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那驅使人們踏上艱鉅攀登之路的激情,這激情無法按捺。沒有什麼先例嚇得倒他們……峰頂如同深淵,散發出不可抗拒的魔力。
——泰奧菲爾·戈蒂耶,1868年
十二歲那年,在蘇格蘭高地外祖父母家裡,我第一次與偉大的登山傳奇《挺進珠峰》(the fight for everest)不期而遇。這本書記錄了一九二四年英國人的一場探險,其間,喬治·馬洛裡(george mallory)和安德魯·歐文(andrew irvine)在即將登頂珠穆朗瑪峰時失蹤。
那時我們在外祖父母的宅子裡度夏。我和弟弟可以在家中到處轉悠,除了走廊盡頭的房間,那是外祖父的書房。玩捉迷藏時,我常躲在我倆臥室的大衣櫥裡。櫥裡有股濃烈的樟腦味,櫥底散亂放著些鞋子,人在裡面很難站直。外祖母的皮大衣也掛在裡面,罩著薄薄一層防衣蛾用的透明塑膠膜。我伸手想摸摸柔軟的毛皮,觸到的卻是光滑的塑膠,這感覺有些奇特。
宅子裡最棒的是玻璃暖房,外祖父母叫它「陽光房」。那裡鋪著灰色石板,踩上去腳底冰涼,有整整兩面牆都是巨大的窗戶。兩位老人在其中一扇窗上貼了張剪成老鷹形狀的黑色卡紙,為的是嚇走小鳥,可鳥兒們以為透明玻璃是空氣,時常撞上窗戶送了命。
即便是夏日,房子裡也灌滿蘇格蘭高地礦井般的冷空氣,所有東西表面摸上去都是寒颼颼的。吃飯時從餐櫃裡取出的沉甸甸的銀餐具,拿在手裡很冰涼,晚上上床後,床單也是冷冰冰的。我會在被單下扭動身子,儘量鑽到床尾,拉著被單矇住頭,形成一個「密封艙」,接著拼命深呼吸,直到把床焐暖。
宅子裡到處是書,外祖父並不著意整理,毫不相關的書常常比鄰而居。餐廳的小書架上,《克拉布特裡先生釣魚記》(mr crabtree goes fishing)、《霍位元人》、《爐邊偵探故事集》(the fireside omnibus of detective stories)和兩卷j. s. 穆勒皮面精裝本《邏輯體系》共處一地。好幾本關於俄羅斯的書,書名我都念不明白。還有許多探險和登山的著作。
一天晚上我睡不著,就下樓找本書看。走廊的一邊,靠牆疊著高高一摞書,我幾乎是隨意從中抽出一本綠色的大部頭,就像從牆上抽出一塊磚,然後帶著書去了陽光房。月華澄澈,我坐在寬大的石面窗臺上,開始讀這本《挺進珠峰》。
外祖父給我講過這場遠征,我已知曉一些細節。但這本書的娓娓敘述、二十四張黑白照片和標著陌生地名——遠東絨布冰川、協格爾宗、拉巴拉山坳——的摺頁地圖,可遠比外祖父的講述帶勁。一徑讀去,我便神遊到了喜馬拉雅,一幀幀影像撲面而來:我能看到中國西藏佈滿礫石的平原,漫漫延伸到遠方白色山峰之下;珠穆朗瑪峰好似一座幽暗的金字塔;揹負著氧氣瓶的登山者看上去像潛水員;他們用繩索和梯子登上珠峰北坳的巨大冰牆,如同中世紀武士圍攻城池;還有書的最後,六號營地的雪面上那個用睡袋拼成的黑色字母t,用來告知下方營地裡用望遠鏡眺望著山上的登山隊員,馬洛裡和歐文失蹤了。
書中有一段最讓我緊張,是探險隊的地質學家諾埃爾·奧德爾(noel odell)描述他最後一次看到馬洛裡和歐文的情景:
上方的大氣突然變得清澈,整個頂峰的山脊和珠峰最高點揭開了面紗。我注意到遠處的一道雪坡,它通往看上去離錐頂基部僅一步之遙的地方,有個微小的點在那裡移動著,向岩石階梯前進。另一個點跟著他,接著,第一個點爬到了石階頂上。我站在原地緊緊注視著這壯觀的一幕,就在此時,整幅景象被裹進了雲層……
