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就在那兒!」混血兒得意揚揚地像馬嘶一樣喊叫著,倒好像過去七個小時他一直蒙冤被懷疑說謊、現在終於證實自己清白無辜似的。他指著峽谷對面一塊伸到懸崖上面的巨石,巨石上有一簇印第安人蓋的泥土房子。他們離這些小房子的直線距離不過兩百米,但是要走到那裡至少需要一個小時,因為必須先走下一千英尺長的羊腸小徑,再往上爬同樣高的陡壁。

神父騎在騾背上定睛注視了一會兒。他沒有看到那邊有任何人影,甚至用樹枝搭在一個土堆上的瞭望臺上也空無一人。他說:「那邊似乎一個人也沒有。」他又回到一個被完全隔絕拋棄的氛圍中。「可不是,」混血兒說,「你怎麼能在這個地方看到人?只有他一個。他就在那邊的棚子裡。你會看到他的。」「印第安人都到哪兒去了?」「你又來了,」混血兒抱怨說。「又犯疑心了。你總是犯疑心。我怎麼知道那些印第安人跑到哪兒去了。我不是告訴過你,只有他一個人呆在那兒嗎?」

神父從騾子上下來。混血兒氣急敗壞地喊道:「你要幹什麼?」「我們不需要騾子了。可以把它們牽回去了。」「不需要騾子了?那你怎麼離開這個地方啊?」「噢,」神父說,「我現在用不著想離開的事,你說是不是?」他數了四十比索,對騾夫說:「我本來是僱你到拉斯·卡薩斯去的。好了,算你走運。現在我還是給你六天的錢。」「你不再需要我了,神父?」「不要了。我看你還是快點兒離開這裡吧!你也知道這是個什麼地方。」

混血兒著急地說:「神父,我們不能走那麼遠的路啊。那個人快要死了。」「用我們自己的蹄子走得也一樣快。好了,朋友,咱們走吧。」混血兒戀戀不捨地看著騾子在狹窄的石頭小路上走去,轉過一塊圓形大岩石後,蹄聲嘚嘚,越來越遠,逐漸消逝。

神父語調輕快地說:「走吧,咱們別再拖延了。」說著,他就把一個小包挎在肩膀上,率先從小路向峽谷走去。他聽見混血兒氣喘吁吁地跟在他後面。這個傢伙的呼吸道顯然不太好。神父想:他住在省城的時候,那些人給他的啤酒實在太多了。他想起他們兩人在一個不知名的村鎮初次相遇,那是一個炎熱的中午,混血兒光著一隻黃色大腳片躺在吊床上搖晃著身子,從那時以後發生了多少事啊!想到這裡,神父有很多感觸,覺得這個混血兒既可憐又令人不齒。如果當神父經過的時候他正在睡覺,現在的事就不會發生了。如今這個可憐蟲將永遠揹負著無從寬赦的重罪,實在太倒霉了。想到這裡神父轉頭看了一眼,他看到的是幾個大腳趾像肉蟲子似的從運動鞋的破洞裡伸出來。這個人正一邊罵罵咧咧地抱怨,一邊挑小路上好落腳的地方往下走。可惜再怎麼抱怨也無助於他的吁吁氣喘。可憐的傢伙,神父想,也許他還不是一個真正的惡棍……

混血兒的身體實在走不了這樣的山路。等神父走到谷底的時候,他已經落後了五十米遠。神父坐在一塊圓石頭上,抹了抹額頭上的汗。混血兒在趕到神父坐的地方以前,又抱怨了一大頓。「你幹嗎走得這麼急?」混血兒說。看來他越接近完成他的叛賣行徑,就對自己手中的這個犧牲品越發看不順眼。「你不是說那個人快要死了嗎?」神父問。「我是說他快死了,但是快死也不等於馬上就嚥氣了。」「那當然了,我們都希望他活得越長越好,」神父說。「也許你是對的。我要在這兒休息一會兒。」

