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當你是答應囉。」布隆維斯特說,「去民眾歌劇院好嗎?」
民眾歌劇院是一間位在霍恩斯路上的酒吧餐廳,離雜誌社不遠,是記者與藝術界人士經常光顧之處。
「只是……」
「只是什麼?」
「我有個側寫要做,是布考斯基藝廊的一個畫商,在馬爾默中央車站搭上火車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愛莉卡覺得這個報道應該可以安插進去。」安德雷說。
「天哪,那個女人竟然把你折磨成這樣。」
「我真的不介意。但是我現在不知道怎麼把它拼湊起來,總覺得既混亂又刻意。」
「要不要我幫你看看?」
「好啊,不過先讓我再修改整理一下,要是讓你看到現在的東西,我會無地自容。」
「那就晚一點再做。現在走吧,安德雷,我們至少去找點吃的。有必要的話,你吃完東西再回來工作就好。」布隆維斯特轉頭看著安德雷說。
那個印象將會留在他心裡很久很久。安德雷穿了一件褐色格紋獵裝外套和一件紐扣從上到下扣得整整齊齊的白襯衫,很像個電影明星,總之比平常更像年輕版的安東尼奧·班德拉斯。
「我想我最好還是留下來繼續奮鬥。」他說,「我冰箱裡放了些東西,可以微波爐熱一下再吃。」
布隆維斯特猶豫著要不要擺出老闆的架子,命令他一起去喝個啤酒。最後他還是說:
「好吧,那我們明天早上見。對了,他們在那裡怎麼樣了?還沒畫出兇手的畫像嗎?」
「好像還沒。」
「看來明天得另想辦法。你保重了。」布隆維斯特說完便起身穿上外套。
莎蘭德想起很久以前在《科學》雜誌上看過一篇關於「學者」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數字理論專家安利科·彭別裡,文中提到奧立佛·薩克斯的《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裡面的一段情節,描述一對有智慧障礙的自閉症雙胞胎互相朗誦著天文數字般的巨大質數,就好像能從某種內在的數學景觀看見這些數目。
那對雙胞胎能做的事和莎蘭德現在想做的事並不一樣,但她認為還是有共通點,因此不管有多懷疑,仍決定一試。她立刻放下加密的國安局檔案和她的橢圓曲線方程式,轉頭面向奧格斯,他以前後搖晃作為回應。
「質數,你喜歡質數。」她說。
奧格斯沒有看她,也沒有停止搖晃。
「我也喜歡,而且現在有個東西讓我特別感興趣,它叫質因數分解。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奧格斯呆呆看著桌子繼續晃,好像什麼都聽不懂。
「質因數分解就是把一個數重新寫成質數的產物,我所謂的產物指的是相乘結果。你懂嗎?」
奧格斯還是同樣的表情,莎蘭德心想是不是應該乾脆閉嘴別說了。
「根據基本的運算原則,每個整數都有它專屬的質因數分解式,很酷吧。像二十四這麼簡單的數字可以用很多種方法來表現,譬如12×2或3×8或4×6,但是分解成質因數卻只有一個方法,就是2×2×2×3。聽得懂嗎?問題是,雖然把質數相乘產生大的數目很簡單,但要反過來從答案去回推質數,卻往往做不到。有個大壞蛋就利用這點去加密一個秘密資訊,你懂嗎?這有點像調酒,混合很簡單,要恢復那些材料就比較困難了。」
奧格斯既沒點頭也沒吭聲,不過至少他的身子不再晃動。
「我們來看看你分解質因數厲不厲害好不好,奧格斯,好不好?」
奧格斯沒有動。
「那就當作你說好啦。我們先從456這個數字開始好嗎?」
奧格斯眼中閃著光但眼神恍惚,莎蘭德覺得自己這個主意真是荒謬透頂。
外頭寒冷風強,幾乎不見人跡。但布隆維斯特覺得寒冷對他有好處,讓他精神抖擻了些。他心裡想著女兒佩妮拉,以及她所謂「真的」寫作,當然也想著莎蘭德和那個男孩。不知他們現在在做什麼?
