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皮羅斯王和羅馬的鬥爭以及義大利統一

羅馬史 特奧多爾·蒙森 第2頁,共2頁

全新的要塞軍用道路建設

為確保這廣大的版圖的穩定,羅馬開設了一系列殖民地:盧卡尼亞的帕埃斯圖姆和科撒(羅馬紀元481年即前273年),薩姆尼烏姆、貝內文託(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和埃塞尼亞(aesernia)(羅馬紀元490年即約前264年)以保持薩莫奈人受控制,作為對抗高盧人的前線阿里米努姆(ariminum)(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和費爾蒙(firmum)(羅馬紀元490年即前264年)的前哨部隊以及卡斯特魯姆(castrumnovum)的新自由民殖民地。羅馬人已經準備要延長南大道,使道路在貝內文託的堡壘作為中間站連結卡普亞和維努西亞,這裡已經是屬於塔蘭託港和布林迪西(brundisium)的地方了。因為羅馬選定了布林迪西作為塔蘭託的商業競爭對手和繼承者,所以也準備在他們的領土上修建一些新的堡壘和道路,於是又導致了一些小規模戰爭:與皮森特人的戰爭(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一部分人被轉移到薩勒努姆(salernum)城區;與薩倫丁人交戰(羅馬紀元487—488年即前267—前266年);與翁布里亞的薩西納特人(sassinates)交戰(羅馬紀元487—488年即前267—前266年),薩西納特人在塞農被驅逐後好像曾經佔據過阿里米努姆的領土。通過幾番征戰,羅馬領域一直向義大利內部延伸,囊括從愛奧尼亞海到凱爾特前線的整個義大利東部海岸。

海權政治

至此,羅馬統一了義大利並開始了統治。在我們描述它的政治體制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羅馬紀元4、5世紀的海上關係。在這期間,敘拉古和迦太基均為西部海域主權的主要競爭力。總體上,儘管如狄俄尼索斯(羅馬紀元348—389年即前406—前365年),阿加托克利斯(羅馬紀元437—465年即前317—前289年),皮羅斯(羅馬紀元476—478年即前278—前276年)都曾在海上獲得巨大的成功,但還是迦太基有優勢,敘拉古海軍力量則逐漸衰落陷入二流。埃特魯里亞完全喪失了海事上的重要地位:迄今所屬埃特魯里亞的科西嘉島,儘管沒有完全變成迦太基領地,但都在其霸權的掌控之下。塔蘭託曾經在海上擁有著重要地位,但由於羅馬的佔領,這一切就不復存在了。勇敢的馬塞利亞人在他們的領海內依舊保持著影響力,但涉及到義大利鄰域的海事他們也無法有什麼大作為。除此之外,也沒有其他航海城市足以納入考慮了。

羅馬海軍的衰落

即使是羅馬,也難逃領海海域被外國艦隊控制的厄運。雖然在一開始,羅馬就是一個注重海事的大國,即便是在羅馬軍團最鼎盛的時期他們也沒有忽視海軍的建設,更不會天真地以為就此依靠步兵發展成一個單純的陸上大國。拉丁姆提供船舶建造所需要的最好木材,遠遠超過產於下義大利的知名品種;羅馬還在不斷修建維護碼頭,這足以表明羅馬人從來沒有放棄擁有一支自己的艦隊的想法。國王的驅逐,羅馬拉丁聯盟內部的失和以及特魯里亞人和凱爾特人帶給羅馬的不幸戰爭,這一切使羅馬深陷搏鬥存亡的泥潭,無暇顧及地中海的局勢。由於羅馬的政策越來越明顯地傾向集中在義大利大陸的征服上,其海軍力量的增長自然受阻。直到羅馬紀元4世紀末,除了提及過一支羅馬戰船押送維愛戰利品到特爾斐(羅馬紀元360年即前394年)之外,此外幾乎沒有任何記載提及拉丁戰船。安提昂人的確用武裝船隻從事商業活動,因此,只要有機會他們也會在海上劫掠一番。提摩倫約於羅馬紀元415年即前339年捕獲的「蒂勒尼安海盜」——波斯圖米烏斯大概也是一個安提昂人,但在那個時候安提昂人並沒有被算作海軍強國之一,如果是,就他們對羅馬的態度來說對羅馬絕不是什麼好訊息。羅馬紀元405年即前349年,凱爾特各部在拉丁土地上肆虐,同時一支希臘或是西西里人的艦隊入侵,在拉丁海岸掠奪,可見當時羅馬海軍的威懾衰退,全無力量。在接下來的一年(羅馬紀元406年即前348年),毫無疑問在這些嚴重事件影響下,促成羅馬和迦太基的腓尼基人代表本國及附屬盟友,締結了通商航海條約。現存最古老的羅馬文獻有記載,雖然內容是希臘語。在該條約中,羅馬人除了在必要情況下,不得在裡比亞海岸到以西的邦角(capebon)之間航行;另一方面,只要西西里還屬於迦太基領地,那他們就有和當地人一樣的自由貿易特權;在非洲和撒丁島,雖然定價需經迦太基民社的同意,但至少他們有處置自己的商品的權利。似乎迦太基人已經獲得了自由貿易的特權,至少在羅馬,或說是在所有拉丁姆地區。他們也承諾約束自己的行為,即使以後以敵對身份進攻拉丁姆的地區,也不會在該地駐紮,也就是說,他們的海盜行徑不會侵犯內地,也不在拉丁姆的土地上建造任何堡壘。

