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後一次見到我繼母林莎是二月初九,于勒的五十歲生日。每年這時候我不回去,今年比較特別,知天命的大日子。我提前發簡訊給他,說我已經請好學校的假,早上火車,中午就能到家。幾分鐘後他回覆我,no!他不想我太奔波,過生日也就是一頓飯的事,用不著這麼大費周折。我說平時你又不過,五十歲自然要操辦一下。下條簡訊他回了三個no。這是我們之間的約定,回三遍表示這事兒他定了,沒商量餘地。我說好吧,你叫些朋友來,多吃點好的。他回覆,ok。
我繼父打不了電話,手機只用簡訊一個功能。確切地說是收簡訊,他不會拼音打字。似乎有意抗拒,怎麼教都不會,因此我還氣過他固執。我後來明白了,這些字的發音他沒聽過,所有漢字對他來說就是無聲的符號。手機鍵盤從a到z,找不到「不」這個字,但是n和o在那裡,點出來傳送就好了。
我那天還是回去了,我送他一部支援手寫漢字的手機做禮物。看見他那麼高興,我一陣一陣地想哭。他打手語說讓我帶點兒錢回北京,買了手機,生活費就不夠了。我表示不用,我準備下半年找份兼職,本來大四就是要實習的。他搖搖頭,對我比畫不要實習,準備考研,爭取去美國讀碩士、讀博士。我說你養我快二十年了,該我養你了。他說他有錢,每天擺地攤能賺好幾十塊,用不著小兔崽子你來救濟我。他越說越急,我乾脆打斷他,我說你那不是擺地攤,你那跟殘疾人要飯沒兩樣!他扭過頭,不看我說話,把手機裝盒裡推還給我,把自己關在廚房煮飯炒菜。
我可能傷了他,我不願意看見一個被我叫「爸」的人無論春夏秋冬,常年跪在馬路上,左邊寫著「救救聾啞人」,右邊賣著十元一件的小工藝品。幾年前我繼父賺過錢,不乾淨,但是過上了好日子。後來被人舉報,半年裡賺的連同一點家底都被罰光。我繼父懷揣菜刀滿長春也沒找到舉報者。于勒會永遠記著那張臉,那個人對我繼父講,聾啞按摩院的服務太不到位了,不退錢我這就去舉報你;他對派出所講,聾啞按摩院太骯髒了,整個城市被他們搞得烏煙瘴氣。
他在廚房生了兩個小時悶氣,給我做了一桌子好菜,這些都是我無法承受的淚點。我手摸著下巴說,我叫你一聲爸,肯定得給你養老,我不想你太苦。我不想這邊讀著清華,那邊有人背後戳我脊樑骨。他舉著酒杯,讓我別說了,幹一個。
我們那天喝到很晚,爺倆兒喝了兩斤白酒。我繼父喝得多一點,話也多了起來。這點和正常人一樣,酒後都喜歡傾訴。我後來也喝多了,看不清他跟我講什麼,反倒是大聲問他,林莎怎麼沒回來,你五十歲的生日你老婆跑哪兒去了!他聽不到,使勁拍我肩膀,要我仔細看反覆打的幾句話,怎麼活在你,但你一定要替我把這輩子我做不到的事情,全給它幹成了!
是的,手語是能打出驚歎號的。
我吐過一次才上床,睡到半夜林莎回來了,她在啞巴樓待了五年,早就習慣做什麼都很大聲。我聽見她在客廳跺了幾次腳才褪下高跟鞋。她開我房間門看了一眼,之後回到他們的臥室。我繼續小睡,後來徹底被他們吵醒。他們又在鬧矛盾,隔著兩道門都能聽見林莎破了嗓子地衝他喊話。我坐起來聽明白大致的狀況,林莎兩點回家,酒精的原因於勒想和她發生關係。夫妻生活天經地義,況且還是他生日。可是後來發生了點狀況,陽痿加上滿嘴的酒氣,于勒還怪她毫無熱情。身下的林莎徹底爆發了。
我繼父說不出話,就不停地拍牆敲桌子。有時候我還挺佩服他這一點的,百口莫辯,對方又喋喋不休,換我都可能家暴了。我想過去勸勸,推開門我笑了,他們屋裡黑著燈呢。兩個人吵架,一個看不著,一個聽不著,他們只是自我發洩。
後來消停了,我卻睡不著,閉一會兒眼睛天色大亮,有兩個晨練的啞巴在樓下練聲。我看眼房間四周,明白怎麼回事。林莎輕敲房門問我睡了沒。她帶著妝進來說她出去住幾天,走之前得看我一眼,說會兒話。我說這次是我不對,回家沒提前打招呼,把你擠那個房間去了。
「這是你臥室啊。」她笑道,「你回家有什麼不對的。」
「昨晚喝多了沒注意,剛看出來,你們已經分房睡了。給你弄個措手不及。」我掏出煙,問她抽嗎。她擺手不要。我自己點上問:「你們沒有解決辦法了嗎?就這麼一直分著?」
「有啊,離婚就行,我不是忘恩負義的女人。但他不離。」
「必須要離嗎?沒有別的辦法了?」
她不想跟我聊這個,端詳著我感嘆:「你現在真出息。有時候想想都可樂,我和你爸都沒孩子,倒是把別人的孩子養到清華去了。不怕你笑話,我外面都跟別人得瑟說,我兒子在清華。」
「應該的,你要是想讓我叫媽,我現在就喊。」
「你可別催我老。」她笑了,「來,給我也來一支!」
點上煙後我倆一時沒說話,煙霧逐漸飄散,我繼父在大屋醒來,站在她身後,打手語問我,她說什麼了,別聽她瞎掰。林莎回頭白他一眼,跟我說:「別管他,咱聊咱們的。」
我繼父繼續打手勢,反覆打她外面有人,給他戴綠帽子。林莎反而話多了起來,眉飛色舞地找各種話題。我知道那不是給我說的,就是做給她男人看。于勒直勾勾地瞅著她的嘴,看了半天,不明白她在講什麼。他也不走,轉半圈屏住呼吸盯著她的後腦勺兒。我應該猜到的,那眼神不是什麼好兆頭,那些都是計劃的一部分。
我背靠著窗戶抽菸,晨光中我看見她也老了。林莎比于勒小一輪,比我大十六歲。不得不承認,在我青春期的那幾年她一直是我甩不掉的性幻想。林莎十八歲就出來做小姐,三十歲那年有個啞巴時常光顧她,三年之後跟著這個男人嫁進了啞巴樓。在她三十八歲零七十天的夜裡,那個啞巴將她和情夫殺死在床上。她的後腦被一錘鑿開,等警察發現時,腦漿都流乾了。當值的李警官為我著想,只給我看了現場照片,於是我連屍體都沒看著便進了火葬場。那天成了我最後一次見到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