往上走向霍恩斯路時,他盯著某間畫廊櫥窗掛的一幅畫看了一會兒,畫的是雞尾酒會上一群歡樂無憂的人。那一刻他感覺——也許是錯覺——自己最後一次像那樣端著酒杯、無憂無慮站在人群中,已恍如隔世。片刻間,他非常希望走得遠遠的。這時他打了個寒噤,突然感覺有人跟蹤他,可能是因為過去幾天來經歷的這一連串事件吧。他回頭去看,身後卻只有一個穿著大紅外套、一頭飄逸暗金色秀髮的迷人美女。她略顯不安地對他淺淺一笑,他報以試探的微笑,接著便打算繼續上路。但他的目光仍停留著,彷彿預期女子隨時可能變得平凡普通一些。
不料,隨著一分一秒過去她愈加光彩逼人,簡直有如無意中溜達入民間的貴族、明星,也像雜誌拉頁上的美豔人物。事實上在那一刻,在那充滿驚詫的第一時間,布隆維斯特無法描述她,也說不出她外表的任何一個細節。
「需要我幫忙嗎?」他問道。
「不,不用。」她顯得有些害羞,但事實再清楚不過:她的遲疑是演出來的。她不是那種會給人害羞感覺的女人,倒是有種擁有全世界的氣勢。
「那就祝你有個愉快的夜晚。」他說著再次轉身,卻聽見她緊張地清清喉嚨。
「你不是麥可·布隆維斯特嗎?」她此時的口氣更不確定了,同時低頭看著路面的卵石。
「是,我是。」他說著禮貌性地微微一笑,就像對任何一人。
「哦,我只是想跟你說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她抬起頭,意味深長地直視他的雙眼。
「很榮幸,只是我已經很久沒寫什麼像樣的東西了。請問你是?」
「我叫黎貝嘉·瑪特森。」她回答道,「我一直住在瑞士。」
「現在是回國來玩?」
「可惜不能待很久。我想念瑞典,甚至想念十一月份的斯德哥爾摩。但我猜想家對每個人而言都是這樣,對吧?」
「你的意思是?」
「連缺點都會想念。」
「的確。」
「你知道我都怎麼治療鄉愁嗎?我會看瑞典的報章雜誌。過去這幾年的《千禧年》,我應該一期都沒錯過。」她說。他再度看了看她,發現她身上從黑色高跟鞋到藍色克什米爾格紋披肩,樣樣衣飾都昂貴而高雅。
黎貝嘉看起來不像典型的《千禧年》讀者,不過也沒道理抱持偏見,甚至於仇視移居外國的瑞典富有僑民。
「你去那裡工作嗎?」他問道。
「我是寡婦。」
「原來如此。」
「有時候很無聊。你現在要上哪去嗎?」
「我正想去喝一杯,吃點東西。」剛說完他就後悔了。這回答太好預料,太具邀約的味道。但至少是實話。
「我可以陪你去嗎?」她問道。
「那就謝謝了。」他聽起來有些不確定。這時她碰到了他的手——是不小心的,至少他想這麼相信。她依然看似羞赧。他們倆緩緩走上霍恩斯路,經過一排畫廊。
「能跟你一起散散步真好。」她說。
「有點出乎意料。」
「就是說啊。今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沒想到會這樣。」
「你想到什麼了?」
「覺得今天應該仍是個無聊乏味的日子。」
「不確定我的陪伴會不會讓你覺得有趣。」他說,「我現在滿腦子都在想一則報道。」
「你工作得太辛苦了吧?」
「也許。」
「那你需要休息一下。」她露出一個令人陶醉的微笑,笑容充滿期望或是某種承諾。那一刻他覺得她很眼熟,那個笑容似曾相識,只不過是另一種有點扭曲的樣子。
「我們以前見過嗎?」他問道。
「應該沒有,只是我在電視上看過你,也看過你的照片上千次。」
