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說閒話。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什麼讓我憎恨的事情,那就是背地裡說人閒話。大概一個禮拜之前,朵拉·鮑爾斯又在雜貨店裡跟我講哈里斯家的兒子的壞話,我立馬告訴她,假如她再跟我多講一個字,我這輩子都不會再跟她說話。已經過去了一個禮拜,我確實再也沒跟朵拉·鮑爾斯講過一個字,我就是這麼討厭背地裡說人。湯姆·哈里斯太慣他的兒子了,這小子需要吃頓鞭子,這樣他肯定不敢再這麼胡鬧,我已經跟湯姆·哈里斯說過不下一百次了。
現在一想起住在隔壁房子的鄰居,我就不禁怒從心頭起,假如不是他們,要是我看到鎮上有人在雜貨店或街角壓低聲音談論仙子和妖精,肯定會笑出聲的。他們每個人都清楚,世上根本沒有仙子和妖精,而且從來就沒有過,都是人們絞盡腦汁編出新的法子講的故事。就像之前說的,我不在背地裡說人,就算是關於神仙妖怪的事我也不說,而且我真心覺得簡·多金腦子有點不好使。話說回來,多金一家的腦子到最後都不聽使喚。簡的媽媽在簡現在的年紀就犯過糊塗,在給蛋糕節做蛋糕時,連雞蛋都忘記放了。有人說她是故意為之,想報復不給她攤位的主辦方,但大多數人說她是年紀大了,開始忘事了。我敢說她肯定時不時就真的在花園裡守候精靈。多金家的人一到那個年紀,張口閉口就是那些東西,簡現在就是這樣,已經有六個月了。
我叫艾蒂·斯賓納,住在主街上倒數第二棟房子裡。在我家之後只有一棟房子,在那棟房子之後,主街就被森林取代——森林的名字叫「斯賓納樹叢」,為紀念我的祖父造了全村第一棟房子。在那些奇奇怪怪的人搬進來之前,我家後面的房子屬於巴頓家,但是巴頓在城裡找到了工作,之後一家子都搬走了,他們也是時候這麼做了,因為這之前的一整年,夫妻倆都靠著大姨子和她老公的接濟過活。
好吧,等巴頓一家終於搬走——假如你要我說實話,他們走的時候還欠鎮上所有人的錢——沒多久那些奇怪的人就搬進來了。我看到他們傢俱的時候就知道他們不正常。在那之前,我知道他們是一對年輕的夫婦,應該剛結婚沒多久,因為我看到他們來看房子。當我看到他們的傢俱進屋的時候,我意識到我們合不來。
那天早上大概八點,搬家公司的貨車就來了。當然,那個時候我早已經洗乾淨盤子,也收拾好屋子了,所以,我就準備坐到一邊的門廊上看看那對鄰居,然後真的注意到很多先前沒有注意到的事情。那天很熱,我剛給自己做了沙拉當午餐,邊廊有庇廕,很適合大熱天坐著吃飯,所以我沒有錯過任何一件搬進那房裡的東西。
最先搬進去的是椅子,全是現代設計,沒有正常的椅腿和座位。我總說,一個買那種變態傢俱的女人對自己的房子一點兒也不會上心,不說別的,清潔那種細瘦椅腿周圍的地板太容易了,如果你掃地不願費點力氣,怎麼可能掃得乾淨?接著,她有很多矮桌進屋,這種事情騙不了我:一旦你看到那些小矮桌,就可以肯定那屋子會招待很多酒鬼,那種小矮桌是專門給開雞尾酒會的人準備的,因為他們需要很多地方擱玻璃杯。海蒂·馬丁就有一張那樣的小矮桌,她喝起酒來近乎犯罪。然後,我看到了一個又一個大酒桶被搬進屋子,我就百分百肯定了。而且,新婚的人既然有這麼多碗盤,其中肯定少不了雞尾酒杯,這事情你沒法跟我辯。
