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趕快去給我拿些乾衣服來,嬤嬤,」她說,「還要些熱茶。」
「天哪,你的新衣服全給毀了。」嬤嬤嘟噥著,「俺得找時間把它烤乾,把它刷乾淨,這樣你今晚才能穿著它去參加婚禮。」
她進屋去了,思嘉湊近弗蘭克,低聲說道:「請你今晚一定要來我們這吃晚飯。我們太寂寞了。吃完飯我們要去參加婚禮。一定要送我們去!而且,請你千萬不要跟白蝶姑媽提起——提起蘇埃倫的事。這會令她很難過,讓她知道我的妹妹——我真受不了。」
「噢,我不會的!我不會的!」弗蘭克趕忙說,馬上打消了這個念頭。
「你今天對我真是太好了,給我幫了這麼多忙。我又感到自己勇敢起來了。」她捏了捏他的手,跟他告別,眼睛裡所有魅力都傾注到他身上。
嬤嬤還等在門裡邊,她茫然不解地看了她一眼,氣喘吁吁地跟著她上了樓,來到她的臥室。她一言不發地幫她脫下溼衣服,搭在椅子上,然後侍候思嘉上床,幫她蓋好被子。她端來了一杯熱茶,還拿來了一塊用法蘭絨布包著的熱磚,然後,她低頭看著思嘉,用思嘉曾經聽到過的近乎道歉的口吻對她說道:「寶貝,你為什麼沒告訴你自己的嬤嬤想做什麼呢?那樣的話,俺就不用一路奔波到亞特蘭大來了。俺太老了,又很胖,經不起這番折騰呢。」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親愛的,你騙不了俺。俺瞭解你。剛才俺看見弗蘭克先生的表情了,也看見你的表情了。俺就像一個牧師讀《聖經》那樣能讀懂你的心思。俺還聽到了你低聲對他說的有關蘇埃倫的事。如果俺早知道你要找的就是弗蘭克先生的話,俺就待在家裡不來了,那才是俺該待的地方。」
「哦,」思嘉唐突地叫了一聲,蜷縮在毯子底下,知道這下要讓嬤嬤不起疑是不可能的了,「你原來認為是誰呢?」
「孩子,俺不知道,但俺不喜歡昨天你臉上露出的表情。俺記得白蝶小姐曾經給梅利小姐寫信說,那個惡棍白瑞德很有錢,俺還沒把俺聽到的忘記掉。可是,弗蘭克先生雖然不是很漂亮,但好歹還是個紳士。」
思嘉目光銳利地看了她一眼,嬤嬤卻平靜地、帶著一副無所不知的神情回看著她。
「哦,那你打算怎麼辦?去對蘇埃倫告密?」
「俺要用俺所知道的一切辦法幫助你去討好弗蘭克先生。」嬤嬤說,把毯子拉到思嘉的脖子下方,給她蓋好。
思嘉靜靜地躺了一會,嬤嬤卻在房間裡忙來忙去。思嘉心裡一陣欣慰,她們之間無須言語說明,不要求解釋,也無須責備。嬤嬤理解她,保持沉默。在嬤嬤身上,思嘉找到了一個比她自己更堅定的現實主義者的形象。那雙斑駁、明智的老眼看得很深,看得很清楚,就像母獸對她的幼崽一樣有直覺,在愛子受到威脅的時候,一點也不會被良心嚇住。思嘉是她的孩子,只要是她的孩子想要的,即使那是屬於別人的東西,她也願意幫助她得到它。蘇埃倫和弗蘭克·肯尼迪的關係,她連想都沒想,只是在暗地裡引發了一絲殘忍的竊笑而已。思嘉遇到了麻煩,正在盡力而為,而思嘉是埃倫小姐的女兒。嬤嬤一刻也沒有猶豫就跟她站到了同一條戰線上。
思嘉感覺到了這種默默的支援。腳邊的熱磚使她全身溫暖過來後,回家的路上那縷希望的微光便熊熊燃燒起來。這希望襲遍了她的全身,使她的心跳異常有力,血液在全身血管裡奔流著。她又渾身是勁了,心裡一陣躁動,使她真想大笑出來。還沒被打敗呢,她興高采烈地想。
「把鏡子遞給我,嬤嬤。」她說。
「蓋住肩膀,不要露出來。」嬤嬤命令著,把用手舉著照的鏡子遞給她,厚厚的嘴唇掛著一絲微笑。
