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目標看似是達成了,但是在明眼人看來,這卻是一場失敗。失敗的原因主要在於這個由將軍和街頭政客組成的蹩腳的聯盟:前者不諳政治,後者有能力卻又盲目冒險,只會意氣用事而又無意於政治。如果只談計劃,他們能夠達成一致。當開始實施計劃時,馬略這位驕傲的將軍很快就會顯露出政治上的無能,他所謂的雄圖大略更類似一個農夫的抱負,只是志在與貴族打交道或在聲望上超過貴族,這與一個真正的政治家的抱負相差甚遠,因為政治家內心是渴望管理的,他認為這是來自內心的驅使使然。每一次計劃,只要是基於他的個人政治立場的,即使形勢再好,最後也會壞在他手中。
全體貴族的反抗
他既不懂得將敵人收為己用,也不會讓自己的手下對自己言聽計從。反對他和他的同伴的力量本身就已經很強大,因為反對力量不僅包括政府黨,也包括一定數量的市民,他們時刻在保住自己的特權不被義大利人搶走,而且隨著時事進展,富人階級也逐漸倒向政府黨一邊。貴族階級有時也並不反對用暴力制約元老會,而薩託寧和格勞奇亞分別是來自無產階級的主人和僕人,所以在貴族階層並無穩定根基。早在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薩託寧做保民官時,他的武裝部隊就對騎士貴族發起了突襲,那一年他競選期間遇到的強大阻力充分證明了他在貴族階層多麼不受歡迎。馬略當時應該努力以中庸之道幫助這位處在險境的同盟者,並且讓大眾認為他們並非意在統治,而是想奉其為領導。他做的卻恰恰相反,所以在民眾看來他的目標不是將政府交給雄才大略的領導者,而是交到唯利是圖、貪生怕死、在情急之下只會轉向元老院尋求庇護的暴民手裡。當年的蓋烏斯·格拉古深知僅僅依靠無產階級不可能推翻政府,所以他特別向有產階級尋求幫助,而有產階級急切希望幫助格拉古完成事業,所以在一開始就調和了貴族與中產階級的矛盾。
馬略與政客們的分歧
馬略態度搖擺不定,這勢必會造成三人黨之間的糾紛,而這,較之敵黨之間的聯合,更能加速其事業破產。決定性的建議都是由他的同伴提出,由他的部下奮力推動實施,馬略卻採取完全被動的態度,在他看來好像作為政治領導人不必像軍事領導人那樣凡事得身先士卒,事必躬親。此外,對自己惹下的麻煩,他不僅害怕,還加以逃避。他的同伴有時為達到目的而採用非君子之道,他會像其他那些毫無政德的人一樣,不會加以阻止,但事後卻不僅想擺脫其同黨之名,還想以此坐收漁翁之利。曾有一個故事說,這位將軍曾將薩託寧及其同黨和寡頭政府代表約到他家裡的兩個不同房間進行秘密談判,他與前者商討如何突襲元老院,與後者商討如何平息叛亂;中間他會以為所商討之事心煩意亂需要走出房間求取清淨之名,在兩個會議之間周旋——這就像古希臘早期喜劇代表作家阿里斯多芬(aristophanes)筆下的故事一樣,真假難辨。在宣誓問題上,馬略游離不定的態度讓他名聲盡失:首先,他認為阿普萊烏斯律法的通過不正規、不合法,所以拒絕宣誓效忠此法,但是之後卻宣誓效忠,而前提是「只要此法真正有效力」,這樣帶有前提條件的宣誓沒有任何效力,之後元老院成員也採取此等形式宣誓。這樣的宣誓根本無法保證此法的效力,反而第一次真正成了問題。
此舉愚蠢之至,很快就給這位有名望的將軍惹下了麻煩。薩託寧和格勞奇亞參加革命,助馬略獲得國家霸權地位,絕非想聽到他的否定或者為其做出犧牲。如果格勞奇亞,這個人民最喜愛的雄辯之才,曾經向馬略拋灑過最熱情的橄欖枝,但現在他拋向馬略的絕非是芳香的玫瑰。這個聯盟之間出現了裂痕,現在是兩敗俱傷:因為馬略還不夠強大,不能為自己尚且質疑的殖民法提供有力支撐;薩託寧和格勞奇亞也不能獨當一面,竟馬略未竟之事業。
薩託寧被孤立、攻擊以及倒臺
