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王國

每個工作日的早晨,一群精明幹練、皮膚緊緻的女士互相稱呼彼此「親愛的」「寶貝」,語調誇張、說話文縐縐地走進曼哈頓的哥萊巴大廈,乘坐電梯來到19層,然後悄然地坐在她們在《時尚》(iid="2r3-8178504c9ee0486b89f660fad92250b2"vogue/i)雜誌社的辦公桌後。《時尚》一直是每一個美國女性夢寐以求的優雅形象的象徵:她們渴望身穿巴黎世家長裙,腳蹬羅傑·維維亞的鞋子,頭上梳著由肯尼思先生打造的髮式,或穿著少女式樣的貂皮大衣悠然地走過凱旋門。

在薩福之後還從未有人能像《時尚》的編輯們那樣令女士們群情振奮,耳目一新。幾乎每一期,她們都推出美麗絕倫的女神。人們在瀏覽每一頁時都會發現,這些女神個個光彩奪目,似乎盡善盡美。《時尚》的模特們,有時會身著咖啡色的絲綢服裝出現在雜誌上,有時會駕駛著柚木雙桅小帆船游弋在小安的列斯群島,有時會站在埃菲爾鐵塔前,雷諾賽車從身邊飛馳而過(但絕不會撞到她),身後的背景是兩個眯著眼睛的法國憲兵。畫上的她牙齒整潔光潤,雙唇微張,一條腿伸向空中。似乎整個巴黎都為這位女子傾倒,並迷上她穿的絲質平紋晚禮服。

有時,《時尚》的模特也會穿上永不過季的黑衣,站在王后區大橋上,背上還趴著一隻白貓。她也許要乘噴氣式飛機去波多黎各與卡薩爾斯共進午餐,也許會將那隻貓留在家裡。午餐時,那些懷中抱著光屁股的孩子的當地婦女從山上注視著她——她們朝她微笑,羨慕她的蠶絲裙裝。儘管這位模特的高跟鞋已踩壞了埃爾莫羅古城堡內的九洞高爾夫球場,人們也照樣喜愛她。

如果說《時尚》中的時裝模特只能稱得上令人驚歎的話,那麼雜誌中拍攝的那些社會名流則富甲天下、貌美如花、永不倦怠、生氣勃勃、活力四射、聰明機智、詼諧幽默。細細讀來,你會覺得這些社會名流比國會議員更樂於服務社會,比沃爾夫岡·朗格維舍更精通飛機理論;他們在鄉間流連忘返,但在戛納的豪華牌室中也同樣輕鬆自如;他們青春常駐,容顏不老,也不會有頭皮屑,用《時尚》的那些善於阿諛奉承的插圖文字作者的套話來講,他們個個都是「風趣機警」「雍容華貴」「典雅淑慧」「別有情調」,外加「光彩奪目」。

譬如,在《時尚》的某一期中,勒爾·吉尼斯夫人在從洛桑到棕櫚海灘前所拍攝的那幅照片被描述成「耀眼奪目、精力充沛、風趣優雅」。在另外一期中,哥倫布·奧唐奈夫人則被描述成「思維敏捷」「極具幽默感」;泰國的王后詩麗吉特被描述成「風趣高雅」;達爾基思女伯爵被描述成「令人著迷」,並與卡羅琳·薩默塞特夫人一樣「光彩照人」,有「典雅的月光之美」。去年,默裡·範德比爾特夫人被描繪成有著一雙坦誠且又令人心碎的雙眸,笑聲柔和率真,長著淺黑頭髮的苗條女郎;今年的她則搖身一變,成為了「有著強烈目的性的美豔」。她的目的就是在某個星期二飛往巴黎,讓那位「令人愉悅、生活放蕩」的凱斯·凡·東恩為她畫一幅肖像,然後她當晚再飛回紐約。正如《時尚》所言,這一切她「僅花費了23小時45分鐘」。