思嘉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我看上去真像鬼一樣蒼白呢。」她說,「我的頭髮也像馬尾巴一樣凌亂不堪。」
「你看上去是不像原來那麼漂亮。」
「哦……雨下得很大嗎?」
「你知道的,正下大雨呢。」
「哦,那也一個樣,你得替我到城中心跑一趟。」
「下這樣的雨不行,俺去不了。」
「不行,你得去,要不我就自己去。」
「你要幹什麼,等等都不行?俺看你好像是今天也活不過去一樣。」
「我需要,」思嘉一邊仔細端詳著鏡子中的自己,一邊說道,「一瓶科隆香水。你可以把我的頭髮洗乾淨,然後用科隆香水過一遍。再給我買一罐溫脖種子膏,把頭髮弄順。」
「俺不會用這種水給你洗頭髮,你也不能在你的頭髮上塗科隆香水,像那些壞女人一樣。只要俺還有一口氣,你就不能這麼做。」
「噢,不行,我要的。你看看我的錢包,把那枚五美元的金幣拿出來,到城中心去。而且——哦,嬤嬤,你到那時,還得給我買一盒胭脂。」
「那是什麼?」嬤嬤滿腹狐疑地問。
思嘉冷漠地看著她的眼睛,她根本感覺不到其中冷漠的成分。要想知道嬤嬤能被欺騙到什麼程度,那是根本沒門的事。
「這你別管。只要買來就行了。」
「俺不會買連它是什麼都不知道的東西。」
「哦,你要是這麼好奇,我就告訴你,那是香粉,塗臉用的。別站在那像只癩蛤蟆一樣鼓著腮幫子了。去吧。」
「香粉!」嬤嬤突然喊出來,「塗臉用的!哦,你別以為你這麼大了,俺就不能打你!俺從來沒有這麼反感過!你簡直瘋了!埃倫小姐此刻在墳墓裡也不安生呢!塗臉,就像個——」
「你知道得很清楚,羅比亞爾外婆也塗臉的,而且——」
「是的,而且只穿一件襯裙,用水漿洗過,好讓它挺直,這樣才能露出她的腿型。但這並不說明你也能做那種事!老太太還年輕的那個年代,人們愛傳播醜聞,可現在時代變了,他們——」
「看在上帝分上!」思嘉叫道,發起火來,把蓋的毯子給掀掉了,「你可以直接回塔拉去!」
「除非俺自己想走,否則你就不能趕俺回去。俺是自由的,」嬤嬤情緒激動地說,「俺就要待在這裡。躺回床上去。你現在就想得肺炎嗎?把緊身胸衣脫下來!把它們脫下來,寶貝。好了,思嘉小姐,這種天氣你哪兒也不能去。天哪!你可真像你爸爸!回到床上去——俺不能去買粉!要是每個人都知道這是給俺的孩子買的,那俺會羞死的!思嘉小姐,你這麼可愛,這麼漂亮,根本不需要用粉。寶貝,除了壞女人,誰也不會用那東西的。」
「哦,它們效果很好,對不對?」
「主啊,你聽聽看!乖乖,別說這種不好的話了!把溼襪子脫下來,寶貝。俺不能讓你自己去買那東西。埃倫小姐會絞死俺的。回到床上去。俺去,俺去。也許俺能找到一家誰都不認識我們的商店。」
那天晚上在埃爾辛家,範妮如期結婚了。老利瓦伊和樂師們已經在除錯樂器為舞會作準備。思嘉興高采烈地環顧著周圍的情景,又來參加一次真正的晚會,這真令人激動。她受到的熱情歡迎也使她感到很高興。當她挽著弗蘭克的胳膊走進屋子時,大家都向她擁過來,高興地叫著,說著歡迎之類的話。他們吻她,跟她握手,說他們非常非常想她,叫她再也不要回塔拉去了。男人們都很有風度,把她在別的時候千方百計讓他們傷心的事全忘到了腦後,姑娘們也都忘了她曾經盡她所能誘使她們的男朋友離開她們。甚至連戰爭最後那些日子裡對她非常冷淡的梅里韋瑟太太、懷廷太太、米德太太和其他老太太也都忘了她的輕浮之舉以及對她看不慣的事,只記得她也在她們共同的失敗中受了很多苦,只記得她是白蝶的侄媳婦和查理的寡婦。他們吻著她,眼裡含著淚花,輕聲談到了她母親的去世,最後還問起了她的父親和妹妹們的情況。每個人都問到媚蘭和希禮,問他們為什麼沒回亞特蘭大來。
