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在叢林裡

叢林故事 吉卜林 第1頁,共2頁

獨生子再次躺下,他做了一個夢。

爐火就要熄滅的時候,哧的一聲,火星四射,最後的一顆火星落了下來。

他醒了。在黑暗中,他大聲問道:

「我從哪裡來?媽媽抱過我嗎?

我夢見我躺在一張毛茸茸的皮上。

我從哪裡來?爸爸帶我玩過嗎?

我夢見白生生的長牙保護著我。

啊,我是媽媽生的,我喜歡獨自玩耍嗎?

我夢見兩個小夥伴,他們一口就咬到我的骨頭。我是否掰過大麥麵包,然後把它泡在凝乳裡?

我夢見一隻剛從畜棚抓來的山羊。

再過一個小時,再過一個小時月亮就會升起,……

為什麼我能看清那黑色的房梁?

就像是正午一樣!

一里格之外,一里格之外是連納瀑布,

一群群麋鹿在那兒聚集,我能聽到小鹿咩咩叫,它就躲在母鹿的身後!

一里格之外,一里格之外是連納瀑布,

農田、山坡在那兒匯合,我能聞到溫暖潮溼的清風,它就在小麥叢裡低語!」

——《獨生子》

印度政府的所有機關當中,森林部是最為重要的一個,因為重新綠化全印度的事業就由它來負責。也可以說,如果印度有足夠的錢,綠化印度這個偉大的事業就全靠它來完成。森林部的職員們需要跟那些到處遊蕩的風沙做鬥爭,跟慢慢前進的沙丘做鬥爭。在沙丘周圍紮上籬笆,修起堤壩,在沙丘上種上耐旱的雜草,栽上抗風的松樹苗,雜草稀疏,松樹細長,頑強生長。喜馬拉雅山國家森林裡的所有木材都歸他們管,那些光禿禿的山坡也由他們負責。那些山坡一到雨季就被沖刷得千溝萬壑,森林部所有職員一起行動,譴責破壞山坡植被的行為,呼籲人們保護環境。他們引進了許多國外的樹種做試驗,想辦法讓桉樹在這裡安家,希望桉樹能治理運河區的熱病。在平原上,他們的職責是保護森林保護區的環形防火線,保證暢通無阻。旱季到來時,青黃不接,牲畜捱餓,他們就向村民開放禁伐區,允許村民採伐。他們修剪樹木,積攢的樹枝在鐵路兩邊堆積如土,代替煤炭作為這條路線上的火車燃料。他們精打細算,一直計算到小數點後5位數,確保經營的種植園盈利。他們是植物醫生,負責緬甸的柚木、東部叢林的橡膠樹和南方五倍子果樹的健康和繁殖。他們永遠缺乏資金,手頭拮据。林務官經常要出差,不光到城市,還要到偏僻的農村,那裡連條公路都沒有,甚至是要進入叢林深處,因此,他就變得聰明而又練達,他不僅知道一些森林的歌謠和傳說,他還學會了識別人類和叢林裡的法則;他經常碰上老虎、熊、豹子、野狗和鹿,那可不是苦苦捜尋後的偶遇,那些動物朋友是他執行公務時的夥伴,經常相見。他的大部分時間是在馬背上和帳篷裡度過的;他整天和粗野的森林看守人、多毛的獵人在一起,他是新栽下的樹苗的朋友,等到森林回報了他的辛勞,又在他身上打下了它們的印記。於是,他不再唱在南錫學來的輕佻的法國歌謠,他也沉默起來,就像灌木叢裡那些沉默的生物一樣。

吉斯博恩是森林部的一名職員,他已經在英國駐印度的行政部門裡工作了四年。起初,他喜歡這種生活,卻不理解這種生活。這份工作給了他一些權力,也讓他常常騎馬外出,到各個不同的地方去看看。後來,不知出於什麼原因,他極度仇恨起這種生活來,他拿出一年的工資來享受一個月的生活,享受印度所能提供的社交生活。浮躁過後,森林又把他吸引回去了。他從為森林的工作中得到了滿足。他把負責的防火線加寬和加深;他在老樹叢中開闢新的種植園,讓衰敗的叢林展現出一片新綠;他疏通淤積的小溪;當森林要被又高又深的蒺藜草吞沒的時候,他就來幫助森林做最後的鬥爭。吉斯博恩選擇了一個平靜的日子,點著了那些蒺藜草,在裡面居住的上百頭野獸,被趕出來了,就在白天的中午時刻,從煙火中衝了出去。從那以後,森林部新種的樹苗在這裡紮根,在燒黑的土地上長起了一排排整齊的樹苗,森林慢慢地向前伸展,吉斯博恩看在眼裡,喜在心中。吉斯博恩住的一幢平房坐落在大森林盡頭,有兩間房子,白粉刷的牆壁,茅草鋪的屋頂,他的房子位置較高,他可以居高臨下俯瞰大森林。森林的樹木長到他的家門口,他也不想開闢一塊菜園子,房子的前面就是一叢竹林,他在遊廊騎上馬以後,直接就進入森林腹地,門口連大路都不需要修。

