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睡好。夜裡一點半送走傑米後,她不大情願地回床睡覺,一直躺到早上七點,她都沒怎麼睡著,最後索性起床衝咖啡。一整夜,她都時夢時醒,醒著的時候睜開眼,看著近乎全黑的房間,往事聯翩,之後又迷迷糊糊地做起狂熱的夢來。起床後,她在咖啡上花了將近一個小時——他倆說好要一起去外面吃早餐的。咖啡喝完,除了提前梳妝打扮,她沒有其他事可幹。她刷了咖啡杯,鋪好床,仔細地檢查待會兒要穿的衣服。望著窗外的藍天白雲,她毫無必要地憂慮今天會不會是好天。她坐下看書,然後又想著應該給姐姐寫封信。她用最工整的字跡寫道:「我最親愛的安妮,等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結婚了。這聽起來是不是很奇怪?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讓我告訴你事情的來龍去脈,你就會明白‘奇怪’都算不上確切的形容……」
她坐在椅子上,手握墨水筆,猶豫著應該怎麼往下接。她看了看已經寫好的句子,忽然把整張信紙撕個粉碎。她走到窗邊,確信今天是個好天,然後突然想到或許不該穿那條藍色的綢緞裙:太普通了,近乎呆板,她應該要顯得溫柔,要有女人味才是。她焦慮地翻看衣櫃裡的裙子,最終,目光停留在一條去年夏天穿過的印花裙上。她踟躕著:有褶飾的領口,她穿顯得太嫩,而且現在還沒暖和到可以穿印花裙,然而……
她把綢緞裙和印花裙並肩掛在衣櫥門的外側比對著,然後又移開被她當作迷你廚房用的小櫃子上的玻璃門。她把咖啡壺底下的爐火點燃,又走到窗邊,外面陽光燦爛。等咖啡壺「突突」作響時,她走回來,給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倒在一隻乾淨的杯子裡。要是不趕緊吃點實在的東西,我肯定會頭痛的,她心想,喝了這麼多咖啡,抽了這麼多煙,卻沒有吃早點。婚禮當天犯頭痛,這可不行。她走到衛生間,從櫃子裡取出一個裝阿司匹林的小鐵皮盒,塞進藍色的皮包裡。假如決定穿那條印花裙,就得配褐色的皮包,可她只有一個褐色皮包,而且已經很舊了。她感到無助,目光在藍色皮包和印花裙之間來回搖擺,接著她放下包,又去拿起咖啡杯,再度坐回到窗邊。她喝著咖啡,打量著她的一室戶公寓。他倆計劃好今晚回到這裡,一切都不容有失。突然,她意識到自己忘記給床換上乾淨的床單了,驚慌不已。洗衣店剛把洗好的衣物送回來,她趕緊從衣櫃的最高層取出洗淨的床單和枕套,重新鋪好床。她動作很快,這樣就沒時間去想自己幹嗎要換床單。這是張沙發床,還配了讓它看起來更像沙發的床套,等一切完成後,其實看起來和沒換床單之前差不多。她把換下的床單和枕套拿進衛生間,塞到盥洗池下方的衣物籃裡。她把原先的毛巾也扔到籃子裡,全換上乾淨的。等回到房間時咖啡已經涼了,不過她還是把咖啡喝光了。
等忙完這些再看時鐘,九點已過,這時她終於知道要抓緊了。她洗了澡,用了一條剛換好的乾淨毛巾,用完後也扔進衣物籃,再換上一條幹淨的。她很仔細地梳妝打扮,保證所有的內衣襯裙都是乾淨的,而且絕大多數是新的;她把前一天穿的所有衣服(包括睡衣)都塞進了衣物籃裡。等到要穿裙子的時候,她又在衣櫥前猶豫起來。藍裙子當然體面,而且乾淨,還很合身,但之前和傑米出去的時候她已經穿過好幾次了。而且說實話,藍裙子本身沒有什麼出彩之處,婚禮應該穿些獨一無二的。印花裙很搶眼,而且傑米沒看她穿過,但現在這個季節就穿這樣一條裙子,顯得太急吼吼了。最後她想,反正今天我結婚,我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於是她從衣架上取下這條印花裙。