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恐懼

柯勒律治的賭博是這樣進行的:選一座山,任何一座都行。爬到山頂,然後,不要「迂迴行進,找到一條小徑或其他看上去安全的路徑」,也就是說不要找一條現成的道路下山,而是繼續遊逛,遇到「第一個可能下得去的地方」就下去,至於「這可能性持續多久,全憑運氣」。這就好比俄羅斯輪盤賭,山頂是槍膛,下山的路就是子彈和空彈。

一八〇二年八月二日,柯勒律治的賭博終於給他帶來了麻煩。他爬上了位於湖區的斯科費爾山,此山海拔九百七十三米,是英格蘭第二高峰,因為登頂角度不對,他爬到了一片危險的窄小巖頂。那天天氣多變,南方青灰色的天色預示著一場暴風雨即將來臨,是時候下山了。柯勒律治後來也承認,當時他「過度自信,也過於懶惰,沒有觀察四周」就決定賭一把,往東北側的山頂高地進發。沒有比這更糟糕的方向了,因為這條路線將他帶往今天被稱為「大看臺」的地方,那是一組由大片岩板和傾斜巖架構成的巨型陡峭階梯。然而柯勒律治一心堅持自己的遊戲規則(「這可能性持續多久,全憑運氣」),開始奮力往下爬。

一開始,從一塊巖架邁向另一塊還算容易。可是很快,巖架之間的落差變大了,他只能見機行事。在一面七英尺高的峭壁處,他雙手抓著頂部,身子懸空,任憑自己盲目掉下去,落到下一個巖架上。身體被折騰得夠嗆:「我雙手和雙臂上的肌肉緊繃,落到下面時又震到了腳,於是四肢都在發抖。」這也逼得他非找到下去的路不可,回去是不可能了,開弓沒有回頭箭。柯勒律治繼續往下爬,但情形很快變得更糟——每下落一次都「讓我四肢發麻得更厲害」。

就在此時,他發現自己被困住了。他在一塊寬闊的巖架上,風在耳邊呼嘯。往上是一片難以攀爬的石板,往下十二英尺則是一處非常狹窄的巖架,「如果落到那上面,我肯定會朝後掉下去,結果自然是摔死」。

怎麼辦?必須承認,還真沒有人會像柯勒律治那麼做:

四肢抖個不停——我平躺下來歇一會兒,開始按老規矩笑自己是個瘋子。而就在此時,我被眼前的景象鎮住了:上方險崖四布,懸崖上面就是狂暴的雲層,如此駭人又迅猛地向北方疾馳。我躺在地上,處於近乎先知般的迷醉和愉悅中——為著理性和意志的力量,高聲讚美上帝,只要它們還在,就沒有危險能打敗我們!

啊上帝,我大聲讚歎——此刻我是多麼平靜、多麼幸運,我不知道該如何前進,又該如何返回,卻平靜、無畏、自信——如果此刻的現實是一場夢,而我正在熟睡,那我遭受了怎樣的痛苦!發出了怎樣的驚叫!如果理性和意志不存在,留給我們的便只有黑暗陰鬱,以及令人迷惑的恥辱和痛苦,它們會是主宰我們的君王。或許還剩下荒唐的享樂,扯著靈魂在空中游過,幻化出各種形狀,甚至會變成風中飛過的一群椋鳥。

柯勒律治被困在峭壁上,即將到來的暴風雨會讓岩石更滑、更加危險,但他並不驚慌。不,他仰面平躺,思考著自己理性之力的堅不可摧。肉體瀕臨極度危險之時,他退入精神的堡壘,從那裡望出去,岩石、風暴和墜落都似乎只是幻覺。換句話說,他把自己想出了險境。

還真別說,從理性的「迷醉」裡出來後,柯勒律治便注意到左邊巖架幾英尺之外,岩石當中有一道細細的豁口,就像一條煙囪,他可以從那裡下去(今天這個地方被稱作「胖子的險境」)。他卸下登山背包,「像在兩堵牆當中那樣往下滑,毫無危險,毫不困難」。就這樣他活了下來,得以講述這段歷險,儘管這一天剩下的時間他都處於一種「緊張不安的精神狀態」中。

一般認為,柯勒律治爬下「大看臺」,是英國首次有記錄的攀巖經歷。在柯勒律治看來,他能脫險,證明理性比現實更偉大。他當然是錯的。他的脫險和理性無關——他只是足夠幸運,找到了擺脫困境的辦法。無論你多麼努力,都無法將懸崖巉巖想到消融無形。柯勒律治之後的很多人都發現了這一點。一九〇三年,即柯勒律治那次下山經歷一百零一年之後,發生了一個著名事件,也是在斯科費爾山,四名登山者在試圖攀登霍普金森堆石標下的陡峭巖板時遇難。他們被安葬在沃斯代爾海德的教堂墓地裡,每個人的墓碑上都刻著相同的莊嚴的墓誌銘:「這一刻他們站著,像天使高高站在無所不在的無瑕空氣中;下一刻他們已然不在,祖國已不知他們去往何方。」