這兩位政客曾一再妥協,卻不想退出。他們現在只有兩條路可以走:要麼按照慣例,自卸官職,束手就擒,要麼將霸權桂冠取而代之,儘管他們現在也覺得自己不能勝任。他們決定選擇後者,薩託寧將會再一次競選羅元紀元655年(即前99年)的護民官,而格勞奇亞,儘管現在是副執政官,而且兩年之後才有資格擔任行政官,卻想現在就競選行政官。實際上護民官競選的結果全在他們的掌控之中,而馬略阻止那位冒牌的提比略·格拉古當選護民官也只是想檢驗一下他在民眾中的聲望到底有多少價值:當年群眾劫獄去救格拉古,歡呼雀躍地將他高高舉起,在街上奔走相告,並以絕對多數通過他當選護民官。薩託寧和格勞奇亞在前一年就嘗試通過控制更加重要的領事官選舉這種權宜之計來掃除對手帶來的障礙。來自政府黨的競選對手,蓋烏斯·莫密烏斯(gaiusmemmius),突然被一群暴民襲擊致死——而他在十一年前也同樣襲擊了他們。政府黨當時就在一直等待暴力事件發生以便動用武力。元老院派領事官蓋烏斯·馬略去參與此事,馬略聲稱他已經準備調動軍隊為保守黨效力,這支軍隊是當年馬略從民主黨取得的,而且還應允此軍隊將為該黨謀利。他迅速召集青年軍,配以軍械武裝,並編排部隊;元老院也武裝上陣,在馬庫斯·司考魯斯的帶領下聚集在論壇廣場。反對黨無疑在街頭暴亂方面佔上風,但是對此類襲擊卻難以應對,現在只能奮力自保。他們打破獄門,釋放奴隸,為其配備武器。他們稱——至少聽說如此——薩託寧為國王或將軍,在新護民官上任當天,也就是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的12月10日,在大市場發生了羅馬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在首都城內發生的戰亂。此次事件在歷史上是千真萬確的。民主黨戰敗,被逼到朱庇特神殿,斷水斷糧,最後被迫投降。這些人曾經是馬略的同盟,現在卻淪為其階下囚,所以作為主帥的馬略,並未殺掉他們,而是保全了其性命。薩託寧向民眾宣稱,他之前曾經的所有的提議都是和這個執政官馬略一起提出的,馬略今天的所作所為任何人聽了都會不寒而慄。俘虜暫時被監禁在論壇廣場的元老院,青年軍未經命令就溜進元老院,掀開房頂瓦片,砸向俘虜。薩託寧和其他大部分有名望的俘虜就這樣死於這瓦片碎石之下。格勞奇亞藏了起來,但最後被發現後也未能倖免於難。沒有任何判決或審訊,這一天羅馬就失去了四位官員——一個執政官、一個財務官、兩個護民官——還有其他很多出身良好的名人。儘管這些首領們今日遭受的殺身之禍都是其咎由自取,我們還是為其感到惋惜:他們像孤軍奮戰的衝鋒軍,得不到主力軍的支援,不得不在絕望中垂死掙扎,最後被淹沒在無涯荒野。
馬略的政治優勢遭顛覆
12月10號這一事變,使得政府黨取得了空前的勝利,而反對黨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這次事變的成功之處有三:其一,他們擺脫了一些麻煩製造者,但這只是微不足道,因為很快就會有新的麻煩製造者取而代之;其二,當時唯一能與政府為敵的人,已經在大庭廣眾之下徹底走向滅亡;其三,也是最成功之處,在於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在此次事變之後完全分道揚鑣。很明顯,這次成功並非功在政府;這場效仿蓋烏斯·格拉古的事業已經分崩離析:一部分是時局所致,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繼承者無德無才也不善管理;從結果上看,無論是計謀還是運氣促成了政府的成功,都已經不重要了。此次事變之後,沒有誰還能比這位來自亞奎和韋爾切利的英雄更悲慘的了,因為人們還記得,就在幾個月前,這位英雄還被榮譽的光環所籠罩。在填補行政官的空缺職位時,無論是貴族黨還是民主黨都不會再想起這位昔日的將軍。這位曾任六任執政官的英雄甚至都沒有能夠競選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8年的審查官。他動身去了東方,表面上看他是為了履行自己的誓約,但實際上他是不想看到他的死對頭昆圖斯·梅特路斯的凱旋,也無人阻攔他的東去。從東方歸來之後,他開門迎客,卻只見門庭空冷。他一直期盼會有戰事發生,如此人們便會需要他重返戰場,奮勇殺敵;他企望在東方戰場建功立業,因為羅馬早已想好了諸多理由前去討伐東方。這和他的其他幻想一樣,都化為泡影,國內一直都是歌舞昇平。他對建功立業的渴望越強烈,失望也越大,最後受到的打擊也越多。他又是一個迷信的人,一直對那道曾經預言他會擔任七任執政官的神諭念念不忘,終日苦思冥想如何讓這預言成真,自己又如何復仇,但事實是,每個人都認為他已經是一個不足為患的無名小卒——除了他自己。