當她把裙子套上身時,她覺得它又鮮亮又輕巧,可是當她望見鏡子裡的自己時,她才想起來,有褶飾的領口擋住了她迷人的脖頸,誇張的大裙襬顯然是做給小姑娘穿的,讓她們可以到處亂跑,翩翩起舞,而且還可以在走路的時候毫無顧忌地扭屁股。看著鏡中的自己,她不禁感到噁心:就好像我為了討他歡心,特意要精心打扮;他會覺得我是因為他要娶我,才拼命裝年輕。這麼想著,她匆忙脫下這條裙子,但因為動作太急,裙子的一隻袖口開了線。穿上那條舊的藍裙子,她覺得更舒服、更親切,不過毫無興奮感可言。雖然她堅定地告誡自己穿什麼並不重要,但身子還是不禁挪到衣櫥邊,想看看還有沒有別的選擇。剩下的衣服沒有一件適合結婚穿,有一刻,她甚至絕望地想,乾脆去最近的小店趕緊買條新裙子。但眼看已經快十點了,她必須要弄頭髮和化妝。頭髮簡單,在頸後扎一個髮髻,但化妝又是一道艱難的選擇題:是看起來越漂亮越好呢,還是儘量展現真實的自己?她可以不去遮蓋蠟黃的膚色,眼睛旁邊的皺紋也可以不在乎,尤其是今天,這麼做會顯得她是為了結婚才這麼大費周章。但是她沒法接受傑米會領著一個黃臉婆去結婚。你畢竟已經三十四歲了,在衛生間裡,她對鏡中的自己宣告這個殘酷的事實,雖然她的證件上寫著三十歲。
已經十點零二分了,她對自己的裙子、臉蛋和公寓沒有一樣感到滿意。她又熱了一壺咖啡,又回到窗邊坐下。現在做什麼都沒用,她想,臨陣磨槍一點兒用也沒有。
她試圖接受現實,試圖去想傑米,可是她的腦中既沒有浮現他的臉龐,也沒有響起他的聲音。人總是想不起自己愛的人,她這麼想著,說服自己不去糾結於今天或者明天,而是要展望更久遠的未來。到那個時候,傑米已經成為一位名作家,而她已經辭去工作,他們會住進上週一起聊起的那間金黃色的鄉村小屋。「我以前很會做菜,」她向傑米保證過,「只要給我一點兒時間重溫,我就能想起怎麼做天使蛋糕,還有炸雞。」她知道這些話會在傑米的腦中迴盪,帶著幾分濃情蜜意,「我還會做荷蘭醬。」
十點半了。她站起來,目標明確地走到電話機旁,撥通號碼,等著,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孩的鏗鏘嗓音:「現在是十點二十九分整。」她下意識地把鐘調慢一分鐘。想起前一晚她在自己家門口說過:「十點。我會準備好的。你是說真的?」
當時,傑米大笑著順著走廊離開。
到十一點的時候,她已經把印花裙開線的袖口縫好,小心地把針線盒放回衣櫃裡。換上印花裙後,她又坐到視窗,喝起另一杯咖啡。我本來可以花更多時間來想穿什麼衣服的,她想,可是現在太晚了,他隨時都會到。她不敢做任何補救,任何補救的嘗試都意味著從頭來過。公寓裡沒有留給她自己吃的東西,有的只是她小心存起來等著他倆開啟人生新篇章時享用的食物——沒開封的培根,沒動過的一打雞蛋,沒開封的麵包和黃油——明天的早餐。她想過跑到樓下的雜貨店買點吃的,在門上留張條子,但還是決定再耐著飢餓等一等。
到十一點半的時候,她感到頭昏眼花:必須下樓買點吃的。要是傑米有電話,她肯定早就打給他了。此刻,她只能拉開書桌抽屜,在便箋紙上寫道:「傑米,我去樓下的雜貨店,五分鐘後就回來。」筆漏了墨水到她的手上,害她要去衛生間洗掉,用了一條幹淨的毛巾,之後只能再換一條新的。她把便箋貼到門上,再次檢查了公寓,等確保一切完美無瑕後,她關上房門。因為擔心他隨時會來,她沒有鎖門。
在雜貨店裡,她發現自己除了想再喝上幾杯咖啡之外沒有任何想吃的東西。她買了咖啡,但是還沒喝完就匆匆回家,因為她忽然想到傑米很可能已經在樓上等著了,而且他肯定等不及要開始婚禮儀式。
不過樓上的一切都還是她離開時的樣子,安安靜靜,蓄勢待發:門上是她寂寞的便箋,因為她先前抽了太多的煙,公寓裡的空氣不大好聞。她開啟窗,坐在視窗,迷迷糊糊地睡著了,等恢復意識的時候,已經十二點四十了。
