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他沒有在那個拐角處停下來,也沒有站在附近等著救護車出現。那又有什麼意義呢?他知道救護車就要來了,而且他知道等它一來,主人會被送到哪裡去。醫護人員會盡力搶救,斯旺森夫人會整晚握著他的手和他聊天。到第二天黎明後不久,威利就會踏上前往廷巴克圖的道路。
所以骨頭先生一直跑下去,毫不懷疑他的夢是不是還會如約再現。當他跑過街角,跑到另外一個街區的時候,他已經明白了世界不會結束。他甚至開始為此感到愧疚。他把主人拋在了身後,而地面根本沒有下陷、把他吞噬。城市也沒有消失。天空沒有充滿火焰。一切還是老樣子,以後也會是這個樣子,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房子仍然佇立,風還在颳著,而他的主人就要死了。夢已經告訴了他一切,因為這個夢根本不是夢,而是對即將發生的事情的預演,毋庸置疑。威利的命運已成定局。當骨頭先生沿著人行道一路小跑,聽到剛才他離開的那個地方響起了救護車的鳴笛聲時,他知道那故事的最後一部分已經開始了。但這再也不是他的故事了。從這一刻起,無論威利身上將發生什麼事情,都跟他沒有關係了。他孤身一人,而且不論喜歡與否,都必須繼續走下去,即使他根本沒地方可去。
最後這幾個小時多混亂啊,他對自己說,那麼多大雜燴一樣的記憶和混亂的思緒——但有一點威利算是說對了,儘管他最後說得有點跑題了,但基本觀點是對的。如果骨頭先生識字的話,他絕不會陷入現在這種困境裡。即使對字母表只有最初級、最基本的知識,他也能找到卡爾弗特大街316號,一旦找到那裡,他就會守在門口一直等到斯旺森夫人出現為止。她是他在巴爾的摩唯一知道的人,但通過在夢裡和她共處的那段時間,他知道她一定會很高興收留他的——還會無微不至地照顧他。你看看她,聽聽她說話就會知道。但不認識路標又怎麼能找到地址呢?如果威利真的認為識字那麼重要,他怎麼就不做點什麼呢?比起一個勁兒地為失敗和失職自怨自艾,他完全可以省下眼淚,抓緊時間給骨頭先生上幾節速成課。骨頭先生是非常樂意一試的。雖然他不一定能學會,但不試試又怎麼知道呢?
他又拐過一條街,停下來,從一個剛才落雨時形成的小水坑裡喝了些水。當他的舌頭碰到那略帶灰色的溫水時,一個新的想法突然出現在他的腦海中。他仔細琢磨了一會兒,簡直要把腸子都悔青了。什麼識字啊,他自言自語道,爭論什麼狗的智商呀。整個事情完全可以用一個簡單文雅的策略解決:在他脖子上掛塊牌子就行了。我叫骨頭先生。請把我帶到卡爾弗特大街316號的貝亞·斯旺森家。在背面,威利還可以給斯旺森夫人寫個便條,向她解釋發生了什麼事情,以及她為什麼要收留這條狗。這樣,一旦骨頭先生流落街頭,很有可能就會有好心的陌生人看了這牌子,完成了他的請求。用不了多大工夫,骨頭先生就能平靜地趴在他新主人家客廳裡的地毯上了。當他轉頭離開水坑,繼續往前走時,他想不通為什麼他只是條狗,都能想到這個好主意,而威利,這個能翻出驚險的跟頭、做出令人目眩的單腳旋轉的人卻完全沒想到呢。因為威利一點都不切實際,就是這樣,因為他的大腦一片混亂,因為他病得快要死了,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至少他跟斯旺森夫人說了這件事——或者至少他將會跟她說。