騎士黨
這次事件使危險人物得以排除,但是比這影響還要深遠的是薩託寧暴動引起了各大利益派對民主黨的仇恨。騎士法庭宣佈處死任何擁護反對黨的人,例如塞克思圖斯·提提烏斯(sextustitius)被處死並不是因為他的土地法,而是因為他在家中供奉著薩託寧的雕像;蓋烏斯·阿普萊烏斯·德奇亞努斯(gaiusappuleiusdecianus)被處死是因為他在做護民官期間認為對薩託寧的檢舉不合法。貴族甚至要求民主黨對之前對其造成的損害加以賠償,這樣的要求現在在騎士法庭也不是不可能成功。因為八年前蓋烏斯·諾爾巴努斯曾經和薩託寧一起放逐了領事官昆圖斯·卡皮歐,而現在羅馬紀元659年即前95年卡皮歐被指控為叛國罪,陪審員思忖良久,最後決定對其無罪開釋——他們並非糾結於被告是否有罪,而是在思考得罪薩託寧和得罪卡皮歐哪一個會更遭眾怒。儘管人們對政府的好感並無增加,但是在發現他們可能會陷於真正的暴政時——儘管這擔憂只是一瞬間——一切有些資產的民眾都對當時的政府有了新的看法:儘管當時的政府誤國害民,但是比起更加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無產階級政府來說,當時的政府也顯示出了一絲的價值。當時時局如此,以至於當一個保民官故意延誤了昆圖斯·梅特路斯的歸程時,民眾就將其碎屍萬段,民主黨開始和殺人犯以及投毒者勾結,尋求庇佑——例如曾嘗試通過投毒除掉討厭的梅特路斯——或者甚至與人民公敵聯合,他們有些人還投奔到米特拉達特斯王帳下,儘管他當時已經在秘密策劃進攻羅馬。對外關係也貌似是有利於政府。自辛布里戰爭到同盟者戰爭期間,羅馬軍隊很少出兵,但卻載譽滿滿。唯一有嚴重衝突的是在西班牙,因為西班牙自羅馬紀元649年即前105年以來一直試圖征服羅馬,盧西塔尼亞人和凱爾特伊比利亞人開始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對抗羅馬。在羅馬紀元656—661年即前98—前93年,北省的執政官提圖斯·狄狄烏斯(titusdidius)和南省執政官普布里烏斯·克拉蘇因其勇猛外加運氣重新奠定了羅馬軍隊的優勢地位,而且還蕩平了不服政府管理的城鎮,此外還在必要時將彪悍的山區人口轉移至平原。與此同時,羅馬政府再一次將其注意力轉移到曾經被忽略了數十年的東方,然後在昔蘭尼、敘利亞和小亞細亞傾注了前所未有的精力,而這我們將會在下文陳述。自革命以來,復辟政府從未像現在這樣穩固,深得民心。執政官制定的法律被保民官制定的法律所取代;限制自由的律法取代了促進進步的律法。取消薩託寧制定的法律也是在情理之中;馬略的海外殖民地也漸漸只剩下科西嘉島上的一塊未開化的孤島。當時的護民官賽克斯圖斯·提提烏斯,是一個滑稽搞笑的阿爾斯比亞底斯人(alcibiades),對政治一竅不通,卻擅長跳舞和踢球,他最突出的才能也就是晚上在大街上褻瀆神像。在羅馬紀元655年即前99年又重新提出和推行阿普萊烏斯土地法,元老院以宗教為藉口取消該法,而當時竟無一人反對,而提提烏斯也被騎士法庭處置,這一點我們已在上文提到。次年,也就是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8年,兩個執政官通過一項法律,規定一條法規在從提出到通過必須經過24天,而且規定性質不同的法令條文不得組合在一個提議裡出現。這意味著盲目的不合理的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而政府也不會再被突如其來的新法弄得措手不及。這日益表明,當時的格拉古氏體制,雖然在其提出者滅亡之後仍能被保留,但現在也因民眾與貴族的脫離開始動搖根基。因為當時的格拉古氏體制是基於貴族之間的分裂,而現在反對黨之間開始有了糾紛,所以這必然會導致此法的衰落。那麼現在,就到了完成羅馬紀元633年即前121年未竟的復辟大業的時候了,到了格拉古體制面臨和暴政一樣的命運的時刻了,到了寡頭政治獨當大權的時候了。
