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耍帽子一樣,」普羅芳德先生神秘兮兮地說,「大的、小的,扔上去,掉下來——都是一種流行趨勢。好玩吧。」他笑著走出了畫廊,索密斯看著他,就感覺和自己正在抽的那上等雪茄一樣淡而無味。
索密斯牢牢地將支票攥在手裡,自己的內心受到了嚴重的拷問。「他應該是一個很公正、對任何國家都沒有什麼偏見的人。」索密斯暗暗地想著,就看到普羅芳德和安妮特走出屋子,朝著草地那邊的河邊走去了。他實在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妻子到底覺得這個傢伙哪個地方好。難道是因為他們是來自同一個國家嗎?剛剛想到這,心中就閃過一絲的不確定,不知道就這樣讓漂亮的妻子和這麼一個無國家偏見的人一起出去是對是錯。即使他們已經走開這麼遠了,自己還是清楚地看到普羅芳德的那縷縷雪茄的青煙,能看到他穿的那雙皮鞋。怎麼看都是一個紈絝子弟!他還能看見安妮特的頭迅速地擺動了一下,可愛的頸子筆直地豎在肩膀上。他總是覺得,妻子的這個動作有些賣弄,雖然並不是很神氣但是有目空一切的派頭。他就這樣看著他們往花園的盡頭走去。索密斯看到他們碰到了一個穿著法蘭絨褲子的年輕人,他想,那一定是從另一邊過來的週日要來的客人吧。於是他轉過身繼續看自己的戈雅和旁邊的那幅壁畫,看著女兒的替身,心中浮現著威尼弗列德帶來的那個爆炸性的訊息。突然間,他聽到了妻子的聲音:
「米契爾·孟特先生來了,索密斯,他說是你約他來看你的藏畫的。」
索密斯這才反應過來,應該就是那個自己好不容易腦袋發熱在畫廊碰到的那個年輕人!
「先生,我可真來了哦,我住的離這很近的,今天天氣真好!」
這就是頭腦發熱的後果,索密斯仔細打量了一下這個年輕人,嘴巴長得很大很彎,嘴角總是帶著笑。只是索密斯實在不明白,要留鬍鬚要麼留全,要麼乾脆別留啊,弄那麼一小撮,跟個小丑似的,真是理解不了現在年輕人的思想。在他看來這就是降低自己身份的舉動,徒有其表的傢伙。不過其他地方還是很不錯的,穿得很乾淨整潔。
「很高興見到你!」索密斯說。
年輕人那四處張望的頭突然頓住了。「呀!」他說,「真是一幅好畫!」索密斯抬眼看去,他說的居然是戈雅那張摹本,這讓他有點感慨萬千。
「是啊,」他淡淡地說,「這是臨摹的,並不是真的戈雅。我覺得和我女兒很像,就找人臨摹了這張畫。」
「我說呢,怎麼看著那麼熟悉。她在家嗎?」
這麼赤裸裸的興趣弄得索密斯有些哭笑不得。
「晚些她就回來了,」他回答,「讓我們看看我的藏畫吧!」
於是他們兩個人就開始轉著圈看起畫來,這是索密斯很喜歡乾的一件事。他認為這個年輕人能把這個摹本當作真跡,就算他真的有些懂畫,估計程度也好不到哪裡去。兩個人慢慢地欣賞著,逐個看著這些畫,慢慢地索密斯被年輕人一次又一次坦率而準確的認識震驚了。自己本來就是聰明人,再加上這是自己這麼多年來唯一的愛好,懂得多一些不稀奇,可是這個年輕人就很難得了。他可以說自己是畫家和畫商之間不可缺少的橋樑,雖說為藝術而藝術的話有些誇張,但是藝術的眼光和非凡的鑑賞力還是具備的。如果一件作品被很多有鑑賞力的人稱讚,那麼它的市場價值也就被挖掘出來了,換言之,這件作品就成了真正的「藝術品」。大多數人還是同意這種觀點的。他看慣了那些沉默不語,光是瞪著眼睛亂看的客人。所以,聽到孟特對毛甫評價道「這堆乾草還不錯」,對詹姆士·馬里斯評價「他其實就是隨便畫畫而已!大家還都把這些隨意之作也裱起來!其實馬休才真的很不得了呢,先生,你還是能往更深層次研究的」,索密斯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奇怪。直到他看到一張惠斯勒【注:惠斯勒:1834—1903年,美國印象派畫家。】,立馬吹起口哨說道:「先生,你認為他見過真的裸體女人嗎?」索密斯才有些禁不住地問:
「孟特先生,冒昧地問一下,你到底是幹什麼的?」