混血兒像個擰性的孩子,你一提休息,他反而立刻就要走。他說:「你這個人怎麼老走極端?不是拼命跑就是想坐下不動?」「我怎麼做什麼都不對?」神父有意挑逗混血兒說。接著他又狡獪地冷不丁地問了一句:「你說,他們會讓我見到他嗎?」「那還用問?」混血兒剛說了這幾個字,但馬上就改口問:「他們?你說的他們指的是誰?開始的時候你抱怨這裡看不到一個人,現在又說‘他們’。」混血兒帶著哭音說。「也許你是個好人,但是為什麼你有話不肯直說,叫人懂得你的意思?你這種做法可真逼得別人當不了好教徒了。」

神父說:「你看見這個口袋了?咱們用不著再揹著它了。實在太沉了,我看喝兩口酒對咱們兩人都有好處。咱們都需要增加一點兒勇氣,是不是?」「你是說喝點兒酒,神父?」混血兒興奮起來,看著神父開啟一瓶白蘭地。神父喝的時候,他目不轉睛地盯住酒瓶,兩顆大尖牙貪婪地齜出來,磕碰著下嘴唇。神父剛一喝完,他馬上就把瓶口緊緊放在自己嘴裡。「我想,咱們這樣喝酒是不合法的,」神父嘻嘻笑著說,「咱們在邊境這邊——如果咱們已經走過邊境線的話。」神父拿過酒瓶,又喝了一氣,再把酒瓶遞過去。等一瓶酒全部喝光以後,他把瓶子拿過來,往一塊石頭上一扔——瓶子像一顆榴霰彈似的炸成一堆碎片。混血兒嚇得一哆嗦,抱怨說:「小心點兒。人家還以為你帶著槍呢!」「剩下的咱們用不著了。」神父說。「你是說你還有酒?」「還有兩瓶——但是天氣這麼熱,咱們不能再多喝了,咱們把它放在這兒吧。」「你幹嗎不告訴我你拿著這麼沉的口袋,神父?我可以替你拿啊。只要你叫我做事,不管幹什麼我都樂意。只要你開口。」

他們開始爬坡,酒瓶發出輕輕的撞擊聲。陽光直射在兩人身上。他們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爬到峽谷上面。瞭望臺架在小路上,中間留了一條通道。遠遠看去,像是一個人的上牙床骨。泥土棚子的房頂從他們頭上的岩石上顯露出來。印第安人不把自己的住房蓋在路邊。他們的房子總是搭在離小路較遠的地方,這樣就可以從遠處看到有什麼人從路上走過來。神父很想知道,警察是否馬上就要出現;這些人現在一定都不露痕跡地藏在暗處。「走這邊,神父。」混血兒在前邊帶路。他離開小徑踩著一塊塊岩石登上高處一小塊平地。他神情焦急,倒好像期待著走到目的地之前就要發生什麼事似的。高地上有十來間土房子,像墳墓一樣靜靜地立在陰沉的天空上。一場暴雨馬上就要來了。

神父感到一陣焦慮不安;他已經自投羅網,走進陷阱裡來了,那些人一點兒也不用費事就可以很快地把他包圍住,這段公案就算了結了。他拿不準這些人會不會突然從哪間土房裡向他開槍。他已經走到時間的終點,不會再有明天,也不再有昨天,只有永恆不止的存在。他開始後悔為什麼剛才不再多喝點兒白蘭地酒。「好了,我們已經走到了。那個美國人在哪兒?」他問,因為緊張聲音有些失常。「噢,對了。那個美國人。」混血兒說,身體突然震動了一下兒。他好像忘記把神父引到這裡來的藉口了。他站在那裡,向遠處的幾間土屋凝視著;他自己也不知道該向哪裡指引神父。「我離開他的時候,他在那一間。」他說。「我想,他已經不能走動了,是不是?」