同一時期大概也是羅馬和塔蘭託之間的締約,所見文獻記載也大概說是在羅馬紀元472年即前282年。羅馬人信守條約,不在拉金岬東部的海域航行,塔蘭託作為交換答應了什麼條件卻無從得知。由於這個條約,羅馬人被完全排除在地中海東部之外。

羅馬的海防建設

這樣的境況不亞於在阿利亞河上的失敗,羅馬元老院似乎也如此認為,迦太基和塔蘭託之間的屈辱條約締結後不久,他們會用所有的能量來改善其低迷的海上地位。最重要的沿海城鎮都有羅馬的殖民地,海皮爾基海港的殖民化可能屬於這一時期:沿西海岸,羅馬紀元415年即前339年的安提昂、羅馬紀元425年即前329年的塔拉齊納,羅馬紀元441年即前313年的於蓬提亞島,還有因為阿迭亞和基爾凱先前接受殖民者,所以盧杜裡和沃爾西領土內的重要拉丁姆港口,現在已經成為拉丁姆或自由民的殖民地;羅馬紀元459年即前295年,在奧隆克人地區,明圖納和西努埃撒境內設立殖民地;羅馬紀元481年即前273年,在盧卡尼亞設立帕埃斯圖姆和科撒;羅馬紀元471年即前283年前後,在亞得里亞海、塞那加西和新卡斯特圖姆海岸設定殖民地以及羅馬紀元476年即前278年設立的阿里米努姆;此外還有在皮羅斯戰爭末期收為己用的布林迪西殖民地。在這些地方多是自由民或海上殖民地,年輕人可以免於軍團服役,只需防守海岸。同時向下義大利的希臘人示好,除了他們的薩莫奈鄰居以外,特別是尼阿波利斯、雷古翁、洛克裡、圖裡和赫拉克勒亞的重要社群,允許他們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向陸軍申請支援部隊的豁免,就這樣羅馬在義大利海岸附近撒開的大網變得更加牢固了。

羅馬政治家的遠見卓識能讓他們的後代受用無窮,他們知道,如果不把海軍建立在令人信服的基礎上,那這些海岸防禦工事和海岸要塞也不能發揮他們的作用。打敗安提昂後(羅馬紀元416年即前338年)羅馬人帶回了很多戰艦,為以後重建海軍奠定了基礎。同時他們頒佈了一條禁止安提昂人海上商業的法令,這些都是當時羅馬人覺得自己海上實力薄弱的證據,當時他們都只能注重對沿海地區的佔據。此後,在羅馬紀元428年即前326年,義大利南部的希臘城市尼阿波利斯先接受羅馬的保護時交出軍艦作為支援,這樣以後的每個城市按照和約都有義務為羅馬提供戰艦作海戰用,這些船隻為羅馬艦隊的形成開啟了新局面。羅馬紀元433年即前321年,依市民大會贊成的特別提案任命了兩個艦隊的將領,這些海軍在薩莫奈戰爭中曾圍攻過努凱里亞。後來泰奧弗拉斯托斯在他寫於羅馬紀元447年即前307年左右的《植物歷史》中提到還有二十五艘船的羅馬艦隊被派往科西嘉島完成了開設殖民地的卓越使命。羅馬紀元406年即前348年義大利和西西里島相關的條約保持不變,但羅馬人不僅被禁止在東部水域航行,就連以前允許的大西洋海域也被禁止,他們不得不與撒丁島和非洲的迦太基人保持貿易交往。此外,很可能就此定居科西嘉島,當時只有迦太基西西里島屬地和迦太基本土仍然保持對他們商業開放。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隨著羅馬沿海領土的擴張,迦太基作為海上霸主的危機感和嫉妒感逐漸增長。迦太基迫使羅馬人承認這些禁令,並按條約把他們的航海範圍限制在地中海西部的狹窄空間,這一切也是為了避免掠奪他們的海岸並保護他們與西西里島古老而重要的貿易關係。羅馬人不得不屈服於這些條款,但他們並沒有停止努力拯救當時薄弱的航海業。