受到如此熱情的歡迎,思嘉感到很高興,可是隱隱感到有點不安,只得盡力掩飾著。這不安是因她穿的天鵝絨裙子引起的。裙子還是溼及膝蓋,邊上還斑斑點點的有汙跡,雖然嬤嬤和廚娘熱情百倍地用一個裝著還冒著汽的水的水壺、一把乾淨的毛刷一再熨燙、刷洗,在火堆前一再烘烤也無濟於事。思嘉擔心會有人察覺到她曾在泥水中弄髒了衣服,意識到這是她唯一一件漂亮的裙子。可實際上其他客人穿的許多裙子看上去比她的差多了,這使她多少有點高興。那些裙子很舊,而且有小心補過、熨過的痕跡。至少,她的衣服沒有補丁,而且是新的,雖然有點溼——事實上,除了範妮穿的白色緞子婚紗,她的裙子便是晚會上唯一一件新裙子了。
想起白蝶姑媽曾經跟她說過埃爾辛家的經濟狀況,她為此感到很納悶,買緞子婚紗的錢是從哪來的呢?還有買這些點心、飾物和僱請樂師的費用呢?這一定得花不少錢。很可能是借的,或者是埃爾辛整個家族捐款讓範妮舉行如此奢華的婚禮。在這種艱難時世舉行這樣的婚禮,對思嘉來說,這跟塔爾頓家小夥子們的墓碑一樣,無異於一種奢侈。她此時感到有點惱火,一點同情心也沒有,跟她站在塔爾頓家墓地裡時的感覺一模一樣。可以隨心所欲地大把花錢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往昔的日子早已逝去,這些人為什麼還要堅持擺出一副過去的姿態來呢?
但她聳聳肩,把這暫時的煩惱給甩掉了。這不是花她的錢,再說,她也不想因為對別人的愚蠢感到惱火而毀了這一晚上的快樂時光。
她發現自己跟新郎很熟。他就是來自斯巴達的湯米·韋爾伯恩。一八六三年他肩部受傷的時候,她曾經護理過他。那時的他是個年輕英俊的小夥子,身高六英尺,放棄了學醫,參加了騎兵部隊。可現在的他看上去就像個小老頭,臀部負傷使他的背弓得很厲害。他走起路來頗為吃力,就像白蝶說過的,兩腳叉開,樣子非常難看。可他似乎對自己的外表全然不知,或者說根本不在意,一副對誰也無所求的樣子。他已經放棄了繼續學醫的一切希望,現在成了個包工頭,手下有一隊愛爾蘭工人,正在建新旅館。他這副模樣怎麼能做繁重的工作,思嘉對此感到很納悶,但她什麼也沒問,意識到只要萬不得已,幾乎什麼都是可能的。想到這點,她臉上露出一副苦相。
湯米、休·埃爾辛及小猴似的勒內·皮卡德站著跟她說話,人們正在把椅子和傢俱往後推到牆邊,為舞會作準備。休倒是沒怎麼變,思嘉最後一次看到他是在一八六二年。他還是她記憶中那個又瘦又敏感的男孩,那綹淡棕色的頭髮垂到額頭上,那雙看似沒有用的嬌嫩的小手也還是原樣沒變。可是,自那次休假時和梅貝爾·梅里韋瑟結婚以來,勒內卻變了很多。他烏黑的眼睛裡還是有那種高盧人特有的亮光和克里奧爾人的生活熱情,可是,雖然笑得輕鬆釋然,他臉上還是有一種戰爭早期在他臉上看不到的艱辛感。他穿著引人注目的軍裝時籠罩在他身上的那種傲慢的優雅神態,如今更是蕩然無存。
「臉頰紅得像玫瑰,眼睛綠得像寶石!」他說著吻了吻思嘉的手,稱讚她臉上現出的紅暈,「還像我在義賣會上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一樣漂亮。你還記得嗎?我永遠也不會忘記你是怎樣把結婚戒指放到我的籃子裡的。哈,那真是太勇敢了!可我從來沒想到你會等這麼長時間還不打算再次戴上結婚戒指!」
他的眼裡閃著不懷好意的光芒,胳膊肘戲謔地直碰休的肋骨。