「搜遍全城也要找到他。」他會這麼說,然後向她詳細描述骨頭先生的樣子,最後,他會握住她的手,求她行行好。「他需要一個家。要是你不收留他,他會被人吃掉的。」但威利要等到明天才會死,等到斯旺森夫人離開醫院回到家裡的時候,骨頭先生已經在街頭遊蕩了一整天,一整夜,直到新一天來臨。她一時半會兒可能顧不上去找他,也許後天都不行。而且這個巴爾的摩可是個大地方,有成千上萬的街道和小巷,誰知道他那時會在哪裡呢?他們要想找到彼此,只能靠運氣,海量的運氣,奇蹟級別的運氣。而骨頭先生早就不相信奇蹟了,他跟自己說,別做夢了。
在他喉嚨乾的時候,解渴的小水窪遍地都是,但食物就是另一回事兒了。已經快兩天粒米未進了,現在他的胃哭著喊著想要被填滿。所以,他的身體漸漸戰勝了意志,錯失良機的怨念漸漸讓位於全力尋找食物的任務。現在已經快到中午了,或者是剛過下午,人們終於起床,從週日的遲鈍懶散中甦醒過來,在廚房裡拖著腳步走來走去準備早餐或早午餐。他每跑過一幢房子,都會被爐子上正在烤著的培根、平底鍋裡的煎蛋和烤麵包機裡彈出的熱麵包片的香氣狠狠地誘惑。他感覺這是個邪惡的詭計,在他目前這種焦慮和極端飢餓的情況下,這樣做太殘忍了。但他還是抑制住了跑過去討口飯吃的衝動,繼續往前走。威利教授的課程已經深入骨髓。流浪狗不是任何人的朋友,如果他在一個錯誤的人面前惹人討厭的話,那他就會被抓到收容所去——從來沒有一條狗從那裡回來過。
如果他早就養成了自己打獵或者覓食的習慣,他現在也不會感到如此無助了。但他那麼多年都待在威利的身旁,以一個知己和狗總管的身份和他闖蕩世界,他那些與生俱來的狼的本能卻早已萎縮、消失了。他變成了一種溫柔的、文明的生物,一條會思想的狗,而不是一條健壯的狗。從他可以記事起,就有人照顧他的一切生理需要。但這就是等價交換,不是嗎?那人給你食物和住的地方,你則給他愛和永恆的忠誠作為回報。現在,威利死了,他就必須忘卻他所熟知的一切,另謀出路。這樣巨大的改變可能嗎?骨頭先生以前也曾遇到過流浪狗,但他對他們只感到憐憫——憐憫,還有一點點輕蔑。他們生活中的孤獨太過殘酷,難以直視,他也總是和他們保持著足夠安全的距離,提防著藏在他們皮毛裡的扁蝨和跳蚤,擔心離他們太近,就會被他們所攜帶的病菌和絕望感染。也許他因此變成了一個勢利眼,從一百碼以外就能認出這種可悲的生物。他們的跑法不同於其他的狗,用他們那悽慘的乞丐式步伐溜著跑,尾巴低垂著,匆忙跑過街道,好像在趕赴某個已經遲到了的約會——但實際上他們哪兒也不去,只是繞著圈瞎轉悠,迷失在一個又一個無處可去的狀態中。現在,當他轉過另一個街角,穿過馬路時,骨頭先生髮現他自己也在用那種姿勢跑著。不到半個小時前,他剛剛和主人吻別,現在,他已經是流浪狗中的一員了。
不一會兒,他來到一個交通轉盤的邊緣,中央是一塊安全島。一座巨大的雕像從島上聳立出來,骨頭先生遠遠地研究了一會兒這件作品,得出了結論,那應該是一個騎在馬背上計程車兵,他拔出了劍,好像正要衝鋒陷陣。更有趣的是,有一大群鴿子落在了士兵身體上的各個部位,更不要提那匹巨大的石馬身上了。此外,還有下列的其他幾種鳥——鷦鷯,麻雀,隨便你叫它們什麼——骨頭先生想,這難道不是一次考驗他殺手本領的好機會嗎?如果他不能再指望別人給他投食,那麼除了靠他自己,還能有什麼選擇呢?