迦太基與羅馬分歧產生

所以在羅馬紀元487年即前267年,帶著這個想法,羅馬人做出了一個意義深遠的決定——設立四個海軍將領統帥(quaestoresclassici):第一個駐紮在羅馬港口的奧斯提亞;第二個駐紮在卡萊斯,即當時羅馬下屬坎帕尼亞的首都,用於監管坎帕尼亞和大希臘的港口;第三個駐紮在阿里米努姆,監督亞平寧山脈另一側的港口;第四個的分割槽沒有記載。這些新常務官員的職責不在於各自獨立防守海岸而是需要他們聯合海防,並形成一支有作戰力的海軍。羅馬元老院的目標明確:他們要恢復海上獨立,切斷塔蘭託的海上交通,在亞得里亞海能對抗來自伊庇魯斯的艦隊,並且擺脫迦太基的海上霸權。從上文說過的義大利戰爭中,羅馬和迦太基的關係其實早已顯示出他們各有打算。因為皮羅斯王,這兩大城曾被動達成最後一次的聯盟,可是,對同盟的冷漠和背信棄義,迦太基人早有佔雷古翁和塔蘭託為己有的企圖以及戰爭結束後羅馬人立即佔領布林迪西的行為都清楚表明兩方利益已有巨大沖突。

羅馬與希臘海軍實力

羅馬自然想獲得希臘海權國家的支援來對抗迦太基。他們與馬塞利亞久遠而密切的友好關係一直持續。征服維愛後,由羅馬送往特爾斐的戰利品還被儲存在馬塞利亞的國庫內。凱爾特人佔領羅馬之後,馬塞利亞的市財政廳帶頭為他們募捐款項用於救濟戰火後的城市。作為回報,羅馬元老院給予了馬塞利亞商人諸多優惠條件,在羅馬廣場慶祝集會時,奉馬塞利亞人為座上賓,位於元老院議員所在的高壇旁邊。還有兩個友好的通商條約:羅馬紀元448年即前306年羅馬和羅茲市締結的友好關係,還有不久後與伊庇魯斯海岸上一個相當大的商業城鎮阿波洛尼亞(apollonia)締結的條約。這些以及在皮羅斯戰爭告終後羅馬與敘拉古關係緊密,對迦太基來說都充滿了危險。

羅馬的海事權力遠不能與他們陸上權力的發展速度並駕齊驅,義大利海上霸權的危機正在緊急關頭。在陸路上,比賽勝負已經確定。在羅馬社會主權下義大利第一次被統一成一個國家。羅馬民社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樣的政治特權,以自己的意志代替所有其他義大利民社,換句話說,羅馬的這種統治權是與什麼樣的政治思想相關聯的,這些都沒有明確。現在羅馬呈現出來的有發動戰爭、締結條約和鑄造貨幣的權利。除此之外沒有一個義大利民社可以向任何外國宣戰,與它談判或鑄造流通貨幣。這就是說,每次通過羅馬人決議的宣戰和國家條約,對所有其他義大利民社都有約束力,羅馬的銀幣在整個義大利合法流通。羅馬的特權雖沒有進一步擴大,但現有的這些權力就已經包含很廣泛的統治權了。

羅馬公民權

義大利與羅馬民社的關係詳細來說其實有著巨大的不平等。從一點上來看就可得知,除了羅馬的正式市民外,臣民被分成不同的三種階級。首先是覆蓋人群最多、範圍最廣的一種,因為羅馬還保有城市聯邦的理念,而且迄今舊的領域因個人分得土地已擴大,使南部的埃特魯里亞、凱雷和法勒裡,還有從赫尼克人那裡搶佔的薩賓阿紐河地段以及以前沃爾西的大片領土,尤其是彭丁平原現在都變成了羅馬民眾的土地,為此這些地方多建立了新的市民行政區。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沃爾圖努斯河畔和卡普亞割讓出去的法勒納爾地區。所有這些居住在羅馬以外地方的市民沒有自己的行政機構和組織,只在指定的區域出現過市集點(foraconciliabula)。被派往上面提到的沿海殖民地的市民也境遇相同,雖然他們在羅馬同樣擁有全部市民的權利,但他們的自治機構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這樣的時期快要結束時,羅馬似乎開始給予同一民族、血緣相近的民族、最鄰近的非正式民社正式的市民權利。這種情況大概最先發生在庫斯圖盧姆,隨後在拉丁姆本部,其餘的非正式市民社團大概也如此。直到這一時期末(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延伸至薩賓城鎮,也是因為當時大部分基本地拉丁化的成果,而且由於他們最後幾次戰爭中極其忠誠,所以作為回報,在他們加入羅馬聯盟後保留了原屬於他們有限的自治權,從而羅馬的自治市制度也逐漸形成。直到這個時期結束時,羅馬的正式市民權範圍已經向北擴充套件到凱雷附近,東到亞平寧山脈,南至塔拉齊那。雖然在嚴格意義我們確實不能說這就是邊界,因為許多有著拉丁權利的聯邦城鎮,如提布林、普雷內斯特、塞尼阿、諾爾巴、基爾克都在這些界限以內,還有許多城鎮如米圖納、西努薩、法勒尼地區、塞加利卡那城還在界限外。

