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地踏破白骨之路吧。
跟隨你腳步的音樂,當燈熄滅的時候,
別吹口哨——唱歌吧。
如果總是睜著眼睛,你就總會迷失。
送掉你的襯衫,送掉你的金子,
把鞋子送給第一個碰到的陌生人。
許多都會從無中來,
只要你跳著吉巴特舞步……
文學上的追求是一回事,為人處世完全又是另一回事。威利的詩也許變了,但這並沒有回答威利本人變了還是沒變的問題。他是真的變成了一個新的人嗎,還是說投身於聖徒的生活不過是一時衝動?他是陷入了某種無法自圓其說的狀態嗎,還是說他重生的意義要遠遠大於肱二頭肌上的文身和他興致勃勃為自己取的滑稽綽號?一個誠實的回答既是「是」也是「不是」,或者,兩者都有一點。因為威利身體虛弱,因為他爭強好勝,因為總是忘記事情。精神上的麻煩一直跟隨著他,一旦他腦子裡的彈球機開始加速、傾斜,一切都會前功盡棄。這種人怎麼能披上聖潔的斗篷呢?他不光是個新晉的酒鬼,也不光是個冥頑不化、還有著強烈偏執傾向的說謊家,他還太過搞笑了。威利一開始講笑話,聖誕老人就立刻化成了一團火焰,整個聖潔的「愛與花」場景也就隨之灰飛煙滅了。
不過,並不能否認他曾經努力過,而這個故事的很大一部分就在於他的努力。即使威利並不總能達成對自我的期望,至少他有了一個榜樣,讓他知道他想怎麼做。待在酒店的酒水部時,在為數不多的能夠集中精力、控制自我的時間裡,他展現出了無比的英勇和慷慨。比如說,在1972年,他冒著生命危險救了一個溺水的四歲小女孩;1976年,在紐約的西43街區,他保護了一個被暴徒攻擊的八十一歲老人——回報是他肩膀上捱了一刀,腿上中了一槍;不止一次,他把最後的積蓄全部給了某個倒霉的朋友,他讓那些失戀者和悲傷的人靠在他的肩頭痛哭;那幾年,他還勸住了想要自殺的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威利的靈魂中有善的一面,當他把善釋放出來的時候,你會忘記其實他的靈魂中還有別的東西。是的,他髒兮兮的、瘋瘋癲癲、非常惹人嫌,但只要他腦子正常時,威利真是萬里挑一,每個認識他的人都知道這一點。
當他向骨頭先生講起這些陳年舊事的時候,他總是把話題停留在美好的回憶上,不去想那些不好的事情。誰又會因為懷舊而責備他呢?我們都會這樣,狗和人都一樣,而在1970年,除了年輕力壯,威利一無所有。他從來沒有那樣精力充沛過,他的牙齒完整無缺,而且最棒的是,他在銀行還有存款。他父親的人壽保險單裡給他留了一小筆錢,等到二十一歲生日那天得到這筆錢時,他已經有幾乎十年時間都只能花一些分分角角的小零錢了。不過比起年輕和有錢的幸福,更讓人興奮的是那個歷史性的時期,是威利開始流浪生涯時的那個時代本身,還有當時這片土地上四處飄揚的那種精神。那時候,這個國家到處都是輟學和離家出走的孩子、長髮的新空想主義者、頭腦不正常的無政府主義者和神志不清的邊緣人。儘管威利自己也挺古怪,但他在這群人裡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他只不過是美國風情畫上的又一個怪人。不管旅途把他帶到哪兒——匹茲堡還是普拉茨堡,波卡特洛還是博卡拉頓——他總能找到那些志同道合的人做伴。至少他是這麼說的,長遠來看,骨頭先生對這些話也沒什麼好懷疑的。