***

柯勒律治的攀巖開啟了一個進山冒險日漸流行的世紀。人們渴望貨真價實、主動尋獲的恐懼,這渴望漸漸取代了「崇高」帶來的更為文雅的愉悅。欣賞危險所需要的附加條件——如盧梭所說必須「身處安全的地方」——越來越不受重視,進山的冒險者增多了。英國出版商和遊記作家約翰·默裡(john murray)在一八二九年出版的瑞士旅行指南中津津有味地寫道,在阿爾卑斯,「人會在撕裂的冰川中被可怕的深淵吞沒,那深淵張開大口迎接他。即使躲過了散佈在瑞士山峰峰頂的危險,峭壁也可能正在等著他」。瑪麗安娜·斯塔克在一八三六年也寫了一本阿爾卑斯旅行手冊,她建議女性遊客「儘量從懸崖邊上向下俯瞰」,這樣,斯塔克解釋說,想象力被恐懼餵飽,你就能沉著冷靜地注視高處。極度的美、高度、幽僻,這些當然都是山峰新魅力的重要成分,但與之緊緊相連的還有一個要素——危險。山地提供了一個被危險撕裂的環境,很是帶勁,你可以在那兒用充沛的艱難險阻考驗自己。

這種以冒險為考驗的理念尤其主宰了十九世紀人們對恐懼的態度。越到世紀後期,冒險的觀念就越是和自我以及自知的觀念糾纏在一起。當時的雜誌、傳記和探險報告中,反覆出現某些關於荒野風景的主題和看法,最首要的莫過於勝利與失敗、掙扎與回報。在這些作品裡,自然通常被比作敵人或情人,被征服或佔有,視你如何看待它。縱然人們對曠野的荒涼孤寂警惕猶存,一種新意識確乎後來居上:荒野景觀儘管危險嚴酷,卻是一處考驗的佳所,一個照亮自我的舞臺。穿越阿爾卑斯山的雪原,或者頑強跋涉於極地凍土,都揭示了你的質地——以及這質地是否優良。一八四七年十一月出版的《布萊克伍德愛丁堡雜誌》(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上有一篇討論北極探險的社論就很好地體現了這種思想傾向:「上帝將艱難險阻擺在人面前,明顯是在磨鍊他自己的技藝,好把人塑造得更出色。」

重要的是,直面荒野的危險和美,對個人品質不僅有揭示之功,還有提升之效。比如,看看這封約翰·羅斯金一八六三年從霞慕尼寫給父親的信。他這樣開頭:

危險有何道德功用,這真是個奇特的問題。但是我知道,也通過實踐發現,如果你到了一個危險的地方,轉身便回來,儘管這無可厚非,也相當明智,但你的性格仍然遭受了輕微的破壞;你在那個程度上變弱了,沉悶了,女人氣了,將來更容易感情用事,容易犯錯。然而如果你在危險中堅持到底,儘管直面危險似乎魯莽而愚蠢,但直面之後你會變成一個更強更好的人,更能勝任一切工作,經受任何考驗。能產生這樣作用的,正是危險。

羅斯金將女性氣質等同於沉悶、弱小、謬誤,這讓人不甚愉快地想到,在那個時代,勇敢只和男子氣概緊緊相連。不過,羅斯金的觀點也明顯是維多利亞式的,因為他相信克服危難能使人變得「更好」。尼采也是恐懼的形而上學論者,比羅斯金更為人所知,他後來貢獻了一個更簡潔有力的說法:「殺不死你的,終將使你更強大。」只要你能挺過來,那麼冒險,亦即讓自己驚恐,就是自我提升的有力手段,而自我提升在維多利亞時代後期的人們眼中是魅力四射的理想,對喜好爬山的中產階級而言尤其如此。一八五九年塞繆爾·斯曼爾斯出版了《自己拯救自己》,此書立即成為經典。斯曼爾斯的主旨很簡單,而且表面看來富於民主精神:只要有雄心、肯努力,任何人都能取得任何成就。「偉人……並不專屬某個階層和等級,」他在前言中宣稱,「有時最貧窮的人獲得了最高的地位,而在他們的道路上,看似最不可逾越的困難,最終也並不是障礙。」