「我也決沒想到你會趕起賣餡餅的馬車來,勒內·皮卡德。」她說。雖然他下等的職業被當面指出來,可他不但沒有為此感到不好意思,反而好像很高興。他大笑著,拍打著休的後背。
「說得對!」他叫道,「岳母大人梅里韋瑟太太讓我去做的。這是我這輩子做的第一個工作。我,勒內·皮卡德,原來是打算以養賽馬和拉小提琴終了這一生的。現在,我趕起賣餡餅的馬車來了,我喜歡幹這!岳母大人能使一個男人做任何事。她應該去當將軍,那我們就會打贏這場戰爭了,對不,湯米?」
「哦!」思嘉心想,「居然喜歡上趕賣餡餅的馬車來了,而他家的人過去可是擁有密西西比河沿岸十英里的土地,並且在新奧爾良有所大房子的!」
「如果我們有岳母們服兵役的話,我們一星期就能打敗北方佬。」湯米贊同地說,他的眼光逡巡著,尋找著剛剛成為他岳母的那個瘦長、不屈不撓的身影,「我們之所以堅持這麼久,唯一的原因就是站在我們身後的太太們不肯放棄的緣故。」
「她們決不會放棄的。」休糾正他的話,笑容中露出驕傲的樣子,但有點扭曲了,「今晚在這裡的太太當中,沒有一個投降的,不管她們的男性親戚在阿波馬托克斯表現得怎麼樣。那對她們的打擊比對我們的厲害多了。至少,我們接受了戰爭作為抵償。」
「而她們是接受仇恨作為抵償的,」湯米接著把話說完,「對不對,思嘉?看著她們的男性親屬們命運不濟,太太們的煩惱比我們的多多了。休本是要當法官的,勒內本要在眾多歐洲人面前表演小提琴——」看到勒內作勢要揍他,他躲避著,「我本是要當醫生的,可現在——」
「給我們時間!」勒內叫道,「到時我就成了南方的餡餅王子了!我的挺不賴的休就是生火國王。你呢,我的湯米,你會擁有愛爾蘭奴隸,而不是黑奴。那是怎樣的變化呀——多有趣!你們做什麼呢,思嘉小姐,還有梅利小姐?你們有沒有擠牛奶,摘棉花?」
「真的沒有!」思嘉冷淡地說,她真不明白勒內居然如此歡快地接受了那種艱辛的生活,「我們的黑奴幹那些活。」
「梅利小姐,我聽說她給她的兒子起名叫‘博勒加德’。你告訴她,我勒內表示同意,還要說,除了‘耶穌’之外,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名字了。」
雖然他在微笑,但提到路易斯安那州那個幹勁沖天的英雄,他的眼睛裡還是閃著驕傲的神采。
「哦,還有‘羅伯特·愛德華·李’,」湯米說,「我並不是要降低老博的聲望,可我的第一個兒子要名叫‘鮑勃·李·韋爾伯恩’。」
勒內笑了,聳了聳肩。
「我再給你說個笑話,但這可是真實的事。你可以看看克里奧爾人是如何編派我們勇敢的博勒加德和你們的李將軍的。在新奧爾良附近的火車上,有個弗吉尼亞人,是李將軍的部下,他遇見了一個博勒加德部隊裡的克里奧爾人。弗吉尼亞人聊著,說著,說李將軍如何做這,李將軍如何做那。而那個克里奧爾人呢,看上去挺有禮貌,皺著眉頭好像在回憶的樣子,然後,他笑著說:‘李將軍!啊,對了!現在我知道了!李將軍!就是博勒加德將軍經常稱讚的那個人!’」
思嘉想禮貌地加入他們歡笑的行列,可她不明白這故事有什麼意義,只是覺得那個克里奧爾人跟查爾斯頓人和薩凡納人一樣自命不凡罷了。再說,她也一直認為希禮的兒子應該用博勒加德的名字命名。
樂師們經過初步除錯、敲打之後,奏起了《老丹麥鼓手》。湯米轉向她。
「跳舞嗎,思嘉?我不能跟你跳,可是休或者勒內——」
「不,謝謝。我還在為我媽媽服喪,」思嘉趕快說道,「我就坐著好了。」
她用眼光找到弗蘭克·肯尼迪,打手勢把他從埃爾辛太太身邊叫了過來。