一旦有不同尋常的例外,例如《時尚》的某一位著名女性並非「美麗絕倫」——比如說,她相貌平凡——就會被說成是「聰慧」「機警」,或像雅緻且充滿活力的小說中的那種女主人公。埃萊娜·羅沙夫人就曾被描繪成「看上去像司湯達小說中的女主人公」。偶爾提及那種完全不按《時尚》模式打扮的女性,如著名女影星英格麗·褒曼時(她幾乎不買什麼化妝品),《時尚》就會稱讚她擁有一隻非常「出身高貴」的鼻子。

《時尚》中的女主人公的鼻子通常頎長而纖細,正如雜誌編輯們所長的鼻子一樣——這樣,她們就可以蔑視同行康泰納仕出版公司旗下的《魅力》雜誌社的那些同仁了。《魅力》雜誌編輯部與《時尚》雜誌編輯部同處哥萊巴大廈19層。《魅力》雜誌社的編輯們往往身材矮小,年紀頗輕,不諳世故。要想辨別這兩家雜誌社的職員簡直易如反掌,因為《魅力》雜誌的那幫小丫頭,除了大多擁有《時尚》不屑一顧的「向上翹起」且「熱衷一切」的鼻子外,還常穿t恤衫,佩戴著女大學生喜歡的那種環狀胸針。她們在電梯中面露微笑,見面問候時只說「嗨」。《時尚》的一位女士曾稱《魅力》的職員是「一群精力旺盛,愛說‘嗨’的傢伙」。

幾年前的一天,一位《時尚》新僱用的長著一雙大眼睛的女秘書揹著包闖進了編輯部辦公室,開口就說了一聲「嗨!」——本來習慣開口奉迎的編輯不得不厲聲說道:「在這裡,我們從不那樣講話。」

「《魅力》雜誌社中的每個人都期望能夠練就《時尚》員工的那種對時尚用語的警覺和認真。」曾經做過《魅力》雜誌文字編輯的作家夏娃·馬麗亞姆說道,「不過這類事情很少發生。《時尚》的人們總是小心謹慎。從《魅力》跳槽到《時尚》的新員工仍會使用‘可愛’這個字眼,而不用‘得體’;她或許會說舉行‘一個聚會’而不說‘一次晚宴’;也許在她看來,一件鹿皮上裝是‘週末坐旅行車出遊時的衣服’而非‘住郊區別墅時的裝束’;或者她會說去逛‘珠寶店’而不是去‘首飾行’。然而,最拙劣的辭藻還不僅限於此。她會說‘買得划算’,卻不說這是‘一項明智的投資’或‘一個明智的決策’;或把‘舞會晚禮服’——這真讓人為之一驚——稱作‘正式服’。」

只要走出電梯,踏入19層的走廊,就會立刻感受到無處不在的《時尚》的氛圍。漆黑的大理石地板上繁星點點,寬闊的大廳裝飾得極有品位,一位操英國口音的美麗小姐姿勢優雅地站在前臺。《時尚》雜誌連單詞拼寫也要保持英式拼寫方式,或許聘用英國前臺小姐是為了與這種傳統的正規文風保持一致。

前臺小姐身後一條彎曲的長廊通向各個編輯的辦公室。第一間是美容編輯的辦公室,裡面充滿了髮油、胭脂以及各種能讓人永葆容顏的擦劑乳液的氣味。經過這間辦公室,再轉一個彎,就是其他六位編輯的辦公室了。一個個寬敞的「時尚屋」把各個辦公室隔開,時尚屋裡總是人聲嘈雜。從早晨9點到下午5點,時尚屋和周圍的辦公室裡總是洋溢著50個女人尖細而熱情的聲音和接連不斷的電話鈴聲;地上倒映出的那些大腿修長的女編輯的模糊影像,耳中充滿她們高跟鞋的踢踏聲。在時尚屋的一個角落裡,針織品編輯正對絲綢樣品挑剔地審視著;在靠近窗子的一隅,鞋帽編輯在思考什麼樣的鞋子穿在腳上才不同凡響;在另一個角落裡,負責挑選模特的編輯正在檔案櫃中挑來選去,尋找合適的模特。在那裡面可以找到詳細分類的模特資料:哪些模特適合做緊身內衣的廣告,哪些模特腿形優美,哪些手指纖細(適合做手套廣告),哪些手掌嬌小優美(這樣的一雙手使那些昂貴小巧的香水瓶看上去顯得更大一些)。