此刻,她才真正害怕起來。眼前這整個嚴陣以待的公寓讓她猝不及防,從十點開始,所有東西都準備一新而且沒再被碰過。她怕急了,而且感到再不抓緊就真的來不及了。她從椅子上站起來,幾乎是橫穿房間跑去衛生間,往臉上撲冷水,用了一條幹淨的毛巾。這一次她把用過的毛巾隨便地掛回到毛巾架上,晚點再換也來得及。她穿著印花裙,套上外套,沒戴帽子,手上是顏色不搭的藍色皮包,裡面裝著阿司匹林。她就這樣走出公寓,鎖好門,沒有留便條,匆忙地走下樓梯。她在街角招了一輛計程車,把傑米家的地址給了司機。
其實沒有幾步路。如果不是這麼虛弱,她完全可以走過去。然而,坐進計程車後,她才意識到就這樣貿然地把車停在傑米家門口會顯得多麼冒失。於是,她請司機把她放在傑米家附近的街角。她付了錢,等計程車離開後才走過去。她從沒來過這裡,這棟樓很老,但是很體面,門口的信箱上沒有傑米的名字,住戶的對講機上也沒有他的名字。她核對了地址,是這裡沒錯,最後她按響了寫著「大樓管理員」的門鈴。大概一兩分鐘後,大門開了,她推開門,走進昏暗的大堂。她不知所措,直到走廊盡頭的一扇門開了,有人在問:「有什麼事?」
她很快意識到她不知要怎麼回答,於是走向這個揹著光站在房門口的人。等走到足夠近時,這人又問:「有什麼事?」她看到這是個穿著襯衣的男人,因為光線的緣故,雙方都看不清彼此。
她不知從哪裡來的勇氣,硬著頭皮說:「我在找一個住在這棟大樓裡的人,可在外面沒看到他的名字。」
「你找的人叫什麼名字?」這人問。她意識到她必須回答這個問題。
「詹姆斯·哈里斯,」她說,「哈里斯。」
這人沉默了一會兒,接著自言自語地念叨著「哈里斯」。他轉身往房間有光亮的深處走去,說:「瑪吉,你過來一下。」
「又有什麼事?」裡面傳出一個聲音。等了好一會兒(等這麼久,也沒人搬把椅子出來讓她坐),一個女人走到門口的這個男人身旁,瞅著黑黢黢的走廊。「這兒有位女士,」男人說,「她想找個叫哈里斯的男人,住在這棟樓裡。有這個人嗎?」
「沒有,」女人說,她的聲音裡有取笑的意思,「這兒沒有叫哈里斯的男人。」
「抱歉。」男人說,準備關門。「你找錯地方了,女士。」他說。不一會兒又低聲補充道:「要麼就是找錯人了。」說完,他和身旁的女人都笑了。
當門幾乎完全闔上時,她孤零零地站在昏黑的大堂裡。她對透出細長光亮的門縫說:「我很清楚,他真的住在這兒。」
「瞧,」女人說著,又微微開啟門,「這種事經常發生。」
「請不要敷衍我,」她說,嗓音裡透露出三十四年累積起來的尊嚴和驕傲,「我猜你們不明白這件事情的性質。」
「他長什麼樣?」女人疲憊地問,門仍然只是半開。
「他個子很高,皮膚很白。經常穿藏青色的西裝。他是個作家。」
「沒這個人。」女人說。但她想了想又補了一句:「他有沒有可能住在三樓?」
「我不清楚。」
「有這麼個人,」女人想起了什麼,「他經常穿藏青色西裝,之前在三樓住過。羅伊斯特家去北部看親戚的時候,把公寓借給了他一陣。」
「很有可能。我猜,雖然……」
「這傢伙整天穿藏青色西裝,但我不知道他有多高,」女人說,「他在那兒住了一個月左右。」
「一個月之前應該是……」
「你去問問羅伊斯特家,」女人說,「他們今天早上回來的,三樓b座。」
這次,門緊緊關上了。大堂非常昏暗,樓梯看起來更暗。
上到二樓的時候,從高處的天窗漏進來一絲光亮。公寓門排成一條直線,一層有四間,各守一隅,彼此之間並無往來。二樓c座的門口有一瓶牛奶。
走到三樓,她在樓梯口停了一會兒。三樓b座裡有人在放音樂,她還能聽見說話的聲音。半晌,她鼓起勇氣敲了敲門,見沒人應門,她再次敲門。門終於開了,音樂聲直接灌入她的雙耳,是午後的交響樂廣播。「您好,」她禮貌地向門口的女人問好,「羅伊斯特太太?」
「是我沒錯。」女人穿著家居服,臉上是前一晚的妝容。
「我能向您打聽一些事嗎?」
「當然。」羅伊斯特太太說,紋絲不動地站著。
「是關於哈里斯先生的。」
「哪個哈里斯先生?」羅伊斯特太太冷冰冰地問。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跟您借公寓的先生。」
「喔,上帝,」羅伊斯特太太說,她似乎此刻才第一次睜開眼睛,「他做了什麼?」