這時候,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骨頭先生需要使出一些敏捷的步法才能跑到馬路對面:躲開汽車,停頓,向前衝,再等待,計算好步伐以免被撞到。有一次,一個男人騎著摩托車從他身旁呼嘯而過,彷彿是一塊閃閃發光的黑色金屬,從稀薄的空氣裡突然射出來,骨頭先生必須跳到一邊去才能躲開他,但這卻讓他差點撞上一輛迎面開來的汽車,那汽車是個黃色的大傢伙,一身華夫餅模具般的柵格。要不是他又飛快地跳回了前一秒鐘站的地方(回到那輛摩托車剛剛讓出來的地方),他早就玩完了。兩三個汽車喇叭同時咆哮著,一個男人從汽車窗內探出頭來吼了幾句,聽上去像是「方達赴」和「查可去」之類的話,骨頭先生感到了屈辱的刺痛。他為自己感到丟臉,為自己糟糕的表現而羞恥。他甚至無法順利地到馬路另一邊去,要是這麼簡單的事情他都難以做到的話,那等到真正困難的事情發生時,他可怎麼辦呢?最後,他終於到了他要去的地方,但當他脫離險境,踏上那座島的邊緣時,他對自己感到如此惱火和厭惡,他真希望自己一開始就沒有試著過馬路。
幸運的是,繁忙的交通迫使他繞了一大圈,他走到了島的北邊。從這個角度抬頭看,他發現自己正站在雕像的背後,對著馬的屁股和士兵的馬刺。由於大多數鴿子都聚集在雕像的前部,骨頭先生有了一點時間去調整他的呼吸,並且計劃下一步的行動。他從來都沒有捕過鳥,不過他見過別的狗幹這個,他從他們那裡學得夠多了,對不該做的事已經有了相當完整的認識。比如說,你不能總是橫衝直撞亂碰運氣,你不能發出太多聲音,還有,不管誘惑有多大,你都不能跑。畢竟,你又不是來嚇鴿子玩的。你的目標是把其中一隻吃進嘴裡,一旦你開始跑,鴿子就逃到空中飛走了。這是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他告訴自己。鴿子會飛,狗不會。也許鴿子沒有狗聰明,但那是因為上帝給了它們翅膀而不是大腦。為了戰勝這些翅膀,狗必須搜腸刮肚,用上生活教給他的每個技巧。
悄悄行動才是正道。從敵人後方偷襲。骨頭先生繞到了雕像底座的西面,偷窺著那個街角。還有十幾二十只鴿子待在那裡,在陽光下悠閒地踱步。他俯下身子,肚子緊貼著地面,瞄準了離他最近的一隻,然後他開始以儘可能緩慢、不引人注目的速度向前爬去。他一齣現在眼前,三四隻麻雀馬上從人行道上飛起來,落到士兵的頭上去,但那些鴿子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它們繼續忙著自己的事情,用它們那種愚蠢的姿勢咕咕叫著,大搖大擺地走著。當他接近選好的受害者時,他能清楚地看到她是一個多麼漂亮、豐滿的典型,真是個一等的獵物。他會瞄準她的脖子,張著嘴巴,從她身後撲上去。如果他能把握正確的時機,她根本沒有掙扎的機會。一切都只是耐心問題,耐心等待動手的時刻。他停了下來,不想引起任何懷疑,試圖融入周圍的環境,讓他自己看起來像那匹石馬一樣安靜,不具生命。他只需要再走近一點點,再靠近一兩步,就能發動最後的攻擊了。那時候他幾乎已經屏住呼吸,每一根肌肉都幾乎紋絲不動,但在他的右邊,鴿群邊緣的五六隻鴿子突然扇動著翅膀飛到了空中,像直升機中隊那樣朝著雕像飛走了。這似乎不太可能。他嚴格按照指南做每一件事,一點都沒有偏離最初的計劃。