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看到戈迪·約翰遜上了一輛開往郊區住宅區的公交車,我就給薩默爾和西蒙娜發了資訊。知道他依然健在,讓我們都激動興奮不已。然而,那時候還有很多事情在進行,我們沒有機會深入探討這件事。我們非常激動,睜大眼睛想看看是否能夠在附近再次找到他。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成功過。再一次,他不見了。
我再次見到他已經是七月初了。突然,他又出現了,坐在a&p超市的遮陽篷下,用手風琴演奏他一直演奏的歌曲。那條黑色拉布拉多獵犬臥在他的前面。
我盯著他看了幾分鐘,研究他睜著的雙眼,回憶著它們以前是如何嚇壞我的。我觀察著他的手指是如何按下手風琴的琴鍵,這對我來說是非常神秘的樂器。他正在演奏《那些日子》,這是我最喜歡的歌曲。
當他演奏結束時,我走上前去。
「你好。」我說道。
他衝著我的方向微笑。「你好。」
「我很高興你又回來了!」我說。
「謝謝你,小姑娘!」他說。
「你去哪裡了?」
「噢,這個啊,」他說,「我去南方和我女兒待了一段時間。紐約的冬天對我這把老骨頭來說,越來越難過了。」
「去年冬天是很冷,確實很冷。」我說。
「確實!」
「你的狗叫喬妮,是嗎?」
「沒錯。」
「你叫戈迪·約翰遜?」
他揚起頭。「我這麼有名嗎?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他問道,咯咯地笑出聲來。
「我的朋友薩默爾·道森認識你。」我回答道。
他向上看,儘量回想我說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