羅馬的附屬民社

非正式公民(civessinesuffragio)除了選舉和被選舉權外,與正式市民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他們的法律地位由羅馬議會的法令和羅馬執政官釋出的規則來規定。由羅馬執政官或者代表(praefecti)審理案件,他們都是每年被分派下去的。其中情況好些的如卡普亞市,他們保留自治,可以繼續使用母語,並有徵收人口普查收費的自己的官員。較少權利的城市如凱雷是被剝奪自治權的,這種在所有臣屬形式中無疑是最受壓迫的。然而,正如上面所說,在這段時間末期,那些已經拉丁化的民社都逐漸被授予正式市民的權利了。

拉丁人

在這些附屬分割槽中,最優越重要的一類就是拉丁民社了。他們是由羅馬建立的拉丁殖民地,數量一直在上升,並且在同一性質的新殖民地設立時,他們依舊保持增長。這些始於羅馬並且享受拉丁權利的新市民漸漸成為羅馬統治義大利的重要支援。這些拉丁人決不是那些於雷吉爾湖畔和特利法農戰鬥過的人。他們不是奧爾本聯盟的那些老成員——自認為就算不比羅馬優越也和羅馬一樣不錯,還認為羅馬帝國是一個沉重的枷鎖,如同皮羅斯戰爭開始時,普雷內斯特採取的非常嚴格的安全措施。事實上舊的拉丁姆基本已消亡殆盡或併入羅馬,現在只有少數幾個政治上獨立的民社,而這些名單中除了普內斯特和提布林例以外,也沒有值得談論的了。共和國後期的拉丁姆幾乎全由一開始就信服歸附羅馬的城鎮組成。他們身處語言不同特點各異的地區中,依戀著有著同語言、同法律、同風俗的羅馬民社。作為周邊小國君主,他們需要依靠羅馬才能得以生存,就像前哨是一定需要依靠主力軍的。最後,由於羅馬公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優勢,他們從與羅馬人平等的權利中獲得了雖然有限但非常可觀的收益,例如羅馬通常分配給他們一部分領地單獨使用,讓他們享受與羅馬市民一樣的國家土地租賃權。不過一種危險也同時產生,成為羅馬人的威脅。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維努西亞銘文以及貝內文託銘文最近重見天日,上面記載了維努西亞像羅馬一樣擁有自己的平民和執政官,以及在漢尼拔戰爭期間貝內文託的最高行政官也是執政官。兩種社群都是享有古老權利的新拉丁殖民地:羅馬紀元5世紀中期發生的戰爭曾讓他們騷動不安。這些所謂的拉丁人都是由羅馬市民轉化而來,他們自覺享有相同的權利,對當時較低的聯邦權利不滿,要力求全面的公平。因此,元老院曾努力遏制這些拉丁社群的權利和特權,不管他們對羅馬有多麼重要都儘可能轉換他們從盟友到臣屬的角色,只要不打破他們和義大利非拉丁社群之間的界限即可。至此,我們已經描述了拉丁社群廢除聯盟以及他們先前完全平等的權利,最終失去了屬於他們最重要的政治特權的過程。在完全征服義大利時,羅馬人採取了進一步措施,開始對此前尚未涉及的拉丁個人權利加以限制,尤其是自由定居遷移的重要權利。在羅馬紀元486年即前268年建立的阿里米努姆公社和以後的所有公社所佔的優勢侷限於個人私權方面,如買賣、交換和遺產繼承,他們與羅馬市民享受的權利相同。大概在同時,完全自由遷移的權利在拉丁社群中建立,從而落實到每個公民的市民權被承認。對以後設立的拉丁殖民城市,羅馬要求須有本地最高職務的公民的民權來換取羅馬的公民權。羅馬地位發生根本的變化後,羅馬開始謹慎地授予它的特權,從而結束了起初的遷移完全自由的權利。這一時期的政治家們有足夠的智慧讓當時地位較高的其他民社依舊可以公開獲得羅馬公民權,這讓拉丁人感覺羅馬已經不再像以前征服義大利時一樣需要他們的幫助了。