現在卻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如果他不迅速行動的話,整個計劃就會徹底泡湯了。他面前的小獵物踏著又快又穩的步伐,往前一搖一擺地走了幾步,很快就退到了捕獵範圍之外。又有一隻鴿子飛走了,接著是另一隻,然後又是一隻。場面頓時亂作一團,在此之前,一直在進行最嚴格、最令人尊重的自我剋制的骨頭先生,除了跳起來去追趕他的獵物之外,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了。這是一次絕望、輕率的舉動,但它幾乎成功了。當他張開嘴巴的時候,他感到一隻翅膀拍過他的鼻子,但也只有這麼近了。他的午餐飛到了空中,和島上其他的鳥一起逃走了。真想不到,突然間就只剩下骨頭先生自己了,在受挫的狂怒中來回飛奔,騰到空中狂吠亂叫,朝著所有的鳥吠,因憤怒和失敗而吠,直到最後一隻鴿子消失在街對面教堂的尖塔後很久以後,他仍然在大聲吠叫著——朝著他自己,朝著這個世界,朝著一片虛空。
兩個小時後,他在海洋博物館附近的人行道上發現了一團正在融化的冰激凌甜筒(櫻桃香草口味,甜甜軟軟的一攤上撒著糖粒)。接著,不到十五分鐘,他又碰巧在公共長椅上發現了一份吃剩的肯德基晚餐——紅白相間的外帶盒子裡裝著三根沒吃完的雞腿,兩個沒吃過的雞翅,一塊餅乾,還有一團浸在棕色鹹肉醬裡的土豆泥。這食物多少幫助他恢復了一些自信,但比料想的要少得多。島上的那次潰敗深深地打擊了他,在那之後的好幾個小時裡,關於他那笨拙攻擊的記憶都像刀一樣不斷地刺入他的意識裡。他讓自己丟臉了,儘管他儘量不去想發生了什麼,但他仍然不可避免地感到自己老了,不中用了,過時了。
他在一塊空地上過了一夜,蜷縮在叢生的雜草中和針孔般的繁星下,幾乎過不了五分鐘就會睜開眼睛。白天已經夠糟糕了,晚上卻更加難熬,因為這是他第一次獨自過夜。在他周圍的空氣中,威利的缺席顯得如此強烈、如此明顯,骨頭先生除了趴在那兒,渴望著主人身體的親近,幾乎什麼都沒有做。當他終於陷入某種類似於真正睡眠的狀態時,幾乎已經是早晨了。三刻鐘後,太陽的第一縷光線又讓他張開了眼睛。他站起來,抖了抖身子,就在這時,一種可怕的沉重感席捲了全身。就好像一切都突然陷入了黑暗,就好像他的靈魂裡突然發生了日食,儘管他不明白他是怎麼得知的,但他很清楚,威利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到了。就像那個夢所預言的那樣。他的主人要死了。再過一分鐘,瑪格麗特修女將會走進房間,把鏡子放在他的嘴邊。斯旺森夫人將會用手捂住臉,開始抽泣。
這個致命的時刻到來的時候,他腿腳發軟,癱倒在地。就像被空氣壓扁了一樣,在接下來的幾分鐘裡,他躺在瓶蓋和空啤酒罐中,動彈不得。他感到身體快要碎裂了,血液將從其中噴濺出來,只需等他被榨乾,他就會變成一具僵硬的屍體,一團曾經是條狗的東西,在馬里蘭州的太陽下腐爛。然後,和來的時候一樣出乎意料,壓在他心頭的重量開始變輕,他感到生命又開始在體內流動了。可骨頭先生現在渴望毀滅,他沒有站起來離開這個讓他經歷了威利死亡的地方,而是打了個滾,四腳朝天地躺著——露出了他的喉嚨、肚子和生殖器。在這個狀態下,他絕對會被一擊致命。他就這樣像小狗一樣天真無邪地躺著,等著上帝來給他致命一擊,他已經完全準備好把自己作為祭品獻給主人了。幾分鐘過去了。骨頭先生閉上眼睛,鼓足勇氣,等著那明亮而狂喜的一擊從天而降。但上帝根本沒有注意到他——或者是找不到他——慢慢地,當太陽漸漸撥開雲層,骨頭先生明白了,這個早上不是他的死期。他翻身爬了起來,然後,朝著天空揚起腦袋,深吸了一口氣,發出一聲長而有力的哀嚎。