斯曼爾斯信條的一個基礎是,困難能激發出人最優秀的品質。「造就人的不是安適,而是努力,不是便利,而是困苦,」他寫道,「逆境的作用何其甘美……逆境揭示了我們擁有的力量,喚起我們的幹勁……若是不必面對困難,生活也許更安逸,但人的價值也就不會那麼巨大。」從這裡很容易邁向主動考驗自我這一觀念:人應該找苦吃,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自我。按照斯曼爾斯的說法,阻力最小的路總是下坡路,而相反,那些承擔並克服困難的人,最終超越了自己。

斯曼爾斯煞費苦心物色一個能準確闡明觀點的比喻,最終確定用登山,這頗能說明問題。「只要遇到困難,人就必須出擊,無論結局是禍是福,」他寫道,「遭遇困難,能訓練他的力量,規範他的技能,激勵他進一步努力……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可能陡峭難行,也考驗著意欲登頂者的能力。」利用困難自我提升,斯曼爾斯的信條面向的人無分階級——任何人都可以成為任何人,這點倒是讓人佩服,但將它消化吸收得最好的當屬維多利亞時代的資產階級,其中不乏將之放到山地這一危險舞臺上求證的人。

隨著大英帝國蒸蒸日上,國內日趨安適富足,維多利亞時代的市民也日漸喜歡上冒險。可以說,中產階級需要一個風險閥門,把他們在都市優渥生活裡積聚起來的蒸汽放掉一點,而阿爾卑斯山正合此用,在那裡人人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危險級別。貝德克爾的瑞士旅行指南在「冰川」條目下這樣寬慰讀者:「冰川的危險與其說是真的,不如說是想象出來的。」可不是,大多數遊客要的就是這個:他們可以想象,在阿爾卑斯冰川上,以及在他們如今洶湧而入的山地中,發生著各種可怕的事故,但事故並不常常發生。在安然無恙的人心中,偶爾有人遇難還是個鼓舞人心的事情,因為這至少保留了死亡的可能性,而這種可能性對山地體驗來說,是不可或缺的。

看看艾伯特·史密斯的成功,就知道維多利亞時代中期,人們對高山暈眩有多熱衷。史密斯是個精力旺盛的諷刺作家兼實業家,從一八五三年起他租下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埃及館,在這個洞穴般又大又深的建築裡演出節目《攀登勃朗峰》(「the ascent of mont blanc」)。史密斯生性並不擅運動,但一八五一年八月,在一大群嚮導和海量酒精的幫助下,他成功登頂勃朗峰。(此次遠征的烈酒供給如下:六十瓶廉價葡萄酒、六瓶波爾多葡萄酒、十瓶聖喬治酒莊葡萄酒、十五瓶聖讓酒莊葡萄酒、三瓶干邑白蘭地,還有兩瓶香檳。)回來後他在倫敦大肆宣傳自己的勝利,並於一八五三年三月向公眾開放此番攀登的劇場版:有穿著阿爾卑斯村姑式連衣裙的漂亮女引座員;有紙板剪成的瑞士小木屋(勃朗峰其實在法國,不過別較真);舞臺後面放著折攏的山峰立體模型;有一頭長毛聖伯納犬;最後,還有此次阿爾卑斯模擬秀的點睛之筆,一對巖羚羊,它們在鑲木細工地板上四處跑動,還在演出當中不合時宜地拉屎。樂隊在樂池中演奏《霞慕尼波爾卡》(「chamonix polka」)和《勃朗峰方陣舞曲》(「mont blanc quadrille」),史密斯則用洪亮的嗓音講述著他那扣人心絃的攀登經歷。

換句話說,這個節目就是一部阿爾卑斯題材的俗麗之作,然而它提供了一個間接體驗冒險的機會。「你開始傾斜著向上爬,」史密斯會用低沉的嗓音向那些全神貫注的觀眾描述他攀登科特峰的歷程,「下面除了冰層裡的裂口,什麼也沒有。腳下一滑,或者手杖折了,就必死無疑。你會閃電般飛速從一個冰封的險崖滑到另一個,最後在幾百英尺之下冰川的可怕深淵裡摔得粉碎。」「噢!」觀眾們顫抖著。在地勢毫不險峻的皮卡迪利大街上,他們得以讓自己置身虛擬的危險中,在勃朗峰的巉巖和陡峭冰層間待上一兩個小時,然後,燈光亮起,他們起身披上外套,象徵性地戰慄著離開。興奮點就在於當一個看客,而不是參與者。(這可是一種經久不衰的興奮感:人們如今都還因為它為每部災難電影、每條災難報道買單。)