卡羅爾·菲利浦是一位舉止優雅、富有幽默感、體形優美的編輯。走近她的辦公室,總會聽到《時尚》的一些品味製造者發出的有教養的低吟淺笑;她們站在菲利浦夫人的辦公桌前,雙手叉腰,腳指蹺起。當然,她們喋喋不休的話語和走廊裡迴盪的說話聲常使高階時裝編輯金茨堡男爵無法全神貫注於倫敦《泰晤士報》上的填字遊戲。報紙是每天早晨送報人從時報廣場報攤上為他取的。《時尚》的女士們都叫他「尼基」(他本名叫尼古拉斯)。他把「7」寫成歐洲式的「」,曾是俄國芭蕾舞團的演員,並在一部名為《符咒》(ithevampire/i)的電影中擔當過角色。在那部電影中,他扮演一位詩人,在棺木中等待了兩週,最後伺機殺死了吸血鬼。如今,男爵總是打黑領帶。據說,有一次當他搭第七大道的電梯時忘了按樓層,結果直接被送到了一個專門為殯葬服務人員製作禮服的裁縫室。

男爵辦公室樓上的第20層,《時尚》雜誌社還有幾間辦公室,其中一間屬於專欄編輯阿勒·泰爾美。她曾被克勞寧希爾德稱讚為「科倫巴的蛋奶酥」。在工作中她負責一個名叫「人們正談論」的專欄。這是一個專門收集女士談論話題以及她認為大家應該談的話題的專欄。

人們正談論……目前我們需要引入希臘詞彙bottologia,意思是說得太多或是無謂的重複,正如《馬太福音》6:7所言……

人們正談論……偉大的奧地利指揮家赫伯特·馮·卡拉揚的女兒受洗時人們送給她的禮物……

人們正談論……藤球是一種很好看的遊戲……

人們正談論……蜂雀……

人們正談論……世界的東部……

儘管有些評論家認為,《時尚》雜誌的文學方針,概括起來就是一句話:「有任何疑問,重印科萊特就好。」然而必須替《時尚》宣告的一點是,它的文學作品都出自一些優秀作家之手,像馬麗安娜·摩爾、雅克·巴爾贊、指導貝卡·韋斯特和阿勒·泰爾美等。儘管如此,才華橫溢的《時尚》前藝術指導米赫姆德·費米·阿迦博士曾做過這樣的評論:「阿勒的文章固然寫得漂亮流暢,但我還是常對她講,她與妓院裡的鋼琴演奏師並無二致。也許她的確是位出色的鋼琴演奏師,但人們去那兒的目的可不是聽音樂。同樣,人們購買《時尚》不是為了讀好文章,而是去瀏覽時裝。」

金茨堡男爵剛剛做完《泰晤士報》上的填字遊戲,便趕往第七大道的服裝中心,去觀看那裡的時裝展示。此刻,他正在服裝設計師赫伯特·桑德海姆的展示室中,斜靠在豪華沙發上,欣賞著一場專門為《時尚》雜誌預演的春裝表演。坐在男爵身邊的是《時尚》的另一位編輯米爾德麗德·諾頓,她是一位線條突出、體形優美、眉毛高挑的金髮女郎。