十點鐘的時候,他和六個十二歲的小男孩混到了一起。剛開始,骨頭先生像是交了好運,有一兩個小時的時間,這群孩子給了他皇室般的待遇。他們喂他椒鹽捲餅、熱狗,還有披薩皮,骨頭先生則盡其所能地娛樂這群孩子,作為對他們慷慨施捨的回報。他沒有和孩子打過太多交道,但這些年的經驗早已讓他知道,孩子的行為總是無法預料的。這些男孩給他的印象就是一群極其粗暴吵鬧的傢伙。他們盡是刻薄嘲弄、趾高氣揚、自吹自擂。跟他們待了一會兒,他就發現他們似乎特別熱衷於互相推推搡搡和偷襲別人的腦袋。他們聚集在公園裡,踢了一個多小時的足球,互相猛烈地撞來撞去,骨頭先生開始擔心有人會受傷。暑假快結束了。學校很快就要開學了。這些男孩又熱又無聊,總想惹些麻煩。踢完球以後,他們晃盪到一個池塘邊,開始往水面上打水漂。很快,這就變成了一場誰打的水漂最多的比賽,也由此引發了幾起激烈的爭執。骨頭先生討厭一切形式的衝突。他決定潛下水去,撈起一塊石頭,打破這種惡意越來越濃厚的氣氛。他對把東西撿回來這類事情從來沒什麼興趣。威利認為這種運動配不上骨頭先生的智商,但骨頭先生知道,當一條狗蹦跳著把棍子和球叼回主人身邊時,人們會有多驚喜。於是他勉為其難地冒險跳進了水裡。濺起的水花在池塘中引起了不小的騷動,就當他潛入水中,靈敏地用嘴巴捉到一塊正在下沉的石頭時,他聽到其中一個男孩咒罵他干擾了他們。這場比賽被毀了,那個男孩叫道,要等水面平靜下來繼續比賽,至少還要五分鐘。也許他說得對,骨頭先生一邊向岸邊划著水,一邊對自己說,但是想想看等我把這個小東西放到他腳下時,他會有多驚奇吧。並不是每條狗都能做得這麼棒的。然而,當他走到那個生氣的男孩面前放下石頭時,迎接他的是肋骨上的狠狠一踢。「蠢狗,」那男孩說,「你把我們的水弄得一團糟是要幹嗎?」骨頭先生髮出了一聲又驚又痛的慘叫,緊接著男孩們又打起來了。有人責怪他踢了狗,有人說踢得好。沒多久,兩個男孩就在地上滾成一團扭打起來,重新上演古老的公理與強權之戰。骨頭先生退到幾碼以外更安全的地方,抖了抖身上的水,然後站在那兒等著友善那一派的某個男孩叫他回去。儘管他願意和解,卻根本沒有人看他。他們還在打架,等到他們終於打完時,其中一個男孩看到了他,便撿起一塊石頭朝他扔過來。石頭差兩三英尺沒打著,但已經夠讓骨頭先生看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了。他轉過身跑掉了,有一兩個男孩在身後喊著叫他回去,但他一口氣跑到公園另一頭才停下來。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他一直躲在山楂樹叢裡生悶氣。並不是因為那腳踢得有多麼痛,而是因為他計程車氣受到了打擊,他因對形勢的嚴重誤判而對自己感到失望。他必須學著去變得更謹慎,他告訴自己,不要這麼輕信,在人類表明善意之前,要對他們做最壞的估計。他意識到,這麼大年紀才吸取這個教訓是多麼可悲,但如果想要應付將來的困難,他就必須變得堅強,這都是明擺著的事。他需要的是建立一些基本原則,一些在危險時刻可以指望的行為準則。根據最近的經驗,不難列出第一條準則:不要靠近孩子。不要靠近十六歲以下的人,尤其是男孩。他們缺少同情心,一旦你從兩腿生物的靈魂裡剝除了這種品質,那他們就和瘋狗差不多了。