吉斯博恩共有五個僕人:兩名馬伕,一名廚子,一名挑水夫,還有一名清掃夫,他們都是土著人,住在平房後面的草屋裡。廚子胖胖的,叫阿布杜爾·加福爾,是個教徒,吉斯博恩在家的時候,廚子就給他做飯吃;不在家時,廚子就跟其他人閒聊。吉斯博恩自己收拾槍支,不養狗,他怕狗嚇跑獵物。吉斯博恩對森林王國非常熟悉,他知道獸民們晚上到哪裡喝水,天亮前在哪裡就餐,炎熱的中午又會跑到哪裡避暑。吉斯博恩一般都是一個人待著,看林人和森林警察離得很遠,他們住在森林深處,輕易不來這裡,只有被野獸咬傷或是因為其他原因受傷,才會來到他這裡。

新年過後,春天來了,樹木長出了嫩葉,葉片小,稀稀拉拉的。雨季還沒來,乾得很厲害,到處都在盼望著雨水的降臨。景象沒有因為新年而有太多的變化。寂靜的夜晚,野獸的聲音多了,有尋找伴侶的召喚聲,有爭奪霸權的打鬥和怒吼聲。經常能聽到老虎的騷亂聲、高傲的公鹿呦呦的吼叫聲,還有野豬在樹幹上磨牙發出的像伐木一樣的聲音。

吉斯博恩是個善良而又慈祥的人,他認為,這個時候殺害生靈是有罪的,他的槍支本來就很少使用,這個時候直接就收了起來。五月是印度的熱季,天氣炎熱,雨水很少,特別容易發生森林火災。這個時候,吉斯博恩需要密切關注森林裡哪個角落升起了一縷黑煙,那就說明那裡起火了,得趕緊滅火。六月,雨季跟著西南風呼嘯而來,一片片森林湮沒在暖暖的水霧中,雨整天整夜地下個不停,大大的雨點打得樹葉啪啪作響。地上隨處可見雨水匯成的小溪嘩嘩流向遠方。樹木、草叢喝飽了水,濃綠而青翠,風一吹,搖搖擺擺,長得更歡了。閃電在天邊變幻出各種你意想不到的圖案,雨過天晴,空氣格外清新,熱辣辣的太陽又掛在天空,把森林曬得熱氣騰騰。雨季過後,天氣轉冷,森林又變成了老虎一樣的花斑色。週而復始,吉斯博恩熟悉了森林的脾氣,他為此而感到驕傲和幸福。郵差每個月都會給他送來工資,那些錢就放在抽屜裡,與他的家信和工具放在一起,越積越多。他很少花錢,只有在他準備去加爾各答植物園買東西或是救濟某個看林人寡婦的時候才取出錢來。那些看林人死了,而政府卻沒有給他們的家屬撫卹金,這時,吉斯博恩就會自己掏錢去安慰他們。

吉斯博恩賞罰分明。看林人薪金豐厚,必須懲罰時,他也給予懲罰。前些日子的一個晚上,有個信差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地來報信,說坎葉河邊有個警察被咬死了,腦袋被咬爛了,像個雞蛋殼似的。大家知道旅遊者好打獵,偶爾也有年輕計程車兵來打獵,這都很平常,不是稀罕事。黎明時,吉斯博恩出發去尋找兇手。他來到事發現場,屍體放在一張床板上,遇害者的妻子正在那裡號哭。兩三個人正在觀察地上的腳印。一個人說,這事是「紅傢伙」乾的。