「所以你從來沒住過斯德哥爾摩?」
「小時候住過。」
「那時候住在哪裡?」
她隨手比了一下霍恩斯路。
「那是一段快樂時光。」她說,「當時是父親照顧我們。我常常想起他,很懷念他。」
「他不在人世了嗎?」
「他太年輕就死了。」
「真遺憾。」
「謝謝。我們要去哪裡?」
「哦,」他說,「貝爾曼路上有間酒吧叫‘主教牧徽’,老闆我認識,那地方很不錯。」
「那是一定的……」
她再度露出那種羞怯、靦腆的表情,手也再度不經意拂過他的手指——這回他可就不敢說是碰巧了。
「會不會不夠新潮?」
「哦,我相信那一定是個好地方,」她帶著歉意說,「只是常常有人會盯著我看。我在酒吧裡遇過太多混蛋了。」
「這我相信。」
「你能不能……?」
「怎麼樣?」
她又低頭看地上,臉都紅了。起初他以為是自己眼花,成年人肯定不會臉紅成這樣吧?但這位來自瑞士、看起來有如超級富翁的黎貝嘉,竟然像個小學女生一樣臉紅了。
「你能不能請我到你家去喝一兩杯紅酒?這樣會比較好。」她說。
「這個嘛……」他遲疑著。
他極需要睡眠,以便明天能呈現好的狀態。不過他還是說:
「當然可以。我的酒架上有一瓶巴羅洛。」有那麼一剎那,他心想終於有點刺激的事情要發生了,就好像自己即將出發去冒險。
但內心的猶疑感始終不減,起先他也不明白為什麼,這種情況對他而言通常都不是問題——他比大多數人都更容易碰到女人主動與他調情。這一次的邂逅發展得極為快速,不過他也不是毫無經驗。那麼就是這個女人本身的問題了,對嗎?
不只因為她年輕而又美麗無比,除了追著精疲力竭的中年記者跑之外,應該還有更有趣的事可以做。還有她的表情,她總是忽而大膽忽而羞怯,還有那些肢體的接觸。一開始讓他覺得自然的一切,都逐漸顯得做作。
「那太好了,我不會待太久,我可不想搞砸了你的報道。」她說。
「任何一篇搞砸的報道都由我負全部責任。」他試著報以一笑。
這個笑很勉強,就在這時候他捕捉到她眼中一個奇怪的突變,突如其來一道冰冷目光,轉瞬間又變成截然不同的溫暖熱情,像在作表演練習。他更加確信事情不對勁,但不知道哪裡不對,也不想讓疑心外露,至少暫時還不想。到底是怎麼回事?他想弄清楚。
他們繼續沿著貝爾曼路走——他倒不是還在想著帶她回住處的事,只是需要多一點時間瞭解她。他又看了她一眼,的確是個大美女。不過他忽然想到最初吸引他注意的不是她的美麗,是其他原因,一種更難捉摸的原因。此時,他將黎貝嘉視為一個謎,他得找出答案來。
「很不錯的區呢,這裡。」她說。
「還好。」他抬起頭看向「主教牧徽」酒吧。
在酒吧斜對面,塔瓦斯街口再過去一點的地方,有一個矮矮瘦瘦、戴著黑帽的男人站在路燈下研究地圖。是個遊客。他另一手提著棕色行李箱,穿著白色球鞋和黑皮夾克,夾克的毛領往上翻起。如果在平時,布隆維斯特不會再看他第二眼。
但現在他觀察到男人的動作緊張而不自然。這也許是布隆維斯特一開始就有所懷疑的緣故,然而他看地圖那副心煩意亂的模樣愈來愈顯得做作。這時候他抬起頭直視布隆維斯特和女子,端詳兩人片刻後,重新低頭看地圖,似乎很不自在,幾乎像是想用帽子遮住臉。那近乎怯懦的低頭模樣讓布隆維斯特想起一件事,他又再次注視女伴的深色眼眸。
他的眼神堅定而專注,她充滿熱情地凝視他,但他並未回報以熱情,只是兩眼直勾勾地打量她。直到她的表情僵住了,布隆維斯特才露出笑容。
他笑是因為他頓時恍然大悟。