如果混血兒沒有給他看那張寫著幾個字的紙片,神父絕對不會相信美國人真的在這裡——如果不是那張紙條,還有如果他沒見到過那個死孩子的話。他開始走到面前一塊空地,向混血兒指給他看的那間土房子走去。他們會不會沒等他走到屋門口就向他開槍呢?這就像眼睛被矇住走一塊懸在高空的木板,隨時都會一腳踩空跌入萬劫不復之地。為了控制住自己不發抖,他乾咳了兩聲,手背到身後用力握在一起。當初離開雷爾小姐家的院門轉身向這邊走的時候,他的心情是愉快的,因為他從來就不相信自己真能恢復教區工作,每日做彌撒,面對眾多虔誠的教徒,但雖然如此,如今面對死亡,他還是需要喝些酒使自己鎮定下來。他走到房門前,室內毫無動靜。這時他聽到背後混血兒在喊:「神父。」

他轉回頭。混血兒正站在院子中間,五官扭曲著,兩顆尖牙在嘴唇外面上下抖動,一副喪魂落魄的樣子。「有事嗎?」「沒什麼,神父。」「那你幹嗎叫我?」「我沒叫你。」混血兒不認賬。

神父轉身走進屋子。

美國人確實在屋裡,但是死是活,就看不出來了。他閉著眼,張著嘴,躺在一張草蓆上,雙手放在肚子上,像是個害肚痛的小孩。痛苦使他的臉變了形——或許成功的犯罪同政治或信仰一樣都有一副假面。一句話,這人的臉同警察牆上貼著的那張報紙上的照片已經判若兩人了。那張照片上的人兇狠,狂妄,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而這個躺在草蓆上的卻是個十足的流浪漢。痛苦已經叫他再沒有一點兒氣概,卻叫這張臉呈露出某種並不真實的聰明相。

神父跪倒在地上,把臉湊近他的病人,想聽一下他還有沒有呼吸。一股汙濁的氣息衝進神父鼻子——那是嘔吐物、雪茄煙和陳舊的酒精幾種氣味的混合,再多的百合花也遮掩不住這種腐爛罪惡的氣息。神父聽到一個極其微弱的聲音用英語說:「快離開這裡,神父。」門外,混血兒正站在尚未被烏雲遮住的太陽底下,向裡窺探,兩腿似乎無法站穩。「你還活著呢,是不是?」神父急忙說,「那你最好快一點兒。你的時間不多了。」「快點兒走,神父。」「你要我來的,是不是?你是天主教徒嗎?」「快點兒走。」那聲音又一次重複道,好像這是他多久以前背會的一課書中惟一還記得的幾個字。「開始吧,」神父說,「離你上次告解有多久了?」

那人的眼皮向上翻了翻,兩隻驚詫的眼睛仰望著他。那人迷迷惘惘地說:「我想也許有十年了。你到這兒來到底是幹什麼?」「你要求過要找個神父來。快點兒開始吧。十年的時間可不短了。」「你得趕快離開這兒,神父。」那人說,學過的詞語逐漸回到他的記憶裡。他躺在草蓆上,雙手搭在肚子上,體內剩餘的一點點精力全部聚攏到他的腦子裡,像是一條半身已經被碾碎的爬蟲。「那個混蛋……」神父生氣地說:「你這是作的什麼告解?我走了五個小時的路才趕到這兒……可是我聽到的卻是你罵人的髒話。」他覺得這簡直極端不公平:與危險俱來的竟是他發現自己毫無用處,因為對這樣一個人他實在束手無策。「聽我說,神父。」那人說。「我聽著呢。」「你要趕快離開這個地方。我那時不知道……」「我走了這麼遠的路到這兒來,不是要同你談我自己,」神父說。「你越快作完告解,我就能越快離開。」「你不用為我操心了。我這個人已經完了。」「你是說你已經得不到主的寬赦了?」神父氣惱地說。「那還用說,我已經沒有救了。」那人舔了舔嘴唇上的血,回答說。「你聽我說,」神父把身子更靠近了一點兒那陳腐的、令人作嘔的氣味,開口說,「我到這兒來是聽你告解的。你要不要告解?」「不要。」「你寫那張字條的時候也沒想告解嗎?」「也許那時候我想。」「我知道你要對我說什麼。我已經知道了,你懂不懂?就這樣吧。記住你很快就要死了。不要過多地依靠天主的憐憫。他已經給了你現在這樣一個機會了,也許他就不再給你另一個了。這麼多年你都是怎麼活過來的?現在你還覺得活得很了不起嗎?你殺過不少人——這就是你的生活。這種事誰都能做,做一段時候,但是早晚自己也要被別人殺害。正像你現在也把命送掉一樣。留下的是什麼?只有痛苦。」「神父。」「我聽著呢。」神父焦急地嘆了口氣,身體更貼近了一下。一時他又恢復了希望,或許他終於說服這個人,叫他說出一些模糊記起的傷天害理的事來。「你把我的手槍拿去,神父。知道我是什麼意思吧?在我胳臂底下。」「我不需要手槍。」「啊,你用得著的。」那個人的一隻手從肚子上一點一點向上移動。他那吃力的樣子簡直叫人不忍看。神父厲聲喝止他說:「別動,好好躺著。槍不在那兒。」神父這時已經看見美國人胳肢窩底下的槍套已經空了。「這些混蛋。」那個人說。他的手無力地落在移動了一些的部位,正好擺在心窩上。這個姿勢倒有些像一座貞潔的婦女雕像,一手捫心,一手撫著肚子。暴雨來臨前的耀眼光線籠罩著這間泥屋,屋子裡悶熱難當。