非拉丁同盟

最後是關於非拉丁聯盟社群,他們被各種規範束縛,而這些規範又來自於各種盟約,比如赫尼克社群的盟約與拉丁社群一樣,要求市民完全平等。

還有其他不同情況,如拿波里、諾拉和赫拉克利亞,這些盟約賦予的權利就比較全面,而其他國家如塔蘭託和薩莫奈條約就只能說是專制了。

國家聯盟分解

一般來說,不僅拉丁人和赫尼克人的聯盟,事實上所有義大利的民族聯盟,尤其是薩莫奈人和盧卡尼亞人聯盟,都是依法解散或者是聯盟已被削弱到沒有聯盟意義自動解散的,而且義大利所有民社都沒有與其他地區交流或通婚的權利,更不要說共同協商解決問題。羅馬人採取各種辦法調配所有義大利社群的軍事和財政資源以供主導民社使用。一方面有正式市民民兵,另一方面有拉丁社群隊伍被作為羅馬軍隊主要部分,並且大體上儲存了他們的民族性,所以羅馬的非正式公民也被召參軍。毫無疑問非拉丁的盟社成員也有提供軍艦的義務,或者像對阿普利亞人、薩貝利人和埃特魯里亞人規定的那樣,把他們列入後備援兵的義大利人名單中。一般來說派遣的援兵就像那些拉丁社群,都有固定的數量,特殊必要情況下,主導民社可以有更大的要求。這同時也涉及到間接稅,因為每一個社群都要自己的裝備和糧餉。因此有了以下的安排,最昂貴的軍需品供應主要由拉丁民社或非拉丁同盟社群提供;海軍大部分還是依靠希臘城市;騎兵方面由同盟民社提供,並且數量需達到羅馬市民民兵的三倍以上;步兵,與以往規定的一致且長期有效,即盟軍的隊伍不能超過市民軍隊。

國家機構劃分

關於怎麼結合維繫這種組織結構,從我們看到的少數記載中無法再進行更多細節的考察。三類不同臣屬的數值比例,彼此的正式公民數量之比,我們也無法有一個比較近似的判斷。同樣,對義大利各大類別民社的分佈我們也知之甚少。不過關於這個結構的主導思想十分明顯,不用多加說明。之前我們已經說明,羅馬這個主導民社是通過安置非正式公民以及授予非正式公民權來擴大領地範圍,並且這也是一個很好維持羅馬民社中心地位的方法。這樣的合併制度使得後來加入的民社必須作為一個隸屬社群,純霸權作為一個永久的關係,本質上是不穩定的。因此,一種新的存在於有統治權市民之外的階級應運而生。這是羅馬統治的主要手段,它將打破義大利邦聯,建立儘可能大數目以及儘可能小的社群,採取分化統治,不同程度壓迫的政策。就像加圖(cato)在他皇室的管理中,嚴防奴隸彼此保持良好關係,並有計劃地煽動他們中的差異和內訌一般,所以羅馬也大規模效仿施行。雖然這個方法也有不足,但目前來看它是有效的。

義大利聯盟完法的貴族化改造

這不過是一種廣泛應用的權宜之計,附屬民社的制度在羅馬模式後被改造。貴族政府出現,他們代表著上層階級自然或多或少與群眾利益相悖,並且他們依舊希冀能從羅馬得到物質和人力上的支援。這裡不得不提卡普亞了,它應該是義大利和羅馬的所有城市中的特例。坎帕尼亞人貴族取得了法院審判權,爭取了單獨的集會場所。他們甚至取得了不少的物資:城中1600人每年各得的450斯塔特(stateres)(約30磅),被坎帕尼亞人金庫收取。當時(羅馬紀元414年即前340年)的拉丁人與坎帕尼亞人暴亂共同背叛羅馬,坎帕尼亞人騎士拒不參戰導致了羅馬的失敗。在羅馬紀元459年即前295年森提農大戰又全靠了他們的驍勇搏鬥使羅馬獲得勝利。在皮羅斯的戰爭中,駐守雷吉翁的坎帕尼亞人卻最先背叛了羅馬。其實從羅馬紀元489年即前265年沃爾西尼的遭遇就可以看出羅馬人對利用附屬民社的內部矛盾,通過貴族階級為自身牟利早已駕輕就熟。那時在那裡,就像在羅馬,新老市民對立,後者必須通過法律手段獲得政治權利的平等。由於老沃爾西尼市民訴諸羅馬元老院,請求恢復他們的舊憲法,邁出這一步被執政黨視為叛國罪,並對相應的上訪者進行法律懲罰。羅馬元老院站在老市民一方,見此結果馬上派兵攻打埃特魯里亞故都,並且暴力廢除了沃爾西尼人有效的民社法律,讓全義大利都見識了羅馬的專制。