「紅傢伙」是一隻老虎,吉斯博恩知道大家都在懷疑是老虎咬死了警察,就說:「它藏在娑羅雙樹後面的岩石堆裡。」

「現在它跑了,先生。頭次殺人得連殺三個,人的鮮血會使他發狂,它肯定在到處轉悠,也可能我們在這裡說話,它就在我們背後。」

又一個人說:「它也可能到那間茅屋去了,那兒離這裡只有四柯斯【注:柯斯,一種計量單位,有人估計一柯斯相當於一千米,此說有待考證。】遠——瓦拉,這是誰啊?」

聽到問話,吉斯博恩和大家一起轉過臉,看看究竟是誰。他看到沿著乾涸的河床走來一個奇怪的人,這個人全身赤裸,只在腰間圍著一塊布,頭上戴著爬藤的白色旋花做成的花環,走在河邊的鵝卵石上,無聲無息。吉斯博恩暗暗吃驚:他比獵人的腳步還要輕柔得多!那人走到近前,也不打招呼,說:「那個老虎已經喝過水了,現在就在小山那邊的一塊岩石下睡覺。」很好聽的聲音,就像銀鈴一樣清脆悅耳,跟當地人說話完全不一樣,當地人說話稍微帶著點哼哼的腔調。他抬起頭來,陽光灑在臉上,就像一位在森林裡迷了路的天使。受害者的妻子瞪大眼睛看了看這個奇怪的陌生人,接著哭得更加傷心了。

「先生,需要我給你帶路嗎?」陌生人很直率。

「如果你能確定……」吉斯博恩說。

「當然能!」不等吉斯博恩說完,陌生人肯定地回答,「一小時以前我還見過那個傢伙——那個狗東西,還不到吃人肉的年紀,它那顆罪惡的腦袋裡長著十二顆上好的牙齒。」

那幾個在地上檢視腳印的人聽到他們的對話,害怕吉斯博恩要他們跟著一起去,悄悄地溜走了。看到這種情況,陌生人淡淡地笑了笑,沒有理會他們,轉身走在前面帶路:「來吧,先生。」

「別那麼快,我跟不上,」吉斯博恩說,「等等我,我怎麼從來沒見過你?」

「我最近才來到這片森林,你可能真的沒見過我。」陌生人回答。

「你是哪個村子裡的?」吉斯博恩又問。

「我哪個村也不是,我是從那邊來的。」陌生人指著北方說。

「這麼說,你是吉卜賽人?」吉斯博恩問。

「不,先生。我是個沒有種姓的人,而且,我沒有父親,不知道他是誰。」陌生人回答。

「那,你叫什麼名字?」吉斯博恩覺得更加奇怪。

「我叫莫格里。先生,請問您叫什麼名字?」陌生人問。

「我的名字叫吉斯博恩。是這片森林的總監。」

「總監?你們要給這裡的樹木、草叢都編上號碼?」

「對,不然有些像你這樣的吉卜賽流浪漢會把它們放火燒掉的。」

「我才不會呢!這兒就是我的家,不管給我什麼好處,我也不會傷害這裡的一根草。」

快要到了,他轉過臉,帶著迷人的微笑,舉起一隻手示意小點聲:「快到了,先生,我們得輕輕地靠過去。這個狗東西睡得很死,我們不要驚醒它——最好是您在這兒等著,我一個人從下風向把它趕過來。」

「老虎居然能像牲口一樣被你這樣赤身裸體的人趕來趕去?」這個人說得如此輕鬆,使吉斯博恩萬分驚奇。

「不相信我?那就跟我來吧,按照你自己的辦法,用你的英國來復槍打死他。」陌生人微笑著對他說。

莫格里在前頭帶路,吉斯博恩緊隨其後,低頭、彎腰、匍匐前進。總之,在森林裡追蹤獵物所有的辛苦他又嚐了一遍。終於到了,在一個小水塘旁邊,有一塊巨大的石頭,石頭被太陽烤得燙人,他們就藏在這石頭後面,莫格里叫他抬起頭來偷偷地看池塘對面。那隻老虎就在那裡,伸展四肢,懶洋洋地舔著虎肘和前掌,一遍又一遍。這是一隻很老的老虎,牙齒泛黃,皮毛凌亂,可是在陽光和四周景物的襯托下,依然是威風凜凜。

這個時候,吉斯博恩可不講什麼殺害生靈是有罪的,吃人的老虎就是害人蟲,必須儘快殺死它。他緩了口氣,把來復槍架在岩石上,吹了一聲口哨,老虎聽到聲音,轉頭檢視動靜。距離不到20英尺,吉斯博恩不慌不忙,連開兩槍,一槍擊中老虎肩胛,一槍擊中面頰,老虎必死無疑。

