hill,後來人們都叫他「大山」)就是這樣一位莊園主。他於一七八三年繼承什羅普郡的霍克斯通莊園,並很快啟動了一場歷時十五年的改造工程。理查德一邊精心規劃,讓人挖出一片長達兩英里的湖泊,一邊繼續通過「精打細算」(同時代某人意味深長地如是說)賺大錢。他那兩個興致勃勃的姐姐——兩位著名的「希爾小姐」——則蒐羅化石、貝殼和其他大地珍奇,鑲嵌到園中一組山洞的鬆軟內壁上。他們花了三年將山洞重新裝點一遍,完工之後,理查德僱來一位隱士住在洞裡,要求他(根據合同規定)「效仿焦爾達諾·布魯諾的舉止」。

霍克斯通王冠上最璀璨的珍寶,莫過於莊園裡三百英尺高的白色砂岩——巖洞山。風和日麗的日子,從巖洞山頂望去,十三個英格蘭郡縣的全貌一覽無餘。訪客紛至沓來(至今依然如此),只為體會高山眩暈帶來的興奮與愉悅,並對這景觀讚歎不已。約翰遜博士是最早登上巖洞山頂的客人之一,但他的感受十分老套。這位可敬的博士莊重地說道:

每個登上霍克斯通莊園峭壁的人都驚訝自己是怎麼上來的,也擔心該如何下去……他不曾獲得寧靜,只感到伴隨孤獨而來的恐懼,感到一種介於驚恐和讚賞之間的猛烈的快感。這峭壁在心中激起的,是崇高、敬畏、浩大的觀念。

要知道這只是一座三百英尺高的山崖,四周是什羅普郡羊群四散的連綿田野,而不是救援無門、後退無路的阿爾卑斯峰頂。但約翰遜的誇張是時風使然。一些人遠走他鄉、在更雄偉的山間才能感受到的樂趣,如今在英格蘭鄉下,就能獲得至少相似的體驗。

對於高山的新的感受風格確立起來,「大山」巖洞山的走紅就是這一現象的諸多表現之一。「什麼樣的自然景色能最大限度地提升人的精神,讓人產生崇高的感覺?」十八世紀六十年代,休·布萊爾在愛丁堡開講座時發問,「不是那些色彩鮮豔的風景、繁花似錦的田野、欣欣向榮的城市,而是古老的山脈……以及傾瀉到岩石上的急流。」十八世紀後半葉,真正振奮了風雅階層精神的是高山。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體驗高山的樂趣——以及危險,以頂峰本身為目標的觀念也開始出現。十八世紀後期,一個悶熱的夏日午後,塞繆爾·泰勒·柯勒律治登上了坎布里亞的一座山。黃昏時分,雷暴掃過湖區,他得以飽覽一番風雨景色:鋸齒狀的閃電彷彿藍色細絲,亮起又熄滅,雷聲則有如遠處擊打著的定音鼓。下山後他興高采烈地寫道,那是「我在塵世中見過的最激動人心的事物」。一七八六年一個寒冷的日子,在阿爾卑斯山間,法國人米歇爾-加布裡埃爾·帕卡爾(michel-gabriel paccard)和雅克·巴爾馬(jacques balmat)征服了勃朗峰。巴爾馬在山頂上朝著遠在許多英里之下的霞慕尼山民揮舞帽子,帕卡爾則徒勞地試著記下山頂的溫度,墨水還沒落到紙上就結了凍。第二年,幹練的英國軍官馬克·博福伊(mark beaufoy)輕鬆登上勃朗峰。人們問他為什麼爬上這座高峰,他回答說每個人都有登上世間最高處的渴望,他的動機正是如此,就好像這是盡人皆知的真理。山頂熱開始擴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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