「你可是全世界最先看到我的春裝的人。」桑德海姆身材矮小結實,聲音略微沙啞。此刻他搓著雙手,滿臉帶笑地說道。

過了一會兒,一個金髮模特從幕後出來,步履輕盈地朝男爵和諾頓夫人走來,並輕聲說道:「628號。」

男爵在他的愛馬仕真皮筆記本上記下了式樣程式碼,看著模特轉了一圈走回到幕後。

「那是義大利的佩米卡棉布做的。」桑德海姆說。

「貴嗎?」諾頓夫人問。

「佩米卡棉布大概是2.5美元一碼。」桑德海姆回答道。

「648號。」第二個模特低聲喊道。她有著一雙褐色的眼睛,一頭褐色的頭髮,膚色也呈褐色,從桑德海姆身邊翩然而過,展開衣襟,在金茨堡男爵面前轉了個圈。

「好極了,我就喜歡這種極富感染力的外衣。」男爵說道。同時,他非常專業地在模特身上的佩米卡晚禮服上捻了一下,感覺一下面料的質地。

諾頓夫人右眉抬了一下。

「這個冬天你打算出去嗎?」男爵問桑德海姆。

「也許要去棕櫚海灘。」他答道。

男爵好像並沒有反應。

「624號。」剛才那個褐色皮膚的模特又從幕後走了出來,身著飄曳長裙,走到前臺,旋轉了一圈,低聲喊道。

「佩米卡的質地的確很棒,」桑德海姆很快又恢復了一副認真的樣子,說道,「還有,這種面料不起皺褶。」

「好像那兩件更好些,你說呢,尼基?」諾頓夫人問道。

男爵沒有回答。模特又在他面前轉了一圈,然後背對著他站在那裡。

「你是多少號?」男爵問道。他的聲音短促卻清晰,還帶英國腔。

「639號。」模特回過頭來說。男爵記了下來。伴隨著塑膠掛衣鉤噼裡啪啦的聲音,他看著模特走回幕後。

五分鐘後,桑德海姆先生的服裝展示會結束。對於那些《時尚》想獨家拍照和展示的服裝號碼,男爵都一一記下,並告訴了他。

桑德海姆欣然應允,因為他知道,只要能在《時尚》雜誌上首先推出,那麼這些時裝幾乎都可以確保暢銷。

《時尚》雜誌的歷史可追溯到1892年12月17日。那時「儒雅友善的」亞瑟·鮑德溫·特努爾(普林斯頓大學76屆畢業生)創立了《時尚》雜誌,他的妻子是美國女人中最早迷戀高爾夫球的一員。早在1895年,他就因在雜誌上刊登了孔蘇埃洛·範德比爾特小姐與馬爾伯勒公爵結婚時穿著的禮服及內衣而引起了一場轟動。

1909年,康德·納斯特買下了《時尚》的所有權。在他的手上,這份雜誌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一枝獨秀於時裝類雜誌。《時尚芭莎》雜誌一直奉行革新的風格,卻也不能給讀者提供瑪麗·麥卡錫所說的「大眾化的高貴」一類的東西。一位《時尚》的女士解釋說:「我們的雜誌在這方面正好恰如其分。」

幾年前,麥卡錫小姐就女性時裝雜誌曾為《記者》(ithe/iireporter/i)做過一次相當廣泛的調查。她得出結論:當翻看諸如《迷人》(icharm/i)、《魅力》或《小姐》(imademoiselle/i)這些不太故作時髦的雜誌時,讀者就會感受到一種對她及其所面臨的問題的人文關懷。讀者的困惑包羅永珍:「作為一名職業女性的痛苦;對上級的嫉妒;神經過敏,侷促不安,備感孤獨,性恐懼;對與老闆發展友情的膽怯;每晚坐在鏡前拿著鑷子修整眉型;週六絕望的社交鬥爭(‘辦個聚會,把你認識的人都叫來’);在辦公室那死氣沉沉封閉生活中的苦苦掙扎以求認同了。」

在《社會影響力》(isocialforces/i)雜誌中,兩位社會學家,巴納德學院的伯納德·巴伯和當時哈佛大學的萊爾·洛貝爾也就女性雜誌問題做過一次調查。他們指出,《時尚》代表的是那種「成熟老練和時髦」正是受人尊敬的、家長與教師聯合會般風格的《女性家庭雜誌》(iladies’homejournal/i)所不屑一顧的。後者對於所謂的「獨樹一幟」、「標新立異」及「風雅高貴」深惡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