開槍產生的煙霧散開,老虎在地上掙扎。「折騰吧,反正這張皮也沒什麼用處,」莫格里冷冷地說,「這個狗東西,死也死得像條狗,那堆臭肉沒什麼稀罕,不值得保留。」

吉斯博恩知道守林人喜歡老虎的鬍子,就問:「還有鬍子呢,鬍子你也不要?」

「鬍子?我可不是個喜歡擺弄老虎嘴巴的下賤獵人,讓它躺在那裡吧。看,它的朋友已經來了。」

鳶鷹有尖銳的目光和靈敏的鼻子,老虎剛死,它就發現了。飛過來在莫格里和吉斯博恩的頭頂發出長長的呼嘯聲。吉斯博恩取出空彈殼,擦了一把臉,問莫格里:「你不是獵人?你從哪裡學會了關於老虎的事情呢?我還沒遇到過比你追蹤技術更好的獵人呢!」

「我恨所有的老虎,」莫格里沒有多說什麼,「先生,我看看你的槍吧。啊,這槍非常好。現在先生要去哪裡呢?」

「我要回家。」

「我可以去嗎?我還沒有去過白人的房子看看呢。」

「當然可以。」吉斯博恩在前頭帶路,莫格里無聲無息地跟著,棕色的皮膚映著陽光。

遊廊上放著兩把椅子,莫格里好奇地看著,竹簾子裂了縫,他忐忑地摸了摸。他小心翼翼地走進屋子裡。陽光有些刺眼,吉斯博恩隨手放下一扇竹簾。只聽得「咣噹」一聲,竹簾落了下來,只是,還沒等竹簾子落在走廊的石板上,莫格里就跳開站到了屋子外面,這只是眨眼發生的事情,起伏不定的胸脯洩露了他的緊張。

「這是不是個陷阱?」他連忙問道。

吉斯博恩笑了:「白人不會做這種事情,你還真是來自叢林,呵呵。」

「我知道了。」莫格里說,「這裡沒有埋伏,也沒有陷阱,只是,我——從不知道這些東西。」

他小心翼翼地走進屋子,兩間屋子裡的東西讓他驚奇不已,他睜大了眼睛仔細地看著。這引起了阿布杜爾·加福爾的反感,他一邊擺放餐具,一邊看他,眼睛裡充滿了厭惡。

「吃一頓飯,這麼麻煩,吃完之後要睡覺也得那麼費事。」莫格里咧嘴笑了,「在叢林裡,我們吃飯睡覺都特別省事。哎呀,真漂亮。這裡的東西這麼貴重,這麼多,會不會有人來打劫啊?先生不怕嗎?這些東西我從來沒看見過。」在一個東倒西歪的支架上,放著一個滿是灰塵的貝納列斯銅盤,這個吸引了他。

「只有來自叢林的鄉巴佬才會來打劫。」嘩啦一聲,阿布杜爾·加福爾把一個盤子放下了。這些話,讓莫格里看到這個白鬍子教徒的眼神發生了變化。

「在我們的叢林,要是有一頭山羊太吵了,我們就會把它的喉嚨割斷!」他針鋒相對,「不過,我要走了,你可以收起你的恐懼了。」

他轉身走進森林,慢慢地消失了。吉斯博恩看著他的背影,呵呵一笑,慢慢地,笑聲變成了輕輕一嘆。這位林務官感興趣的事物並不多。他覺得這個瞭解老虎就像人們瞭解狗一樣的叢林之子比日常公務更有意思,他本來可以消遣時間的。

「這是個了不起的傢伙。」吉斯博恩想,「真希望他能成為一個扛槍手,陪我去打獵,一個人太沒意思了。他就像古典文學辭典裡的插圖。他可以成為一個最完美的獵手。他真是個謎。」

華燈初上,繁星點點。他在遊廊上一邊抽著煙,一邊猜測,輕煙嫋嫋。當煙霧散去時,他發現莫格里正叉著手臂坐在遊廊邊上,這讓吉斯博恩吃了一驚——鬼魂的悄無聲息也不過如此,以至於菸斗都落到了地上。