「沒做什麼。我只是想找他。」
「喔,上帝,」羅伊斯特太太再次發出感嘆,接著她把門開大一些,「請進,」同時她對房間裡喊,「拉爾夫!」
公寓裡漫溢著音樂。沙發上,椅子上,還有地板上全是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牆角的餐桌堆著沒吃完的午餐,桌旁坐著一個年輕男人,有一分鐘,她恍惚覺得他像極了傑米,之後年輕人起身向門口走來。
「怎麼了?」他問。
「羅伊斯特先生,」她說,聲音很難蓋過這震天價響的音樂,「樓下的大樓管理員告訴我詹姆斯·哈里斯先生之前住在這兒。」
「沒錯,」他說,「如果他是叫這個名字的話。」
「我猜是你把公寓借給他的。」她說,對他的回答感到驚訝。
「我對他的事情一無所知,」羅伊斯特先生說,「他是多蒂的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羅伊斯特太太說,「他不是我朋友。」她已經走到餐桌旁去了,此刻正在給一片面包塗花生醬。她咬了一口,對丈夫揮舞著抹了花生醬的麵包,說話時嘴裡的食物還沒吞下去,「不是我朋友。」
「你是在該死的互助會里認識他的。」羅伊斯特先生說。他把椅子上的行李箱放到地板上的收音機旁,之後索性坐在地板上,隨手拿起身旁的一本雜誌。「我跟他之間說話都沒超過十個詞。」
「你說可以把地方借給他住,」羅伊斯特太太說,之後又咬了一口麵包,「最起碼,你對他這個人沒什麼意見。」
「對你的朋友,我不會發表任何意見。」羅伊斯特先生說。
「相信我,要是他真是我的朋友,你會發表一大通意見的。」羅伊斯特太太話中有話,她又咬了一口麵包,「相信我,他會有一大通意見的。」
「我不想再跟你爭下去,」羅伊斯特先生說,把臉埋進雜誌裡,「不說了。」
「你看,」羅伊斯特太太拿著塗了花生醬的麵包指著丈夫,「你老是這個樣兒,動不動就這樣。」
除了羅伊斯特先生身旁的收音機傳出的嘹亮樂聲,公寓裡沒有別的聲音。她用一種自覺無法匹敵收音機的音量說:「那麼,他已經走了嗎?」
「誰?」羅伊斯特太太問,手裡拿著花生醬瓶子。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
「哦,他?他應該是今天早上走的,在我們回來之前。哪兒都看不到他的影子了。」
「走了?」
「不過一切都很好,再好不過。我告訴過你,」她對羅伊斯特先生說,「我告訴過你他會把公寓打理妥當。我看人總是很準。」
「你只是運氣好。」羅伊斯特先生說。
「家裡的一切都是老樣子。」羅伊斯特太太說,再次標誌性地揮舞麵包。「一切跟我們走的時候一個樣兒。」她說。
「你們知道他現在在哪兒嗎?」
「不知道,」羅伊斯特太太用愉悅的語調說,「但就像我說的,他把一切都打理得很妥當。怎麼了?」她突然問,「你在找他?」
「為了很重要的事情。」
「抱歉他不在這兒了。」羅伊斯特太太說。看到客人轉身出門時,她禮節性地送了兩步。
「可能管理員看到過他。」羅伊斯特先生說話時,頭仍然埋在雜誌裡。
身後的房門一關,她又回到了黑黢黢的走廊上,不過至少聽不見收音機的音樂聲了。等羅伊斯特太太再度開門,從樓梯口喊她時,她已經走下了一半的樓梯。「要是我看到他,會跟他說你在找他。」
我該怎麼辦?她想著,出了公寓樓,回到大街上。沒有傑米的音信,她沒法回家。她在人行道上愣愣地站了很久,久到街對面正巧把頭探出視窗的女人著急喊人出來看她有沒有事。最終,她心血來潮地走進公寓樓旁的一家熟食鋪,這個方向是她回家的方向。熟食鋪裡,有個瘦小的男人正倚靠著櫃檯看報紙,見她進來,他抬起頭,然後走到櫃檯內側招呼她。
她看著玻璃櫃裡的冷切肉和乳酪,羞澀地說:「我正在找一個住在隔壁大樓裡的男人。我想或許你見過他?」
「你幹嗎不去問住在大樓裡的人?」男人說著,眯起眼審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