大眾喜歡史密斯的這個混合著異國情調和恐怖氛圍的節目,它連演六年,場場爆滿,賺了三萬多英鎊。狄更斯曾讚許地寫道:「史密斯本領高強又幽默詼諧,能融化(勃朗峰的)終年冰雪,讓最膽怯的女士也能一天上去兩回……而毫無疲憊之虞。」據《泰晤士報》報道,一八五五年夏天,整個英國都陷入了「勃朗峰熱」。越來越多的人去阿爾卑斯山旅行,去看勃朗峰的絕美峰頂,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試著親自攀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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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的中點是一八五〇年,關鍵點卻是一八五九年。這一年,斯曼爾斯影響深遠的書出版了,同年出版的還有達爾文的《物種起源》。達爾文最引人入勝也最萬能的理論是適者生存[這個說法其實並不見於《物種起源》,而是達爾文同時代的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創造的],有了這個前提,「以冒險為考驗」的觀念從十九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獲得新優勢。因為山地提供了一個實驗室,那裡上演著加速版的自然選擇,而且可以看到它正發揮著作用。山峰之駭人又迷人,就在於即使最小的判斷失誤也會釀成嚴重後果。在城市街道上失足滑倒,也許只會崴到腳,在山裡卻可能致命,讓人跌進裂隙,或者從懸崖邊上翻下去。同樣,未能及時返回,後果並不是趕不上飯點,而意味著天黑了還在途中,最終會被凍死。掉一隻手套也會變成轉折性事件,原本美好的一天會變成災難日。

在山裡,每件事都令人緊張地放大了,到處是選擇的壓力,選擇的後果也來得更加迅即。於是,身處大山,能很有力地檢驗出一個人的能力和體力,最弱的人——對不起,最弱的就靠邊站吧。馬默裡在一八九二年讚許單人徒手攀登時發狠說:「一個登山者只要在任何方面表現得粗心無能,適者生存法則就足以讓他滅亡。」同樣的生存主義價值觀也在美國確立起來,尤其在阿拉斯加,那裡的雅座酒吧擠滿了淘金者和伐木工人,為一種格外激烈而陽剛的達爾文主義提供了溫床。吟誦阿拉斯加淘金熱的詩人羅伯特·塞維斯(robert service)寫過一首無情的歌謠,表達的正是這個主題:「這就是育空河的法則:唯有強者才能繁盛;/弱者必將死去,唯有適者才能生存。」美國西部開發和隨之而來的拓荒者傳奇從來都極為陽剛:開著裝甲卡車,在高速公路上開戰的騎士;對古希臘雕塑般身材的崇拜;以及低吼的荒野。

那麼事實證明,成功的登山者或探險家需要擁有什麼品質呢?也許人們馬上會說:男子氣概——這個維多利亞時代的概念,在二十世紀演變成大男子主義。登山證明了一個人的實力,是一份膽識和力量的宣誓書,擔保此人足智多謀、能夠自力更生又充滿男子氣概。約翰·丁達爾憶及他初次登上魏斯峰,用的是描述奪取貞操的語言。「我摁著這座山上最高的雪花,」他寫道,「魏斯峰從此清名不再。」十九世紀末,h. b. 喬治在探討山地旅行時也稱,正是「探索地球並征服它」的渴望「讓英國成為世界上的殖民大國,並引領英國人深入各大洲最幽僻的角落」。

這裡頭還牽涉愛國主義。萊斯利·斯蒂芬稱:「真正的英國人喜歡整日徜徉於山岩雪地間,在良知允許的範圍內,能多投入就多投入。」不過,山地風貌所映襯出的品質中,最為人稱道的莫過於復原力和緘默節制的結合,我們今天稱之為「堅毅」。堅毅是一步一步前行、需要堅持多久就走多久的能力,是不停踩著先行者的足跡向前的能力,是知道何時擔起領袖之責而足堪勝任的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不抱怨的能力。也就是說,全力以赴,並尊重規則。丁尼生多次寫到堅毅,在詩作《尤利西斯》(「ulysses」)中,他寫下這樣的詩行:「去奮鬥,去探索,去尋得,不要屈服。」堅毅的品質從大英帝國一代代公民幼時起就已深植於心——寄宿學校系統努力培養出一代又一代據說充滿這種精神的少年。人們也認為,堅毅作為精神因素,支援著英國軍事的勝利、探險熱情的高漲,以及帝國版圖的擴張——地圖上的國界線一直在變更。