「森林裡沒人跟我說話,所以,我就來了。」莫格里拾起了菸斗,遞給吉斯博恩。

「哦,森林裡又發生什麼新聞了?還是你又發現了一隻老虎?」吉斯博恩停頓了一會兒問道。

「大羚羊搬了家,他們每逢新月出來的時候總是換牧場。因為野牛不肯跟大羚羊一起進食,都到坎葉河附近獵食去了。結果有頭母牛被一隻豹子捕殺了。當時那隻豹子就藏在上游河邊的深草叢裡。別的,就沒啥新聞了。」

「大羚羊有自己的生活習慣,就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牛群和大羚羊不會一塊進食,我怎麼會不知道?」

「可我卻不知道。」吉斯博恩說。

「唉!你可是——可是這片森林的掌管者啊!草屋裡的人說的。」他微微一笑。

「隨口一說,編點故事哄孩子而已。你不也是這樣麼,反正沒人能夠反對。」

「你不相信的話,明天我帶你去看看那頭被咬死的母牛的骨頭。」莫格里不動聲色,「至於大羚羊的話,請先生安靜地坐一會,我去趕一頭。先生您聽仔細嘍,就能聽出羚羊在什麼方向。」

「莫格里你瘋了麼?誰能趕得動一頭大羚羊呢?」

「只是——你等著吧,我去了。」

「哦,上帝,這人真像鬼魂!」吉斯博恩說,因為莫格里又悄無聲息地消失在黑暗中了。群星閃爍,森林如同絲絨,層層延伸向遠處——那裡特別安靜,輕風掠過樹梢,猶如熟睡的嬰兒的囈語。廚房裡的阿布杜爾·加福爾弄得盤子叮叮噹噹地響。

「安靜點!」吉斯博恩喊道。接著,他靜下心來仔細傾聽,像是習慣了森林的寂靜一樣。他的生活很孤獨,但是他的自尊心很強,吃晚餐的時候要穿上晚禮服。此時,那硬挺的襯衫前胸隨著他的呼吸,有規律地響了起來——吱嘎吱嘎。他側側身子,止住了響聲。但是,他的菸斗又有點問題,好像是堵住了,於是,菸草便嗚嗚響了起來,菸斗也被他扔掉了。現在,天地之間只剩下森林裡的夜風吹過的動靜。

透過無邊無際的黑暗,從遠得不能再遠的地方傳來一聲狼嚎的回聲,那聲音很低很小,被拉得很長,然後就安靜了下來。好像又過了好幾個小時,遠處矮樹叢中好像有碰撞的聲音,這時候,吉斯博恩的腿都等麻了,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接著又一聲響起。

他喃喃自語:「那是在西邊。那邊發生了什麼事情。」聲音越來越近、越來越響。一頭大羚羊驚恐萬分地狂奔,一路橫衝直撞。他根本沒有注意到自己跑到了什麼地方。

樹幹中間躥出了一條黑影,轉了回去,又哼哼著迴轉身體,幾乎衝到他手能觸控到的地方,蹄子在光禿禿的泥地上踏得嘚嘚作響。那是一頭被露水打溼的公羚羊,它隆起的肩頭上掛著一根被撕扯下來的藤蔓。它的眼睛在屋裡燈光的對映下閃閃發光。這頭羚羊一見人,便止住了腳步,沿著森林邊緣又消失在黑暗中。這把吉斯博恩弄糊塗了,但是一個念頭從腦海中蹦了出來——讓森林裡的這頭巨大的藍色公羚羊在夜晚裡如此狂奔,只為拖出來讓人參觀,實在是太不應該了,因為夜晚本來就是它的天地。

他目瞪口呆地站著。有個娓娓動聽的聲音在說:「它來自水源,那裡有一群羚羊,它是頭兒。它從西邊來的,先生相信了吧?要不要我把那群羚羊一起趕來讓你一個一個數清楚呢?先生可是森林的父母官啊!」

莫格里重新坐在遊廊上,還有點氣喘吁吁。吉斯博恩十分驚訝,盯著他問道:「你是怎麼做到的?」

「如先生親眼所見那樣,這頭公羚羊是像一頭水牛一樣被趕過來的。哈哈,等它回到它的夥伴中間,一定會給它們講講它的傳奇。」

「對我而言,這很新奇。這麼說來,你能跑得像大羚羊一樣快?」

「先生明知故問。不管什麼時候,您要是想知道獵物的活動情況,就問我莫格里。我打算留下,因為這片美麗的森林。」

「那你就留下吧,不管什麼時候,只要你餓了,我的僕人會為你準備飯的。」

「好。說實話,煮熟的食物很好吃。」莫格里立即說道,「我跟大傢伙一樣,愛吃蒸煮燒烤的食物。我一定來吃飯,我向你保證,你晚上可以踏踏實實地睡,沒有人能偷走你那些值錢的寶貝。」

