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歷史,就像一切人類創想的歷史一樣,是一部不負責任的夢境構成的歷史。
——卡爾·波普爾
她出生在密歇根州的卡拉馬祖,出生時名字是阿格尼絲·古奇。她的母親,範妮,當時還不是保羅見到的上流社會的常客;她是一名女僕。阿格尼絲的父親是遠洋船員。她八歲那年,有一次收到父親的一封信,郵戳顯示的地點是奧斯陸。他畫了一張平靜港灣的速寫給她,並且問候她身體健康。他沒有留下聯絡地址,而她從此之後就再也沒有他的音訊了。
她一直熱愛唱歌。樓上的鄰居有時候會用靴子跺地板,但是她不在乎。她媽媽也不在乎。
阿格尼絲十四歲的時候,範妮帶著她搬到了波士頓,她為恩迪科特家族刷洗地板,擦洗瓷盤,而阿格尼絲則去畢舟夜總會試鏡。那個職位最終給了當地的姑娘們,因為她們的父母跟經理認識。阿格尼絲得到了一份在霍華德雅典娜劇院打掃舞臺的工作,但是那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樣。她並沒有和一群關係親密的藝術家接近,也沒有志同道合的藝術同行。她是個清潔工,歌手是歌手,而舞臺工人都很無禮。劇院像是妓院一樣,不過妓院至少還是能夠盈利的。
波士頓不行。範妮看到了她女兒的眼淚,也感覺到了自從她們離開密歇根之後她鬱郁不得志的痛苦。她知道阿格尼絲有多想要唱歌,但是她也知道女僕的女兒是不會成為絕世名伶的。範妮不得不看著自己早熟、好學、好奇的女兒變得憤世嫉俗。這是她不能忍受的。
事情發生的時候,阿格尼絲不知道母親為此籌劃了多久。這到底是一次突然的決定,還是她媽媽早在幾個月前就安排好了一切。
她十七歲那年,有一天,阿格尼絲回家發現一條長裙躺在她的床上。長裙的顏色是阿格尼絲從來沒有見過的。它是綠色的,鮮豔但又柔和。那是蘭草的顏色,是地幔的顏色,是虎耳草的顏色,是遠方海洋的顏色。她一看到就倒吸一口氣,髒兮兮的小方窗裡投射進來午後的陽光與她的目光相遇。在長裙的頂端,精細地放在絲綢上面的,是一串鑽石。
阿格尼絲走近了一些。她伸手去觸控面料,但是又縮回了手。她害怕把自己油乎乎的手指按在這樣的布料上。這件長裙,這些珠寶,不屬於她認識的任何人,或者她可能認識的任何人。這是一個公主的晚裝。
「你喜歡嗎?」阿格尼絲轉身看到範妮在走廊上,抽著煙。
「這是什麼?」
「是一條長裙,」範妮說,「而且它是你的。」
「你……」阿格尼絲不敢相信自己要說出的話。「你……偷來的?」
「是從恩迪科特小姐試衣間裡拿的,珠寶也是。那姑娘跟你差不多年紀——比你小一點。可能在臀部有點肥,但是我們能改改。」
「你從瑪麗·恩迪科特那兒偷了一件長裙?」阿格尼絲目瞪口呆,嚇壞了。他家會發現丟了東西,而她的母親已經為他家清潔銀器足夠長的時間,絕對可以成為第一個懷疑物件。幾天之內警察就會找上門來。
這個時候她母親才開口解釋。她們要離開波士頓,而且是當晚就動身。她們要搭乘一艘蒸汽船前往巴黎,把衣物都打包進小旅行箱。阿格尼絲要穿著普通衣服登船,但是下火車的時候穿著綠色絲綢長裙。她離開波士頓港口的時候是一個清潔女工……而她抵達巴黎的時候,會是一個加州新富豪的女兒。
「阿格尼絲·亨廷頓小姐,」她媽媽當時說。「這名字聽起來很好吧?」
「我不知道那是誰。」阿格尼絲反對。
「沒錯,沒有人知道。但是很快,大家就都會認識你了。」
帶著唯一一件極為昂貴的長裙和一串寶石,少女阿格尼絲將會在巴黎重生。在那裡,她可以成為她想成為的任何人。世界各地有太多有錢的亨廷頓家族的後裔,所以沒人能確定她是哪一支的後代,而且如果她舉止得當,也不會有人敢冒犯去問。阿格尼絲很漂亮,她的媽媽說。她光彩照人,幽默風趣,既有智慧又聰明,這兩者其實並不是一回事,而且她又極富才華。在美國,唯一阻礙她的就是她的家庭出身。
「那你怎麼辦?」
範妮也會陪伴在側,在側幕等待。安靜,不引人注目,範妮會在後臺,等待著她女兒成功的時刻。
警察不會在巴黎找到她——他們從來不會到這麼遠的地方調查。但是她們一定會被通緝。恩迪科特家族不是好惹的。所以,如果她們的冒充行為成功了,範妮也將永遠活在自己女兒的影子裡。
「我很害怕。」
「我知道,」她的母親回答道,「但是我愛你,而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的原因。」
範妮走近,親吻了阿格尼絲的額頭。然後範妮把兩個人的行李都打包好,而阿格尼絲則坐立不安,太震驚以至於都不能爭論,也不知所措,除了讓她做的事情之外什麼都做不了。
當晚她們就登上了開往歐洲的卡納德郵輪。
而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見過阿格尼絲和範妮·古奇母女。
在客艙裡,阿格尼絲全程都把那條長裙藏起來,即使是在睡覺的時候也抓住自己的包不放。直到最後一天的早晨,她的媽媽才把那條綠色的裙子拿出來。她們船艙裡的其他女人都難以置信。阿格尼絲和範妮什麼都沒說。
阿格尼絲從船上的男人口中聽說了一間咖啡館,頭等艙的紳士們到公共甲板上抽菸時的閒聊被路過的她聽見了。從她能夠偷聽到的隻言片語的形容來看,那裡似乎是認識新朋友的好地方。到巴黎的第二天,她離開範妮找到的便宜的女性公寓,打聽到了這家咖啡館的地址。
早上十一點,阿格尼絲穿著一件高檔的晚禮服,戴著相配的首飾,坐在聖馬賽爾大道路邊享受一杯歐蕾咖啡。不過二十分鐘之後,一個身材高大、一頭順滑黑髮,穿著一件舊羊毛大衣的男人過來和她搭訕。他其實真的還算英俊。
他用法語跟她講話,可是她當然不會講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