山峰對進山者的要求,也是堅毅。詹姆斯·福布斯在一八四三年將阿爾卑斯山旅行描述為「可能是尋常百姓能獲得的最接近軍事戰役的體驗」。丁達爾在攀登魏斯峰最後的雪坡時已然筋疲力盡,只能不停想著讓英國人久富善戰之名的品格,好使自己堅持下去:「主要就是不知何時屈服的品質,哪怕不再有希望也要為責任而戰的品質。」萊斯利·斯蒂芬更喜歡把自己想象成極地探險者。他寫道:「冬天掙扎著向棚屋走去,這不過是在和危險嬉戲玩樂,但在這樣的時刻,人卻理解了那些即便知道此行唯一的基礎只有留在身後的船,也要朝著極點艱難推進的北極探險者。」山峰的冰冠和石坡在很多方面都面目相似,沒有特點,杳無人跡,以至於成了人們肆意重新設想自身的完美場合,無論是把自己想象成一個拼死戰鬥計程車兵,還是一名沉著無畏的探險家。

於是,在很多十九世紀的登山者眼中,進山不過是一種角色扮演遊戲。山峰提供了一個神秘王國,一個可替換的世界,在那裡你可以重新將自己虛構成任何形象。它們是「遊樂場」——斯蒂芬給歐洲阿爾卑斯山起了這麼一個名字,在那裡成年人可以和危險嬉鬧一番:這是一處眾人消遣(recreation)場地,也是重塑自我(self re-creation)之所。然而,無論你如何想象自己、想象山峰,都沒關係:這風光還是可以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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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有差不多一整年沒進山,被困在劍橋郡的書桌前埋頭工作,休息無望,便開始對垂直構造心生嚮往。唯一的安慰就是不時出現在地平線上的幾座黑黢黢的教堂塔樓,再就是劍橋大學一些學院的白色尖頂,像芭蕾舞演員旋轉的腳尖那樣指向高空。一月下旬的一天,我終於受不住了,搭上一輛公交車去了尤斯頓,從那裡和一位朋友一起登上去蘇格蘭高地的臥鋪列車。

我們醒來的時候,火車正哐當哐當疾馳過一道冰封的峽谷。鐵軌兩邊都是積雪,露出深深的截面,像一件被雪犁拉開了拉鏈的白色外套。火車前方就是蜿蜒的峽谷。我從車廂走廊的窗戶探出頭去,寒風撲面,可以看到鐵軌鍍著朝陽,向遠方延伸,彷彿兩條漸漸靠攏的明亮鋼絲。

我們從火車站搭便車到達凱恩戈姆停車場,從那裡徒步前往北部凹地下黑白相間的參差壁壘。風溫柔而有力地拍打在身上,這感覺真好。凹地頂端之上的高空中,一羽烏鴉緊繃翅膀,正順著氣流滑翔,輪廓畢現。到達凹地山腳後,我們找了一條三百英尺長、近乎垂直的窄溝,沿著它可以上到頂部的高地。到那裡我們再看天行事,決定是繼續深入腹地,還是打道回府。

即便有冰斧和冰爪傍身,沿著這道溝向上攀緣也相當緩慢而吃力。強勁的南風掃過高地上的積雪,將之拋進朝北的溝渠,有幾百噸之多,像濃稠的白色河流般不停傾瀉下來,在我們的膝邊翻湧。停下來喘氣的時候,我有一瞬間想到,這雪還真妙。縷縷積雪被抽打而上,在半空中起舞,編舞的是打著奇怪的旋、鼓滿凹地的陣風。溝渠左右兩邊的巖脊蒙著厚厚的冰,鋥光發亮,而每一道懸垂的岩石都掛著藍色冰柱,像一盞僵硬的枝形吊燈。

一個小時之後,我們爬上高地時,天氣已經變得很壞,下起大雪。能見度跌到幾百英尺,氣溫也驟降。我覺得眉毛很重,好像有什麼東西要把它們從額頭上扯下來,而當我抬起戴著手套的手時,發現上面結滿了冰。我們跪在離溝頂幾英尺的地方,試著把登山繩捲起來,但繩子在嚴寒中像鋼索一樣難以彎曲,兩頭硬邦邦的,在風中四處甩動。幾小時前看上去還在歡快嬉鬧的風,現在已經變成了風暴。我不禁想起在一本指南里讀到的關於這個地區的警告:「凱恩戈姆高地上,有記錄的最高風速是每小時一百七十六英里:掀翻一輛小汽車綽綽有餘。」

往回走是不可能了,我們甚至都站不起身——如果站起來,狂風就會把我們從高地邊緣狠狠拍下去。也沒辦法回到溝裡。最後我們手腳並用,爬了幾百碼,挪到一處被風吹起來又凍住的雪堆邊,花一個小時在上面挖出一個簡陋的雪洞。之後十二個小時,我們就一起蜷縮在這個洞裡,把手插在對方的胳肢窩裡取暖,等待狂風平息。那天晚上,我整夜都在嚮往東部沼澤的溫暖和平坦。