那天晚些時候,等他們搬好家,我去了雜貨店,正好碰到簡·多金,她說她一點兒也不意外,因為那些新搬來的人有一個女傭——是女傭,跟著這家人吃住,而不是那種一個星期來打掃一次的保潔工。我說我沒注意到女傭,簡說大多數我沒見著的東西,她也根本不願相信真有其事,但是韋斯特家的女傭如假包換,就在十分鐘前她還來雜貨店買了一隻雞。我倆都不覺得她有足夠的時間烹飪一整隻雞來做當天的晚餐,不過我們一想,可能雞是留到明天吃的,至於今晚,韋斯特夫婦或許打算下館子,女傭可以給自己炒個雞蛋什麼的。簡確實點出了有女傭之後的一件麻煩事——她一輩子也沒用過女傭,如果她是那種有女傭的人,我也不會跟她說話——你永遠也別想有任何剩菜。不管預算是否充分,你每天都必須買新的肉。
回家的路上,我試著看能不能碰到那個女傭。從雜貨店回我家最快的路是橫穿隔壁房子的後院。儘管通常不這麼做——你不會跟一個正在走捷徑的鄰居閒聊——但我覺得今天得早點回去做晚餐,所以就橫穿了韋斯特家的後院。韋斯特是這對夫婦的姓氏,但我不知道女傭叫什麼名字,因為連簡也還沒弄清楚。我抄近路的決定是明智的,因為正好碰到了女傭,她就在後花園裡,跪在地上,雙手在土裡挖著什麼。
「晚上好,」我儘量表現出禮貌,「地上挺潮溼的。」
「我不介意,」她說,「我喜歡地上長的東西。」
坦白說,她講話很客氣,但我覺得她這麼大年紀,還出來做女傭怪可憐的。這傢伙肯定是窮得揭不開鍋,必須找活兒幹,瞧瞧現在,她開心得跟吃了甜瓜似的。我覺得她也有可能是夫婦倆的老阿姨,他們用這種方式幫襯她,所以我仍舊用禮貌的口氣問:「我看到你今天剛搬進來?」
「對。」她答得很簡略。
「這家人姓韋斯特?」
「對。」
「你是韋斯特太太的母親?」
「不是。」
「姨媽?」
「不是。」
「不是她家親戚?」
「不是。」
「你只是女傭?」說完後我才意識到她可能不喜歡別人這麼說,可話一旦說出口就收不回了。
「對。」在這種情況下,她答話的語氣十分客氣了。
「我猜活兒很累?」
「不累。」
「只要服侍他們兩人?」
「對。」
「我猜你不喜歡幹這個?」
「活兒不壞,」她說,「當然了,我要用很多魔法。」
「魔法?」我問,「用魔法可以幫你快點幹完活兒?」
「對啊,」她說話的時候既沒有微笑,也沒有擠眉弄眼,「你完全想不到,我現在跪在地上,雙手挖土是為了做晚飯給主人吃,對吧?」
「沒想到,」我說,「完全沒想到。」
「看!」她說,「這是我們的晚飯。」她給我展示了一顆橡果,我發誓她真是這麼做的,橡果裡有一朵蘑菇和一小撮草。
「看起來完全不夠吃啊。」我說,準備離開。
她朝我笑了笑,仍舊拿著橡果跪在地上。過了一會兒,她說:「如果晚上有吃剩的,我給你盛一盤,你會發現這很填肚子。」
「你不準備燒雞嗎?」我說。我已經離開她有半碼遠了,但我確實想知道,如果她知道他們不準備吃雞,幹嗎要買?