寬和的政府

然而羅馬元老院的智慧是不可忽視的事實,就獨裁政權而言,永久專制的唯一途徑是對權力的節制。因此,羅馬保留或授予各歸附公社一種自治權,其中折射出一些民族獨立的影子,讓這些歸附者同享羅馬在軍事和政治上的成功,最重要的是,他們還享有市鎮憲法自由。在聯盟不斷的擴張中一直沒有囊括希洛人的社群,因此羅馬清晰的遠見和寬宏的氣度,也許稱得上是史無前例的。在最初就放棄了所有易危害政府統治的權利,即不向聯盟城邦收稅徵兵,最多隻是誘騙了獨立的凱爾特的納貢,但對義大利聯盟擴充套件的公社部落是絕對沒有的。因此,參軍的市民雖有部分來自於同盟內,但是羅馬公民也有服役的義務,並且從人口比例上來看更多於同盟軍。在同盟軍中,服役的拉丁人可能又遠多於非拉丁同盟。因此,在分配戰爭中獲得的戰利品時,羅馬得最多,拉丁人次之,這也是合理公平的。

中級官員以及對國家的評估

羅馬中央政府為解決對義大利公社保持監督和控制的難題,設立四個義大利財政官制度,同時把羅馬監察官的職權擴大到一切附屬城市,進一步完善了這個制度。艦隊財務官除有其直接任務外,還有向新獲領土徵稅,管理新同盟的捐輸的職責。他們是最早在羅馬國家法中被任命的住所和轄區均在羅馬城外的官員,處於羅馬元老院與義大利各公社之間,是必要的中間一級。此外,如後來的市政憲法所規定,每一個義大利民區,任何職能部門每四五年須舉行徵稅統計以及財產評估。這個制度從羅馬開始執行並隨之向四周輻射推廣,其唯一目的只在於展示全義大利的人力和財力狀況,以供元老院參考,這與羅馬人口普查的目的相一致。

義大利地區與義大利民族

最後,住在亞平寧山以南至耶皮基地岬和雷吉翁海峽的各民族在軍事和行政上達成了統一,他們因此共有一個新的名稱,即「穿長袍的人」(togati),也是「義大利人」的意思,這是出現在羅馬國家法中最古老的命名,最初是希臘人使用的,自此以後便通用了。住在這些地方的各民族最初之所以能自覺認為一致,一部分大概是因為他們自認同希臘人有別,一部分也主要是因為他們曾共同抵抗過凱爾特人。雖然義大利公社不時與凱爾特人聯合對付羅馬,乘機爭取恢復獨立,但從長遠來看,還是健全的民族觀念必將成為主流。直至現在,「高盧區域」(「gallicfield」)在法律上仍與義大利有別,所以稱義大利人為「穿長袍的人」也與稱凱爾特人為「穿長褲的人」對立存在。在成為羅馬一手掌握全義大利兵力的理由或藉口的過程中,對凱爾特人入侵的抵抗,大概起過重要作用。因為羅馬人一方面領導偉大的民族鬥爭,另一方面迫使埃特魯里亞人、拉丁人、薩貝爾人、阿普利亞人和希臘人(下文將描述的境內)在他們的旗幟下作戰,使得一直搖擺不定、潛存的內部團結,在國家法律中獲得了穩固的認可。義大利(italia)這一最初僅屬於今日的卡拉布里亞的名稱,甚至羅馬紀元5世紀希臘作家如亞里士多德時期都這樣沿用,現在卻引申到「穿長袍的人」的全境。

義大利聯邦的早期版圖

以羅馬為首的偉大的武裝聯盟或說是新義大利,其最早邊界以西海岸抵達阿努斯河下游的裡窩那區域,以東接壤安科納以北的埃西斯(aesis)。除此以外的義大利殖民地,如亞平寧山外側的塞那加利卡和阿里米努姆,西西里的梅薩那,在地理上都不算在義大利境內,即使它們如同阿里米努姆那樣是聯盟的成員或甚至如同塞那那樣,是羅馬市民的城邦,在地理上也不算在義大利境內。至於那些亞平寧山外的凱爾特各邑就更不能算作「穿長袍的人」了,儘管他們其中也許還有幾個受羅馬蔭護。