「我要坐在那邊那個凹室裡,要是你能給我拿點點心來,我們就可以好好聊聊天了。」她這麼對弗蘭克說,其他三個男人便都走開了。
他匆匆忙忙地去給她取杯酒,拿塊像紙一般薄的薄餅去了。思嘉在客廳盡頭的凹室裡坐了下來,小心地擺弄著裙子,好讓最髒的斑點不要露出來。又看到這麼多人,重新聽到音樂,她很激動,這激動感已經把那天早晨和瑞德在一起時發生的丟臉的事全從腦袋瓜裡給趕跑了。明天她還會想到瑞德的行為和她丟臉的事,那又會使她煩惱不安。她不知道,明天她能不能在弗蘭克受傷、迷茫的心裡留下什麼印象。可今晚不。今晚她從頭到腳都很有活力,每個感官都充滿希望,兩眼也炯炯有神。
她從凹室裡向寬敞的客廳看過去,看著那些跳舞的人,想起了她戰時剛到亞特蘭大時這個大廳有多漂亮。那時,堅硬的木地板光亮得就像玻璃一樣,頭頂上的枝形吊燈上幾百個稜鏡接收了它上面的幾十支蠟燭的每一縷光線,並把它們反射回來,再映照著它們,就像鑽石、火焰和藍寶石在房間裡發出的光一樣。牆上的舊畫像顯得又高貴又仁慈,用殷勤好客的柔和神情看著客人們。青龍木沙發很柔軟,很誘人,其中的一張,也是最大的,就放在她現在坐著的凹室裡最顯眼的位置。那曾經是思嘉參加晚會時最喜歡的地方。從這一點往前延伸的就是令人愉悅的客廳和遠處的餐廳。橢圓形的紅木餐桌可以坐二十個人,還有靠牆靜靜放著的二十張凳腳細長的椅子,那個巨大的餐具櫃和碗櫥,裡面放滿了重重的銀餐具,有七根支架的燭臺、高腳杯、調味品瓶、細頸盛水瓶和亮晶晶的小玻璃杯。戰爭剛開始那兩年,思嘉經常坐在那張沙發上,身邊總是圍著一些英俊的軍官,聽著小提琴、大提琴、手風琴和班卓琴聲,耳邊迴響著從打過蠟、擦得發亮的地板上傳來的令人激動的舞步窸窣聲。
現在,那枝形吊燈還掛在那,黑不溜秋的。它已經被扭歪了,大部分稜鏡已經打碎,好像是那些北方佔領者刻意把漂亮的稜鏡當做踩踏物件似的。現在,一盞煤油燈和幾根蠟燭照著整個大廳,寬大的壁爐裡熊熊燃燒的火焰成了主要的照明光源。閃爍不定的火光照出了陰暗、老舊的地板疤痕累累、四處龜裂的樣子,根本無法恢復了。牆上已退色的牆紙上的方框證明,畫像是曾經掛在那個位置的。石膏板上寬寬的裂縫令人想起了圍城時曾經有顆炮彈在屋子頂上爆炸了,炸翻了部分屋頂和二樓地板的一部分。那張厚重的老紅木餐桌上面放滿了糕點和瓶子,還放在看上去空蕩蕩的餐廳裡,但是已被劃得一道一道的,曾經斷過的桌腿露出了有人笨拙地修理過的痕跡。餐具櫃、銀餐具和細長的椅子已經了無蹤影。遮蓋著餐廳後牆的拱形法式窗戶的錦緞帷幕已經不見了,只殘餘下帶花邊的窗簾,雖然還算乾淨,但顯然是補過的。
在原來放著她如此喜歡的弧形沙發的地方,現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張怎麼說也不算舒服的硬板凳。她儘可能優雅地坐在上面,希望自己的裙子不會那麼令她難堪,她可以穿著它去跳舞。能再次跳跳舞可真是太好了。可是,當然,在這與別處隔絕的凹室裡,她和弗蘭克可以做更多的事,比在那令人透不過氣來的跳弗吉尼亞舞的人群中強多了。她可以入迷地聽他說話,鼓勵他做出更蠢的事來。
可是音樂確實使人躍躍欲試。她的便鞋隨著老利瓦伊張開的大腳有節奏地、渴望地打著拍。他正用力地彈著一把刺耳的班卓琴,嘴裡朝跳弗吉尼亞舞的人影喊叫著。舞步嗖嗖響,擦著地面,跳舞的人排成兩行互相穿過來,舞過去,後退,旋轉,用手臂搭成拱形。
「‘老丹麥鼓手喝醉了——’
(讓你的舞伴轉身!)
‘跌進了輕便馬車,踢翻了馬!’