「聽我說,神父……」神父沮喪地在他身邊坐下。他已經絕望,再說什麼也不能再把這個強盜的充滿暴力的頭腦轉向安靜平和了。也許幾個小時以前在他寫那張紙條的時候,這個人曾經有過悔罪的念頭,但那一時機轉瞬就過去了。這時他正有氣無力地跟神父低聲說一把刀子的事。有一個傳說許多罪犯都相信。一個人死前最後看到的人物或景象會一直留在他的眼球上。基督教徒卻認為靈魂才有這種功能。一個人生前儘管罪孽深重,只要在臨終一刻得到寬赦就會帶著寧靜的靈魂歸天。有時候某個虔誠教徒湊巧沒有得到赦罪就在一家妓院裡暴卒,這人雖然一生都做善事,但是靈魂卻永遠打上不潔的戳記。神父也聽人談論過這種臨終悔罪並不公正,彷彿一個人一生行善或作惡的積習反掌之間就能完全翻轉過來似的。這使人懷疑好人會受惡報,而邪惡之徒反而能有善終。神父還是作了最後一次毫無希望的嘗試。他說:「你曾經有過信仰,那你就該理解,這是一次機會。在最後的時刻,像一個竊賊。你殺過人——也許連小孩也沒放過,」神父想起十字架下那個小屍體,又補充說。「但是這一切都可能不那麼嚴重,因為這都是今生的事,幾年間發生的事——都已經過去了。你可以把它們都拋棄在這裡,拋棄在這間泥土棚子裡,你自己還可以輕鬆地走下去……」他想到這個強盜可能走上一條他自己無法走的旅途,最終得到平和、榮耀和愛(儘管這都是一些非常空虛的字眼),不由得又嚮往又為自己悲哀。「神父,」那聲音急切地說,「你就別管我了。還是照管好你自己吧。你把我的刀拿去……」他的手又開始有氣無力地動起來——這次是向腰下邊摸去。他屈起雙膝,想翻過身來,但是整個身體一下子變得癱軟,魂靈已經離開軀殼了。

神父匆匆忙忙低聲吟誦起赦罪文來,也許在那人的靈魂還沒有越過生與死的疆界,哪怕只有一秒鐘時間呢,它還來得及悔罪。但是更可能的是,這人的靈魂在離開軀體時仍在尋找那把刀,一心想幹出別的什麼暴行來。神父開始祈禱:「啊,仁慈的主啊,不管怎麼說,他還是想到了我,為了我的緣故……」但是他雖然口裡禱告著,卻沒有什麼信心。往好裡想,那只是一個罪犯想幫助另一個逃走——不管你怎麼看,他們兩個都不是叫人起敬的人。

根據西方傳說,百合花是夏娃被逐出伊甸園時滴落土中懺悔的淚水化成,基督教認為百合花象徵著純潔無邪,能洗滌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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