羅馬強國的新篇章——義大利的初步拉丁化

新義大利因此成為了一個政治統一體,民族統一方面也在團結過程中。主要的拉丁民族已經同化了四處分散的薩賓人和沃爾斯克人,並且使獨立的拉丁公社遍佈義大利全境。現在這些萌芽剛剛形成,但在以後一切有權穿拉丁長袍的人都將以拉丁語作為國語。羅馬人在不同程度上把拉丁名字推廣到提供援兵的各義大利盟國,可見他們已明確認識到這個目標。不論從這個宏偉的政治結構中還可得出什麼認識,都足以證明其無名建築師的偉大的政治遠見和非凡的凝聚力,該聯盟由如此多元化的成分組成,以後遇到最沉重的打擊時,竟仍然非常團結,可見拉丁化的成功對於他們的大業頗有影響。這個覆蓋義大利的羅網張得既巧妙又堅固,使權力集中於羅馬公社之手,讓羅馬公社成為了一個強大國家。在最近幾次戰爭中,它還取代塔蘭託、盧卡尼亞和其他國家,脫離了那些中小國家的行列,進入了地中海國家的體系之中。羅馬紀元481年即前273年,埃及遣使由亞歷山大城至羅馬,羅馬也遣使至亞歷山大城,這兩次的鄭重外派使者,毫無疑義地表示羅馬的新地位得到正式承認。使者的任務最初只是為了洽談兩國商業關係,但這樣的外交往來無疑是政治聯盟的前兆。當時迦太基與埃及政府爭奪昔蘭尼加(cyrene),不久以後又與羅馬政府爭奪西西里,馬其頓與前者抗衡,是為了爭奪希臘霸權;與後者抗衡,是為了亞得里亞海沿岸的統治。各處都有新的鬥爭在爆發,它們互相影響。羅馬作為義大利的主人,便不免被牽連其中,這也是亞歷山大大帝的勝利和這位王者計劃為他的繼承人所選定的競技場。

關於羅馬曾派遣使者出訪巴比倫拜見亞歷山大的故事起源於克里塔庫斯(kleitachos)的證言(普林尼《自然史》)。克里塔庫斯所處的時代正是這些事發生的時候,不過關於亞歷山大傳的記述也只能算軼事談不上是正史,並且在一些較可靠的傳記著作(阿里安、李維等)並沒有相關記載,克里塔庫斯的描述也頗有些浪漫主義情懷,比如談到羅馬人敬獻金冠給亞歷山大,然後其預言羅馬未來的崛起,所以我們也只好把這些故事看作克里塔庫斯在述作歷史時放上去的一些小點綴。

母城(mothercity,metropolis):希臘語「metropolis」即指領導諸小城邦的中心母城之意,衛星城鎮所圍繞的中心大城市。由於衛星城在行政管理、經濟、文化以及生活上同其所依託的大城市有較密切的聯絡,形同母子關係,故名。——譯者注

波旁(bourbon):波旁家族,歐洲歷史上的統治家族之一,因最早居住在法國波旁地區(相當於現在的阿列省)而得名,以絕對的封建專制統治著稱。——譯者注

治安官(constable):該詞源於後期拉丁語comesstabuli。據約西元438年的西奧多西婭法典,該拉丁語意為「馬廄看守,廄官」或「掌馬官」。在英格蘭,該詞起先指首席法官或國家軍隊的首領。作「警察」解時,一般指巡佐以上的警官。——譯者注

路易十一(louisⅪ):法國國王(1461—1483)。統治時期把法國大部分地區統一起來。1447年他的父親查理七世把他流放到多菲內,因為他在一次陰謀活動中扮演了一個角色。登上王位後頂住了社會福利聯盟的貴族們的反對(1465年),1477年終於擊敗了勃艮第公爵查理(大膽者)。他統治期間擴充套件了王權對教會的影響,鼓勵商業活動,贏得了中產階級的支援。——譯者注

阿佛洛狄特(aphrodite):希臘神話中愛與美的女神。羅馬神話中稱為「維納斯」。——譯者注

僭主政治:希臘文tyrannis的意譯。指用武力奪取政權而建立的個人獨裁統治。西元前7—前6世紀,氏族貴族統治力量日衰,在希臘的科林斯、米利都和雅典等城邦,曾廣泛出現。——譯者注

此地在今安格洛那(anglona)附近,不可與科森察(cosenza)地區中那個更為著名的同名城市相混淆。

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前384—前322年),古代希臘卓越的演說家和著名的政治家。——譯者注