不過即使懷疑,情況也不會有所不同。骨頭先生是一條經驗老到的狗,他知道好故事不一定是真故事,而且他相不相信威利講的這些故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威利已經做過的那些事情和他度過的那些年。這才是關鍵,不是嗎?那些年,那些讓一個人從年輕變得不那麼年輕所花費的歲月,那些讓你看到身邊的世界在慢慢改變的時刻。等到骨頭先生從媽媽的肚子裡爬出來時,威利的黃金歲月已經變成了暗淡無光的回憶,就像一堆正在空地裡腐爛的糞便。那些離家出走的孩子已經爬回了爸爸媽媽身邊;癮君子們的彩色長念珠換成了佩斯利花紋領帶;戰爭結束了。但威利還是威利,受歡迎的打油詩人,自封的聖誕老人使者,一個衣衫襤褸、卑微又拙劣的流浪漢典範。時間的流逝並沒有善待這個詩人,而他也不再像從前那麼如魚得水了。他渾身發臭,流著口水,淪為眾矢之的而不自知。槍傷、刀傷,以及健康狀況的全面惡化,使他喪失了靈敏和從前驚人的逃跑絕技。陌生人搶劫他,痛打他。他們在他睡著的時候踢他,燒他的書,佔他有傷病的便宜。當他又一次因為這種事被打得頭暈眼花、一隻手臂骨折,還進了醫院時,他意識到要是再沒什麼防身之物就活不下去了。他想到了槍,但他厭惡武器,所以他選擇了對於人類來說除了槍以外最好的東西:一個四條腿的貼身保鏢。
古雷維奇太太不怎麼高興,但威利堅持這麼做。就這樣,小骨頭先生離開了他的媽媽和五個兄弟姐妹,被威利從北岸動物收容所帶到了布魯克林的格林伍德大街。說實話,他不怎麼記得小時候的日子了。那時候「英古利希」對他來說還是塊處女地,由於古雷維奇太太稀奇古怪的語言風格,加上威利喜歡用各種聲音說話的癖好(前一分鐘是加比·海斯,下一分鐘又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早上是格勞喬·馬克斯,晚上又變成了莫里斯·希瓦利埃),骨頭先生花了幾個月時間才找到竅門。同時,還有些小狗的煩惱:控制大小便的鬥爭,廚房地板上的報紙,還有每次他失禁時古雷維奇太太的當頭重擊。她是個喜怒無常又愛抱怨的老太婆,要不是有威利溫柔的雙手和安慰的愛撫,生活在那個房子裡可真要命。冬天到來的時候,大街上的一切都結了冰,掛著鹽粒。他有百分之九十八的時間都待在房子裡,要麼坐在正在炮製最新鉅著的詩人威利腳邊,要麼就四處探索這個新家的每一個角落和縫隙。這間公寓有四個半房間,當春天到來的時候,骨頭先生已經熟悉了每一件傢俱、地毯上的每一塊汙漬和油地氈上的每一個破洞。他知道古雷維奇太太的拖鞋和威利的內褲的氣味,懂得門鈴和電話鈴聲的區別,也能夠分辨鑰匙的叮噹聲和塑膠瓶裡藥丸的咔嗒聲。不久以後,他就能和住在廚房水槽下碗櫥裡的每一隻蟑螂稱兄道弟了。日常生活沉悶而侷促,但骨頭先生又怎麼會知道這些呢?他只是一個大腦發育還不健全的小狗,一個四爪無力的小傻瓜,只會追著自己尾巴跑和啃自己的大便。如果這就是他唯一經歷過的生活,他又有什麼資格去判斷這種生活裡有價值的東西是多還是少呢?
