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年前我哥開始跑步,然後跟我說跑步的種種好處。廢話,我知道好多事兒都有好處,可是我幹得了嗎?比如跑步,對我這樣一個身心俱廢的人來說太雞巴難了,我才不跑呢。
後來得了憂鬱症,更廢了,吃藥住院都行不通。我看到有個人也說吃藥住院不如跑步。唉,我一咬牙,換上鞋子就去跑了兩回。
奇怪的是,我哥知道了就叮囑我:不跑也沒關係的。
後來我就跟自己說:真的是最後一次啦!明天我就放棄了!
哎,斷斷續續地真的跑下來了。現在隔幾天不跑還有點不得勁兒。
我可是一個時時刻刻都在疼痛的脊柱炎患者,一個最大的愛好就是躺著的人,一個跑200米就想吐的虛弱廢物,一個意志極度薄弱的失敗者。我能做的事,世上簡直沒有人不能做了。
我發現了一個秘密,跑步這件事最難的並不是當時,而是「要堅持下去」的壓力。去掉這個壓力,節省了自我羞辱和反自我羞辱的精力,總之只做一次,隨時隨地原諒自己,這事就不難了。
我哥跟他的朋友炫耀自己現在跑了多少多少,那個朋友淡淡地告訴他,自己是先心病患者,但是從四年級起每天沿合肥包河跑一週。然後我也漸漸發現周圍有些人根本沒提過跑步,但其實一直在跑。
世上可能有兩種人,有的人要做什麼事,就有極其堅毅的意志,克服一切障礙,堅定地做下去,並且認為那是應該的,不把這種事當一回事。有的人又懶,又想更好,永遠都在上進的壓力和自責裡掙扎,被失敗感深深籠罩。
我和我哥就是後種人。一生都在痛斥自己:
這點事情都做不到,你還能做什麼!
不積跬步,何以行千里!
做不到這件事,你必然一事無成!
斥責到一定的程度我們就安慰自己:好,我就是個廢物。
這能叫安慰嗎?想到任何想要的,都覺得沒有資格得到。覺得人生太痛苦太艱難了,一點意思都沒有。
但是發現「明天就放棄」這個法寶後,事情真的就變得不一樣了。
比如戒菸,也是很痛苦。覺得自己根本沒有能力擺脫這個痛苦,所以更絕望。一絕望更想來一根絕望之煙。
為什麼我敢在這裡說煙的事了?(我以前可是在晴天見小組裡把「煙」設為違禁詞的,因為怕我媽看見。)因為我跟我媽說過了。我說媽,你別難受,你一難受我就更想抽,但凡你看不到的時候我恨不得一口氣來5根。
這個事情商量好以後,我突然不怎麼想抽了,因為我沒那麼孤單焦慮,所以不怎麼需要抽菸了。
煙癮還是在,我想抽的時候就美美地、好好地、盡情地來一根。從這時候起抽菸變成了一件很愉快的事。我這才發現在此之前由於那種被煙癮控制的無力感,我並不曾真正地享受過它。當我享受它,使它變成一樁美事後,那些焦慮煙、孤獨煙、痛苦煙、自虐煙就都不想抽了。因為那種壞情緒,不適合做抽菸這麼快樂的事啊。
最近回到了合肥的家裡,晚上跟我哥一塊兒去跑步。
跑完回來,我哥拿起煙盒:「其實做完運動抽菸危害更大。」
我:「但是跑步回來那一根尤其爽。」
他:「而且剛才吸了半天氧氣。」
我:「所以現在來一根算是賺到的。」
他:「走。」
就這樣,竟然,突然之間,我的煙量從一天二十五根以上,毫無痛苦地銳減到了三四根。無數次地嘗試戒菸並且失敗以後,這真是奇蹟。就那三四根,抽到一半覺得不舒服就扔掉,因為:「待會兒還想的話,再抽就是了。」要是以前,再難受我也會忍住頭暈口乾,堅持抽到菸屁股。
啊,人的看法真是一直在變化的。
最早我認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就是自由。
後來我發現,想不幹什麼就能不幹什麼,才是自由。
又後來我發現怎麼想都沒有用:因為兩個都做不到。我還是不自由。
又後來我發現,原來放棄壓抑,把原本要擺脫的事情當成禮物時,哎,越來越接近自由了。
歸根結底,就是要忠實於自己真實的感受。人生可能並不是用來承擔痛苦,期待不定時出現的希望微光。它可能是用來享受的。領悟到了這一點,就發現痛苦和快樂沒有本質區別。
我哥說支援他跑步的一大動力,是小區裡下晚班回來的一幫制服妹子。遠遠看到妹子們過來了,他就希望自己像只矯健的鹿邁開健美的長腿,英俊地穿梭在叢林裡。耐克和阿迪達斯廣告裡的人都是那樣跑的。
作者「張春」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