農神節(saturnalia):一譯「沙特恩節」。紀念農神沙特恩的節日,是羅馬宗教中的重要節日之一。根據流行的神話傳說,沙特恩是被宙斯驅逐到拉提烏姆的古代羅馬的播種之神,後來成為義大利最古的一位國王。他將農業和葡萄種植業等引進了義大利,在羅馬的卡皮託利崗之麓建有他的神殿。以後,還建了他和俄普斯合祀的神廟,其中保藏著羅馬的金庫。農神節在每年的十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舉行。帝國時期,節日延長為七天。這期間,一切公共事務停止進行,學生免除處罰,人們互贈禮品,盡情娛樂。奴隸們也可在此日獲得解放,由主人們伺候他們。——譯者注

布匿戰爭(punicwar):古羅馬與迦太基爭奪地中海西部統治權的戰爭。迦太基(在今突尼西亞)為腓尼基人殖民地,因羅馬人稱腓尼基人為布匿(poeni),故得名。大規模的戰爭有三次。——譯者注

這些資料表面看起來是可信的,然而根據羅馬方記載,大概把傷亡計入在內,雙方各損失15000人;稍晚的記載竟有詳細資料,羅馬方面戰亡5000人,希臘方面戰亡20000人。這些資料也無從加以考證,我們之所以在此提到這些記載是為了表朋這些資料的不可靠性,畢竟這些年經編年史學家之手,這些數目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也越來越不可信。

狄奧多奇(diadochi):指亞歷山大大帝的王位繼承者。西元前323年亞歷山大大帝死後,文武百官為爭奪王位進行了殊死鬥爭。——譯者注

指皮爾基、奧斯提亞、安提姆、塔拉奇那、朋圖爾納、辛奴薩、塞那加利卡和新卡斯特魯姆。

這個說法十分朋確並且本身可信,因為當時安提烏姆不但有殖民者居住還有那些在仇恨羅馬情緒中成長起來的舊公民也居住於此。這一說法自然與希臘的記載前後矛盾,其記載的亞歷山大大帝(卒於前323年)和德米特里烏斯(卒於前283年)都曾因安提昂海盜向羅馬提出過抗議。亞歷山大的話與此前羅馬遣使出訪巴比倫的話性質相同,來源也大抵一樣。德米特里烏斯可能並沒有過多關注第勒尼安海,不過用一紙法令降服那裡的海盜。安提昂人成為羅馬公民以後,不顧禁令再做海盜營生這也不是不可能。不過對於第二種說法,可信度也不高。

我們對這個比數無法提供確切的答覆,實在是遺憾。羅馬王政末年能從軍的市民,我們可以估計為2萬人。自阿爾巴的陷落至維愛的征服,羅馬的直轄領土沒有很大的增加,這與我們所知的事實一致:前495年前後初設二十一部,羅馬版圖並未擴大,一直到前387年羅馬都沒有建立新部。一區的疆土僅有三十平方英里,根據民間記載,羅馬紀元第三世紀下半葉,羅馬從軍的市民約在10.4萬和15萬之間;到了羅馬紀元第四世紀下半葉羅馬才開始大規模擴張領土,於是市民人數大增,據可靠的歷史材料記載,前338年左右羅馬市民共計16.5萬人,並且還有記載說,10年前徵兵抗擊拉丁姆和高盧,第一次徵兵共10個軍團5萬人;到了羅馬紀元第五世紀,羅馬在埃特魯里亞、拉丁姆和坎佩尼亞大開疆土,能服兵役的市民數平均達25萬人,在第一次布匿戰爭前夕,達二十八九萬。這些數目很可信,不過因為一些原因不能作為史料,即他們把羅馬的正式公民以及那些像坎佩尼亞人那樣不在自己的軍團中服役的「無選舉權公民」例如凱雷人都算在了一起,其實後者應當算作附屬城邦而已。

不但每一拉丁城市如此,因為監察官之職或所謂「五年一任官」,也見於那些法制不按拉丁體制建立的民社,這是人所共知的。

託加袍(toga;togati):古羅馬人當作外衣穿的長袍。初期不分性別和階層,後來只有男性貴族在正式場合穿著。由一塊半圓形的布細密地包裹住身體,顏色和樣式由社會地位決定。——譯者注

標誌著最早的疆界的,可能是位於兩端的兩個小地方,一個在阿勒佐以北,在通往佛羅倫薩的大路上;另一個在距裡窩那不遠的海岸上。裡窩那稍南的瓦達溪與谷,現仍稱fiumedellafine-,-valledellafine(targionitozzetti,viaggj,第4卷,第430頁)。

的確從嚴格的正式用語來說並不是這樣的。義大利的全名見於前111年土地法第二十一行。同樣在該法律的第二十九行,latinus和peregrinus是區分開來的。除羅馬人外,有時只提到latininominis,有時只提到socii,但在意義上卻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