元老院與騎士階級在省政管理上的分歧
一切都有賴於恢復陪審員提名。省政管理是元老院體制的主要基礎,而現在已經嚴重依賴於審查院,特別是依賴於稅制委員會,以至於省政管理的服務物件不再是元老院而是資本家和商人。當有不利於民主黨的政策出臺的時候,金錢貴族總是能夠去迎合政府,但是當出臺的政策限制了金錢貴族既得利益的時候,他們總是會奮力制止。他們已經採取過一些措施去反對政府;當政的貴族開始覺悟,其中最優秀的人認為他們有義務去反對市政管理上的一些弊病,至少是為了他們自己。其中最果敢的當屬昆圖斯·穆奇烏斯·斯凱弗拉——其父普布利烏斯是一位大祭司——他在羅馬紀元659年即前95年擔任執政官,是當時最有名的審判官也是最卓越的人才之一。亞細亞是最富有也是職權濫用最嚴重的省,大約在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8年,他作為亞細亞的省執政官,同他的老朋友普布利烏斯·魯提利烏斯·魯孚斯——一個著名的軍官、法官、歷史學家和領事官——共同作戰,嚴厲打擊整頓弊政。他全面受理一切訴訟,無論訴訟人是義大利人還是本省人,是窮人還是富人。一旦訴訟結果已定,他便迫使羅馬商人和土地承包人對受害人進行全額金錢補償,而且那些最出名也最肆無忌憚的代理人一旦被判罪當致死,他會不理會任何賄賂將其處以絞刑。元老院對他的行為極其認可,甚至在這之後命令亞細亞的所有官員應當視斯凱弗拉的管理為模範加以效仿。騎士階級雖然不敢動那位勢力強大的貴族政治家,卻私下審訊他的同夥,最後竟在羅馬紀元662年即前92年審訊他的同夥中最重要的人物,他的副官普布里烏斯·魯孚斯,審訊過程中無家屬為其辯護,只有他那盡人皆知的美德和正直。他被控告的罪名是他在亞細亞強行勒索苛捐雜稅,而控告人是一個叫阿皮奇烏斯(apicius),本身就已經臭名昭著的人,所以他對魯孚斯的控告實屬荒謬,也就不攻自破。資本家們也不想放棄任何一個羞辱魯孚斯的機會,魯孚斯傲然鄙視來自小人的花言巧語,也不要來自親朋的痛哭流涕,對自己的辯護更簡單扼要、直中要點,並且凜然拒絕了那高高在上的資本家夢寐以求的曲意逢迎。他最終還是被定了罪,僅有的財產也被充公,以坐實他那莫須有的罪名。他被髮送到那個據說被他搜刮民財的省份,但在那裡他受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熱情款待,並在人們的讚揚稱頌中度過了自己的晚年。這樣可恥的定罪可能是最聳人聽聞的,但這樣的例子絕非例外。元老院被激怒了,不僅是因為對無辜純良的人濫用職法,更是因為最純最高貴的血統竟也不能遮掩那可能的一絲汙點。魯孚斯剛被驅逐,七十歲高齡的馬庫斯·斯考盧斯也以濫收苛捐雜稅之罪名被審訊。斯考盧斯是最尊貴的貴族之一,做了二十年的元老院首領,即使他真的有罪,在貴族看來,這場審訊也是褻瀆神靈。此時卑鄙小人成了控告別人的專業戶,一個人無論品格貴賤、爵位高低、年長年幼,都逃不過這些小人的惡意攻擊。賦稅審查委員會原本是人民的保障,現在卻成了災難的來源。最臭名昭著的盜賊只要能讓陪審員嚐到一點葷腥,加以賄賂,就可以免受懲罰、逍遙法外。看起來好像其目的是讓羅馬政府再一次處於法庭控制之下,就像當年在迦太基法官主持理事會一樣。蓋烏斯·格拉古之前曾經預言說,他的陪審員法之利劍將會被貴族社會所用,中傷他自己,這一預言在此得到了可怕的驗證。
李維烏斯·德魯蘇斯