(女士們輕輕地跳一步!)」
在塔拉過了幾個月單調無聊、疲乏勞累的日子,現在重新聆聽音樂和舞步的聲音,真是太好了。看著熟悉、友好的面孔在微弱的光線下笑著,開著原來的玩笑,說著時髦用語,逗樂取笑,嘲笑挖苦,賣弄風情,感覺真是不錯。這真是猶如死而復生,彷彿已經逝去的那五年好時光又回來了。如果她能閉上雙眼,不去看那些穿舊的、重新改過的衣裙和打著補丁的靴子以及補過的便鞋,如果她不會回想起那些跳弗吉尼亞舞的人群中已經消失的小夥子們的面孔,或許她幾乎都會認為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可是,她一邊看著餐廳裡那些老先生們聚在那些瓶子周圍,老太太們在牆邊坐成一排,用沒拿扇子的手遮擋著在說話,還有跳舞的年輕人擺動、跳步的身影,她突然間猛醒過來,一切全都變了,就像這些人全是熟悉的鬼魂一樣。這種頓悟令她心涼,令她害怕。
他們看上去還是原樣沒變,然而,他們又已經是迥然不同的人。那是怎麼回事呢?難道僅僅是因為他們又老了五歲嗎?不,這是比時間的流逝更深一層的東西。他們身上缺了些什麼,這個世界少了些什麼。五年前,一種安全感溫柔地籠罩著他們,他們自己甚至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在這種安全感的保護下,他們生活得其樂融融。如今這種安全感已經逝去,隨之而去的是舊日激動的情懷,舊日在角落裡感覺到的那種興奮、激動的感覺,他們舊有的生活方式中那種迷人的魅力。
她知道自己也變了,但不像他們變得那麼多,這使她感到很困惑。她坐在那看著他們,感到自己在他們中間像個局外人似的,格格不入,孤單寂寞,好像是從另一個世界來的人,說的話他們聽不懂,而她也聽不懂他們說的話。接著她便意識到,這種感覺跟她與希禮之間的那種感覺是一樣的。跟他,跟他那類人在一起——而他們又組成她的世界的絕大部分——她覺得自己缺少了某些東西,而這種東西連她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什麼。
他們的面容沒怎麼變,言談舉止更是與過去毫無二致。可是,她似乎覺得這兩樣東西是她那些老朋友們唯一還保留的東西。他們身上還是縈繞著那不隨歲月而改變的尊嚴、那種永恆的豪俠,這些東西會一直跟隨他們,直到他們離開這個世界。可他們同樣也會把沒完沒了的艱辛帶進墳墓去,這種艱辛太沉重了,根本無法用言語來形容。他們話語柔和,感情強烈,疲憊不堪,他們雖然被打敗了,但還是不知道什麼是失敗。他們被打垮了,但卻還是堅定不移地挺直腰桿。他們被壓垮了,孤獨無助,是被征服的地方的公民。他們眼看自己心愛的州遭到敵人的踐踏,無賴們對法律肆意嘲諷,原有的黑奴成了一種威脅,男人被剝奪了選舉權,女人受到了侮辱。他們想起了墳墓。
原有世界的一切都改變了,只剩下原來的框架。原有的方法在繼續被使用著,也必須被使用著,因為框架是他們剩下的全部東西了。他們緊緊抓住舊日時光中他們最為熟悉、最為熱愛的東西,從從容容的舉止,禮儀禮貌,人與人接觸時令人愉快、無拘無束的態度,最為重要的是,男人對女人的保護。他們從中長大的傳統確實如此,男人們殷勤有禮,溫文爾雅,他們幾乎成功地營造了一種可以讓他們的女人遠離艱辛、遠離不適合女人親眼目睹的所有事情的氣氛。而這點,思嘉心想,正是荒唐到極點的事,因為,在過去的五年中,沒有什麼東西是女人們沒看到,或是不知道的了,連最與塵世隔絕的女人都見識過了。她們護理過傷員,掩過死者不閉的眼睛,飽受戰爭、炮火的摧殘和蹂躪,體驗過恐懼、逃亡及飢餓。
