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裡,他說。你看到了嗎?
我看到了,也明白了為什麼廷克在感到生活變得亂七八糟時會選擇來到這裡。
——就像納蒂·班波看到的一樣,我邊說邊坐到了一塊硬邦邦的石頭上。
廷克微笑,因為我還記得他曾夢想有一天會成為納蒂·班波。
——差不多,他表示同意,一邊從背包裡拿出三明治和水壺。
他在幾尺之外坐了下來——一個紳士的距離。
我們一邊吃,他一邊回憶起和家人在緬因州度過的七月。有一次他和哥哥花了不少時間走阿巴拉契亞山間小道徒步旅行,他們隨身攜帶的裝備有帳篷、指南針、摺疊刀,那是他們母親送的聖誕禮物。他們等了六個月才用上。
我們還沒談到聖喬治學院,還有廷克小時候生活境遇的變化,我當然不打算提這些。不過,他談到和哥哥在緬因州徒步時,他已經用自己的方式示意那是老走黴運之前的美好時光。
我們吃完午飯,我用廷克的背包枕著頭躺下,廷克折斷木柴,想把柴棒扔到六米之外的苔蘚地上,就像學校裡的男生,沒拿到世界冠軍就不肯回家。他捲起袖子,小臂上還有夏天驕陽曬傷後留下的斑斑點點。
——所以你算是個費尼莫爾·庫珀迷嘍?我問道。
——噢,他的《最後的莫希幹人》和《殺鹿者》我肯定看過三次,不過當時我喜歡所有的冒險小說:《金銀島》《海底兩萬裡》《野性的呼喚》……
——《魯濱孫漂流記》。
他笑了。
——你知道嗎,在你說過逃生時會選《瓦爾登湖》帶上之後,我也拿起這本書讀了。
——你覺得怎麼樣?我問道。
——呃,剛開始我不知道能不能讀完。四百多頁寫的全是一個男人躲在一間小木屋裡,從哲學角度思考人類歷史,想要剝開生活的外表,展露其本質……
——但你最後是怎麼想的?
廷克停下折木柴的手,眺望遠處。
——最後——我認為這是他們最偉大的冒險。
三點左右,一團藍灰色雲朵出現在遠方,氣溫開始下降。廷克從包裡拿出一件愛爾蘭羊毛衫給我,我們順原路返回,想趕在變天之前回到家。我們剛進樹林,就開始下起了零星小雨,剛剛跳上屋前的臺階,第一聲炸雷響起。
廷克在大壁爐裡生起火,我們在壁爐旁的納瓦霍地毯上坐下,他就地用燃屑煮起了豬肉、豆子和咖啡,屋裡溫暖,他臉上顯出閃亮的紅色。我把他的套頭毛衫脫下來,潮溼的羊毛散發出一股溫暖的泥土味道,令我回憶起另一個時段,我過了一會兒才想起來,是我們溜進國會大劇院的那個雪夜,我發現自己被廷克的綿羊皮大衣簇擁著的那一刻。
我喝第二杯咖啡時,廷克用一根棍子捅了捅壁爐裡的火,火星濺出。
——告訴我一些別人不知道的你的事情,我說。
他笑起來,好像我在開玩笑,過了一會兒他開始想這個問題。
——好吧,他稍稍轉向我說。你記得我們在聖三一教堂對面的那個小餐館邂逅的那天吧?
——是的……
——我是跟蹤你到那裡的。
我像弗蘭那樣一拳捶在他的肩膀上。
——你怎麼這樣!
——我知道,他說。這很不好,不過千真萬確!伊芙提到過你的公司,快到中午時,我走過你們那棟樓,躲在報攤後面,想在你去吃午飯時碰上。我等了四十分鐘,那天凍死人了。
我笑起來,記起他耳朵背凍出的紅亮小點。
——你幹嗎要那樣做?
——我一直在想你。
——瞎說,我說。
——不,我是認真的。
他看著我,溫柔一笑。
——從一開始,我就看得出你的冷靜——那種書裡寫的內心的平靜,但幾乎沒有人真的做得到。我問過自己:她是怎麼做到的?我猜想,這種淡定只會來自了無遺憾——來自做出選擇時是……泰然自若且意志堅定的。這讓我也稍稍放慢了自己的腳步。而我簡直等不及想再次看到。
我們關上燈,熄滅爐火,上樓,兩人看上去都會好好睡上一覺。上樓時,手裡的燈晃動著,我們的身影也前後搖曳。轉到二樓時兩人不小心撞到一起,他道歉,我們尷尬地站了一會兒,他給我一個友好的吻,朝西走去,我朝東走去。我們閉門寬衣解帶。我們爬上各自的小床,心不在焉地翻上幾頁書,然後關了燈。
黑暗中,我往上扯了扯被子,聽到了風聲,風從矮松峰上吹下來,搖晃樹木和窗玻璃,似乎它也焦躁不安,難以決斷。
《瓦爾登湖》裡有一段話常被引用。在這段話裡,梭羅的忠告是,找到我們自己的北極星,然後像水手和逃亡的奴隸一般堅定不移地追隨它。這是一種激動人心的情感——顯然配得上我們的渴望。然而,哪怕你能依靠準則來確保正確的航線,但對我來說,真正的問題永遠是,你如何知道你的星在蒼穹的哪一方?
《瓦爾登湖》裡還有一個段落我也記得清楚。其中,梭羅說,人們錯誤地認為真理很遙遠——在最遠的那顆星之後,在亞當之前,在大審判之後。其實,所有這些時間、地點和機會都在此時此地。從某種程度上,認可此時此地的觀點似乎與他敦促人們尋找自己的北極星自相矛盾,但這同樣令人信服,也容易理解得多。
我套上廷克的毛衣,踮著腳輕輕走過走廊,在他房間外面停下。
我聽著屋裡的嘎吱聲,聽著屋頂的雨點聲,聽著門裡的呼吸聲。我一隻手放在門把上,小心翼翼不發出一點兒聲音。六十秒之後,這將成為一箇中間點,居於時間的初始和末端之間。那將成為有機會去見證,去參與,去屈服於此時此地的一刻。
剛剛好在六十秒之內。
五十。四十。三十。
各就各位。
預備。
跑。
週日下午,廷克送我去火車站,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見他。早飯時他說要在沃爾科特再待一些時日,把事情打理清楚。他沒有說要待多久,我也沒有問,畢竟我不是小女生了。
我上了火車,往前走過幾節車廂,在靠木頭軌道那邊的座位坐下,這樣我們就不必揮手告別了。火車開動,我點了一支菸,在包裡翻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書。從第八章第七段後我讀得很慢,希望加快速度。我把書從包裡拿出來,看到有東西夾在書頁中,是一張撕成兩半的撲克牌——紅心a,正面寫著:瑪塔——二十六號週一晚上九點在斯托克俱樂部見,一個人來。
我記下內容,然後把紙牌放到菸灰缸上,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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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