這個小雜種狗有多吃驚啊!當天氣終於轉暖、花兒綻放蓓蕾的時候,他發現威利不只是個宅男抄寫員或者專業的廢物藝術家。他的主人是一個有著「狗心」的人。他是一個漫步者,一個不拘小節的冒險家,一個獨一無二、即興改變規則的兩腿生物。在4月中旬的一個早上,他們就這麼簡簡單單地起床、出發,前往偉大的遠方,直到萬聖節前才回到布魯克林。一條狗除了這些還能要求什麼呢?在骨頭先生看來,他是地球上最幸運的生物。
當然,接下來就是冬天的蟄伏,回到那個老窩,一起回來的還有那些不可避免的室內生活弊病:好幾個月來一直噝噝作響的暖氣,吵個不停的吸塵器和韋林攪拌機,還有令人生厭的狗罐頭。不過一旦骨頭先生理解了這種節奏,他也找不出什麼抱怨的理由。畢竟外面那麼冷,這個房子裡好歹還有威利。只要和主人在一起,日子能糟到哪裡去呢?連古雷維奇太太都回心轉意了。由於骨頭先生的存在解決了防盜問題,她的態度明顯柔和了許多,儘管她還是愛抱怨在她的領地裡到處都是他的毛髮,但他明白她心裡並不是那麼在意。有時候,她甚至允許他跟她一起坐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她會一邊翻著雜誌,一邊輕輕摸著他的腦袋。她還不止一次向骨頭先生推心置腹,吐露她對自己那任性、愚蠢的兒子的各種擔憂。他是多麼讓她傷心啊,好好的孩子,腦子裡被搞得一團糟,又是多麼讓人悲哀啊。但是,有半個兒子總比沒有兒子要強呀,你明白嗎?除了繼續愛他,希望一切都會變好,她還有什麼選擇呢?他們絕不會允許他葬進猶太人的墓園——要不是因為他胳膊上那個可笑的玩意兒,又怎會如此——而想到他絕不能躺在父母身邊安息,這是另一個讓她傷心之處,另一個折磨她的心病。但是生活還是給活人的,不是嗎?感謝上帝,他們的身體都還不錯——上帝保佑——至少沒那麼糟。想想這一切,這些本身就是福分,應該感謝上蒼。一元店可買不來這些,電視上也沒有這樣的廣告,不管是彩色的還是黑白的,跟哪種型號的電視機沒關係。生活是非賣品,一旦你站在死亡之門前,全中國的麵條都沒法阻擋它的開啟。
骨頭先生漸漸發現,古雷維奇太太和她兒子的差別比他以前想像的要小得多。是的,他們經常意見不同,他們的味道的確也完全不同——一個全是灰塵和男性的汗臭味,另一個則是丁香花香皂、旁氏面霜和荷蘭薄荷假牙清潔膏的混合香味——但說起話來,這位六十八歲的媽媽大人無人能敵。一旦她開始那連珠炮似的長篇大論,你馬上就會明白為什麼她的孩子會變成這麼個嘮叨大王。他們講話的內容可能不同,但說話的方式在本質上一模一樣:磕磕巴巴,東拉西扯,沒完沒了的跑題打岔,一整套的額外聲效,接二連三的吸氣、傻笑和粗喘。從威利那裡,骨頭先生學會了幽默、諷刺和豐富的隱喻。而媽媽大人則教會了他「活著意味著什麼」的重要功課。她教會他焦慮和煩惱,教會他獨自承受整個世界的重量,還有最重要的——偶爾大哭一場的益處。
在那個沉悶的巴爾的摩週日,他在主人的身邊乏味而吃力地跟著。他奇怪自己居然在這時候想起這些事來。為什麼會想起古雷維奇太太?他感到納悶。為什麼會想起布魯克林那些沉悶的冬天?不是還有那麼多更充實更輕鬆的回憶嗎?比如說阿爾伯克基,兩年前他們住在那個廢棄的床廠,日子多快活;或者格蕾塔,那個迷人的母獵犬,有十個晚上他都在和她在愛荷華城外的一片玉米地裡追逐打鬧;或者四年前那個狂熱的夏日午後,威利在伯克利的電報大街上賣掉了一首詩的八十六份影印件,每份一美元。要是能回到那些好時光就好了,回到主人開始咳嗽前的某個時刻,那對骨頭先生來說可真是天大的福氣了——甚至去年,甚至九、十個月以前,是的,哪怕是回到威利跟那個胖姑娘同居時一起廝混的時間呢——萬達,溫迪,管她叫什麼——是個住在丹佛自己房車後面的姑娘,喜歡喂骨頭先生白煮蛋吃。她火辣奔放,是個滿腹肥油和酒的騷貨,老是笑個沒完,總喜歡撓他肚皮上最軟的那塊地方。當他那粉色的小狗陰莖露出來的時候(提醒你一下,骨頭先生倒不反感這個),她就笑得更厲害了,把臉都憋紫了。和她在一起的短短幾天裡,這出小鬧劇無數次上演,以至於骨頭先生現在一聽到丹佛這個詞,就會感覺到萬達的笑聲又在耳朵裡響起來了。這就是丹佛對於骨頭先生的含義,就像對於他,芝加哥是密歇根大街上飛馳而去濺起雨水的一輛巴士;坦帕是8月的一個下午,柏油路上反射出的一道光幕;圖森是從沙漠裡刮來的一股熱風,帶著杜松樹葉和山艾樹的香氣,原本乏味的空氣突然變得異常豐盛。