我一遍又一遍讀著這段文字,滿心只願自己是兩個小點中的一個,在稀薄的空氣裡為生存而戰。
***
就這樣,我狂熱地迷上了探險。在一場只有童年漫漫時光裡才可能擁有的閱讀盛宴中,我「掃蕩」了外祖父的書房,到那年夏天結束,已經讀了十幾本最著名的登山和極地探險實錄,包括阿普斯利·謝里-加勒德記述的南極考察《世界最險惡之旅》、約翰·亨特的《攀登珠峰》(the ascent of everest),以及愛德華·懷伯爾血淋淋的記錄——《攀緣在阿爾卑斯山間》(scrambles amongst the alps)。
比起成人,孩子的想象力更信賴故事的真實性,他們更願意相信,事情正是像記述的那樣發生的。他們感同身受的本領也更強——我讀那些書時,真真切切地感覺自己和探險者生活在一起,甚至成了他們。夜裡,我和他們一同待在帳篷內,用燒海豹油的爐子化開乾肉餅濃湯,任外頭狂風呼嘯。我在極地齊股深的雪地裡趕雪橇,顛簸著駛過雪面波紋,跌下溝壑,費力爬上刃嶺,在山脊上大步走過。我從一座座山頂俯瞰世界,彷彿檢視一幅地圖,有十多次差點就沒命了。
這些探險者——幾乎都是男性——所面對和承受的磨難讓我著迷。極地苦寒,冷到把白蘭地凍成冰塊;狗要是舔自己的皮毛,舌頭會凍在毛上;人要是朝下看,鬍子會凍在外套上。羊毛衣裳凍得像鐵塊一樣硬,想讓它彎曲得用錘子敲。嚴寒也把馴鹿毛睡袋凍出一個個冰冷的硬鞘,晚上探險者得用體溫生生把它們化開,才鑽得進去,每進一寸都是煎熬。高山上則有如一道道波浪橫掛在懸崖上的雪簷,有高原反應無形的襲擊,還有能瞬間埋葬世界的雪崩和暴風雪。
幾乎所有探險傳奇人物都以死亡或某種傷殘告終,除了埃德蒙·希拉里和丹增·諾蓋在一九五三年成功登頂珠峰,歐內斯特·沙克爾頓在一九一六年救下整個探險隊——在弗蘭克·沃斯利神奇的導航下,小小的「詹姆斯·凱爾德號」得以在風暴頻發的南半球海域精準地穿越八百英里;北方,歐洲正如浮冰般分崩離析,此間沙克爾頓卻鎮定自若。我喜歡這些讓人毛骨悚然的細節。在有些極地探險故事裡,幾乎每一頁都能讀到探險隊員不是沒了命,就是丟了身體某個部位,有時「隊員」指的就是身體部位。還有壞血病肆虐,它損毀肌體,讓皮肉像受潮的餅乾一樣從骨頭上脫落。一名隊員病入膏肓,渾身的毛孔都滲出血來。
而這些故事的背景,它們發生的地方,也有某種東西深深打動著我。吸引我的,有他們踏足之地的荒涼——高山和極地蕭索的景觀、摩尼教黑白色系般的清簡色彩。故事中人的價值觀也兩極分化:勇敢與懦弱,休整與行動,危險與安全,對與錯,環境的無情本質把一切都乾淨利落地二元化。我真想讓自己的生活也如此脈絡清晰,孰輕孰重都這樣簡單。
我漸漸愛上了他們,愛上了那些男子漢:駕著雪橇的極地探險者,他們唱的歌,他們對企鵝的脈脈溫情;叼著菸斗的登山者,他們的無所顧忌,他們難以企及的耐力。這群人外貌粗獷——穿著堅不可摧的粗花呢褲子,留著粗短的羊排絡腮鬍子和八字須,身上裹著絲綢或抹上熊油來抵禦嚴寒,卻對涉足的絕美風景有著近乎挑剔的敏銳,我愛他們身上的這種矛盾。不僅如此,在他們身上,吃苦耐勞可以和貴族的講究並存(比如一九二四年的探險隊還帶上了六十罐浸在鵝肝醬裡的鵪鶉罐頭、領結、蒙特貝洛香檳佳釀)。他們能坦然接受命運:橫死哪怕不是十之八九,也很有可能發生。