正當他準備從灌木叢裡爬出來往前走的時候,突然在離他的鼻尖不到兩英尺的地方發現了一隻白色運動鞋。和剛才踢在他肚子上的那隻簡直一模一樣,嚇得他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難道那個惡棍又回來找麻煩了?骨頭先生退了回去,他退到更深處的荊棘叢和低矮的枝葉下,過程中他的皮毛還被掛住了。這是個多麼悽慘的處境啊,他想,但他還有什麼別的選擇呢?他只能把自己藏起來,四肢緊貼地面,背上的毛被一簇簇地扯起,只求那個小混蛋等煩了就會自己走開。
但那天骨頭先生可沒有遇上這樣的好運氣。這個無賴堅守在那不肯放棄,他沒有去公園別的角落搞破壞,而是在灌木叢前蹲了下來,撥開樹叢向裡面看進來。骨頭先生咆哮起來,準備在必要的時候撲向這個惡棍。
「別害怕,」那男孩說,「我不會傷害你的。」
你不會才怪,骨頭先生想。他仍然十分害怕,保持著警惕狀態,所以沒有聽出來灌木叢上飄來的聲音並不是在騙他——事實上,完全是另一個男孩的聲音。
「我看到他們是怎麼對待你的了,」這個新來的男孩說,「他們都是混蛋,那些傢伙。我在學校裡認識他們。拉爾夫·赫南德斯和皮特·邦迪。跟那樣的討厭鬼混在一起,你總會倒霉的。」
這時候,男孩的腦袋已經伸得夠靠裡了,骨頭先生這才看到了他的樣子,他終於明白眼前的這個男孩不是折磨他的人。這是一張中國男孩的臉,看起來十歲十一歲的樣子。在那個永恆的瞬間,骨頭先生覺得這是他曾有幸見過的最可愛的人類臉孔之一。就讓基本原則和行為準則到此為止吧。這個小孩沒有惡意。如果判斷失誤的話,那他就交出狗的勳章,下半輩子當野豬算了。
「我叫亨利。」男孩說,「亨利·周。你叫什麼呢?」
哈哈,骨頭先生想。這個小機靈鬼。他覺得我能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呢?
儘管如此,為了不辜負他的期望,骨頭先生打算盡力一試。埋在樹枝和枯葉中,他揚起腦袋,發出了四聲短促的叫聲:汪汪汪汪。這是一個完美的抑抑揚格,每個音節的重音、平衡和長短都和他的名字相吻合。短短的幾秒鐘之間,彷彿骨—頭—先—生這個詞已經被提煉為它最感人的本質,一段純正的音樂語言。
「好狗狗,」小亨利說著,伸出右手錶示友好,「你理解得很快嘛,不是嗎?」
骨頭先生又叫了一聲表示同意,接著,他開始舔他面前那隻攤開的手掌。慢慢地,亨利耐心地把他從剛才藏身的地方哄了出來。等骨頭先生全露出來後,這男孩就和他一起坐在地上,在無數的拍頭和親臉當中,還抽空仔細地把他身上掛著的樹葉和荊棘揀了出來。
這樣,狗和男孩就開始了一段堪為表率的友誼。從年齡上看,男孩比狗大三歲半,但這男孩還很年幼,狗卻老了,正是由於這種差別,他們都給對方帶來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東西。對於骨頭先生來說,亨利證明了愛並不是一種可以計量的物質。世界上總有地方還有更多的愛,即使一個愛丟失了,也絕不是沒有可能找到另一個愛。而對於亨利來說,他是家裡的獨子,父母都要工作很長時間,而且堅決反對在家裡養寵物,骨頭先生的出現就像是對他祈禱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