在劍橋,我忘了凱恩戈姆能有多兇險。我在想象中看到的,是它們最仁慈美好的一面:鯨魚脊背般優雅的冰雪山脊,籠罩在冬日古銅色的陽光裡。現實卻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山裡,想象和現實之間的鴻溝大到可以殺人,這真是諷刺。

***

整個十九世紀,阿爾卑斯山和其他山地逐漸熱鬧起來,而傷亡人數也在增加。其實從一開始就有不同的聲音:比如約翰·默裡關於瑞士遊覽的《手冊》,就把勃朗峰的攀登者都判定為「精神不正常」。不過這樣的告誡大都不受重視,越來越多的人碰上了愛德華·布林沃-利頓所謂的「無人能預知的突發危險」:崩塌的雪簷、突如其來的落石,還有雪崩。

一八六五年,就在羅斯金給父親寫信,談危險的道德提升功用之後兩年,馬特洪峰的一場著名山難驚人地凸顯了登山的危險。三個英國人——一位勳爵、一位教區牧師、一名劍橋大學的年輕學生——以及他們的瑞士嚮導,在完成首攀後的下撤途中從一處陡峭的山坡上跌落,摔死在四千英尺之下的冰川裡。同行的其他三名登山者之所以倖存下來,是因為連線他們和墜山者之間的繩索崩斷了。救援隊抵達冰川后,發現三具殘缺不全的赤裸屍體,這些人的衣服在墜落過程中被扯掉了。瑞士嚮導克羅的半個腦袋都不見了,他戴的念珠深深嵌入下巴的皮肉裡,最後只能用小折刀挖出來。那位道葛拉斯勳爵則屍骨無存,只留下一隻靴子、一條皮帶、一雙手套和外套的一個袖子。

這個事件後來被稱為馬特洪峰山難,它帶走了登山黃金時代的光輝。對這場踐踏生命的災難,英國的反應尤其複雜,人們既驚恐又著迷。不列顛的貴族之血竟然拋灑在追求高海拔的過程中,而且很多人確信,今後還會浪擲更多。查爾斯·狄更斯是個紙上談兵的極地探險迷,他認為極地探險才是最明智的事業,而登山荒唐可笑。他在倫敦到處宣揚自己的觀點。「吹吧!」他一聲斷喝,毫不同情,「爬到那樣的高處……對科學進步的貢獻,和讓一群小青年去跨過聯合王國所有大教堂尖頂上的風向標,是一樣的。」報紙倒真像風向標,僅僅幾個月前它們還在讚揚登山者的堅忍不拔,如今時風既變,便趕緊悲傷地探究起英國人何以一心「前往不可測的深淵,一去不返」,要不就譴責登山活動,說它是「墮落的趣味」。

然而大眾對這死亡的訊息卻入迷大於驚恐,並且不出所料,對災難細節表現出十分嚴肅的興趣。在很多人看來,葬身山間賦予這些人一種高貴感。a. g. 巴特勒為遇難者作了一首輓歌,把他們抬高到半神的地位,也將登山比作一場宏大的戰鬥:「他們與自然作戰,一如遠古與眾神作戰的/提坦;他們也像提坦神一樣墜落,/被趕下希望之巔……」死亡的凌亂細節——毫無阻力的下墜中驚心動魄的幾秒,撞擊之下摔得稀爛的骨頭和器官——都無關緊要,在巴特勒的詩裡,墜山者的命運化作直追往昔的壯烈傳奇。登山並不是狄更斯所斥責的學生惡作劇的升級版,而是一項壯麗的事業,是在對抗終極的敵手——自然。為了這個,冒任何風險都是值得的。

馬特洪峰山難是山地冒險史上的關鍵時刻。如果當時反對之聲得勢,成為正統觀念,登山運動就不會像後來那樣蓬勃發展。然而,最終是巴特勒的溢美之詞而不是狄更斯的輕蔑,佔了上風。登山運動日益興盛,山峰和冒險對大眾的誘惑得以鞏固,哪怕這些大眾從未登過一座山;因為不斷有人在登山時死亡,阿爾卑斯小山村的墓地被漸漸填滿。馬特洪峰山難的倖存者之一愛德華·懷伯爾後來為此次災難,也為登山運動本身寫了一篇悼文。他寫道:「想去爬山的話就去,但是記住,沒有謹慎,勇氣和力量就一無是處。也要記住,一時的疏忽可能會毀掉一生的幸福。做任何事都不要輕率,看好每一步,並且從一開始就要想著,結局可能是什麼。」懷伯爾守著自己的訣竅活到高年,一生奔放桀驁——很多人可沒他那麼謹慎,或者沒他那麼走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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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山裡,有很多種死法:凍死,摔死,被雪崩掩埋,餓死,累死,被落石砸死,被冰崩砸死,以及死於會引起腦水腫或肺水腫的無形的高原疾病。墜落當然是始終在場的選項,重力從不走神,也永遠恪盡職守。法國作家保羅·克洛岱爾(paul claudel)說得好:我們缺少可以飛翔的翅膀,卻永遠有墜落的力量。

