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珍重新出來走動

布洛德斯代爾旅館平仄的過道中散發著油布和鯡魚的氣味兒,老佐裡恩站在那兒,這氣味在一切高檔海濱旅館裡都可以聞見。旁邊有一把磨得鋥亮的皮椅子,椅背的左上角破了一個洞,露出裡面的馬鬃;他的黑色公文包就放在椅子上,裡面裝著檔案、幾份《泰晤士報》以及一瓶花露水。今天,他需要參加環球採金公司和新煤業公司的董事會,這種會議他是一直列席的,眼下也正要去。倘若缺席一次,對於他來說都像是衰老的證據,以他那多疑的福爾賽性格,這種事情是他絕對無法忍受的。

他將東西放進黑皮包,眼睛裡的怒火一觸即發。這眼神,就和一個被一群同學圍住的小學生一模一樣。但考慮到寡不敵眾,卻又只能強行按捺住。老佐裡恩素來是個有涵養的人,如今雖有些力不從心,卻仍然能夠勉強壓住當前處境帶來的煩惱。

兒子給他回信寫得莫名其妙,淨是些空洞的大道理,像是在竭力迴避一個簡單問題的答案。「我去見了波辛尼,」他在信中寫道,「他並不壞。我見過的人越多,便越覺得,他們實在並無好壞之分,而只有好笑與可憐之別。當然,您也許並不同意這一點!」

老佐裡恩確實不同意,他覺得,這麼說實在有些玩世不恭。是的,他還沒衰老到這種程度。等他老得不行了,那些他本不相信但由於利益所繫又不得不用心推崇著的道理和假象,便會一點點消失,一切物質的誘惑都將消散。待一切休歇、萬念俱灰時任他是一位福爾賽,也會掙脫保守的禁錮,講起一些從未敢說出口的話來。

或許,他也覺得人無所謂好壞,就跟他兒子所想的一樣。但是,如果現在問他,他也只能回答不知道,或是說不上來。這情形有一點兒微妙。既然說不定會對你有益,又為何要沒理由地否定它,給自己徒增麻煩?

他向來熱愛登山,從前常去瑞士度假。然而,正像一個典型的福爾賽那樣,他從來不肯在登山的時候冒險,或是瞎鬧胡來。經過長途跋涉,一派神奇的景象——雖然也曾在旅遊手冊中看到,但歷經艱苦看到實景,卻更加讓人激動——出現在他眼前的時候,毫無疑問,他也會感受到一個博大而肅穆的真理橫亙於天地之間,它超越人生一切混沌的追求,一切可悲可笑的無聊瑣事,就如同高山俯視著低處的山谷和丘陵。對他這一類性格現實的人來說,此種感受或許是同宗教最為相近的事物了。

不過,他已經有很多年沒再去過瑞士了。妻子去世之後,他曾帶著珍連續兩季去過那兒。但兩次的經歷都讓他痛心疾首,他覺得,自己以往那樣登山的好日子再也不會有了。因此,那時候得自於山川的感觸,覺得某種真理凌駕於宇宙萬物之上的感受,對他來說已經非常陌生了。

他非常不開心。他既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衰老,但又以為自己尚還年輕。他處世向來小心翼翼,但兒子和孫子兩人卻註定命途坎坷,這讓他想來便覺得難過,並且困惑不已。他也無法責備小佐裡恩,誰能責備那樣一個溫順的孩子!但是,他將自己弄到這步田地,也太可恨了。珍的這樁婚姻也好不到哪裡去。就像是命中註定似的,而只要是這樣命中註定的事情,對他這種性格的人來說都非常費解,並且難以忍受。

他寫信給兒子的時候,也並未對結果抱著什麼指望。從羅傑家的那次舞會回來之後,他就看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了。他比很多人都要更早得出結論,他的兒子的例子還在眼前,因而在所有的福爾賽裡面,他比任何人瞭解得都要明白,不管人們願不願意,愛情的火焰總是要殘忍地灼傷人們的翅膀。

珍在訂婚前的一段時間,經常和索密斯的妻子在一塊兒,因此,他和伊蓮也經常見面。那時候,他便發覺她是個讓男人著迷的女子。這並不是說她有多嫵媚,甚至連風騷都算不上——這樣的詞彙是他這一代人經常使用的,當時,大家特別愛用一些淺顯悅耳的但不切實際的詞兒來形容某件事物——不過,她卻充滿了危險。他也說不上來是因為什麼。如果有人告訴他某些女子天生帶著某種連她們自己也無法控制的誘惑本事,他會立即回答:「胡說八道!」但她確實是個危險的女人,確實如此。這樣的事情他希望躲得越遠越好,但既然已經發生了,便也只好如此。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他也無從知曉,只是不能讓珍失了體面,要讓她振作起來。他希望,她可以變回那個帶給她安慰的小人兒。

所以,他才寫了那封信。回信簡直談不上有什麼內容。小佐裡恩從那通交談裡面得出的實際內容,只有一句稀裡糊塗的話:「我想他有些關係。」有些關係!有什麼關係?這種時髦話兒,到底是要說些什麼?

他嘆了一口氣,將最後一疊檔案捲起來放進皮包的夾層裡面。其實,他是知道那句話的含義的。珍從餐廳裡面出來,幫他穿上夏裝的上衣。他從她的衣著,以及那張小臉蛋上決然的表情,已經猜出接下來要發生什麼了。

「我與你一起去。」她說。

「胡鬧,親愛的。我要直接去商業區的,可不能由著你到處亂跑!」

「我要去探望史米奇老太太。」

「啊,是你那些寶貝的‘可憐蟲’!」老佐裡恩小聲嘀咕了一句。這藉口並不能讓他信以為真,但也不便再阻止。對她這樣的牛脾氣,你又能做什麼?