在我看來,他們是行者的典範:不為逆境所動,為人謙遜樸實。我渴望成為他們那樣的人,特別渴望像個子矮小的「小鳥」鮑爾斯那樣身體自帶恆溫調節器——這位羅伯特·斯科特的得力助手,在乘「特拉·諾瓦號」向南航行時,每天清晨在甲板上用一桶海水洗澡;他還可以在零下三十攝氏度的嚴寒中睡覺,而且睡得著。
最最吸引我的,是那些不遠萬里去攀登亞洲雄峰的人。他們中有很多都罹難了。我牢牢記著他們的名字:珠穆朗瑪峰上的馬洛裡和歐文,南伽峰上的馬默裡,科什坦套山上的唐金和福克斯……這份名單不斷延續,名字從熟悉到陌生。這些登山者投射到我身上的想象之光和極地探險者投來的一樣——都讓我看到美麗而危險的風景、廣闊浩瀚的空間,這一切也同樣一無世俗功用,只不過是把極地的高緯度換成了山地的高海拔。當然這些探險者身上不乏各種缺點,他們陷於時代的侷限: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無可撼動的優越感,他們的勇敢混雜著強烈的自私。然而,我當時注意不到這些,只看得到無比英勇的人舉步邁進未知的燦爛之光。
***
讓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無疑是莫里斯·埃爾佐格(maurice herzog)的《安納普爾納峰》(annapurna),由埃爾佐格一九五一年在醫院的病床上口述完成。他因為失去所有手指而無法執筆。世界上海拔八千米以上的山峰一共有十四座,一九五〇年春天,埃爾佐格帶領一支法國登山隊來到喜馬拉雅山脈尼泊爾一側,想首次征服其中的一座。
他們艱苦勘察了一個月,雨季之前所剩的時間也越來越短,於是這支法國登山隊向安納普爾納山脈腹地進發了。那是一片被世人遺忘的冰雪岩石之境,由世上最高的一圈山脈環抱封鎖。埃爾佐格寫道:
我們身處人類從未見過的一片蠻荒山地之中。動植物在這裡都無法生存。純淨的晨光中,這種了無生氣,這種自然的匱乏,似乎反而強化了我們的力量。人類天生嚮往自然的豐盈慷慨,怎能指望旁人理解這片荒蕪在我們心中喚起的特殊振奮呢?
隊伍一點點向山上行進,營地越築越高。高海拔、嚴寒和負重造成的損害逐漸顯現。雖然身體日漸虛弱,埃爾佐格對成功登頂的信念卻日漸強烈。終於,六月三日,他和隊友路易·拉舍納爾離開最高的五號營地,向頂峰發起衝鋒。
登上頂峰的最後一段路上有一條漫長的弧形冰坡,登山隊給了它個「鐮刀冰川」的綽號。之後就是拱衛著頂峰的一片陡峭岩石帶。除了這片岩石帶,路上已然沒有太考驗技術的障礙了。拉舍納爾和埃爾佐格一心要輕裝上陣,沒有帶繩索。
他們離開五號營地時天氣完美,天空一碧如洗。晴朗的天氣也帶來極低的溫度,空氣冰冷,兩人向上爬的時候只覺得雙腳要在靴子裡凍住了。很快情形變得明朗:要麼回去,要麼就有被嚴重凍傷的風險。他們繼續前進。
在對這場攀登的敘述中,埃爾佐格描述道他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漸漸漠然。天氣晴朗,空氣稀薄,群山晶瑩美麗,凍傷後痛感的奇異消失——這一切合起夥來讓他進入一種麻木的平靜,對逐漸惡化的傷勢無動於衷:
看著拉舍納爾和周圍的一切,我有種不尋常的感覺。我們的努力如此微不足道,想到這一點,我暗自哂笑。然而所有的疲憊感都消失了,彷彿不再有重力。這輕盈縹緲的景色,堪稱純淨的典範——這不是我認識的群山,而是我夢裡的群山。