然而,不管他們見過什麼場景,幹過而且還得繼續幹多麼卑下的活計,他們還是淑女、太太和紳士,是逃亡中的王族——痛苦、孤獨、索然無趣,但互相之間卻非常友善,堅強得一如鑽石,就像他們頭頂上已經破損的枝形吊燈上零零落落的水晶燈一樣,又亮又脆。往日的時光已經逝去,但這些人還像過去一樣我行我素、魅力十足、從容不迫,下定決心不要像北方佬一樣爭先恐後、跌跌撞撞地去掙錢,下定決心不跟舊有生活方式的任何一個部分告別。
思嘉知道,自己也已經變了很多。要不,離開亞特蘭大後,她就不會去做那些事情,現在也不會考慮去做她非常希望做的事。可是,他們的艱難和她的是有區別的,可這區別到底是什麼呢,她現在也還說不清楚。或許就是,她是什麼事都敢去做,而他們卻有很多事情是死也不願去做的。或許是因為他們在沒有希望的情況下也還會笑對生活,優雅地行禮,讓其從身邊過去。可這是思嘉辦不到的。
她不能忽視生活。日子必須過下去,可這生活太殘酷、太不友善了,她連想用微笑來掩飾其苛刻的一面也辦不到。思嘉從她的朋友們身上看不到任何恬美的東西、勇氣和那些一無所獲的驕傲。她只看到一種犯傻的倔強,他們看到了事實真相,可是卻一笑置之,不願直視它們。
她看著跳舞的人,弗吉尼亞舞曲使她激動得滿臉通紅,心裡卻在想,他們是否也像她一樣受生活所迫,愛人死了,丈夫殘廢了,孩子們在捱餓,田地沒有了,從前喜愛的屋頂下如今住著陌生人。然而,他們當然是被生活所迫的!她知道他們的境況,就像她知道自己的境況一樣,只不過對自己的知道得更徹底一些罷了。他們失去的就是她失去的,他們的貧困也就是她的貧困,他們的問題也就是她的問題。可是,他們對它們的反應卻截然不同。她在這大廳裡看到的面孔不是真的面孔,它們是面具,是永遠也脫落不了的非常出色的面具。
然而,如果殘酷的境況也使他們受苦受難,就像她一樣的話——而且他們確實也在受苦受難——他們又怎麼能夠營造出這種歡快的氣氛,心情又怎能如此的輕鬆愉快呢?確實,他們為什麼非得去試著這麼做呢?他們真令她感到費解,而且隱隱地感到很惱火。她不可能像他們一樣。她無法用一種漠不關心的釋然態度去掃視這一片廢墟的世界。她就像一隻被追捕的狐狸一樣,在拼命跑著,連心都快要蹦出來了,努力想在被獵狗追上以前跑到洞裡去。
猛然間,她恨起這些人來了,因為他們都跟她不一樣,因為他們能夠用一種她永遠無法做到也永遠不想去做的態度承受著那些損失。她恨他們,這些面帶微笑、腳步輕飄的陌生人,這些以他們已經失去的東西為榮的驕傲的傻瓜,好像還表現得因失去了那些東西而感到更驕傲似的。女人們表現得像上流社會的淑女貴婦一樣,而她也知道,她們確實是那樣的淑女貴婦,儘管她們每天都在做著卑下的僕人做的工作,不知道自己的下一件衣服從哪來。可她們還是淑女貴婦!她可感覺不到自己像個上流社會的貴婦人,儘管她穿著天鵝絨裙子,頭髮散發著幽香,儘管她的身世令她驕傲,曾經屬於她的財富也令她感到自豪。與塔拉的紅土地打交道,這種嚴酷的事實已經去除了她身上彬彬有禮的教養。她知道,除非她的餐桌上擺滿了沉重的銀餐具和水晶製品,而且豐盛的飯菜還在冒煙,除非她自己的馬匹和馬車安然放在馬廄裡,除非在塔拉摘棉花的手是黑的而不是白的,要不然的話,她永遠也不會覺得自己像個貴婦人。
「啊!」她氣憤地想,吸了一口氣,「區別就在這裡!即使她們沒有錢,她們還是覺得像淑女貴婦一樣,而我沒有這種感覺。這些傻瓜似乎沒有意識到,沒有錢是不能成為淑女貴婦的!」
雖然發現了這一點,她還是隱隱覺得,她們雖然好像很傻,但她們的態度卻是對的。埃倫肯定也會這麼想的。這使她感到很不安。她知道自己應該跟這些人有同樣的感覺,可她沒有。她知道她應該跟她們一樣,應該矢志不移地相信一個天生的淑女貴婦即使落入貧窮的境地也還是個淑女貴婦,可她現在無法使自己相信這一點。