從維多利亞車站出來之後,他將她送上馬車,那是早就準備好的,他的派頭永遠是這樣闊綽大方。

「聽話啊,親愛的,可不要太累。」說完,他另叫一輛馬車進城了。

珍先去了位於巴丁登的一條偏僻小路,也就是那個所謂的「可憐蟲」史米奇老太太的居所。那是一個平時靠給人幫工為生的老人。珍陪她坐了半小時,聽她那些千篇一律的翻來覆去的訴苦,然後給她一點點兒暫時的安慰,便動身去了斯丹奴普門。那所大房子的門窗關得緊緊的,顯得有些陰森。

她告訴自己,無論如何都要探聽出一些訊息。若是壞訊息,就由它去,這樣倒罷了。按照她的計劃,先去探望菲力的姑母拜恩斯太太,假如沒有訊息,便去探望伊蓮本人。其實她也說不清楚,自己到底想打聽一些什麼樣的訊息。

珍到朗蒂斯廣場的時候,剛好三點鐘。女人的天性使然,讓她在將要面對苦難的時候,反而能夠強裝鎮定,身著最好的衣服衝鋒陷陣,那英勇的勁頭像足了老佐裡恩,原本顫抖的心情也轉而成為迫切了。

傭人通報珍到訪的時候,拜恩斯太太——露依莎是她的名字——正在廚房裡指點廚師。她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拜恩斯常常說:「最有意思的事情,莫過於一頓豐盛的晚餐。」晚餐之後,也是他處理事情的最佳時間。說到拜恩斯先生的工作,他在坎辛頓區建造了一排神氣又高大的紅房子,足以跟其他一切房子角逐「全城最醜」的名頭。

聽說是珍來了,拜恩斯太太連忙來到自己的臥室,將一個鎖好的抽屜開啟,從裡面一個紅色的摩洛哥皮的盒子裡面取出兩隻碩大的手鐲,戴在她那潔白的手腕上面。拜恩斯太太也是一位非常具備「財產意識」的人,而「財產意識」這玩意兒,簡直是福爾賽這一階級的原則和操守所在。

她中等身材,滿身的肉往兩邊橫著長,看起來肥胖又遲鈍。白色木衣櫃上的穿衣鏡裡面映照出她穿著一件長服的樣子,長服是她自己縫製的,不深不淺的色調,讓人想起那些大旅館的過道里面牆壁粉刷的顏色。她抬起手撫摸著自己的髮髻,那是一種公主式的,她這邊碰一下,那邊弄一下,好讓它挺得更精神一些。她看著自己的眼睛,那簡直就是一副不由自主的現實主義的表情,彷彿是在直麵人生當中一樁醜陋的事實,還要努力地加以掩飾。她年輕的時候,雙頰原本也是白裡透紅的顏色,而如今人到中年,開始變得滿是斑點了,她在往自己額頭上撲粉的時候,眼睛裡又出現了那種直面醜陋的表情。之後,她靜靜地站在鏡子前,在她那高大的鼻樑和小小的下巴——她的下巴本來就小,如今脖子粗了,則顯得更加小——以及下垂的嘴角之中擠出一絲微笑。然後,趕在妝容失效之前,她用雙手撈起裙角,快步走下樓梯。

這是她期待已久的一次拜訪,她早就聽說她的侄子和他未婚妻之間不和的傳聞了。他們倆都有幾個星期沒來她這兒了。有好幾次,她約菲力來吃晚餐,而他總是用「十分繁忙」來搪塞。這位出色的女人顯然對這類事情異常敏感,因而,一聽到珍的到訪,便立馬覺得苗頭不對。她才是一個福爾賽,根據小佐裡恩的理論,她完全合格。

她的三個女兒的婚姻都不錯,用別人的話來說,都嫁了一些好人家,因為她們都是中等姿色。這樣的事情,通常只有那些接近司法界的家庭婦女才能辦得到。許多與教會有關係的慈善事業,比如慈善舞會、義賣、義演之類,她都會參與其中。她是委員會的成員,並且她一定會在事前確認所有的事情都已經萬事俱備,才會同意列名其中。

她經常說,凡事都要有經濟基礎,教會、慈善事業的作用理當是強化「社會」機構。所以,個人名義的施捨都是不合乎道德的,而只有通過團體加以解決,才能讓你確信自己的錢不是打了水漂。歸根結底,團體才是最重要的!毋庸置疑,她就是那種老佐裡恩所說的「組織人才」,非但如此,他甚至還叫她「騙子」。她對所有自己掛名的事業都打理有方,因此,等到那些捐款分到受助人手上時,已經像煉過的牛奶一樣,一丁點有人情味的黃油都不剩了。不過,她說的倒也正確,萬不能感情用事。這樣說來,她算是一個學院派。

這位備受宗教界推崇的心地善良的偉大的女人,簡直像是福爾賽聖殿的一位女祭司,每日早晚,都會在財產之神的祭壇前點亮敬拜的燈火,在壇上寫下那動人的句子:「赤條條來,赤條條去,每個大子兒【注:大子兒:原文作「六便士」,英國幣制中,有這一面值的硬幣。】都留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