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聽說一個從越南來的人擁有一隻約翰·列儂的鞋子,大概會感到很吃驚吧。這不是約翰·列儂一隻普通的鞋子,而是列儂在達科塔公寓門前被槍打死時穿的那隻鞋。現在那隻鞋子的主人就是我。當然啦,我也是因為有錢才買下這個東西。那些沒脊樑骨的窮光蛋投降了,讓越共接管了南越。以前,我在自己原來的國家是個大富翁。我講這話時,可能你腦子裡一定會對我產生一些想法,覺得這一定是個喪盡天良、冷漠無情的人,怎麼能說出「沒脊樑骨的窮光蛋」這類的話呢?我的意思不是說他們懦弱才變成窮光蛋。我的意思是人窮志短。窮人被踩在腳下,失去所有權力,生活在最殘酷的暴君壓迫之下。但他們的這種悲慘,還比不上貧困帶給他們的悲慘。要不然的話,窮人怎麼會為了得到一點好處而甘願受苦、致殘,甚至犧牲生命呢?如果我是窮人的話,也許也會喪志的。
我在越南很有錢。錢讓我鼓足勇氣漂過南中國海,拋棄那裡擁有的一切,來到異國他鄉,重新東山再起。我就是這麼做的。我來到了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安了家。因為我原籍在北越,又是個天主教徒,我最終和奧爾良社群最東邊的同胞們住一起。這個社群叫做凡爾賽,實際上是美國人為我們這幫難民提供的一個公寓區。我在難民營待了一段時間。屋裡的天花板還沒八英尺高,也沒有走廊,甚至連掛風鈴的地方都沒有。一貧如洗的屋子曾使我一蹶不振,差點讓我失去生活的勇氣。我在西貢曾有很多好東西,如柚木傢俱,傢俱上面還有用珍珠和象牙鑲嵌的故事場面,講述徵氏兩姐妹如何在西元40年把中國人趕出我們國家的故事。我原先家裡還有古代傳下來的部分卜骨,這是祭祀時占卜用的動物骨頭,上面還刻著占卜的中國字,還有一把帶有鹿角把柄的青銅劍。你覺得可能是這些古玩意保佑我免遭國難。這些古玩意的確有些神力。我們教堂裡明白地講過這些道理。聖人的骨頭渣,一塊皮,一縷頭髮——都具有神力,用它們就能創造出奇蹟,還能治病救人,而且妙手回春。
你看,徵氏姐妹雖然打敗了中國人,但一年後,中國人又回來了,她們只好撤退。最後,她們倆在西元43年投河自盡。我不能確定卜骨上寫的是什麼,但我知道卜骨是用來解釋遠古發生的事,能預示我的歸宿和這個世界的未來。青銅劍似乎是在舉行儀式時使用,肯定從未在憤怒之中拔出過。如果我有聖人身上的骨頭渣就更好了,但教堂裡不賣這些東西。
現在,我坐在書房的桌子旁。我又發財了。書桌中央擺著列儂這隻鞋。這隻鞋像是短靴,靴高剛到腳踝,沒鞋帶,後面有個皮套。早上約翰·列儂的食指就是從那個皮套穿過去把鞋提上去。甚至他在這個世界最後一個早上也不例外。我和你們說這件事時,你腦子裡會閃現出另外一些看法。賺錢的天分讓我知道別人心裡怎麼想的。你一定在琢磨我是怎麼搞到這隻鞋的?我怎麼知道它就是列儂穿的那隻鞋?我可不能把交易人的名字透露出來。只能告訴你我是個獨特的收藏家。我一個紐約銷售商問我是否對一件不同尋常的東西感興趣。他跟我提起這隻鞋時,我也有同樣的反應。是呀,我怎能肯定這隻鞋是真的?我見過提供鞋子的人,我手裡還有照片和一篇報道。那篇報道證實了他和約翰·列儂的親密關係。他說,有些遺物讓列儂家裡人看著難受,所以想處理掉。他還說,他有這些東西,還知道有人想收藏這些東西。他告訴我,他也是天主教徒。很不幸,另一隻鞋丟了,但這隻鞋還在,於是我花了大價錢把它買下來。
當然,這是因為我在這個新國家裡賺了大錢。我有賺錢的天分,再加上美國這個地方充滿機遇。我起步時經營的是紙燈籠、爆竹、竹樹——就是迎新年的竹竿。越南難民們在這裡都很想家。因此,我就趁過年,過越南春節,兜售這些東西。我也向他們銷售過三明治和飲料。後來,我開了一家餐館;再後來,又開了一個電子遊戲廳。凡爾賽已有了一家娛樂廳,一位精明的生意人先開的。但我的遊樂廳勝他一籌,有很多電子遊戲。年青人喜歡這些東西。他們來這裡攻打外星飛船、妖魔鬼怪和武林壞蛋,攻擊技術比他們父輩和越共作戰時高明得多。我還在做別的生意,更大點的生意,主要是鮮蝦生產和銷售。十年後,越南移民將是墨西哥灣裡唯一捕蝦人。我當然用不著卜骨來告訴你這個趨勢。到時如果真這樣發展下去,我還能賺更多的錢。