「我啊?先生,其實我是想當一個畫家的,可是因為大戰放棄了。再後來,戰爭中的我就時常幻想著自己能夠做證券行業,感覺交易所裡很舒適,也不會有什麼噪聲打擾。可是和平讓我這個幻想又破滅了,你看現在的股票行業似乎已經結束了。我退伍不過一年,先生,你幫我想想,我應該乾點什麼呢?」
「你有錢嗎?」
「啊,」年輕人說道,「我家還有一個父親,打仗的時候是我養活了他,現在和平了換他養活我了。他如果抱著財產不撒手的話,我該怎麼辦呢?先生,你對這個有什麼看法啊?」
索密斯笑了笑,臉上有些戒備的神色。
「在我跟他說他要工作來養活我的時候,他氣壞了。你也知道,他有自己的田地,這是他致命的痛處。」
「這張是戈雅的真跡。」索密斯淡淡地說。
「老天!他真是厲害!有一回我在慕尼黑看到戈雅【注:指慕尼黑美術館所藏的戈雅作品《西班牙瑪麗亞·路伊莎皇后》。】的一張真跡,一下子就戳進了我的心窩。那張畫畫的是一個穿了華麗花邊衣服的老太太,那個老太太一副凶神惡煞的表情。戈雅總是這麼獨樹一幟,很有自己的個性,不會隨波逐流。我猜他的這種脾氣,一定讓他打破了很多老的習氣。他畫得真是太好了,你看他的畫顯得維拉斯凱斯【注:迭戈·維拉斯凱斯:1599—1660年,西班牙畫家,對後世的印象畫派影響深遠。】都有些呆板了,你說是不是?」
「我沒有維拉斯凱的作品。」索密斯說。
年輕人驚訝地看著他。「沒有,」他說,「我覺得可能只有國家或是暴發戶才有能力買下他的作品。啊呀,我覺得那些快要破產的國家就應該把那些維拉斯凱、提香以及其他的一切名作全都強制性地讓那些暴發戶買下來,然後再製定一個法律,讓這些人把這些名作都掛到公共美術館裡。這個辦法很好吧。」
「我們走吧,下去喝茶。」索密斯說。
年輕人有點垂頭喪氣的樣子。「他不傻啊!」索密斯想,和年輕人一起走下樓去。
走在樓梯上,看到所有的客人和安妮特都集中在了客廳角上的茶盤處,索密斯心想,如果以戈雅畫畫的能力,一定會把這幅畫完美獨特地勾勒出來。藤蘿裡透進來的縷縷陽光、銅器泛起可愛白色、古老的花邊玻璃、淡琥珀色紅茶裡的薄薄的檸檬片,或許只有他可以畫出這種神態。估計也只有他可以把安妮特的神態畫得傳神,因為雖然安妮特缺少一點稀有女性的靈魂氣息,但是卻具有西
班牙女子的美。你看,雖然威尼弗列德已經很老了,頭髮也白了,但是她穿著緊身衣卻看起來很堅實;索密斯雖然頭髮有些灰,顴骨很消瘦,但是人卻很出眾;米契爾·孟特活潑開朗,眼下正在凝神深思;伊莫金烏黑的秀髮,身體有些微胖,卻能眉目傳情;普羅斯伯·普羅芳德,似乎在說:「戈雅先生,你畫這些人要做什麼呢?」最後還有那臉色微紅、神采奕奕的傑克·卡迪更,一臉規矩:「作為英國人,我要好好保養。」所有這些,估計也只有戈雅懂得怎麼畫了吧!
順便提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伊莫金還沒有出嫁的時候,她就在倜摩西家裡說過,她一定不會嫁給一個單調乏味、沒有意思的好男人,可是最終讓人不解的是,她居然嫁給了這個看不出中規中矩的傑克·卡迪更,甚至對於伊莫金來說,跟他同床共枕和跟絕大多數英國人睡在一起並無區別。她每次談到他,都是一副那種「有意思」的表情,「唉!傑克的身體簡直好到不可思議。他這一生基本沒有生過什麼病,在戰爭期間,他也沒有過任何的不適。反正你是想象不出他的那種健康程度!」的確,他簡直太健康了,就算伊莫金和其他人調情取樂他也發覺不了,這對她來說也挺好的。可是她依然那麼喜歡他,只要他是個運動機器和那兩個簡直與他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小卡迪的父親就可以了。她此時正邪惡地把他和普羅芳德先生進行比較,普羅芳德先生好像從保齡球到海上捕魚什麼「小」運動和遊戲都玩過,所以現在基本上每一種對他來說都有些膩了。伊莫金有的時候也期待著傑克能像普羅芳德先生玩膩了,但是他們卻繼續在那火熱地玩著、交談著,一點也沒有膩的意思。她可以肯定,等傑克到了和倜摩西外叔祖那麼大的年紀,一定會在臥室內打高爾夫,而且是一個高手。