莫格里說完就走開了,吉斯博恩坐了很長時間,他一邊抽菸,一邊思考,最後的結論是:莫格里是他和森林部一直在尋找的最合適的看林人和森林警察。

「我想讓他做政府的僱員,不管用什麼方法。他既然能夠驅趕大羚羊,那麼就說明他太瞭解森林了,勝過五十個別的人。他是個奇蹟,是個怪胎,只要他能夠在一個地方待得住,那他就一定能擔任森林警察。」吉斯博恩說道。

阿布杜爾·加福爾對莫格里有點看法。他在睡覺的時候,對吉斯博恩掏心窩子說:「這個陌生人很可能是個慣偷,誰知道他是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他不贊成收留這個身無分文的流浪漢,他覺得莫格里連怎麼跟白種人說話都不會。吉斯博恩笑了,讓他回自己的房間。阿布杜爾·加福爾一路嘟嘟囔囔。但是能聽見他半夜起來,把他十三歲的女兒打了一頓。誰也不知道原因。吉斯博恩只是聽見了哭聲。

接下來的那些日子,莫格里跟自己的影子同進同出。他在平房旁邊,按自己未開化的方式安家住了下來。他住在森林的邊緣上。吉斯博恩出來透氣的時候,往往會看見他,要麼坐在月光下,腦袋埋在雙腿間;要麼躺在一根伸出的樹幹上,像某些夜行動物一樣緊貼樹幹。莫格里會從樹上伸出腦袋跟他打招呼,讓他安心睡覺,有時候爬下來給他講叢林裡的動物們的生活方式,講很多故事。有一次,人們發現他在馬廄裡,興致勃勃地注視著馬匹。

阿布杜爾·加福爾揪住這件事不放,說:「早晚有一天他會偷走馬的。既然他住在附近,為什麼不踏踏實實地找事做呢?可他偏偏什麼都不做,像脫韁的駱駝一樣到處逛蕩。」所以,他一看見莫格里,就命令他做這做那,態度很粗暴。但是莫格里一點也不放在心上,很聽話地去提水,或者拔家禽的毛。

「他很低賤的,老爺,他什麼都幹得出來,你要小心,別讓他做什麼出格的事情。蛇總歸是蛇,叢林裡的流浪漢賊性不改的。」阿布杜爾·加福爾說。

「行了,閉嘴吧!」吉斯博恩說,「我容許你管教自家人,只要不是太過分,因為我瞭解你們的生活方式和習慣,但是你並不瞭解我,也不瞭解他。那人只是有點瘋病。」

「是啊,有點瘋病,等著瞧吧,以後肯定會出事的。」阿布杜爾·加福爾說。

幾天過去了,吉斯博恩要因公出差,去森林裡三天。阿布杜爾·加福爾人老體衰,長得又胖,就被留下了。這種時候,他總是不滿足於睡大覺,而是要假公濟私,徵收穀物、食油和牛奶。這天天剛亮,吉斯博恩就騎馬出門了。他有點不開心,因為那個林中人沒有在遊廊上等著他,陪他出門。他喜歡他的坦率,喜歡他的敏捷,喜歡他的不做作,喜歡他陽光的笑容。他對他的故事深信不疑。他在叢林裡行進了一小時,聽到背後有響動。接著,莫格里快步出現在他身旁。