一個接一個地,他努力讓自己回到這些回憶中去,想要在它們飛速消逝之前在其中稍作停留,但一切都是白費力氣。他的思緒總是回到布魯克林那所房子裡去,回到那些因天氣寒冷而閉門不出的慵懶日子裡,回到媽媽大人穿著她那軟綿綿的白拖鞋在房間裡走來走去的時光中。他意識到他只能停留在那裡,當他終於放棄抵抗這些無窮無盡的日夜時,他明白了,他之所以回想起格林伍德大街,是因為古雷維奇太太死了。她離開了這個世界,就像她兒子也將要離開一樣。通過上一次對死亡的演習,他毫無疑問為下一次做好了準備,死亡中的死亡,世界必將翻天地覆,甚至會被徹底摧毀。
冬天通常是寫詩的季節。待在家裡的時候,威利在夜間活動,通常等媽媽睡覺之後才開始一天的工作。在路上的生活不允許寫得那麼仔細,節奏太慌張,情緒太散亂,分心的事情太多,只能偶爾草草記上幾筆,有些突發的奇想就匆匆寫在了面巾紙上。但是在布魯克林的那幾個月,他每個晚上趴在餐桌上寫字的時間有三四個小時,在八點五乘以十一英寸的線圈筆記本上寫他的詩句,至少除了他醉酒、情緒陷入低谷或缺少靈感時,都是這樣的情況。有時候,他一邊寫一邊自言自語,把寫下來的句子都念出來,入戲太深的時候他會大笑、咆哮,甚至用拳頭砸桌子。剛開始,骨頭先生還以為這些噪音都是衝著他來的,但當他明白這些也是創作過程的一部分以後,他就心滿意足地蜷在桌子下面,在主人的腳邊打盹兒,等主人夜晚的工作結束後好帶他出去撒尿。
其實也並不全是消沉的事情。即使是在布魯克林的生活,也有一些閃光點,一些文學苦旅上的插曲。比如說,按狗的日曆上往回翻三十八年,還有「氣味交響曲」,那可是威利史記裡最特別也最閃耀的一章。那一整個冬天,威利半個字都沒寫。是,那當然是一段好日子,骨頭先生對自己說,最美好也最瘋狂的日子,現在回憶起來,還讓他身體裡湧起一陣懷舊之情。如果他會笑,他一定會笑起來的;如果他會掉眼淚,他一定會淚流滿面。實際上,如果他會哭會笑,他現在一定會又哭又笑——紀念並哀悼他熱愛的主人將要不久於人世了。
這首交響樂讓骨頭先生回到了他和威利早年的那些日子。他們曾經兩次離開過布魯克林,又兩次回到布魯克林。這期間,威利和他的四腿朋友建立起了最熱切、最真摯的感情。他不但感覺受到保護,也很高興能有人說說話,那個夜晚蜷縮在他身旁的溫暖身體能給他不少安慰,更重要的是,和這條狗親密無間地相處了這麼久以後,威利發現這是一條正直純潔的好狗。他不光知道骨頭先生是有靈魂的,還知道這靈魂比其他的靈魂要好得多。越關注這靈魂,就越能在其中發現更多的優雅與高尚。骨頭先生是被束縛在一身狗皮肉裡的天使嗎?威利是這麼認為的。通過十八個月的親密相處和仔細觀察,他完全確信這一點。否則怎樣解釋那些在他腦中日夜迴響的雙關神諭呢?想要破譯這條資訊,你只需把它舉到鏡子前。還有比這個更明顯的嗎?把dog這個單詞反過來寫是什麼?這就是真相。最低等造物的名字中蘊含了最高存在、全能造物主的力量。這就是這條狗會來到他身邊的原因嗎?或者,骨頭先生實際上是1969年12月冬夜那個派來聖誕老人的神秘力量的再臨嗎?也許是,也許不是。對於其他人來說,這件事尚無定論,但對於威利來說——正因為他是威利——是毋庸置疑的。
儘管如此,骨頭先生仍然是條狗。從鼻頭到尾尖,一切都表明他是犬類動物。無論他的皮膚下藏著什麼神聖的存在,他首先還是他看上去的樣子。汪汪先生,嗷嗚紳士,雜種狗爵士。就像四五年前,在芝加哥的一個酒吧裡,有個愛打趣的人告訴威利的那樣:「夥計,你想知道狗的生存哲學嗎?我來告訴你,就短短一句話,‘不能吃又不能操,那你就朝它撒尿。’」