現在他正跟別人說他早晨去打高爾夫的時候,是怎麼打敗一個專業選手的,那是挺有意思的一個人,而且球打得很好,又說起他在午飯後一直划船劃到卡弗山姆【注:卡弗山姆:泰晤士河左岸雷丁近郊的一個住宅區。】,而且在那說服普羅芳德先生吃完茶後跟他去打網球,美其名曰對身體有好處,可以保持健康。
「可是保持那麼健康做什麼呢?」普羅芳德先生說。
「對啊,先生,你是為了什麼才這樣保持健康的啊?」米契爾·孟特問道。
「傑克,」伊莫金也說,大家跟受了傳染似的在這問起來,「你究竟是為了什麼保持健康的呢?」
傑克·卡迪更看了看這些問他問題的人,就好像被蚊子圍繞,他用手將蚊子趕跑。打仗的時候,自己保持健康是要去殺德國人,現在戰爭結束了,和平了,他也不知道怎麼說了。
「可是他這樣很對,」普羅芳德先生突然說,「你說現在除了保持健康的體魄,還有什麼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呢?」
這樣的話題在星期天下午討論似乎有些乏味,本來可以一笑而過的,可是小孟特的那種活潑機智的性情又怎麼肯讓話題就這麼結束呢。
「對啊!」他大聲說,「這是戰爭之後人們才發現的。我們一直以為的進步,其實僅僅是我們在改變罷了。」
「越來越糟了。」普羅芳德先生和顏悅色地說。
「你很開心啊,普羅芳德!」安妮特輕聲說。
「還是和我去打網球吧!」傑克·卡迪更說,「你現在心情不好,
打打網球很快就可以舒緩你的心情。孟特先生,你要不要也來?」
「我不怎麼會打的,先生。」
索密斯趁機站起身來,他一向的生活習慣被打亂了。
「等芙蕾來的時候——」他聽見傑克·卡迪更說。
對啊,她怎麼還沒來?他走出屋子,走到騎道上面,站在那裡看看遠處有沒有汽車過來,可是一副靜悄悄的樣子,根本沒有什麼聲音,空氣中瀰漫著盛開的紫丁花的香氣。天上飄著些許的白雲,彷彿鴨絨毛被陽光染上一層金色。他突然記起自己在芙蕾出生的那一天痛苦地等著,在那裡糾結到底是保孩子的性命,還是保母親的性命。最後芙蕾平安地出世了,成了自己生命中的花朵。可是現在,自己的花朵會不會給自己帶來煩惱甚至是痛苦呢?目前的情況的確是不容樂觀。一隻山鳥的歌聲喚回了索密斯的思緒,那個大傢伙就落在那棵刺球花上面。索密斯這些年來對園中的鳥兒極其關注,因為自己和芙蕾在園中散步的時候,經常觀察這些鳥兒。芙蕾的眼睛很銳利,人也很聰明,什麼鳥的巢穴她都能認識。他看見芙蕾養的那條獵狗,正躺在騎道上,陽光灑滿它的身體:「喂,老東西,你也在等她回來吧!」那狗慢慢地一副不情願的樣子走到索密斯跟前,他拍了拍它的頭。狗、山鳥、刺球花,這些在他眼中都屬於芙蕾的一部分。「自己太溺愛她了!」他想,「過於疼她了!」他現在就好像一個無依無靠漂浮在海上的人,沒有保險,什麼都沒有。就像多少年前的那次,他在倫敦的這片大海中酸溜溜地、默默無言地到處亂走,心中想著自己的前妻,就是那個令人生厭的男孩的母親。啊!總算是有汽車過來了,可是汽車停下之後索密斯才發現,光有行李卻沒見到芙蕾。
「先生!芙蕾小姐要從那條小路走著過來。」
怎麼要走這麼遠的路?索密斯不可思議地想著,看到車伕臉上露出的一絲笑意。他在笑什麼呢?他快速回過身,說了一句:「知道了,席姆斯!」然後就回屋了,再次走到畫廊。因為在這可以看到芙蕾從那邊走過來,所以他就在這盯著那邊看。讓他沒有料到的是,看到芙蕾至少還得等上一小時。她走了過來,還有一個笑著的人——那個男孩子!他忽然離開那裡,不再看她。她如果想要瞞著自己什麼事情,自己就裝作不知道就好了,不能偷偷地看她。索密斯心裡突然覺得空落落的,心底生出一陣苦味一直蔓延到嘴裡。耳邊傳來傑克·卡迪更趕球的吶喊,還有小孟特歡快的笑聲。他覺得,樓下那些人應該讓普羅芳德那傢伙多跑跑。自己注視著那張《摘葡萄》,看著那個和芙蕾相似的女孩子叉腰站著,帶著急切的夢想看著他。「從你很小的時候開始,」他想,「我就全心全力地為了你。你不會惹我難過吧?」
可是那張《摘葡萄》上的人兒,又怎麼能夠回答?它鮮明的色調開始變得柔和起來。「它沒有生命,不可能回答我的,」索密斯想,「芙蕾怎麼還沒有到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