「哦,那隻雞,」她說,「是給我的貓吃的。」
天哪,誰會買一整隻雞給貓吃?不管怎麼說,貓要怎麼啃雞骨頭?我一回到家就給簡打電話說,雜貨店老闆霍尼韋爾先生應該拒絕賣雞給她,或者至少讓她買些更合適貓吃的東西,好比肉醬。就算簡和我冷靜下來,也壓根兒不信貓真的會吃那隻雞,又或者她真的有貓。瘋子真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但我清楚那天晚上隔壁房子裡沒有人吃雞。從我的廚房窗戶能俯視他們的餐室,要是我站在椅子上,什麼都看得清清楚楚,那晚他們吃的東西是從一隻熱氣騰騰的棕色大碗裡盛出來的。想到那顆橡果,我禁不住笑,因為那隻大碗看起來確實像顆巨大的橡果。或許那是她瘋狂念頭的來源。當然,之後她真的送來一碗吃的,留在我的後門臺階上,因為我不想這麼晚了還給一個瘋婆子開門。我對簡說,我當然不打算吃這個瘋婆子做出來的奇怪東西。不過我還是拿著一把勺子攪了攪,聞起來沒什麼異樣。裡面有蘑菇和豆子,但其他東西我說不清。簡和我都覺得我們一開始的想法應該沒錯,雞是留給明天吃的。
我向簡保證,我會設法看一眼他們屋裡的樣子,看那些華麗的傢俱是怎麼擺的,所以第二天早上我把他家的碗送回去,而且正大光明地走到前門門口——鎮上的大多數人都習慣從別人家的後門進出。既然他們剛來,而且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跟那種有女傭的人家打交道,就走到前門並敲了敲門。我起了個大早做了一堆甜甜圈,所以把碗拿回去的時候裡面是滿的,也因為起得早,我知道隔壁屋子裡的人也起來了,他是七點三十分出門上班的。他應該是在城裡上班,所以必須這麼早就出去。簡覺得他是坐辦公室的,因為她見過他走路去火車站,而且樣子一點兒也不急。簡說,坐辦公室的人不需要踩點上班,但我不清楚她究竟是怎麼知道這些的。
年輕的韋斯特太太開的門,我必須說她看起來很和善。我之前猜,既然有用人把早餐端進房裡,她應該還躺在床上,那種有用人的家都是這樣,但她已經換上了粉色的家居服,而且沒有絲毫睏意。她沒有馬上請我進門,所以我往門口挪了半步,接著她後退了一點兒,問我願不願意進去。我必須說,雖然那些傢俱樣子滑稽,但她把它們佈置得很漂亮,窗戶上有綠色的窗簾。從我的房裡,我看不出窗簾上的花紋,但是一進她家,我就看出是那種手工繡的綠葉圖案,那地毯(我當然看到他們搬進去了)也是綠的。有些搬進屋的大箱子一定是用來裝書的,因為書架上有這麼多書。我還沒細想就說:「天哪,你一定整晚都在忙活,這麼快就把東西全收拾好了。不過我都沒看到你家開燈。」
「是馬莉做的。」她說。
「馬莉是你家用人?」
她微微笑了一下,說道:「說實話,她更像教母,而不是女傭。」
我不想自己看起來總是一副多管閒事的樣子,所以說:「馬莉一定忙壞了。昨天她在外面挖你們家的後花園。」
「對。」這些人說話都這麼簡略,很難套出什麼話來。
「我給你帶了些甜甜圈。」我說。
「謝謝你。」她把碗放在其中一張矮桌上——簡覺得她們一定把酒藏了起來,因為我到現在為止連酒的影子都沒看見——接著,她說:「我們可以把甜甜圈餵給貓吃。」
哦,我可以老實說,我不太在意她們那樣做。「你們一定養了只胃口很大的貓。」我說。
「對,」她說,「我不知道沒有它,我們要怎麼辦。當然,貓是馬莉的。」
「我沒見過它。」我說。要是我們準備聊貓,我猜我有很多話可以講,六十多年來,我養了一隻又一隻貓。不過我覺得兩位女士聊貓顯得不太得體。就像我之前跟簡說的,這家女主人按理說應該想打探很多村裡的事情,哪些人住在這裡,買五金要上哪家買之類的——事實上,我已經成功地勸說了十多個人遠離湯姆·哈里斯的五金店,因為就一磅supsmall/small/sup釘子,他要我付了十七美分——我就是那種可以幫她摸清鎮上一切的人。但她仍然繼續聊著那隻貓。「……它很喜歡孩子。」她說。
「我猜它是馬莉的伴兒。」我說。
「嗯,它一直在幫她。你懂的。」她說,就在那一刻,我覺得她可能也是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