在這種失去痛覺的朦朧幻境裡,他和拉舍納爾攻上最後的岩石帶,到達頂峰:
我感覺雙腳凍僵了,但並不很在意。人類攀上的最高峰此刻就在腳下!曾登上如此高峰的前輩,他們的名字在腦海中一個接一個地閃過:馬默裡,馬洛裡和歐文,鮑爾,韋爾岑巴赫,蒂爾曼,希普頓。他們中有多少人獻出了生命——多少人在這些大山裡求仁得仁……我知道終點近了,然而這是所有登山者都向往的終點,是與支配著他們的熱情相配的終點。我心存感激,感謝群山在那天為我展現得如此美麗,它們的靜默讓我敬畏,彷彿身處教堂之中。我不覺得疼痛,也不擔憂。
疼痛和擔憂是後來才有的。埃爾佐格在爬下岩石帶時掉了手套,抵達四號營地的時候,手腳嚴重凍傷,幾乎無法行走。爬過陡峭地面向大本營拼死撤退途中,他摔了一跤,原本損傷嚴重的腳上又碎了幾根骨頭,於是不得不繞繩下降,繩索將手上的皮肉大條大條地撕下。
地勢不那麼陡峭後,人們終於得以扛著埃爾佐格行路。先是人背,再用簍子,然後用雪橇,最後是擔架——終於把他運出了山地。下撤途中,他的手腳被套上塑膠布,牢牢包裹著,以免進一步損傷。每晚抵達營地,隊醫烏多會往埃爾佐格的股動脈和肱動脈注射普魯卡因、止痛劑和青黴素,長長的針要穿過他腹股溝左右兩側和肘彎,痛得埃爾佐格只求一死。出山時,他的腳已經變成黑色和棕色。到達戈勒克布林的安全地帶時,烏多已經截去他幾乎所有的手指和腳趾。
那年夏天,我讀了三遍《安納普爾納峰》。在我看來,埃爾佐格明智地選擇堅持登頂,哪怕後來付出了代價。我和他都認為,和站上那小小几平方米的雪地相比,手指和腳趾算得了什麼呢?死了都是值得的。這就是我從埃爾佐格的書裡學到的:最好的死法是死在山頂上——啊,上帝保佑我不要死在山谷裡。
***
距第一次讀到《安納普爾納峰》十二年後——十二年裡,幾乎所有假期我都在山間度過——我在蘇格蘭一家舊書店裡,手指劃過一排排書脊時,又遇到了這本書。那天夜裡,熬夜重讀一遍,我再次著了迷。不久我訂了機票,找到一位登山搭檔——服兵役時認識的朋友託比·蒂爾(toby till),去阿爾卑斯山過一個禮拜。
六月初我們到達採爾馬特,希望在夏季遊人滿山之前去登馬特洪峰。但馬特洪峰還罩著厚厚的冰層,現在爬太危險,於是我們開車繞到下一個村莊,那裡冰雪可能化得多些。我們計劃爬得高一點,夜裡在那兒紮營,第二天早上去登拉金霍恩峰,從容易爬的東南脊上去。拉金霍恩峰海拔四千零一十米,有個念頭一閃而過:它的高度幾乎正好是安納普爾納峰的一半。
那天夜裡下了雪,我清醒地躺著,聽厚重的雪花落在帆布帳篷頂上。雪花堆積,在篷布上投下陰影,直到越堆越重,帳篷的斜頂承受不住,哧溜一聲輕輕滑落到地上。凌晨時分雪停了,然而早上六點,我們拉開帳門上的拉鏈時,雲層中卻透出微黃的光,那是風暴的不祥預兆。我們有些擔憂地向山脊出發了。
登上山脊,才發現路比下面看起來難走,主要是因為覆蓋著山脊的軟爛陳雪有好幾英尺深,上面又積了六英寸黏重的新雪,還沒壓實。朽軟的雪要麼像砂糖一樣呈顆粒狀,要麼形成一層由又長又細的冰晶組成的鬆脆基層,冰晶彼此分離,中間是空的。無論是哪種情況,雪層都不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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