如今,每年有成百上千人在世界各地的山中遇難,受傷人數則再多上幾千。僅勃朗峰就奪走一千多條人命,而馬特洪峰有五百人喪生,珠峰一百七十人,喬戈裡峰一百人,艾格峰北坡六十人。一九八五年,瑞士境內的阿爾卑斯山脈地區就有差不多兩百人罹難。

我在世界各地都見過登山遇難者。他們聚集在山鎮墓地裡,或躺在登山大本營的臨時墓場裡。取回遇難者的遺體通常是不可能的,甚至連遺體都找不到,有那麼多死者只能用一些物件或象徵物來代表:被整整齊齊地擰在巖坡上的銘牌,巨石上刻下的名字,石頭或木頭做成的粗糙十字架,被玻璃紙包成一簇的鮮花。伴隨它們的是常見的哀悼詞,這些話已經被用了無數次,然而再次出現時,震撼力與沉痛感也絲毫未減:這裡長眠著某某,這裡倒下了某某,紀念某某……所有那些未盡的生命啊。

把登山死難者浪漫化或崇高化並不難,可應該被記得,卻常常被忘記的,是身後的人——所有那些被大山奪去摯愛的父母、兒女、丈夫、妻子、伴侶,所有那些創傷深重卻必須繼續走下去的生命。人們一定覺得,常常去山裡冒險的人,不是極為自私,就是對深愛他們的人的感受漠不關心。最近我在聚會上遇到一位女士,她的表弟去年爬山時墜亡了。這件事讓她又生氣又困惑。「為什麼他覺得必須去爬山呢?」她問我,但其實並不期待我回答。為什麼他就不能打打網球、釣釣魚?更讓她生氣的是,死者的弟弟還要去登山。她的叔叔嬸嬸已經痛失一個兒子,她說,另一個兒子還在拿要了哥哥命的事情當消遣。就在上星期,他還去登山,結果因為墜落摔斷了兩條腿。她說,聽到這個訊息時自己其實挺高興,心想這下他不會再爬山了,這算是救了他的命,讓他不再這麼自私透頂——最後幾個詞她是氣得從牙縫裡擠出來的。後來我聽說這位兄弟雙腿復原,卸下石膏綁腿一個月不到,就又去登山了。

這樣的情形難免讓人覺得有某種邪惡魔法或催眠術在作祟,對山峰的熱愛似乎變成了一種洗腦術。這個例子讓我們看到登山有陰暗的一面,提醒我們它有潛在的巨大代價。沒有什麼不可拒絕的理由非要人去山邊或懸崖邊押上性命,登山不是天命——人不是非要這麼做才行。

我現在差不多完全承認,死在山中並沒有什麼天然的高貴感,反而在某些情況下是對生命極其糟糕地踐踏。我已基本不再冒險,幾乎不再攀登需要用繩索保護的山。我發現在山裡消磨時光完全有可能不招致危險,風險甚至比在城裡過個馬路還要小。我現在也更容易被嚇住,恐懼點大大降低。真正的恐懼噝噝作響、令人噁心,且帶著一絲色情意味,而今這種感覺能更迅速地攫住我。五年前,遇上懸崖邊緣,我會欣然沿著它走上一段,現在卻會保持距離。對於我和絕大多數到山中游覽的人來說,山峰魅力之所在,美麗遠多於風險,愉悅遠多於恐懼,驚歎遠多於痛苦,生命遠多於死亡。

不過,禁不住誘惑去登山的還是大有人在,也仍有人在那裡遇難。法國霞慕尼可能是全世界登山愛好者心目中最偉大的聖地,也是據我所知唯一旗杆上裝著圍領般的長鋼釘,以防有人爬上去的地方。這是一個人口稠密的小鎮,卡在阿爾卑斯群峰間的一個缺口處,由公寓樓、教堂和酒吧集結而成。我每次看到它都倍感驚訝。你從日內瓦沿著峭壁邊的盤山公路上來,心想在這崎嶇不平的土地上蓋一座房子都難,更別說建一個鎮子了,這時,霞慕尼悄然出現,讓人始料不及。它突然冒出來,嵌在山谷中。鎮子四周都是朝上的岩石山坡,夾雜著冰川,將人的視線一直引上勃朗峰閃閃發亮的頂巔,引上矗立在四周天際的一座座鐵紅色的岩石山峰。