威利並不反對這個。誰知道這種情況背後是什麼神學玄秘在起作用呢?如果上帝能把他的兒子化為人形送到人間,為什麼一個天使不會變成狗的模樣來到這個世界呢?骨頭先生確實是條狗,實際上威利也從狗性中獲得了許多樂趣,看他的同伴展示各種狗的習慣會帶來無窮無盡的喜悅。威利以前從未和任何動物長期相處過。小的時候,每當他提出想要一個寵物時,父母的回答總會讓他失望。貓,海龜,長尾小鸚鵡,倉鼠,金魚——根本礙不著他們的事。但他們總會說,這房子太小了,或者動物很臭,或者太花錢了,或者威利不夠有責任心之類的。結果就是在骨頭先生之前,他都從來沒有機會近距離觀察狗的行為,甚至從來沒有花時間想過這個問題。狗對他來說不過是種模糊的存在,偶爾在意識邊緣劃過的暗影。對你狂叫的狗,躲開;舔你的狗,拍拍。這就是他對狗所有的瞭解。在他三十八歲生日的兩個月後,一切突然改變了。
有太多東西要學,太多現象要消化、辨認和理解,威利甚至不知該從哪兒開始。搖尾巴和把尾巴夾在兩腿中間,豎起來的耳朵和軟塌塌的耳朵,滿地打滾和原地轉圈,聞自己的屁股和發牢騷地叫,袋鼠跳和空中急轉,匍匐前進,露出牙齒,豎起腦袋,還有上百種其他的小細節,每一種都代表一種想法,一種感覺,一個計劃,一種慾望。威利發現這就像是在學習一種新的語言,彷彿是闖入了一個長年與世隔絕的原始部落,需要學會他們那令人費解的風俗習慣。一旦克服了最初的障礙,最讓他感興趣的就是被他稱為「眼—鼻悖論」或「感官統計」的謎題了。威利是人類,所以他主要靠視覺來構成對世界的理解;而骨頭先生是條狗,所以他幾乎是個瞎子。他的眼睛只夠讓他辨別物體的形狀,告訴他前方那個朦朦朧朧的物體或生物到底是該躲開的危險還是該親吻的夥伴。至於真正的認知,以及對變幻莫測的現實的精確掌握,只能靠鼻子。無論骨頭先生對這個世界有多少了解,無論他憑藉觀察、熱情或智力發現了什麼,靠的都是鼻子的指引。剛開始,威利幾乎不敢相信他的眼睛。狗對氣味的慾望似乎是無止境的,只要他發現了一種感興趣的氣味,就會帶著極大的決心和全部的熱情把鼻子湊上去,彷彿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不復存在了。他的鼻孔會變成吸氣管,用真空吸塵器吸碎玻璃的那種吸法,猛嗅各種氣味,有幾次——實際上是好多次,威利很驚訝人行道居然沒有被骨頭先生那生猛的鼻式攻擊撞裂。通常情況下,狗是最馴順的動物,但有時也會變得固執、心不在焉,好像全然忘記了主人的存在。比如說有時候骨頭先生還沒打算離開,他還在認真鑑賞、沒來得及細細品味眼前這坨大便或這攤尿液時,威利就已經拉著繩子往前走了,這時,骨頭先生就會用四肢扒住地面往回拉。他變得那麼堅定不移,像錨一樣把自己緊緊釘在那個地方,以至於威利總是懷疑他的爪子上是不是藏了個液囊,能隨時按照指令分泌膠水。
威利怎麼會不被這一切迷住呢?一條狗有大約兩億兩千萬個嗅覺感受器,而一個人只有五百萬個。鑑於數字差別是如此之大,一個合乎邏輯的推斷是,狗所感知到的世界與人所感知到的截然不同。邏輯從來都不是威利的強項,但這一次,在愛與求知慾的雙重驅動之下,他比以往更有毅力地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了下去。當骨頭先生聞到這些東西時,會有什麼樣的體驗?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是,他為什麼要去聞那些東西?通過近距離觀察,威利總結出能引起骨頭先生興趣的三種要素:食物,性,其他狗的資訊。人類每天清晨開啟報紙瞭解他的同類都發生了什麼,狗也用他的鼻子做同樣的事情,在樹下、電線杆和消防栓上嗅來嗅去,以瞭解當地狗群的狀況:雷克斯,那條牙齒鋒利的羅威納犬,在灌木叢上留下了他的記號;莫莉,那隻可愛的可卡犬,正在發情;羅傑,那條雜種狗,吃得不太對付。這些對威利而言都是顯而易見的事,無可爭議。只有當你試圖去了解狗的感受時,事情才變得複雜起來。他僅僅是為了自我保護、防禦其他狗而蒐集資訊嗎,還是說除了戰略需要,這種瘋狂的嗅覺盛宴還有其他意義呢?他樂在其中嗎?當一條狗把腦袋埋在垃圾堆裡的時候,他也會體驗到類似於一個男人把鼻子抵在女人脖子上、聞到九十美元一盎司的法國香水味時的那種心醉神迷嗎?