「我們大概得幹三天活,在那裡新栽樹苗。」吉斯博恩說。

「好,保護樹苗沒問題。它們會長成參天大樹,前提是野獸們不要糟蹋。我們得讓牛群搬家。」

「又讓它們搬家?怎麼個搬法?」吉斯博恩笑著說。

「哦,昨天晚上,他們在那些娑羅雙樹的樹苗中間又拱又刨,不消停。我把它們趕走了。所以早上我沒去你那裡。這些牛應該待在坎葉河口下游,不該闖到森林這邊來。」

「要是有人能夠放牧天上的雲,那他也可能能趕走那群牛。但是,莫格里,你說過你在森林裡當牧人,不是為錢,也不是為工資……」

「因為這是先生管轄的森林啊!」莫格里抬起頭來說。

吉斯博恩點點頭,表示領情,接著說:「要是你願意拿工資,為政府工作,不是更好嗎?工作到一定年限,還有養老金。」

「我也想過。但是,守林人都住在小屋裡,關緊了門會特別像陷阱,不過,我會考慮的。」莫格里說。

「好好想想,考慮好了告訴我,我們就在這兒吃飯吧!」

吉斯博恩下了馬,從馬鞍袋裡取出早飯。這時候,已經是炎熱的白天了。莫格里在他身邊躺下,盯著天空。

過了一會,只聽得莫格里心不在焉地說:「先生,平房裡的僕人把白色的母馬牽出去了,這是你的命令嗎?」

「沒有,那是一匹又老又胖的馬,腿腳還有點不方便……問這個幹什麼?」

「現在有人快速騎著它呢,他們已經走上通往鐵路線的那條大路了。」

「呸,那條路是在兩‘柯斯’以外了。那是個啄木鳥。」

莫格里抬起胳膊,擋住了刺眼的陽光。

「那條路從平房那裡穿過去,然後有個大拐彎。要是鷂鷹飛,頂多一柯斯。而且,聲音是隨著鳥兒傳來的,我們去看看吧!」

「胡說八道,太陽這麼烈,我們跑一柯斯只是為了去看看森林裡發出的一點聲音?」

「不,先生,那是你的馬,我只想把它帶過來。要是不是你的,我就讓它走開。如果是,先生可以任意處置,確實有人在騎著它拼命地跑。」

「你這個小瘋子,你用什麼辦法呢?」

「先生不記得了嗎?我可是趕過羚羊的。」

「既然你有這麼大的興趣,那你就跑去吧!」

「嘁,我才不跑呢!」他抬手讓吉斯博恩噤聲。然後,他仍然仰面朝天躺著,嘴裡發出三聲呼喚,吉斯博恩從沒聽過這種從喉嚨深處發出的高亢的叫聲。

莫格里呼喚之後說:「它會來的。我們去樹蔭下面等著吧。」莫格里在早晨的寂靜氛圍中開始打盹。那雙充滿野性的眼睛,被長長的睫毛遮擋起來。

吉斯博恩耐心地等待,心想,莫格里肯定瘋了。但是這個人卻是他最有意思的夥伴。

「呵呵,他跌下馬了。那好吧,只能是母馬先到。然後那個人才到。」莫格里閉著眼睛懶洋洋地說。緊接著他們聽見吉斯博恩騎著的那匹矮種公馬嘶叫起來,莫格里打了個哈欠。幾分鐘後,那匹白色母馬飛奔而來,在這片林中空地上,它和它的夥伴相聚了。馬背上馬具都在,只是沒有人。

「它還不太熱。不過天氣這麼熱,很容易出汗。過一會兒,我們就能看見那個騎馬的人了,因為人總是比馬要跑得慢一些,尤其,他又是個胖子,而且年紀也挺大了!」莫格里說。

「上帝啊,這是魔鬼嗎?」吉斯博恩跳起身來,他聽見了一聲狂叫。

「別擔心,先生。他沒事,他也一定會說是魔鬼乾的。聽聽看,那是誰?」

那是受驚的阿布杜爾·加福爾的聲音。他在祈禱某個不可知的生靈看在他年紀大的份上饒了他。

「不行了,我走不動了,我的頭帕,哎喲,哎喲,好的,我走,我快走,我跑!啊,我是個虔誠的教徒啊!」他呼天搶地。

阿布杜爾·加福爾從樹叢裡鑽了出來,他的頭帕丟了,鞋子沒了,圍腰布也散了。他臉色漲得通紅,兩隻手握得緊緊的,拳頭裡都是泥巴和草根。他一看到吉斯博恩,再次狼嚎。他筋疲力盡,渾身顫抖,一下子撲倒在地。莫格里甜甜地笑著,看著他。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會出人命的,莫格里。」吉斯博恩嚴厲起來。

「沒事,他只是害怕而已,本來他完全可以走著來的。」

阿布杜爾·加福爾顫顫巍巍地站了起來,不停地呻吟著。

「這是巫術——巫術。是魔鬼的法術!我犯了罪,所以他們從森林裡把我趕了出來。一切都完了,我認罪。給你,先生。」他嗚咽著,從胸前摸索出一卷骯髒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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