這錢甚至還能讓我離開凡爾賽。現在,我坐在書桌前,目光越過約翰·列儂那隻鞋,向窗外望去。我從這兒能看到什麼呢?我的房子和這街上別的房子不一樣,是個兩層小樓。我住在二樓。樓外是我精心修整的院子,茂盛的草綠中帶藍,還有磚砌成的烤肉爐和一套室外柏木傢俱。遠處的小河橫穿凡爾賽。我的房子建在一公頃半的三角形地上,所以從這兒能看見別人家的後院一個挨著一個,一直延續約四分之一英里,直到鹽水湖的入海口和凡爾賽單元樓矗立的地方。所有這些房子的後院,無一例外地都被精心整理過,還種上了莊稼,讓人覺得似乎到了越南鄉下。在美國,沒人這麼做。種菜在美國是種嗜好。可對於住在凡爾賽的越南移民來說,種菜是種生活方式。院子後面有條小路。小路以外是沿鹽水湖邊的城市空地。越南人把這塊地當成社群菜園,而且還讓這個菜園一直擴充套件到鹽水湖邊上。我能看見菜園裡星星點點的尖斗笠。女人們彎著腰,光著腳,在菜園裡勞作。我幻想著,騎在水牛上的牧童將會沿著小路走過來,可能還會出現穿過鹽水湖、順流而下駛向南中國海的舢板。你明白我說的話嗎?我仍生活在過去。
我的錢終於能使我離開凡爾賽,成為美國公民了。我必須要把自己變成美國人。然而,我發現事情並不那麼簡單。有些東西一去不復返了。我剛才說過,我還會從事鮮蝦業,或其他什麼產業,以賺更多的錢,好讓自己最後擺脫過去。現在看來,我錯了。也許是我的買賣全部和這個越南社群有關係的緣故。我起步時實在沒有其他路可走。也許,我應投資一些美國的產業。即使我是從越南人那裡開始發的家,但這個越南社群沒有什麼東西能留住我。我在生意場上可不是個收銀員。
也可能是我家人不在身邊的緣故。留在越南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我老婆是個樸實的女人,不想離開父母,對美國有恐懼感。反正孩子是她生的,屬於她。而且,我老婆覺得自己屬於越南。我唯一的遺憾是,身邊沒留下她什麼東西可讓我觸控,沒留下她的一縷頭髮,或一枚戒指,甚至頭巾什麼的。她有那麼多漂亮的頭巾,有一些圍在腰上。假如我家裡人和我一起來到這兒,有他們的拖累,我不更難變成美國人嗎?就這樣吧。在這個問題上我只能自顧自了,好讓事情變得簡單點。
人生總有些事情是自己左右不了的。我的教義說得很清楚。對有錢人來說,特別是對有能力東山再起的有錢人來說,有時很難看到這點。有錢人應意識到,自己只是個凡人,得靠超然的力量,盯住財富給他的機會。
我對約翰·列儂的音樂不十分了解。但我聽過,很好聽。在越南,我更喜歡用母語演唱的大眾歌手。有時從「生動的絃樂」和「波希·菲斯」音樂節目廣播聽到的好聽的歌曲,雖然知道這些歌曲原來出自約翰·列儂之手,但我在美國只喜歡所謂「容易聽懂」的歌。我買鞋之前是否瞭解過他的音樂和約翰·列儂這個人,似乎沒有太大關係。這件遺物的意義和以前沒有太大變化。眾所周知,列儂是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他寫過很多歌,影響了許多美國人的一生。他歌唱愛情,歌唱和平,最後卻死在紐約大街上成為烈士。
我撫摸著他的鞋。皮面很光滑,呈柚木顏色。我的食指沿著鞋掌滑向鞋尖,摸出了凹凸不平的磨損。我又移動手指去觸控開始磨損的部位。那個部位正在腳尖處。然後,我沿著裂口,探到皮子下面露出來的一條破損的痕跡。我接著把手指伸下去,內心隱隱一震,好像摸的是肉體上的傷口。約翰·列儂的傷口。我明白鞋底上的磨損是怎麼回事了。約翰·列儂死時摔倒了,腿在便道上向前衝了一下。這個鞋子上的裂口,是他作為烈士的標記。
我用一隻手託著鞋後跟,然後將另一隻手放在鞋下面,把它拿起來,吃驚地發現鞋子是那麼輕,好像一個人壯烈犧牲前還有點時間來驚奇地發現自己的靈魂有多麼輕似的。我把鞋子轉了個角度,衝著窗外射進來的光線,往鞋裡看。我只看見鞋邊印著「薩維爾街」幾個字。就這麼幾個字。鞋裡沒標鞋號。我猜,這雙鞋一定是為約翰·列儂定做的,而且他的腳被仔細量過了。最軟的皮革裡盛著最純潔的東西。我內心非常平靜,只覺得胸口承受著很大的壓力,連自己都想不出是什麼在壓迫著我。我當時一心只想做一件事。
我得等到自己能喘上氣來再講下去。我坐在椅子上,輕輕把鞋放在地上,擺在我光著的右腳前。我比劃了一個十字,把腳慢慢塞進約翰·列儂的鞋裡,又慢慢把食指套進鞋後面的皮套裡,輕輕提上鞋,同約翰·列儂昇天那天早上所做的一樣。包鞋邊的材料如絲綢般柔軟,卻讓人感到陣陣寒氣。我站在書桌前,覺得鞋有點大,可能理所當然。我向前走了一步又一步,來到屋子中間。我站在那裡,心潮澎湃,盼望我祈禱的東西終有一天能到我手裡。我還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我真正接觸了這件遺物後才明白了內心的感受。我讓那個紐約商人去找約翰·列儂的另一隻鞋,就是左腳上的那隻鞋。即使是他穿的其他鞋,我也願意買。這樣,我就可以兩隻腳都穿上約翰·列儂的鞋,然後走在大街上,想走多遠就走多遠,直至找到我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