在霞慕尼,每年夏天登山季,平均每天都會死一個人。這些逝者,你都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去。那裡的酒吧裡沒有紅著眼睛的朋友守著空空的座椅,炎熱的街上沒有失神的父母四處遊逛,氣喘吁吁,傷心不已。唯一的線索是救援直升機在小鎮上空往返經過時,旋翼葉片發出的呼呼聲。直升機飛過,酒吧里人人都會朝上看,有那麼一小陣子,大家都在猜測它往哪裡去。

有一年春天,我徒步穿越巨人冰川,那是霞慕尼東南山地裡的一處高海拔冰川盆地,綿延在法國和義大利之間,寬約五英里,可以從一個國家穿過盆地走到另一個國家去。途中會經過很多寬敞得能容下一整排房子的大冰隙。望向冰隙深處,你可以看到冰川的截面,那是多彩的冰層——靠近冰川表面的是白色,向下轉變成深深淺淺的鈷藍和佛青,有些地方還有海綠色。這些大冰隙底部的冰層則由幾個世紀之前落下的雪構成。

四周,勃朗峰山脈著名的針狀群峰從閃閃發光的冰原上崛起,數千英尺高的赤褐色岩石直入蒼穹。晴朗的日子裡,這處冰川盆地的色彩組合——紅的岩石、湛藍的天空,雪白的冰面——正像法國三色國旗一樣鮮明。大多數針狀峰都有名字。有le grand capucin——高僧峰,穿著褐色岩石的修道服,默默履行著自己的教職。有la dent du géant——巨人之齒,昂著頭伸向天空,像一枚被咖啡因染黃的尖牙,也像它名字裡géant上的那個重音符號被放大到六百英尺高的樣子。人們會去攀登這些針狀峰。在冰川間行走,常常可以看到某處巖壁的縫隙裡嵌著一個極小的紅點或白點,離地有幾千英尺。

那天我們從義大利穿越冰川盆地去法國。剛出發不久,我發現距人們常走的路大約一百碼開外,有一簇東西,看起來像長在冰川上的耐寒花朵。但這似乎不可能,因為此地只有冰,並沒有泥土供它們生長。我走過去看個究竟。

原來這是一個半埋在冰裡的綠色黏土球,也可能是橡皮泥,大概拳頭大小。上面插著一打絹花,花莖是金屬絲做的。絹質花瓣原先一定是彩色的,但風霜摧殘下所有花朵都褪成了深褐色。其中一枝花莖上掛著一張小小的卡片,卡片外套著塑膠套子,就像婦產科醫院裡新生兒身上戴的身份標籤。我用冰斧的尖頭輕輕一挑,把它翻了個面。塑膠套裡進了水汽,卡片上的墨跡已經洇開,但還是可以認出幾個模糊的詞:謝麗……去世……群山……永別了。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她是怎麼死的?死在哪裡?誰在為她傷心?是不是她全家都上山來到這裡,為她種下這方小小的花園?然後我回到原路,繼續向法國前進。

我們安然無恙地穿過冰川,兩天後我回到家裡。電話答錄機上有一條留言,說一個我認識的人在山裡遇難了。當時他在本內維斯山上,剛剛結束一段攀登,正在頂部更平緩的路段上解開繩索,突然一陣微小卻反常的雪崩把他朝後推去,讓他翻出崖邊,直跌下剛剛攀過的一千英尺溝谷。他才二十三歲。一架蘇格蘭登山救援隊的焦黃色直升機把他的遺體從奧爾特穆維林谷里打撈出來,這幽谷向上延伸直至本內維斯山和卡恩莫德亞格山的馬蹄形花崗岩臺地。

答錄機裡的留言播完了,我握著話筒站在那裡,額頭貼上冰冷的牆壁。自從一個新年前夜一同攀登過愛丁堡亞瑟王座山的峭壁之後,我就再沒見過他。我們曾喝醉後大笑著在雪夜裡穿過愛丁堡的街巷,看著雪花在每一束路燈的錐形光柱裡落下。我們曾經一起行進在亞瑟王座山崎嶇的山麓上,攀登了大約一個鐘頭,或是直接爬上冰封的巖壁,或是設法橫穿過去。我還記得在離地十英尺的地方,我倆肩並肩,從冰冷的石壁朝外探出身去,尋找下一個支撐點,重力把我們的頭髮向後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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