從小到大,她聽到了許多對北方佬的嘲笑之言,因為他們那故作彬彬有禮的教養是建立在錢財基礎上的,而不是受家庭教育薰陶而來的。儘管這是左道邪說,可是此時此刻,她不禁想,雖然北方佬所有的事情都錯了,但這一點卻是對的。要做個淑女貴婦必須有錢。她知道,如果埃倫聽到她的女兒說這種話,一定會暈過去。再貧窮也不會使埃倫感到恥辱。恥辱!是的,思嘉正是有這種感覺。她因為貧窮,不得不採取含羞蒙辱的手段,落入貧窮的境地,還得去幹黑人才乾的活。
她惱怒地聳聳肩。也許這些人是對的,而她卻是錯的。可是,還是一樣,這些驕傲的傻瓜不會像她一樣向前看,不會調動每一根神經,甚至冒著失去榮譽和好名聲的危險去奪回失去的東西。他們許多人都認為,一心一意賺錢是有傷體面的事。時運不濟,時世艱難。如果有人要戰勝它,就要艱苦地去奮戰。思嘉知道,家庭傳統會迫使這些人中的許多人對這種奮爭望而卻步——因為去作這種奮爭就是承認賺錢是其最終目的。他們全都認為,明目張膽地賺錢是粗俗到極點的事,哪怕是談到錢都是這樣。當然,還是有例外的。梅里韋瑟太太、她烤餅的行當以及勒內趕賣餡餅的馬車都是例外。還有休·埃爾辛在砍柴挨家兜售,湯米在做承包商等等。而弗蘭克居然有勇氣開商店。可他們難道是什麼普通人嗎?種植園主在幾英畝田裡辛勤勞作,生活在貧困當中。律師和醫生回去幹自己的營生,等著也許永遠也不會登門的客戶。還有別的人呢,那些靠收入就過得逍遙自在的人呢?他們又會怎麼樣?
可她不打算一輩子受窮。她不打算坐下來,耐心地等著發生奇蹟,助她一臂之力。她要衝向生活,在生活中得到她能得到的。她父親是從一個貧窮的移民孩子起步的,後來贏得了塔拉廣闊的土地。他做過的事,他女兒也能辦到。她不像這些人,把一切當籌碼壓在一場業已失去的事業上,而且還為失去了這事業感到自滿自足、驕傲無比,就因為這事業值得犧牲一切。他們從過去當中獲取勇氣。而她卻從未來獲取勇氣。目前,弗蘭克·肯尼迪就是她的未來。至少他有商店,有現金。只要她能跟他結婚,把錢弄到手,她就可以讓塔拉再維持一年。之後呢——弗蘭克會買下鋸木廠。她可以預見到,這個城市會以多快的速度重建,而在這種沒什麼競爭的時候開始木材生意的人,無異於擁有一座金礦。
在她的心靈深處,她還記得白瑞德在戰爭起初那兩年就他從偷闖封鎖線賺錢一事說的話。她那時沒有費心去理解那話的意思,可現在,那些話的意思似乎特別清楚,她不知道是不是就因為她那時年輕,或是純粹天真,所以沒法欣賞那些話。
「從一種文明的廢墟中所能賺的錢和從建立一種文明中所能賺的錢是可以畫等號的。」
「這就是他預見到的廢墟,」她心想,「他是對的。對不怕工作——或者說抓錢的人來說,還是有很多錢可賺的。」
她看到弗蘭克正從大廳對面朝她走來,手裡端著一杯黑莓酒和一個碟子,碟子裡放著一小塊蛋糕。她趕快露出一副笑臉。塔拉到底值不值得她去跟弗蘭克結婚,這她連想都沒去想。她只知道這是值得的,她決不會再去考慮這件事。
她小口小口地喝著酒,抬頭對他微笑著,自己也知道,她的雙頰比在跳舞的任何一個人都更紅潤,更迷人。她把裙子移開,讓他坐在她身邊,隨意地搖著手帕,這樣,科隆香水的那股甜美的幽香就能飄到他鼻子裡了。她為科隆香水感到很自豪,因為大廳裡沒有別的女人有噴這種香水的,而且弗蘭克也注意到了。他一放膽,便低聲對她耳語,她臉色紅潤,香氣襲人,就像一朵玫瑰花一樣。
要是他不這麼害羞就好了!他使她想起了膽小的棕色田兔。要是他有塔爾頓家的男孩那樣的果敢和熱情就好了,哪怕是白瑞德那樣粗魯的冒失無禮也行呀。可是,如果他具備那些素質,他很可能就會覺察出,在她那嫻靜地眨巴著的睫毛下,隱藏著的是一股孤注一擲、不顧一切的情緒。既然如此,他對女人瞭解得就不多,對她想達到的目的連懷疑一下都沒有。那是她的運氣,可這並沒有使她對他更尊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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