雖然不能確定,但威利傾向於認為的確是那樣。不然為什麼想要把骨頭先生從他正在嗅的某種氣味上拖走總是那麼困難呢?因為那狗正在享受呢。他陶醉其中,迷失在氣味的天堂裡不能自拔。如果,就像已經說過的那樣,威利相信骨頭先生是有靈魂的,那麼一個有這樣精神傾向的狗會嚮往更崇高的東西——和身體需求沒有關係,而是精神的、藝術的、靈魂深處無形的渴求——不是順理成章的事嗎?如果,就像所有相關領域的哲學家早已指出的那樣,藝術是一種靠感官觸及靈魂的人類活動,那麼狗——至少像骨頭先生這樣的狗——會有相似的審美衝動,不也是合情合理的嗎?換句話說,難道他們不會欣賞藝術嗎?據威利所知,還沒人這麼想過。那他不就成了有史以來第一個相信這種可能的人了嗎?無所謂啦。只是一個水到渠成的想法。如果說狗不能理解油畫和絃樂四重奏的話,誰又能說他們也不能理解某種建立在氣味上的藝術呢?為什麼沒有一種嗅覺藝術?為什麼沒有一種依據狗的處世方式而為他們創作的藝術呢?
這些都是在那個瘋狂的1988年冬天開始的。骨頭先生從未見過威利如此興奮,如此平靜,如此精力充沛。他花了三個半月的時間研究這個問題,除此之外什麼都不做,幾乎再也不抽菸或喝酒,萬不得已才去睡覺,除了讀、寫和挖鼻孔以外什麼都忘了。他制訂計劃,開列清單,用各種氣味做實驗,繪製圖表,用木頭、帆布、紙板和塑膠建造模型。要做許多運算,許多測驗,還要解答許多令人生畏的問題。理想的氣味排序是什麼?一首交響曲該有多長?其中應該包含多少種氣味?交響樂大廳應該是什麼形狀?它應該被建成一座迷宮,還是一層層地盒子套盒子更適合狗的敏感度?狗應該獨自完成測試,還是應該由主人在一旁引導?每個樂章是否應該圍繞一個單一主題——比如說食物或雌性的氣味——還是應該把各種氣味混合在一起?威利一個接一個地和骨頭先生討論這些問題,諮詢他的意見,懇求他的建議,請他包涵在接下來的無數實驗與錯誤中充當小白鼠的角色。這條狗很少受到如此的尊重,很少跟人類事務如此息息相關。不光是威利需要他,骨頭先生自己也感受到了這種需要。他出身卑微,本是一條毫無特殊價值和特質的雜種狗,而現在,他變成了狗的代表,成為整個犬類的樣本。他當然很樂意做他分內的事,對威利有求必應。就算他不是完全明白是怎麼回事又怎樣呢?他是條狗,不是嗎?他為什麼要拒絕去聞一堆破尿布、鑽過一扇狹窄的活板門,或者是爬過一條牆壁上塗滿了肉丸意麵的隧道呢?也許這麼做沒什麼意義,但實際上這很有趣。
這就是他得到的回報:其中的樂趣,還有威利的興奮不已。誰在乎媽媽大人和她那充滿諷刺的評論,誰在乎他們的實驗室只是房子下面緊挨著爐子和下水道的地下室,誰在乎那裡的地板又冷又髒。以科學進步的名義,他們正在某件重要的事情上通力合作,共渡難關。如果說有什麼美中不足的話,那就是威利對這件事太過投入了。他被這件事情深深吸引,被這專案的每個細節緊緊纏住,這使他越來越難正確看待這件事情。總有一天,他會像談論一件重大發現,一個可以和電燈、飛機或電腦晶片相提並論的劃時代突破那樣去談論他的發明。這會賺大錢,他會說,夠把他們變成百萬富翁幾百次了,他們什麼都不用再操心了。但在另外一些日子裡,他會突然充滿懷疑和不確定,他會向骨頭先生介紹那些分析如此嚴苛、吹毛求疵般精確的論點,以至於骨頭先生都開始擔心主人的健康了。有一天晚上,威利問,把雌性氣味也包含進氣味的樂章中是不是太過分了?這些氣味豈不是會引發狗的情慾、埋沒他們的審美熱情,從而把這樂曲變成了某種色情作品、一種狗的春宮圖?緊接著這個結論,威利又開始顛倒他的句子了,每當他的腦子運轉到最高速度時就會這樣。「用玉米治療色情,」他一邊在髒地板上走來走去,一邊自言自語道,「純潔的玉米會治療色情。」