騎士法庭被攻擊是不可避免的。政府黨中但凡意識到民眾統治不僅是關乎權利更關乎責任,但凡胸中仍懷有高貴、榮譽、抱負,無不起身反抗這場可恥的、壓迫的政治控制,因為這種控制讓任何正義的行政管理化為泡影。對魯提利烏斯·魯孚斯的誹謗定罪似乎成了一根號召人們立刻起義的導火線。馬庫斯·李維烏斯·德魯蘇斯是羅馬紀元663年即前91年的護民官,在他看來,響應這個號召的人,非他莫屬。德魯蘇斯的父親與他同名,在三十年前因首先發起運動推翻了蓋烏斯·格拉古,之後又因鎮壓了斯科底斯克(scordisci)叛亂而出名。同其父一樣,德魯蘇斯是一位名副其實的保守黨,這一點在薩託寧暴亂時已經充分顯示。他出身於最上等的貴族之家,有著萬貫家財;在性情上,他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貴族——高傲不馴,不屑於用榮譽的徽章為自己貼金鍍銀,但是在臨終前卻說世上將沒有第二個市民能與他相提並論;高貴意味著責任,這一至理名言曾經是也將繼續是他生活的準則。他剛正不阿,對輕浮草率和貪汙受賄異常反感,而在當時的公眾眼中輕浮和貪汙卻是貴族的代名詞;他嚴於律己,可靠守信,受到民眾的尊重和愛戴。儘管他很年輕,但憑著他的人格魅力和高尚品格已經在元老院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他也絕非孤身一人。馬庫斯·司考魯斯被判濫收苛捐雜稅,他在為自己辯護時,公然呼籲德魯蘇斯開展一場審判管理上的改革;他和著名的演說家盧西烏斯·克拉蘇是元老院中司考魯斯最熱誠的擁護者,或者兩人還是司考魯斯的同盟。當政的貴族大多都不是德魯蘇斯、司考魯斯和克拉蘇的支援者。元老院中資本家的忠實信徒比比皆是,其中最有名的有兩個:一個是當時的執政官盧西烏斯·馬庫斯·菲利普,無論是效力於騎士階級還是民主黨派,他都飽含熱忱與審慎;另一個是有勇無謀的昆圖斯·卡皮歐,他反對德魯蘇斯的改革主要是因為與德魯蘇斯、司考魯斯的個人恩怨。比這些強有力的反對者更危險的是懦弱墮落的貴族群體,他們毋庸置疑想獨霸省政職權,但是最後卻又不介意與騎士階級分贓,而且在他們看來,通過阿諛逢迎或者鉅款行賄對付傲慢的資本家從而讓自己遠離麻煩比與資本家冒險鬥爭更加輕鬆有效。只看結果就知道與這些資本家同流合汙更容易取得成功,沒有他們就不會達成既定目標。
溫和黨的改革嘗試
德魯蘇斯提議取消騎士階級公民的陪審職位,將此職歸還元老院,由此一來元老院職能擴大,所以又增加了三百名成員。元老院設了一個特殊的刑事委員會,對之前已經定案或者尚未定案的陪審員受賄事件進行審查。這樣他們的直接目標就達成了;資本家的政治特權被剝奪,而且還應對司法不公負責任。德魯蘇斯的提議和計謀並非僅此而已,他的計劃絕非只是當時的權宜之計,而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全面改革。他還提議增加糧食贈與,並通過永久發行一定比例的銅幣和銀幣來填補增加的開支;然後義大利境內可供分配的耕地其包括坎帕尼亞的領地以及西西里島最好的土地,都被分配給殖民地的市民。最後他又包攬了一個最引人注目的義務,那就是為義大利盟邦獲取羅馬公民權。德魯蘇斯獲得的權力支援以及他的改革思想與蓋烏斯·格拉古如出一轍,在當時的貴族看來是獨一無二的,即使是有雷同也是純屬巧合。就像暴政君主制對抗寡頭政治一樣,寡頭政治對抗金錢貴族也應該依靠受僱的有一定組織性的無產階級。之前政府認為用公款僱傭無產階級簡直就是罪惡滔天,但是現在德魯蘇斯卻想僱傭無產階級去對抗金錢貴族,最起碼眼下是這樣。他認為之前大多數貴族都同意了提比略·格拉古的土地法,那麼他們現在肯定也會同意此項改革的所有措施,因為此項改革旨在剷除國家弊病,而無意於動搖上層根基。誠然在移民和殖民問題上,他們不能像民主黨那樣深入,因為寡頭政治的權力主要在於對各省的自由控制,一旦有永久的軍事統治就會讓其陷入危局。均衡義大利與各省勢力的想法以及向阿爾卑斯山以外殖民的想法與保守派的想法背道而馳,但是元老院可能會犧牲拉丁地區甚至是坎帕尼亞以及西西里等地來提高義大利農民階級的地位,同時又保留其政權。此外他們又要考慮,只有貴族親自分配土地才能有效地避免將來的暴亂,就像德魯蘇斯所說:「將來的政治煽動家只有分配塵土和太陽光的份兒。」