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應該直接結賬,儘快離開這裡。我很清楚,這是處理眼下這種狀況的最佳方式。這個女人因為某種緣由在無理取鬧,多半是在向我挑釁。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非這樣做不可。可能只是單純心情不好,或者是我身上特定的某個地方戳到了她敏感的神經,讓她煩躁。但無論怎樣,和這樣一個人扯上關係,最後皆大歡喜的可能性無限接近於零。說一句「失陪」,微笑著離席(微笑並不是必選項),迅速結完賬,有多遠躲多遠——這才是最聰明的做法。況且當時沒有任何理由阻止我這樣做。我本就不爭強好勝,不喜歡在非原則問題上爭論。相比之下,倒是更擅長沉默寡言的撤退戰。
可這一次,我卻不知為何沒有這樣做。有某種東西阻止了我,那大概就是所謂的好奇心。
「不好意思,請問我們認識嗎?」我下定決心,向她發問。
她一下子眯起眼來看我,彷彿我臉上有什麼不可思議的東西,眼角的皺紋深了幾分。「認識嗎?」她說著將自己那隻雞尾酒杯拿到手裡(在我印象中那可能是她的第三杯),啜了一口杯中成分不明的液體,繼續問:「認識嗎?這算什麼話?」
我再次搜尋自己的記憶。我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女人嗎?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就算想破腦袋,今天都毫無疑問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
「你是不是把我認成其他人了?」我說。可是我的嗓音不可思議地乾澀,語調難分高低,竟不像是自己發出來的。
她冷冷地輕笑道:「你肯定特希望是這樣吧?」繼而將巴卡拉的薄雞尾酒杯放在面前的杯墊上。
「這件西裝不錯嘛,」她說,「雖然不適合你,就像借別人的衣服來穿似的。領帶配那西裝也差點意思,它們倆有點互相看不順眼。領帶是義大利品牌,西裝估計是英系的吧。」
「你對西裝挺在行啊。」
「對西裝挺在行?」她似乎有些吃驚,微張開嘴,再次目不轉睛地盯起我,「說到這份兒上了你還裝傻?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
理所應當?
我試著在腦海中搜尋服裝行業的人。我認識的做服裝的人只有幾個,而且都是男人。她這句話怎麼想也不合邏輯。
為什麼那是理所應當的?
我起初想告訴她自己今晚穿西裝打領帶的原因,可後來又改變了主意。因為即使我向她解釋了這一切,她對我的攻擊性大概也不會減弱,恐怕反而是在憤怒的火焰(或和它相近的東西)上澆油。
我將杯中剩下的一點伏特加吉姆雷特喝完,安靜地下了吧檯凳。不管怎樣,這是結束對話的好時候。
「我想你大概不認識我。」她說。
我默默點頭。對,這是當然的。
「不直接認識。」她說,「我們以前只在某個地方見過一次面,但沒有深聊,所以你可能不認識我。而且那時候你好像忙於其他事,分身乏術——一如既往的。」
一如既往的?
「不過,我是你朋友的朋友。」女人繼續說著,聲音平靜卻乾脆,「你那位親近的朋友,或者應該說,曾經親近的朋友,現在對你很反感,我也和她一樣反感你。你肯定心裡有數。仔細想想,三年前,在一處水邊發生的事。想想你自己做得多過分,多讓人討厭。簡直沒臉沒皮!」
夠了。我幾乎是條件反射地抓起只剩幾頁就讀完的書,塞進外套口袋。儘管我早已不想把它讀完了。
我迅速用現金結賬,離開酒吧。女人什麼也沒有再說,只是目不轉睛地看著我離開。我一次也沒有回頭,但背後一直能感受到她熾烈的目光,彷彿一根又細又長的針,穿透保羅·史密斯西裝的高檔面料,在我背後留下深深的傷痕。
我一面沿狹窄的臺階往地面走,一面試圖稍事整理思緒。
我剛才應該當面反駁她些什麼嗎?應該要她解釋清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嗎?畢竟在我看來,她的那些譴責實在有失公允,令人毫無頭緒。
可不知為何,我沒能這樣做。為什麼呢?也許是我害怕吧。害怕看清楚那個不是自己的自己,究竟曾在三年前,在「一處水邊」,對某個女人——多半是我不認識的某個人——做過怎樣令人討厭的事。我身體裡的某些有別於自我的東西,恐怕也會被她拽到看得見的明面上來。與其承受這些,我甘願選擇一言不發地從吧檯凳上下來,頂著莫名其妙的(我只能這樣以為)嚴厲責難,從那裡離開。
我這樣做合適嗎?如果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一次,我還會做出相同的選擇嗎?
不過,「水邊」到底是指的哪兒呢?這個詞讀來有一種奇妙的餘韻。它究竟指的是海,是湖,是河,還是更為特殊的水的集合體?三年前,我曾經在哪個稱得上水邊的地方待過嗎?記憶無從探尋。就連三年前指的究竟是什麼時候,我都沒有確切的把握。她的話都很具體,同時又極為抽象。一字一句都令人印象深刻,同時又失焦而模糊。這種割裂感以一種奇妙的角度繃緊了我的神經。
總之,有種口感令人厭惡至極的東西留在了我嘴裡。想咽卻怎麼也咽不下去,想吐也怎麼都吐不出來。可以的話,我只想單純地憤怒一下——憑什麼讓我遭遇這般荒唐和鬱悶?並且她對我的態度怎麼也不能算是公平。不管怎麼說,直到她和我打招呼之前,今夜都是令人心情極為舒暢的、歲月靜好的春宵。但奇怪的是,我並不感到憤怒。迷茫與困惑的浪潮將一切其他的情感和思緒沖刷得不知所終——至少暫時如此。
我爬完臺階來到建築物外面的時候,季節已經不是春天了。天空中的月亮也已消失,眼前不再是往日那條我熟悉的街道。兩旁的樹木也很陌生,每棵樹的樹幹上都裝飾著活生生、滑膩膩的大蛇,它們穩穩地纏在樹上,蠢蠢欲動。耳邊傳來大蛇鱗片摩擦出的咔嚓聲。人行道上的灰堆到腳踝,白花花的。路上的男人和女人全都沒有臉,嘴巴里面直接哈出硫黃色的氣體來。空氣像凍住了似的,冷到徹骨。我豎起了西裝上衣的領子。
「簡直沒臉沒皮!」那個女人說。
傳奇賽車手。曾三度奪得一級方程式世界車手冠軍。
吉姆雷特多以金酒為基酒調變。伏特加吉姆雷特則是以伏特加替換了原本配料中的金酒。伏特加相比金酒少了一些複雜的香氣,更接近酒精原本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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