一旦骨頭先生解開這個首音互換的謎語,他就明白這話的意思是感情比性要好。至少對於氣味樂章而言,如果要忠誠於給狗帶來美學享受這一宗旨,重點就應該放在精神需求而不是肉體需求上。於是,在聞了整整兩週充滿發情母狗氣味的毛巾和海綿之後,骨頭先生又有了一套新的樂器:威利自己,和他那身虛幻的表象。髒襪子、汗衫、鞋子、手帕、褲子、領帶、帽子——任何帶有主人氣味的東西。骨頭先生像享受其他東西一樣享受這些,因為說到底骨頭先生還是條狗,狗是不管你給他什麼都喜歡去聞的。這是他們的本能,這是他們的天性,就像威利正確觀察到的那樣,這是他們對生活的追求。有時候,骨頭先生覺得幸虧他沒有被賦予講人話的能力,否則他一定會忍不住告訴威利真相,那會讓威利心碎的。對於一條狗來說,他會說,對於一條狗來說,我親愛的主人,實際上整個世界就是一首氣味的交響樂。他醒著的每一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肉體和精神的雙重體驗。內外沒有區別,也沒必要分個高低。就像,就像……
正當骨頭先生要展開他臆想中的演講時,他的思緒被威利的聲音打斷了。該死的,他聽到他說,該死的,該死的,真他媽該死的!骨頭先生猛地抬起頭來去看是什麼情況。不知道什麼時候下起了小雨,小到骨頭先生在他的毛皮大衣裡都沒感覺到。但威利的鬍子上掛了幾顆閃閃發光的水滴,他的黑色t恤也被雨水打溼了,呈現出一種細密的圓點圖案。這可不妙啊,威利現在最要不得的就是被淋溼了,但要是天氣照這樣發展下去,那簡直是一定的了。骨頭先生琢磨著頭頂的雲。除非突然刮來一陣風,否則用不了半個小時,現在這場毛毛雨就會變成瓢潑大雨。該死的,他想。還要走多遠才能找到卡爾弗特大街?他們已經在這附近磨蹭了二三十分鐘了,連貝亞·斯旺森家的影子都沒見到。如果他們不能快點找到,他們就再也找不到了。他們再也找不到了,因為威利根本沒有力氣再走下去了。
在這種困境中,骨頭先生完全沒想到還會聽到主人的笑。但他真的笑了,從他的胃部深處低沉地響起,突然打破了週日的寧靜:那熟悉的嚯嚯聲。有一陣子,骨頭先生以為他在清嗓子,但是當第一聲嚯嚯後又跟了一個嚯嚯,然後又是一個,他就再也不懷疑他的耳朵了。
「瞧瞧這兒,老夥計。」威利用他那最好聽的牛仔腔調說。這種腔調是專在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威利只有在遇到生活裡最宏大、最令人茫然的極具諷刺意味的情形時才會召喚出這個聲音來。儘管現在聽到這種腔調讓他有點摸不著頭腦,但他還是努力從這種情緒陰晴不定的突然轉換中振作起來。
威利停在了人行道上。他們周圍的房子散發著貧窮和垃圾堆的味道,可他們偏偏就站在一所骨頭先生有生以來見過的最漂亮的小房子跟前,這個由紅色磚塊砌成的玩具屋般大小的建築裝飾著綠色的百葉窗、三級綠色臺階,還有一個刷得雪白閃亮的門。牆壁上嵌著一塊金屬牌,威利正眯著眼睛傾身向前念上面寫的字,聲音越來越像一個得克薩斯州的農場工人。
「北阿米蒂街203號,」他念道,「埃德加·艾倫·坡故居,1832—1835年。開放時間:4月到12月,星期三至星期六,中午到下午三點四十五分。」
骨頭先生覺得無趣極了,但他又能對誰抱怨主人的狂熱呢?威利聽起來比過去兩個星期裡的任何時間都要精神,但儘管如此,剛剛唸完,他又劇烈地咳嗽起來(痰更多,喘得更厲害,腳跺得更重,拼命地抓緊旁邊的落水管),但這發作一結束,他又馬上恢復了亢奮。