同樣,對統治者來說——無論是君主還是王公貴族——是否半個義大利或整個義大利都擁有羅馬公民特權實在是無足輕重,所以雙方改革者都同意通過合理擴大公民特權給予範圍這一明智之舉來防止弗雷格萊(fregellae)再次發生大規模暴亂,而且雙方也都準備在人數眾多、影響力廣的義大利人之中尋找同盟。在國家領導權問題上雙方分歧也很大,雙方的有識之士在改革措施和改革趨勢上卻又英雄所見略同。就像西庇歐·埃米利亞努斯既是提比略·格拉古的敵手又是他改革的促進者一樣,德魯蘇斯也既是蓋烏斯的仇敵也是他的弟子和繼承者。這兩位出身高貴、智商超群的年輕改革家有很多相似之處;如果拋卻政黨偏見,兩人的愛國熱情也是難分伯仲的。
關於李維烏斯律法
德魯蘇斯的律法如何被通過是一個問題。就像當年蓋烏斯·格拉古一樣,德魯蘇斯首先提上日程的是陪審員法、土地分配法、糧食分配法等問題,而把授予義大利盟邦羅馬公民特權這一棘手議題暫行擱置。資本家的反對最強烈,而且由於大多數貴族和公民議事會優柔寡斷,如果陪審法也要由投票來決定是否通過,那麼它也毫無疑問會遭到反對,所以德魯蘇斯將他的所有提議都包括在一項法律內。因為所有市民都同意糧食分配法和土地分配法,所以他們也不得不通過陪審法,他在這些公民和義大利人的幫助下通過了這項法律。義大利人大都堅定地站在德魯蘇斯這邊,除了一些大地主,特別是翁布里亞和伊特魯提亞的地主,因為如果此法通過,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就會受到威脅。此法一直不能得以實施,直到德魯蘇斯命令法警將當時一直反對此法的執政官菲呂帕(philippus)逮捕入獄。人民將這位護民官視為恩人,在廣場上將其高高舉起為其鼓掌喝彩,但是投票結果不能決定此法能否實施,因為問題上升到了另一個層面,原因是當時的反對黨認為德魯蘇斯的律法與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8年的律法相沖突,所以被認為是無效的。
羅穆盧斯,羅馬神話中的一個形象。
哪一個是薩託寧在第一次做保民官時創設的,哪一個是在第二次保民官期間創設的,已經無法分清;而且也因為兩次立法他都遵循格拉古的方針,所以更加難以區分。根據《名人傳》(devirisill.,73.1)阿非利加土地法一定是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設立的;這個日期正好與不久之前剛結束的朱古達戰爭的日期相吻合。第二次土地法設立於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這個是證據確鑿的。叛國罪法與糧食法的創設日期僅出於推測,前者創設於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後者約創設於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
種種跡象都支援這個結論。老昆圖斯·卡皮歐是羅馬紀元648年即前106年的執政官,小昆圖斯·卡皮歐是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或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的財務官,所以前者大概出生於羅馬紀元605年即前149年前後,後者出生於羅馬紀元624年即前130年或羅馬紀元627年即前127年前後。前者死後無子嗣也正好與這個見解相符合。因為小卡皮歐死於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而老卡皮歐被流放到士麥那,其後孤獨終老,很有可能其子去世時他尚還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