「小夥計,我們撞大運了,」威利說著,吐出了嘴裡最後的一點黏液和肺組織,「當然,這不是貝亞小姐的家。但要是讓我選的話,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別的地方能跟這裡相比了。這個叫坡的傢伙是我的祖父,是我們所有美國文人的偉大祖先和父親。沒有他,就不會有我,不會有他們,不會有任何人。到頭來,我們來到了坡的國度,如果你念得快點,那也是我死掉的親媽出生的國家。一定是有個天使把我們帶到這裡來的。我想在這裡坐一會兒,以表示我的敬意。再說,我也一步都走不動了。骨頭先生,要是你也和我一起坐下我會不勝感激的。對,請坐在我旁邊,讓我歇歇我的腿。別管下雨不下雨的。只是幾滴雨而已,而且它們也並不想傷害我們。」
威利發出一聲長長的、艱難的呻吟,然後就讓自己癱到了地上。這情景讓骨頭先生感到痛苦——竭盡全力才只能挪動幾英寸——看到主人這副讓人悲傷的模樣,這條狗心中的憐憫之情油然而生。他永遠都不可能知道他為什麼如此肯定,但當他看到威利慢慢坐到人行道上,把後背倚到牆上的時候,他就知道威利再也不會站起來了。這是他們共同生活的結束。最後的時刻已經到來,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他只能靜靜坐在威利身旁,直到他眼中的光芒漸漸黯淡。
儘管如此,他們這次旅行也沒那麼糟糕。他們到這裡來是為了找一樣東西,結果卻找到了另一個,到最後,骨頭先生覺得找到的這個比沒找到的那個要好得多。他們不在巴爾的摩,他們在波蘭。也許是憑藉運氣,或者命運,或某種神聖的力量,威利又回到了他的故鄉。他又回到了他祖先生活的地方,現在,他可以安息了。
骨頭先生抬起左後爪,開始在耳朵後抓癢。遠遠地,他看到一個男人和一個小女孩往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去,不過他並沒有因此而自尋煩惱。他們會來,他們會走,不管他們是誰,結果都一樣。雨越下越大了,一陣微風吹起了街上的糖紙和紙袋。他嗅著這空氣,一下,兩下,然後漫不經心地打了個哈欠。過了一會兒,他在威利身旁蜷縮起來,深吸了一口氣,無論將要發生什麼,他都會等著。
註釋
buddyholly,第一批搖滾明星中的一員,被稱為「眼鏡搖滾英雄」,1959年在一次飛機失事中喪生。
thebigbopper,與巴迪·霍利同時代的美國著名搖滾藝人。
morningsideheights,位於曼哈頓的上西城區,也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所在地。
françoisvillon(1431—1463?),法國中世紀最偉大的抒情詩人,集抒情、諷刺、哀傷和機趣於一身。他在巴黎下層社會中長大,一生放蕩不羈,先後遭到監禁和流放,差點死於絞刑。主要作品有《大遺囑集》等。
haileselassie(1892—1975),衣索比亞皇帝,主張在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呼籲非洲國家團結合作,支援未獨立國家的民族解放運動,並倡導建立非洲統一組織。
聖誕老人英文為santaclaus,此處威利說把santa的字母順序稍微調換一下就得到satan這個詞,意為撒旦。
原文為意第緒語。
dog,意為狗,反過來寫得到god,意為上帝。
原文為curepornwithcorn和purecornwillcureporn。
poe-land:坡的國度;poland:波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